“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范本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一、评价指标设置1.安全生产指标:包括事故发生率、伤亡事故率、保安设施完善度等指标,反映了工地的安全生产水平。
2.环境保护指标:包括噪音、粉尘、污水处理等指标,反映了工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3.进度完成情况:包括工期完成情况、质量合格率等指标,反映了工地的施工效率和质量水平。
4.劳动保护指标:包括工人用品配备情况、劳动强度等指标,反映了工地的劳动保护水平。
5.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等指标,反映了工地的管理水平。
二、评价方法1.定期检查:由相关部门组织对工地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检查。
2.自查自评:由工地负责人组织自查,对工地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
3.现场评估:由专业评估人员对工地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指标,进行综合打分。
三、考核结果利用1.奖惩措施:对于达到一定评价指标的工地,可以给予奖励,如荣誉称号、财政奖励等;对于不达标的工地,可以给予处罚措施,如罚款、停工整顿等。
2.信息公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开,使公众了解工地的安全和环境状况,增加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形象。
3.效果反馈: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工地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帮助他们了解工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以提升工地的安全和施工管理水平。
四、改进措施1.完善培训机制:为工地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提供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
2.强化监督执法:加大对工地的监督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宣传教育:加强对工人和公众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4.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工地各方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平安工地”的建设。
以上是“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和方法,可以提高工地的安全生产水平,保护工人的权益,同时也能促进工地的环保和施工管理工作。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等文件要求,确保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争创国家级“平安工程”示范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交通运输部)、《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制度》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相关工作,筑牢“平安工地”建设基础。
第四条“平安工地”建设重点内容依据《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开展工作。
第五条实施步骤(一)加强组织领导。
1、安全领导小组成立7日内,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安全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2、职责分工:项目经理是“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安全副经理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日常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阶段性考核评价工作。
项目副经理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实施阶段性考核评价。
项目总工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方案编制,参加阶段性考核评价。
项目安全部参与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方案的编制,组织或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活动的日常开展,参加阶段性考核评价。
项目各部门、各施工队负责人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制定方案。
在工程开工前,制定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方案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活动目标,活动时间、组织机构、活动依据、活动重点、活动措施、考核奖惩等。
(三)宣传发动。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模版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模版1. 简介本制度旨在创建和管理平安工地,确保工地内安全无事故发生,并对工地安全进行评价和考核,以提高工地施工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规定的能力。
2. 创建和管理平安工地的目标2.1 确保工地安全2.2 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2.3 营造和谐和安全的施工环境2.4 培养和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规定的能力3. 平安工地创建和管理流程3.1 工地安全规划3.1.1 明确工地安全目标和要求3.1.2 制定工地安全管理计划3.1.3 制定工地安全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3.2 安全培训和教育3.2.1 为工地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3.2.2 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3.2.3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3.3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3.3.1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3.3.2 确保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3.3.3 定期检查和更新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3.4 安全巡查和检查3.4.1 制定安全巡查和检查计划3.4.2 定期进行工地安全巡查和检查3.4.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消除3.4.4 记录和报告巡查和检查情况3.5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3.5.1 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3.5.2 组织事故演练和应急演练3.5.3 对事故处理进行评估和总结4.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4.1 工地安全考核指标4.1.1 事故发生率4.1.2 安全隐患处理情况4.1.3 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4.1.4 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4.1.5 安全巡查和检查情况4.1.6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4.2 考核评价流程4.2.1 设定考核指标和权重4.2.2 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4.2.3 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4.2.4 制定考核结果和评价报告4.2.5 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4.3 考核结果的运用4.3.1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4.3.2 进行工地安全管理的调整和改进4.3.3 定期对平安工地创建和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5. 实施和监督5.1 依据制度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5.2 监督工地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5.3 定期进行工地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评估5.4 推动和促进平安工地的创建和管理6. 总结本制度将有助于创建和管理平安工地,确保工地安全和员工平安,进一步提高工地施工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规定的能力。
5“平安工地”活动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活动考核评价制度为加强本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安全行为,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规章执行、安全措施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科学管理,对本合同段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展风险预控。
