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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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报告

公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报告

公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报告公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报告摘要: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重要力量,其工作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执法不公、不作为、滥用职权等。

本文将从公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和探讨,为公安改进和提升工作水平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一、公安存在的主要问题1. 执法不公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公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对富有背景或关系的人轻易放过,而对一般民众则采取严厉执法措施;另一方面,一些地区存在权势交织的情况,公安机关受到地方利益集团的牵制,难以做到公正执法。

这种执法不公现象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也严重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

2. 不作为在一些情况下,公安机关存在不作为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案件由于复杂性和涉及的利益关系,公安机关无法快速有效地进行破案工作;另一方面,一些公安机关对一些社会问题置之不理,缺乏积极的态度和行动,导致问题严重扩大。

这种不作为使得社会秩序难以维护,公安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也受到了质疑。

3. 滥用职权一些公安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的问题。

滥用职权主要体现在不合法的拘禁、刑讯逼供、私自调取个人信息等方面。

这种滥用职权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信誉,也损害了治安和社会稳定。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1. 制度不完善公安机关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完善。

一方面,公安机关内部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另一方面,对公安机关的外部监督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利益集团通过关系和权力干预公安执法,使得执法公正受到了威胁。

2. 考核评价不合理公安机关在考核评价体系中存在问题,这也是导致一些公安干部滥用职权和不作为的原因之一。

当前的考核评价体系,往往以完成任务和办案数量为重,忽视了案件质量和执法公正性。

这种评价体系无形中给公安干部带来了压力,鼓励了一些片面追求指标的行为。

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依法办案不够严谨作为国家最基层的执法机构,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但现实中仍有一些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违反规定,导致一些无辜者受到牵连甚至不正当刑事处罚。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证据收集不完整:部分执法人员在快速立案的压力下,未能全面搜集证据材料或未确认其真伪性。

这种偷懒行为会导致刑事审判过程中证据链断裂,从而使得合乎规定认定被告人罪与否变得困难。

2. 确认嫌疑人身份流程混乱:部分执法人员在调查案件时未按规定进行身份核实,导致嫌疑人身份交叉混淆,可能引发错误的指认和不公正的刑事处罚。

3. 强制措施合法性审查欠缺:执法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容易忽视对措施合法性的审查,从而导致一些无辜者被非法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况的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公安机关应加强内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办案意识。

同时,在立案、证据收集、嫌疑人确认等环节设置严格流程,并建立监督机制来确保依法行事。

二、文明执法意识待提升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具备高度的文明素养,但现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 言语暴力与恶劣态度:个别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不文明用语频出或态度恶劣,给当事人带来心理伤害,损害了公安形象。

2. 不合理使用武力手段:极少数警察在执行职责时滥用职权,不合理使用武力手段,给当事人带来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

3. 执法过于“粗暴”:少数执法人员面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居民群众的抵触情绪时显得无礼、高傲,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容易引发冲突甚至恶性事件。

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安机关应加强组织文明执法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

同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与问责机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公安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维护的重要力量,执法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不可否认,公安执法领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问题分析1. 执法权威不够彰显在公安执法中,有时候办案民警无法充分展示自身的职务权威,给犯罪嫌疑人造成错误认识,从而导致了一些暴力抗拒行为。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打击黑恶势力等重大行动中,当地公安机关可能面临与非法组织斗争时所带来的困难。

2. 执法过程中权益保护不完善公安执法涉及到侦查、逮捕和审判等各个环节,在处理案件时需要确保相关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但由于缺乏统一而明确的制度规范以及专业化能力不足等原因,有时候会出现严重违背合法性原则的事件,导致一些无辜者受冤枉。

3. 反腐败力度不够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构,应当坚守廉洁自律之道。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公安干警存在腐败现象,如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行为。

这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还削弱了人民对其的信任。

4. 效率与公正问题并存在执法过程中,既要确保案件的高效办理,又要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但由于一些制度缺陷和执法水平等方面的问题,在实践中难免存在着时间拖延、收取“速费”等不正当行为。

这种情况不仅导致了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失去信心,并且也妨碍了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对策建议1. 强化职业素养和执法技能培训为有效彰显执法权威,公安机关需要加强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通过提升干警们的法律素养、专业技能和情绪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使其在执法过程中不仅有足够的自信,还能严肃而公正地履行职责。

