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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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

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

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加强自检、首检、巡检管理,规范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质量,制定此制度,建立自检、首检、巡检制度,提高检测质量,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检测实验室内所有自检、首检、巡检工作。

三、基本要求1.自检、首检、巡检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2.检测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操作经验,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自检、首检、巡检时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确保仪器设备完好以及准确度、重复性、精度等相关指标符合要求。

4.对于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重要数据记录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5.对检测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

四、具体规定1.自检:(1)自检是检测实验室中每个检测员对自己检测过程、所用仪器设备、方法等进行的检测工作。

(2)自检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检验结果要真实可靠。

(3)自检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和解决,并把问题和处理结果记录在相关文件中。

2.首检:(1)新仪器设备或新测量方法在应用前要进行首次检验(首检),确保仪器设备正常,测量方法可靠。

(2)首检工作由检验员和技术员共同完成,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首检结果要准确可靠。

(3)如发现仪器设备或测量方法存在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处理,并把问题和处理结果记录在相关文件中。

3.巡检:(1)巡检是指检测员按照规定的巡检周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评估维护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2)巡检周期和内容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并记录在巡检记录本上。

(3)巡检时应详细记录仪器设备维护和检修情况,以便日后进行问题排查和维护工作。

五、考核要求1.检测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对巡检、自检、首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测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在考核后进行总结。

2.检测员自检、首检、巡检工作考核要定期开展,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关于首检、巡检、终检规定

关于首检、巡检、终检规定
三、终检
1、所有产品须经检验并有合格标识,方可入库或出货;
2、严格执行并稽查落实情况,重点:合格品、不合格品、不良品的区分;
3、对于超5%的批量质量事故须稽查相关责任,严惩不怠!
审核: 审批:
(2)检表上必须有以下记录
A、品管出具首检报告,列出尺寸要求、功能要求、外观要求、其他要求;
B、生产干部须在巡检表上先确认首检内容后再签名;
C、生产岗位员工须填写“自检、首检日报表”;
4、违反者参照《质量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3、车间主管/部长每4小时对制程品质巡检一次(和小组长检验时间错开,如小组长8点检,主管9点检)。
4确保巡检表的记录是真实的经巡检后出现质量事故视同巡检未执行参照质量管理控制程序质量事故奖惩条例加倍处罚
××××有限公司
关于首检、巡检、专检规定
一、自检、首检
1、定义:
首检为生产前1~3件产品必须自检、首检;
2、范围:
(1)每一位操作者必须在以下时间进行产品的首检:(①、换人、换机后;②、更换产品型号、规格后;③、每批产品生产前的第一件;④、产品异常改善后第一件;⑤、更换工装夹具或调试设备后第一件产品;6、每次上班前的第一件)。
二、巡检
1、主管/部长每天对每种配件的加工过程当中必须要有至少2次巡查并记录;
2、组长每天对每种配件的加工过程当中必须要有至少4次巡查并记录;
3、质检员每天对每个机台加工的配件必须至少有8次以上的巡查并记录;
4、确保巡检表的记录是真实的,经巡检后出现质量事故视同巡检未执行,参照《质量管理控制程序》、《质量事故奖惩条例》加倍处罚;

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

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

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自检、首检、巡检是现代企业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它有助于确保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并减少生产中的错误和事故。

以下是一个关于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的详细说明,包括定义、目的、程序和责任。

一、定义1.自检:指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达到质量要求和标准。

2.首检:指在工作开始之前,由质量检验人员对原材料、产品或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标准。

3.巡检:指定期定点对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可控性。

二、目的1.提高产品质量:通过自检、首检和巡检,发现和纠正潜在的质量问题,确保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和标准要求。

2.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自检、首检和巡检,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和不足,避免重复劳动和浪费资源。

3.减少生产事故:通过自检、首检和巡检,及时排除隐患和风险,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和损失。

4.优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检、首检和巡检,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和发展。

三、程序1.自检程序:(1)确定自检标准: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和工作标准,确定自检的内容、方法和频率。