按照《标准》,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确保本合同段平安健康发展,实现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评价程序、1、考核评价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组长:唐恩文副组长:崔海龙、甄虎成员:王豪章、扈光明、赵利军、李建文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比活动的检查、考核工作;(2)向公司、监理单位和筹建处汇报评审结果;(3)对检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及时处理;(4)对完善“平安工地“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2、工程开工前按照《标准》规定的内容,安保部对施工现场及内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将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存档,并向监理单位和筹建处报备。
3、施工期间按照《标准》规定的内容,结合日常安全检查,每月月底对各施工队伍开展的“平安工地”活动进行考核评价工作。
并对照考核结果及问题各施工队伍是否落实到位进行复查。
4、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在交工验收前15天内,施工队伍提出书面申请,由项目部安保部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提出考核评价意见,未经考核的施工队伍,不允许进行交工验收。
5、档案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派专人进行管理。
二、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及要求1、考核评价不达标的施工队伍,必须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面,必须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考核评价。
复查仍不达标的施工队伍应全部停工整改,项目部将对复查不达标的施工队伍按筹建处要求挂牌督办、约谈施工队伍负责人,或对施工队伍进行更换。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范本(二篇)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地安全管理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安全文明施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建筑工地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工地在进行施工前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各项规划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第三条工地的主要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贯彻执行并对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四条工地的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工地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地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按照工地的规定,参与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地的创建管理第六条工地第一次进行施工前,必须进行工地创建管理。
第七条工地创建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一)工地规划和布局:合理规划工地的各项施工区域,并确保施工区域的合理布局;(二)安全措施和设施:制定工地安全措施和设施的规范和要求,并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和维护;(三)施工作业方案:制定工地施工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可行性;(四)人员培训和考核:对工地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五)安全巡查和监督:建立工地的安全巡查和监督制度,促进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
第三章工地的考核评价第八条工地的安全考核评价是对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以确保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工地安全考核评价的内容包括:(一)人员管理:对工地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评价;(二)安全设施和设备:对工地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三)安全操作和作业方案:对工地的安全操作和作业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四)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对工地的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条工地安全考核评价的方法包括:(一)定期检查和抽查:由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和抽查;(二)匿名举报和投诉处理:对工地的匿名举报和投诉进行处理和调查;(三)事故调查和处理:对工地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四)安全记录和统计:对工地的安全记录和统计进行总结和分析。
总监办《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总监办《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制度一、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3、《安全生产法》4、《公路法》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6、《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9、《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10、《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11、《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2、《XXX标段工程安全环保监理实施细则》二、考核评价目标1、实现安全生产,杜绝工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2、本工地自始至终考核达标,创建“平安工地”。
三、组织机构1、成立监理部“平安工地”考评小组。
组长:由项目总监XXX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XXX担任,组员: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2、职责分工组长职责:本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主持编写“平安工地”建设方案,负责监理单位创建“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每月自查考评工作。
副组长职责:本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场负责人,编写“平安工地”建设方案并负责实施,监督施工单位每个月按照《标准》要求严格自查考评,并独立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完成监理单位创建“平安工地”自查考评工作。
组员职责:认真实施“平安工地”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针对本专业范围,结合《标准》中每一项的考核内容、评价标准及考评方法,协助副组长完成监理单位创建“平安工地”自查初评,负责每月实事求是地现场复查施工单位自查考评打分情况,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复查打分如有不实之处指出纠正,确保每次自评得分与现场实际相符。
四、主要任务1、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组织施工,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2、对照《标准》完成监理单位自身的“平安工地”建设自查考核评价。
“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制度模版
“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制度模版一、前言工地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了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工地的安全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工地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促进工地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与提高。
二、评价目的1. 确保工地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与健康;2. 降低工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3. 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4. 加强工地各方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三、评价范围本评价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工地建设企业和相关方。