2. 完善权益保护机制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

特别是在侦查取证工作中,要提高办案民警对于依法搜查、讯问及嫌疑人尊严的认识,确保符合程序规定,并通过录音、录像等手段进行有效记录。

3. 健全反腐败机制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从严治警原则,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培训。

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引言执法监督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目的是保障执法公正、规范和有效,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然而,在实践中,执法监督工作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分析和总结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问题的存在1.执法监督部门的权威性不足目前,执法监督部门的权威性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有些执法监督部门缺乏独立性,受政府部门的影响较大,不能独立地行使执法监督职责。

另一方面,一些执法监督部门的人员素质不高,个别人员甚至存在行为不端的情况,导致执法监督的公信力受到质疑。

2.执法监督的法律保障不足执法监督工作的法律保障不足是另一个问题。

目前,执法监督的法律法规较为简单,不够完善,对执法监督的权限、程序、方法等方面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执法监督工作的范围和效果受到限制。

此外,执法监督工作中的处罚力度也较弱,对违法行为的惩处不够严厉,容易产生法不责众的情况。

3.执法监督工作的信息不透明执法监督工作的信息透明度不高是一个普遍的问题。

执法监督的过程和结果应该是公开透明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执法监督部门对执法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掌握不全面,公民对执法监督的了解渠道不畅,导致公众对执法监督工作的信任度不高。

4.执法监督工作与实际情况不符执法监督工作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

执法监督工作应该根据社会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来开展,但现实中往往存在执法监督的片面性和不完全性。

执法监督部门过于注重对个别案件或个别行为的监督,而忽略了对大量案件和行为的监督,容易导致执法监督的短视性和非全面性。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1.加强执法监督部门的独立性为了保障执法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需要加强执法监督部门的独立性。

首先,应该加强对执法监督部门的法律保障,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其次,要加强对执法监督部门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对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的调研

对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的调研

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一手抓打击、一手抓办案质量,对刑事案件保持严打的同时,始终把执法质量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放在首要的位置,在打击能力提高的同时,执法质量亦如芝麻开花节节提高;但是当前在刑事执法办案环节尚存在不少问题;现就发现的问题、形成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对策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一、存在的问题1、接处警不作为:一是不及时处警,案情就是命令,接到报案后处警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开展工作,而有的处警人员常常是不慌不忙,有的甚至在报警人再打电话催促才出动现场;二是不及时开展调查访问工作,调查访问是刑侦破案工作的起点,是公安机关发动群众、证实犯罪、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但有的民警在处警时只是简单地做了一份事主的报案笔录后就坐等现场勘查人员勘查现场结束,不去查访其他目击证人,致使事后找不到目击证人,给工作造成被动;三是携带装备不全,不是缺了录音笔就是忘带照相机,或者是电池没电,给取证及固定证据造成不必要的麻烦;2、不如实立案:立案是侦查的开始,是采取侦查措施、开展侦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诉讼的重要环节;但日常工作中常发现不及时立案、不如实立案、不破不立的现象存在;3、不按法定程序办案:一是违规讯问,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不在专门的审讯场所讯问;二是违规扣押、辨认,有的不办理呈批手续,未经负责人同意或批准就进行扣押、辨认,事后在补办手续;三是拘留、逮捕后讯问简单,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都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此时进行讯问形成全面透彻的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更有证明力和说服力;大多侦查员对此认识不清,往往对24小时内的讯问走走过场,简单地做一下笔录,有时就一张笔录纸的字;4、不及时搜集固定证据:一是取证的目的不明确,有的侦查员在办案过程中取证工作抓不到点子上,在使用证据证明事实的方法和能力与办案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证据未形成锁链,有的侦查员收集证据后缺乏分析、整理,只是简单的罗列,证据间缺乏逻辑性,形不成证据锁链,证明力大打折扣;5、结案处理粗糙:一是法律文书制作粗糙,有的引用法律条款错误,有的涂改处不加盖校对章等;二是法律手续不够完善,如未制作侦查终结报告或制作不规范,起诉意见书词不达意等;三是涉案物品处理不当,有时在移送起诉后对涉案物品不及时移送或不完全移送等;二、存在问题的原因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因案件多、警力少、办案经费短缺、考核不科学等,但是从主观上看有以下几个方面:1、执法理念不到位;少数民警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思想不牢固,表现在办案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办案,先抓人后取证,只取有罪证据,不取无罪证据等,背离了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2、民警素质不到位;一些民警平日忙于事务,不注重业务学习,同时单位对培训抓得不够,主要靠传帮带,致使民警业务素质提高不快,对侦查、取证、审讯等一知半解;3、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未能使案件倒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到实处,流于形式;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刑事执法办案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各职能部门采取了多种方法在解决之中,如开展新警培训、卷宗抽查评比、固定的政治、业务学习等,以切实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但笔者认为督察部门作为一支专门的监督办量,应当发挥自身的作用,积极开展随警督察、跟踪督察、明查暗访和倒查等多种督察手段、方法,确保刑事执法质量;一是加强对案发初期的督察;通过不定时的开展模拟报警、跟踪接警、事后回访受害人、打防控系统的抽查和通过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方法,及时发现查纠民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接处警不作为及推诿拖拉现象;二是对立案情况进行督察;主要是检查能否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时地按法定程序进行受理、审查并如实立案;重点督察:1办案单位是否依法接受公民扭送、报案、控告或犯罪嫌疑人自首并及时进行初步审查和处理;2办案单位是否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手续,有无该立不立、不及时立案、插手经济纠纷等情况;工作中,特别要注意发现查纠越权管辖或推诿、不作为等问题;三是对刑事侦查环节开展督察;通过办公场所、审讯室检查结合视频监控的每日巡查,核查民警在办案中是否严格、文明执法,有无存在单独办案,协警员参与办案现象,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对象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在讯问过程中,有无存在动手动脚、刑讯逼供现象;同时不定期地通过查阅案卷的方法,检查勘验、搜查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求,扣押冻结财物是否超过范围时间,刑事强制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核查民警调查取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四是对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及处理情况的督察;主要检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认定是否准确,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破销案手续是否符合要求,结案时有无报告;。