(2)自检执行: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后,自行检查和评估结果,确保工作质量。

(3)问题反馈:如发现问题或不足,及时记录并反馈给相关部门,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结果记录:自检结果应按要求记录并保存,以便追溯和分析。

2.首检程序:(1)确定首检标准: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和工作标准,确定首检的内容、方法和频率。

(2)首检执行:由质量检验人员对原材料、产品或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标准。

(3)问题反馈:如发现问题或不符合标准,及时记录并反馈给相关部门,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结果记录:首检结果应按要求记录并保存,以便追溯和分析。

3.巡检程序:(1)制定巡检计划:根据工作任务和进度,制定巡检的内容、方法和周期。

(2)巡检执行:按计划对关键节点进行巡检,检查和评估工作的进展和质量。

自检、互检、巡检和末检管理办法

自检、互检、巡检和末检管理办法

3C品质控制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自检、互检、巡检等检验手段,随时监视产品的质量波动情况,以达到及时监视、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防止产品的波动造成批量不合格,确保不良品不生产,不流转,不入库。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生产车间产品质量的控制;3 .职责3.1 品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巡检工作;3.2产品事业部/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自检及互检工作;4.自检、互检、巡检管理办法:管理制度:车间生产过程检验实行操作者自检、互检和品管员巡检相结合的检验方式。

管理流程图:4.1自检4.1.1目的和方法:目的:为保证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处于一种全程受控;方法:由作业员对本工序的上线物料及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

4.1.2自检样本量:100%。

4.1.3自检项目和各项目的检验方法:按此产品的控制工艺和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法标准、指导书4.1.4自检记录:生产部/车间规定的相应表单。

4.1.5自检结果处理4.1.5.1作业员在生产准备时,需对使用物料依照图纸进行核对,同时,对上线物料的检验状态进行确认,以确保物料的准确性及合格。

4.1.5.2作业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图纸、首件报表的品质要求进行自检,以确保不良产品不生产、不放行。

4.1.5.3当自检时发现不合格品或可疑产品时,作业员需及时将不良品不良点用红色箭头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专用盘(箱内)。

当不良比率超过2%时(以1H为统计时段)应及时上报车间主管及巡检员进行调整。

4.2互检4.2.1目的:是为了增强每个操作工的质量意识,达到一种全员质量管理.4.2.2职责:上道工序所做的产品要对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所做的产品进行监督。

4.2.3适用范围:各车间每道操作工序.4.2.4执行方法:4.2.4.1作业员对上道工序流下来的产品,在本工序作业前需进行互检动作,以确保在本工序作业前,来件是合格的。

4.2.4.2作业员在做互检动作时,如发现上道工序流下来的产品有不良,需及时用红色不良箭头进行标识,并将不良品放置于专用的红色不合格品周转盘(箱)中。

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

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

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一、目的:树立“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只有第一次就将事情做对,才有最好的质量”的观念。

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批量性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减少质量损失,降低质量成本。

二、适用范围:江苏中大汽车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加工生产过程和装配生产过程。

三、定义: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和(或)装配的产品进行的独立的、自主的检查。

首件——加工出的第一件产品或装配出后的第一件产品。

可以是整机,部件、零件、某工序完工的再制品。

首检——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合格后,再提交检验员进行检验的活动。

巡检——对生产过程和生产的产品所进行的巡回监督检查和抽查。

四、职责:1、生产部各车间主任负责教育、督促和检查所属员工的自检、首检并随时巡查抽检,确保自检、首检的实施,配合品保部稽查各车间。

2、品保部协助技术部负责编制《检验规程》,监督和协助车间做好自检、首检和巡检工作并组织各车间每周1次对车间质量稽查。

3、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图纸、技术要求、相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编制相关工艺文件。

4、操作者具体实施自检、首检有关规定。

5、质检员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首件的专检、督促操作者自检,并进行巡检。

6、各车间班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进行自检、首检,并对本班组进行巡检。

7、稽查小组:由品保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组员参加,可与工艺纪律检查同时进行。