四、评价指标1. 工地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运行情况;2.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3. 工地现场安全设施的配置与使用情况;4. 工人的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5. 工地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6. 工地现场的消防设备配置与使用情况;7. 工地施工中的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情况;8. 工地各方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情况。
五、评价方法1. 调查与检查:对工地进行定期的调查与检查,包括现场巡查、文件审查等方式,以了解工地的安全管理状况;2. 问卷调查与访谈:对工地相关方进行问卷调查与访谈,以了解他们对工地安全管理的评价与建议;3. 数据分析与统计:对工地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数据分析与统计,从而得出评价结果。
六、评价结果1. 评价等级划分:根据评价得分,划分出五个等级,分别为A、B、C、D、E等级;2. 结果通知:将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地建设企业和相关方,包括得分情况和评价等级;3. 改进措施建议:根据评价结果,提供改进措施建议,帮助工地建设企业和相关方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七、评价周期本评价制度将定期进行评价,评价周期为一年,以确保工地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与提高。
八、评价结果的使用评价结果可用于工地建设企业的内部管理、外部宣传与推广以及相关方的选择与合作。
九、总结“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它可以帮助工地建设企业和相关方提高工地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证工地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与健康。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范文(二篇)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范文《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1. 引言工地安全是建设行业的首要任务,为了确保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地管理行为,提升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建设安全高效的工地。
2. 安全责任2.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工地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工地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案,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安装和维护。
2.2 现场管理员现场管理员是负责日常工地管理的人员,要负责现场安全的组织和协调。
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排除隐患,保证工地的安全运行。
2.3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是直接参与工地施工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配合现场管理员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 安全管理措施3.1 安全教育培训工地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管理能力。
新入职员工要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测试合格方可上岗。
3.2 安全检查工地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并向相关人员通报,落实问题整改责任。
3.3 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工地要进行风险评估,找出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施工前要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和风险控制措施,并与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3.4 安全设施和装备工地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等,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
确保施工人员能够安全、舒适地工作。
4. 安全考核评价4.1 安全考核指标工地的安全考核评价主要包括事故率、隐患整改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等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工地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效果。
工地要按时提交相关数据,并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4.2 安全考核结果安全考核结果要在工地进行公示,并向相关人员进行通报。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813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679〕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评价标准及范围(一)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程序(一)考核评价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总监办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公示和抽查,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
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规定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并向负责主管的业主、总监办备案。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模版(二篇)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模版一、引言随着工地建设规模的扩大和施工人员数量的增加,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安宁成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任务。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平安工作环境,本公司从制度建设、管理流程和考核评价等多个层面出发,制定了以下“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以期能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高效、平安和有序,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及施工质量。
二、管理目标1. 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2. 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3. 保证施工工期、质量和安全的完美结合;4. 不断提升和完善管理水平,推动施工现场的安全文化建设。
三、制度建设1. 创建“平安工地”的定义和目标定义:将施工现场打造成安全、有序、文明的工作环境,保障工作者和周边群众的身心健康。
目标:降低施工事故、确保施工质量、推动施工现场文明管理。
2. 创建“平安工地”的条件-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完善,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工人结构合理,配备足够的安全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施工现场的环境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完好;- 提供适当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
3. 编制“平安工地”的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以及工人的安全义务;- 安全教育制度: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安全检查制度:建立日常、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安全事故的上报和处理流程,确保及时、准确的处理;- 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奖励和惩罚措施,激励和约束员工的安全行为。
四、管理流程1. 施工前准备阶段- 设立工地安全小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人员配备;- 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施工工艺和安全措施;- 提供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确保工人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审查和验收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符合要求;- 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