公安总结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安总结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安总结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公安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公安机关也面临一些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公安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进一步改善公安工作。

问题一:腐败现象普遍存在虽然我国政府对反腐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在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中,仍然存在腐败现象。

这既严重影响了警察形象,也削弱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

解决方法:1. 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体系,加大对涉嫌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并追究责任。

2. 加强教育培训:加强警察道德教育,提高警察职业道德意识,增强廉洁从警意识。

3. 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监管部门及媒体的信息发布与合作,在线下设立投诉渠道并及时回应民众疑虑。

问题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有些警察以权谋私,执行任务时出现不正当行为,损害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解决方法:1. 加强执法规范培训:对所有警察进行定期的职业道德和执法能力培训,加强他们对相关法律和条例的理解与掌握。

2. 建立投诉机制:设立绿色通道接收民众投诉,并对举报进行及时处理与反馈,使涉事人员受到应有的惩罚。

3. 推广科技监督手段:引入监控摄像、录音等设备,实施全程录像、质证等方式以避免执法人员的不当行为。

问题三:信息化建设滞后尽管近年来我国公安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整体而言仍然滞后于社会发展需求。

这导致警方在侦破案件、数据分析等方面面临困难。

解决方法:1. 提高资金投入:增加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预算,并优先考虑新兴技术引进落地。

2. 创新技术应用: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信息技术在警务工作中的创新应用。

3. 提升数据分析能力:培养专业人才,以提高对大数据处理、挖掘和分析的能力。

问题四:社会关系的影响一些民众认为,公安机关与一些特殊利益集团存在关系甚密,导致执法不公。

这给公安工作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解决方法:1. 厅局级干部必须从源头管起,建立权力干部廉洁从警纪律档案,明确界定监督问责范围及权限。

公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引言:公安执法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的重要职能,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探讨公安执法中普遍存在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一、执法力量管理缺失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主体,其内部对于执法力量的管理机制依然有所欠缺。

首先,在一些地区部分公安机关对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规划上存在问题。

由于资源分配不均导致某些地区警力严重匮乏,无法有效履行基本任务。

此外,一些基层派出所负荷沉重,缺少必要技术支持,对于新型犯罪手段应对能力较弱。

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各地区警力资源配置的监督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提高基层派出所科技装备投入,加强培训与信息共享,在快速反应和案件侦办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二、执法规范性待完善公安执法的规范性是执法工作的基础,然而现实中,一些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反执法规定、超越权限、滥用权力等问题。