五、程序:1、检验依据:产品图纸、规范和技术要求;工艺技术资料和相关标准;质量标准和相关检验资料等。

2、自检:操作者加工前应消化、理解有关图纸、工艺资料,弄清楚有疑问的地方。

核对来料、工装并按规定检查设备、工装、量具、来料等均处于良好状态,方可进行生产。

操作者在加工或装配过程中应对产品在该工序的要求和产品外观不断地进行检查、核对。

发现产品有问题立即停止生产,在问题弄清楚并解决后再继续进行生产。

操作者不能弄清和解决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班组长、车间主任和检验员反映、汇报问题。

三检管理制度

三检管理制度
4.7判定为合格的首件必须存放在首件区域,直至生产完成或突发性改变,产品方可取走。
5、自检制度
5.1操作者应按工艺卡等相关文件规定频率实施自检,不得漏检、错检或不检。
5.2自检中,若发现不合格,则应立即停止继续生产,先隔离时间段产品实施全检,全检完毕后,考虑是否需要对过程进行调整;经检验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4.2操作者在本工序的加工过程中,坚持对每一道工序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对本工序加工的零件进行自检。
4.3操作者在本工序加工前和加工中,应坚持对上工序进行互检。
4.4操作者的互检包括检查上工序是否符合图纸和工艺要求、是否可满足本工序加工的要求.符合要求的零件,可以在本工序继续加工;不符合要求的零件另外放置,及时通知检验员作出标识和处理,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3。2首件:每班加工的第一件产品,更换操作者、工装、刀具、夹具、维修设备及调整机床参数后的第一件产品.
3.3自检:指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按频率对产品进行的自我检查,但外观的自检指全数检查。
3.4互检:是指生产操作者相互之间进行检验.主要为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流转过来的半成品进行监督;同一工序多人进行生产同样产品时进行互检。
8.2操作者首检合格,转入正常生产,但是检验员首检时发现不合格,则这些产品的损失由操作者全部承担.
8.3若因为没有专检、自检或没按要求专检、自检,而连续出现不合格时,由检验员和操作者共同承担。
8。4若出现批量不合格时,由检验员和操作者共同承担.
8。5若检验员已经发现问题并通知了操作者或其上级,而操作者没有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的,所有不合格损失由操作者全部承担.
5。6生产现场必须有合格品、不合格品的放置区域,方便对相应产品状态的存放,避免混乱、重复检验、浪耗时间等。

五检制度

五检制度文件编号HF-JSZL-003生效日期2011-6-2 版本/版次A/0 管控状态受控页次第1 页共5页版本修订理由与内容简述修订日期拟定五检制度文件编号HF-JSZL-003生效日期2011-6-21 版本/版次A/0 管控状态受控页次第 2 页共 5页1、目的:从源头上规范品质管理工作,强化各生产工艺的保证能力,提升公司制程质量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技术部、质检部、质管部、生产部、生产全过程。

3、定义:3.1、五检:指产在品实现过程中涉及的首件产品检查、检验员过程巡检、操作工定频率自检、上下(相临)工序间定频率互检、检验员终检。

3.2、首件:指5M1E(5M1E 是指操作者、设备、材料、工艺方法、测量方法和环境)发生改变时,刚生产的前3件;在小批数量超过3件时,按随机原则抽取3件检验;关键尺寸一律是5件。

3.3、首件产品检查:指在影响质量的六要素中任一条件发生改变时,对生产制造的关键工序进行检查、测量、确认、记录的动作,简称首检。

3.4、检验员过程巡检:在连续生产过程中,检验员按工艺规定的核查频率,对每一道生产工序依照产品的工艺要求、品质标准进行核查、测量、确认、记录的过程,简称过程巡检。

3.5、操作工定时自检:在连续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操作工按工艺规定的频率,依照产品的工艺要求、品质标准自我核查、测量、确认、记录的过程,简称自检。