2. 施工阶段- 设立安全值班制度,24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管;-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和整改隐患;- 进行安全会议,评估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 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档案,记录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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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临高速公路 SJ-3标段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十八局集团
玉临高速公路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四月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创建“平安工地”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和构建考核评价长效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1、《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暨“平安工地”检查评价办法》(云交基建〔2013〕339号)。
2、《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平安工地”考评结果挂牌公示制度的通知》(云交基建[2014] 264号)。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及考核评价管理工作。
四、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2、项目分管理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平安工地”自查评价,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改进工作、安全档案、资料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3、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平安工地”建设方案编制、报审和宣贯工作,检查督促做好现场安全达标工作,并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一般要求
1、项目部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
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2、项目部安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3、项目部建立健全符合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经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签批后,由安全部门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审查签批后报备建设单位。
4、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中需报审材料的内容、格式及要求,向监理单位上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
5、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写“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报项目安全副经理审核,报项目经理审批后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逐级分配相应的任务,并将相关要求对一线员工进行宣贯。
6、项目部每月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评价程序和标准》的规定,组织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评价,并对自评后存在的不符合项未提出整改要求,评价结果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备案。
7、项目部接受母体公司每半年对项目创建“平安工地”情况和制度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对公司下发的整改要求,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8、项目部每季度接受监理单位独立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
9、项目部每半年接受项目业主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
10、项目部每年接受项目业主主管单位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
11、项目部每年接受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
(二)检查评价程序和标准
1、检查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评价程序和标准》规定的程序、频次、内容组织开展检查评价工作。
2、项目部在开展检查工作前成立检查组。
检查组成员由具有安全或工程
专业职称人员组成,指定一人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工作。
3、检查评价由基础管理资料评价和现场管理评价两部份组成,基础管理资料评价按照《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评分。
现场管理评价按照《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规定的抽查内容和频率对照评分。
4、在检查考评过程中,若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时,立即责令该工序或作业区停工整改。
5、检查评价按照得分分值评定等级,评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
评价达到A、AA级为示范,达到B、C级为达标,评价为D级为不达标。
评价分值≥95分为AA级;
评价分值≥90分为A级;
评价分值≥80分为B级;
评价分值≥70分为C级;
评价分值<70分为D级。
6、检查评价时,未按规定要求开展自检、独立检查评价的,直接评价为“不达标”。
7、检查评价时,项目部对评价期内检查评价之前的巡查、专项检查中存在下列情况的,在评价总分基础上扣减5—10分:
⑴因安全生产问题停工2次;
⑵发送过安全告知函;
⑶约谈企业法人;
⑷逾期不落实书面整改要求的。
8、检查评价时,在评价期内考核评价之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⑴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事故责任的项目部考评总分扣减15分;
⑵发生2起一般和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项目部直接评为D级;
⑶发生1起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项目部评为不达标等级。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其它措施,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在考评总分基础上加1—5分。
(三)评价结果处理
1、项目部和母体公司考评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每月一次的“平安工地”自检评价进行不符合项进行整改,整改结果报分管安全副经理复核。
母体公司对项目半年度的“平安工地”考评结果,由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不符合项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
2、监理和项目业主的考评
监理单位每季度和项目业主每半年对项目部进行的“平安工地”独立考评结果,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不符合项整改工作,并按时上报整改报告。
3、安全监督机构检查评价
⑴评为B级,项目部对不符合项自行整改,监理复查;评价为C级,项目部在三日内完成书面整改措施,报监理审批,项目部按批准的措施、时限完成整改。
监理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整改完成后,监理单位将复查结果报备项目业主。
⑵评为D级,按要求停工整改(视情况可全面或部分停工),三天内完成书面整改措施,经监理审查后报项目业主审批。
项目按批准的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项目业主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项目业主复查合格后,报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复评。
(四)“平安工地”考评结果挂牌公示
1、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需将“平安工地”自评、独立考评结果进行挂牌公示。
2、平安工地考评公示牌设立在现场醒目区域。
3、项目部自评结果在每月5日前更新;建设、监理单位的独立考评结束后5日内更新。
4、本项目“平安工地”考评结果挂牌公示工作不到位,造成外部考评被扣分的,将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六、相关制度
1、《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办法》。
七、记录
《平安工地考核评审登记台帐》 YLGSZDJL-21-01
建设项目
“平安工地”考核评审登记台帐
YLGSZDJL-21-01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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