这不仅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整个社会对于公安机关的信任度。

为确保公安执法行为规范性,应加强以下方面:一是完善执法规章制度,并进行必要修订,以减少模糊处和主观解释空间;二是推动建立并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和规范化操作指南,规范各类执法行为;三是加强对全体警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与培训,提高其自我约束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信息技术应用滞后当前信息化发展日新月异,但部分公安机关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仍然滞后。

例如,在犯罪侦查过程中,采集、储存和处理相关数据仍然存在困难。

同时,在跨地区协作上也出现了一些不便利之处。

为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需求,并提高办案效率与水平,可考虑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警务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的投入,提升数据采集和存储能力;二是推广使用新技术,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以实现更高效的犯罪侦查与预防。

四、对特定群体执法不公在公安执法中,时有发生对特定群体的执法不公问题。

这可能导致一些非正当行为产生以及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

浅谈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思考(五篇范例)

浅谈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思考(五篇范例)

浅谈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思考(五篇范例)第一篇:浅谈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思考浅谈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思考XXXX近年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全国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特别是逐步加强对办案部门的执法监督,进一步推动了公安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但是,执法中仍存在不少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笔者从我市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浅谈如何加强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单位执法的监督。

一、我市基层单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市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办案质量不高,容易引起被处罚人员投诉和司法机关案件追诉;执法简单粗暴的情况在基层所队仍有发生。

二是在对待群众感情上,仍然存在以“管人者”自居,耍特权、抖威风,对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漠,懈怠责任,工作推诿,宗旨意识树得不牢,“四难”现象时好时坏。

三是在遵纪守法上,极少数民警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五条禁令”等案件的发生,有的甚至受到司法追究,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

四是在廉洁自律上,有的民警私欲膨胀,假公济私,放弃原则,违规办事;有的利用职权贪污、收受贿赂;有的违反财经纪律,有的明里暗里从事经营活动等。

二、我市基层单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一)个别民警自身素质不高。

一是缺乏应有的政治素质。

在执纪执法过程中以个人利益为主,缺乏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工作中不是比成绩、比 1奉献,而是比职级、比待遇,价值观错位;二是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有的民警执法、办案靠感觉凭经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二)执法监督的氛围不浓。