3.6、上下(相临)工序间定时互检:在连续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操作工按工艺规定的频率,依照产品的工艺要求、品质标准让相临工序作业人员帮助核查、测量、确认、记录的过程,简称互检。

3.6、检验员终检:指产品完成一个加工阶段(如冲压、焊接、表面处理、装配等),需要交付另一加工环节前由检验员依照产品的工艺要求、品质标准进行检查、测量、确认、记录的过程,简称终检.4、职责和权限:4.1、技质部:负责检查和维护五检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和及时通报。

首件检验、巡回检验管理制度

c.各材料与技术图纸相符;
d.各电气性能与技术要求相符;
e.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许;
6.1.3巡检员按以上要求成品或半成品进行确认,并在检验表格上签字确认;
6.1.3.1确认条件
a.使用量具、设备的精度要求;
b.所测试的数值与实物实测值相符;
6.1.4首检合格,操作者方可成批生产加工。
6.1.5首检不合格,巡检员及时协助班长查明不合格原因,调整设备或工装,并重新提交首检,直至首检合格。如有特殊原因,上报车间主任调整生产安排。
5.2巡检条件控制范围:
a.每班次开始生产加工时;
b.每班次巡回相隔有两小时时;
c.关键件或关键工序。
6. 程序
6.1 首检
6.1.1首检由操作者当班开始生产,在调整好设备、工装、生产条件具备并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时,加工的第一件自检合格品。
6.1.2班长对首件按以下要求实施检验:
a.型号相符;
b.各尺寸与图纸相符;
1.目的:
通过产品首件检验及巡回检验工序确认,在无品质异常的情况下投入生产,防止批量不良的发生。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过程。
3. 定义:
3.1首件检验对生产开始或工艺条件改变后加工的首件(或最初几件)产品质量的检验(以下简称“首检”)。
3.2巡回检验:对制造过程中进行的定期或随机流动性的抽检(以下简称“巡检”)
4.4品质部部长负责对巡检员的巡查质量进行监控。
5.控制范围:
5.1首检条件控制范围:
a.每班次加工批量在10件以上开始生产加工时;
b.设备、工装调整或更换,开始生产加工时;
c.改变工艺参数或操作方法,开始生产加工时;
d.改变材料、毛坯或半成品,开始生产加工时;

自检、首件、巡检管理制度

自检、首件、巡检管理制度1.目的为明确生产制程中首件检查、巡回检查、员工自检的管理要求,以防止不良品产生或流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凡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

3.定义3.1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和(或)装配的产品进行的独立的、自主的检查。

3.2首件——加工出的第一件产品或装配出后的第一件产品。

可以是整件,部件、零件、某工序完工的再制品。

3.3首检——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合格后,再提交检验员进行检验的活动。

3.4巡检——对生产过程和生产的产品所进行的巡回监督检查和抽查。

4.职责4.1生产部负责编制作业指导文件,规定每道工序自检内容;负责教育、督促和检查所属员工的自检、首检并随时巡查抽检,确保自检、首检的实施,配合品保部稽查自检、首检工作;4.2技术部负责编制检验规范;4.3品保部负责监督和协助车间做好自检、首检和巡检工作;4.3操作者实施自检、首检工作;4.4检验员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首件的专检、督促操作者自检,进行制程巡检;4.5各线长负责督促检查本线员工进行自检、首检,并对本班组生产工序进行巡检。

5.过程描述5.1首检5.1.1生产部负责将作业指导文件自检内容编制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中,品保部负责将检验规范内容编制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中,规定每道工序的首检内容;5.1.2生产部负责各岗位员工首检的培训工作,使操作员工充分了解本工序产品首检内容和检验方法;5.1.3生产操作人员应在开线前,异常停机或正常停机再开机时核对来料、工装并按规定点检设备、工装、模具、量具、来料等均处于合格状态,对首件进行检验,填写《设备点检记录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5.1.4生产操作人员首件检验合格后将首件交检验员确认,检验员按检验规范要求对首件进行专验,将检验结果记录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中,检验员对首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5.1.5若检验员专检首件不合格,则立即通知生产线长,生产部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待查明原因解决问题后,重新按5.1.3和5.1.4操作;5.1.6《设备点检记录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需悬挂在相应工序上以备查看。

首检三检管理规定

1.0目的和范围:为了使首件三检作业规范化,预防生产过程中不良品的发生,从而更好地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品质。

特制定本规定。

2.0定义:①自检:指操作员对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进行尺寸、重量、外观等方面的检验。

②互检:指车间生产的组长、科长对操作员已经检验过的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对尺寸、重量、外观等方面进行的再次检验。

③专检:指现场IPQC对经过操作员、组长、主管检验的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及其质量检验标准对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全面的检验。

④正常动作条件:机器设备参数符合工艺规定,机器动动作无异常。

3.0相关文件和资料:《生产工艺标准》《品质控制计划》《生产作业指导书》实物样品和其他辅助三阶文件4.0职责:操作员:机器在正常动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自检。

生产组长:机器在正常动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互检。

IPQC:机器在正常动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专检。

生产主管、IPQC组长:定时抽检首检情况,并须有书面记载。

品质经理/主管、生产总监/经理、研发总工:随机性地对首检状况进行抽查。

5.1 程序:5.2 首检时机:①开机时;②换材料(换型号)时;③修机(换模)后;④调整设备参数后;⑤突发性停电,恢复用电开机时;⑥人员调换时。

5.3 作业细则:5. 2.1操作员、生产组长、生产主管及现场IPQC确认设备是否正常运作(若否,应通知工程部及其它相关人员进行调整)确认机器正常运作后,方可开始首件三检作业。

6. 2.2操作员据《生产作业指导书》《生产工艺》进行首件生产,取5~10pcs不等(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工艺标准对首件半成品(或成品)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测量,确认合格后,转交生产组长进行互检。

并在《首件三检记录表》相关栏目中填写相关记录。

7. 2.3生产组长或主管接到操作员转交的首件,必须重新确认机器设备运作是否正常,且按照工艺标准做进一步的尺寸、重量、外观等确认,并在《首件三检记录表》指定的位置签名,同时把首件送检现场IPQC做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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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车库项目2014年01月发布实施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QX-Ⅱ-152-2013A版本号修订次分发号持有人受控状态批准:审核:编写:工艺质量控制部一、目的:树立“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只有第一次将事情做对,才有最好的质量”的观念。

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批量性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减少质量损失,降低质量成本。

二、适用范围:青岛齐星二期车库的加工生产过程和组装生产过程。

三、定义: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和(或)组装的产品进行的独立的、自主的检查。

首件——加工出的第一件产品或组装出后的第一件产品。

可以是部件、零件、某工序完工的再制品。

首检——首件产品经操作者和班组长首检合格后放于首检区,再提交质监员进行专检的活动。

巡检——对生产过程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和生产的产品所进行的巡回监督检查和抽查。

四、职责:1.生产部各车间负责教育、督促和检查所属员工的自检、首检并随时巡查抽检,确保自检、首检的实施,配合稽查小组稽查各车间。

2.工艺质量控制部负责编制《检验作业指导书》,监督和协助车间做好自检、首检及巡检工作。

3.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图纸、技术要求、相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编制相关工艺文件。

4.操作者具体实施自检、首检有关规定。

5.质监员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首件的专检、督促操作者自检,并进行巡检。

6.各车间班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进行自检、首检,并对本班组进行巡检。

7.稽查小组:由生产部主管、工艺质量控制部主管、车间主任、质监员、班组长组成。

五、程序:1.检验依据:产品图纸、规范和技术要求;工艺技术资料和相关标准;质量标准和相关检验资料等。

2.自检:2.1操作者应对物流部转运到各设备上料区的原材料应先查看图纸然后进行核对所需规格和材质。

2.2 班组长、操作者加工前应消化、理解有关图纸、并核实用料、工艺资料及变更,弄清楚有疑问的地方,并按规定检查设备、量具、等均处于良好状态,方可进行生产。

2.3 操作者在加工过程中应对产品在该工序的要求和产品外观不断地进行检查、核对。

发现产品有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填写异常单,在问题弄清楚且解决后再继续进行生产。

操作者不能弄清和解决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班组长、车间主任汇报问题。

生产班组长,车间主任和质监员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到现场查清问题并解决问题,恢复生产。

2.4 一批产品生产完毕,操作者要将自己加工或组装的产品整齐摆放,并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开标识清楚,合格品再交车间待转区进行转序检验。

以减少和防止不合格品未经整改往下流转。

3.首检:3.1 操作者在当班加工的首件产品,由操作者及班组长依据有关的工艺技术资料、质量标准、相关检验资料认真进行首检确认合格后,填写首检记录,首件放于首检区,再提交质监员进行专检确认。

3.2 质监员依据工艺和检验标准,对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核查,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并对判定合格工件做好首件标识,放在正在加工件一侧比对生产加工,待此批次全部生产完毕后,首件方可做最后转序。

3.3 若首件产品经检验判定不合格时,质监员则通知加工责任人具体的不合格项目和严重程度。

并填写不合格通知单。

3.4 操作者必须查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并消除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之后,再生产第二个首件产品,经自检合格后交质监员检查。

经专检合格,则可正常加工.3.5 经质监员专检仍不合格,则由车间和班组研究解决后再生产第三个首件,第三个首件自检合格后交质监员检查。

第三个首件经检验合格则转入正常生产。

3.6 若第三件经质监员专检不合格则暂停生产,由车间通知车间主任到现场一起研究解决。

直至生产出合格首件后方可转入正常生产。

另外,凡新产品,新工艺,加工条件(设备、原材料、夹具)变更,重大设计更改等,在首检基础上,质监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交工艺质控部、技术部门审查。

3.7 首件检验流程4.巡检:4.1在产品正常生产加工中,质监员和班组长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所管辖范围进行巡检并填写巡检记录。

4.2巡检的主要内容有:工序操作人员有无变化、材料有无变化、加工方法是否改变、设备、工装和检测器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抽查产品的尺寸和外观及工艺纪律执行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3巡检中,如发现生产条件出现异常,应立即通知操作者排除异常。

发现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应立即对此次抽查前生产的产品进行检查,如接连发现产品不合格,即通知操作者立即暂停生产,查清原因并消除原因后恢复生产。

巡检时要根据产品的生产条件,工艺是否成熟及操作人员状况,决定巡检的频次。

但至少巡检频次不少于2小时/次。

对重要的工件、价值高的工件、生产周期长的工件和重要工序的重要尺寸及质量波动大的工序,实施重点巡检,以避免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损失。

六、相关自检、巡检具体要求:1、自检要求机加工车间:普通车床及数控设备的加工的零件,在加工每批零件时,操作工除了要求对首件加工的零件尺寸进行检验外,还要求每加工50件,小件类100件必须对零件的加工尺寸进行一次自检并将结果记录在检验单上。

同时要求将自检的零件单独分开放置以备质监员检查。

边梁、浪板工序在加工每批零件时,操作员工除了要求对首件加工的零件的尺寸进行自检外,还要求边梁每加工20件、浪板每加工60件,必须对加工件的尺寸进行一次自检并将结果记录在检验单上。

同时要求将自检的零件单独分开放置以备质监员0检查。

下料车间:普通设备及数控设备的加工的零件,在加工每批零件时,操作工除了要求对首件加工的零件的加工尺寸进行自检外,还要求:激光切割机、剪板机每加工50件,小件类(面积小于300*300)每加工100件;必须对零件的加工尺寸进行一次自检并将结果记录在首检单上。

同时要求将自检的零件单独分开放置以备质量监督检查。

CBF设备工序在加工每批零件时,操作员工除了要求对首件加工的零件的尺寸进行自检外,还要求每加工20件必须对加工件的尺寸进行一次自检并将结果记录在首检单上。

同时要求将自检的零件单独分开放置以备质量监督检查。

组焊车间:组装工序:生产加工完首件并自检完毕后,由责任人将加工件提交检验区进行专检,检验人员通知其焊接工艺后方可进行焊接。

未做首件检验加工件质监员不做下道工序检验,且不予以转序。

点焊工序:在加工每批零件时,操作员工除了要求对首件加工的零件的焊接强度进行自检外,还要求每加工50件必须对焊接强度进行一次自检并将结果记录在首检单背面。

同时要求将自检的零件单独分开放置以备质量监督检查。

焊接工序:在加工每批零件时,操作员工除了要求对首件加工的零件的焊接强度、焊接的外观、焊接的尺寸(虚焊、假焊、焊点过大、焊穿、焊接尺寸等)进行自检外,还要求每加工50件必须对焊接强度、焊接的外观、焊接的尺寸(虚焊、假焊、焊点过大、焊穿、焊接尺寸等)进行一次自检并将结果记录在首检单背面。

同时要求将自检的零件单独分开放置以备质量监督检查。

修磨工序:加工人员每清渣修磨10件完毕后,通知其责任质监员进行检验。

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重新清理。

清理完毕后再次通知质监员检验,若再不合格予以考核处理。

转序工序:焊接完成后经检验合格工件方可放置于检验区,产品需摆放整齐将工件特征明显的地方朝上放置,防止磕碰。

成品车间:上料前先行检查待喷涂件有无表面污斑、不光滑、不平整、凹坑质量问题,若有找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保证打砂效果和喷涂质量。

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使用时要求100%进行检验,不允许有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桔皮、涂层厚度明显不均等外观缺陷。

喷涂层均匀、完整,光泽、纹理一致,颜色符合图号要求。

涂膜附着力检验: 采用划格—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每批次以两件检验(每批次80件)。

不合格工件加严检验,对不合格工件进行整改,整改后交于质监员重新检验。

涂层厚度检验:使用测厚仪检验,在离试样边缘处25mm以上距离最少三处进行检查,取其平均数。

通常未做要求时,涂层厚度为喷塑要求厚度70—130μm,喷漆要求厚度70--120μm。

6、打包要求:按自制件包装标准包装,喷涂面不允许直接接触,用毛毡间隔,以防粘连、磕碰脱落,包装时两端对齐,两端不齐的靠一端对齐,所有包装一律在同一位置挂牌标识。

物流部发货:发货前提前对发货产品备货,并做好标识,然后提交工艺质量控制部依据《发货清单》再次复检,确认无误后可装车发货,质检部对发货的车辆进行监装,有权要求不合格的产品重新加工和拒绝装车。

2、巡检的要求:要求组长、质监员每天必须对本组所管辖的范围或本组所有员工的加工过程进行巡检。

巡检频率不少于1.5小时/次。

并将结果记录在巡检单上。

七、考核:1、生产加工责任人未按图纸核实用料,造成质量问题,根据损失予以考核。

2、车间应按规定严格执行首检程序,未按规定进行首检的,三次以内考核50元/次,三次以上加大考核额度,即第四次考核100元,第五次考核150元,依次类推。

3、车间主任应加强监管,车间各班(机)组未按要求进行首检的,每发现三个班组,考核车间主任50元,重复出现加重加严考核。

4、质检人员应加强首检的监督,工艺质控部巡检时发现车间未首检的,对操作工进行考核;转序检验时发现未首检,对以上所有程序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5、各车间须高度重视首检程序,一旦发现未按要求进行首检的,将取消该车间当月评优资格。

6、质监员有巡检但无巡检记录或巡检记录弄虚作假按未执行巡检考核50元。

7、其他按《工艺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八、《首检、自检、巡检卡》质监员:年月日质监员:年月日质监员:年月日质监员: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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