一是执法监督的宣传、教育还缺乏一定的力度。

公安民警对执法监督的重要性没有形成共识,使得这项工作缺乏一定的思想基础;二是民警学习的自觉性不高。

对有关规定、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职责,没有自觉地、认真地学习;在工作和生活中,或心存侥幸、蒙混过关,或稀里糊涂地违纪犯错;三是学习的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够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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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 往 忽 略 了监 督 。 这 是 导致 目前 监 督理 论 和 方 法 相对 落 后 的 一个
主要原因。
的审核把关和事后的执法检查等工作 , 整个执法过程 中, 都缺乏
监 督 员 的有 效 监管 。 1 . 4监 督力 量 薄 弱 虽 然 公 安 管理 和 执 法 人 员 的队 伍 日趋 庞 大 , 但 是 公安 执 法 监 督 队伍 从 数 量 和质 量 来 看 都 显得 较 为 薄 弱 , 许 多 公 安机 关 内部 监
公 共 管 理
浅 议 公 安 机 关 执 法 监 督 中存 在 的 问题
孟 雪花
【 摘
赵 奇 志
要】 新 形 势 为 我 国公 安 机 关执 法 监 督 工作 赋 予 了新 的 内涵 , 即尽 快 把 公 安 队伍 建 设 成 为 一 支 忠诚 可 靠 、 训练有素 、 精通业务 、
纪律严明、 秉 公 执法 、 能够 应 付 重 大政 治和 治 安 事件 的有 坚 强 战 斗 力 的队 伍 。本 文 重 点 分析 了公 安机 关 执 法 监 督 过程 中存 在 的 种 种 问 题, 对 如何 加 强 公 安机 关 执 法 监督 进 行 了深 入探 讨 。
综合分析监督被忽视的原 因, 主 要有 这样 几点: 其一是认识
不到位 , 没有 意 识 到 监 督 的 重 要 性 ; 其 二 是虽 然 认 识到 了监 督 的 重 要性 , 但 是 由于 种 种 原 因 , 没有 建立 起 有 效 的监 督 系 统 , 主 动放 弃 了监 督工 作 ; 其 三 是 监 督 主体 因为 害 怕监 督 不 当反 而 不 敢 进行 监督, 因 噎 废食 ; 其 四 是一 些 管 理 者从 主 观 上 排 斥监 督 , 不 想 建立 监 督 系统 , 麻痹 大 意 。 监 督 是 管理 中 的重 要 一环 , 但 是 管 理 者 不 一 定 就 是监 督 工 作 的 实施 者 , 管 理 者 只 是建 立 起 一 个 完 备 的监 督系 统, 由监 督 者去 运 行 。 所 以严格 意 义 上 来 讲 , 管 理者 的工 作 确 实不
统 一 作 出规 划 和 部署 。
监督实际上可 以分为三个阶段:事前、事中和 事后监督 , 事
前、 事 中和 事 后 这三 个 阶 段 的监 督 既 有 宏观 上 的 , 也有 微 观 上 的 。
宏 观 上是针 对 整 个 事件 而 言 , 微 观 上 是 针对 整 个 事 件 中 的 每 个 具 体 环 节 而言 。 显然, 公 安机 关执 法 监 督 应该 是 事 中 监 督 。 公 安 执法 监督 , 就 是 对 公 安机 关 的执 法 活动 是 否 符合 宪法 、 法 律和 法 规 , 以
度强调外部监督, 忽 略 了 内部 监 督 , 这 使 得 内部 监 督 中 监 督 员 的
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做 。 “ 监” 是手段, “ 督” 是 目的。由此可见, 监督
就是通过监视 、 检 查 等 方 式 发 现 问题 , 并敦 促 对 方 按照 规 定 的要 求 去做 。 监 督是 一 门科 学 , 监 督是 管 理 科 学 中 的一 个 分支 , 是 管理 系 统 中 的一 个 子 系统 , 管 理应 该 是 包括 监 督 的 。但 通 常 人们 所 说
文明、 规 范” 执法 , 努 力实现法 律效果与社会 效果 的有机统一 : 同
时, 在 现 有 的监 督体 系 中 , 应 该 以 内部 监 督 为 主 , 外 部 监 督 为辅 , 加 强 监 督 员 的 监 管 力 度 。公 安 监 督 是 一 项 涉 及 公 安 、 法 院、 检 察 院、 人 大、 政协 、 纪委 以及 宣传 、 信 访 等 多环 节 多 部 门 的系 统 性 工 作, 所 以要 加 强 公 安机 关 执 法 监 督工 作 , 必 须 始 终 坚 持 在 党 委 的 统一领导下 , 将 公 安 执法 监 督 纳入 各 级党 委 的重 要议 程 , 由党 委
包括监督。
督管理部 门不健全 , 人员数量少、 整体素质不高、 年龄偏大。
2 . 构 建 公 安机 关 执 法 监督 体 系 的 对策 建 议
2 . 1 加 强执 法 监 督 的必 要 性 、 重 要性 的教 育
公安 机 关执 法 人 员 要 以人 为 本 , 执法为民, 坚 持 ‘ 理性 、 平和 、
的管理, 主 要 是 指“ 指挥 ” 、 “ 调配” 、 “ 安排 ” 、 “ 计划 ” 、 “ 规划 ” 等, 而
积极 性 和 主 动 性没 有 充 分 调动 。在 执法 监督 中 , 很 多监 督 员大 部 分 形 同虚 设 , 案 件 办 理整 个 过 程 都 是 由办 案 人 员 负责 , 包 括 事 前
及 是 否遵 守纪 律 等情 况进 行 监 察 和 督促 。通 过 监 督 , 发 现 和 纠 正
公 安 机 关 的违 宪 、 违法和违纪行为, 将 公 安机 关 的 活动 纳 入 法 制 轨道, 使 其 真 正成 为 执 法 、 守 法 和 护法 的模 范 。 1 . 公安 机 关 执 法监 督 中存 在 的 问题 1 . 1 公 安 机 关执 法 监 督 无 实效
【 关键 词 】 公安机关 执法权 力 监督 对 策
பைடு நூலகம்
“ 监督 ” 一词大体表示“ 监察督促 ” 之意。具体来说监督 可分
为“ 监” 和“ 督” , “ 监” 是指监视 、 检查 ; “ 督” 是指督促 , 即 敦促 对 方
1 - 3公安执法监督体系不完善、 监督渠道不畅通
当前 的 公 安机 关 监 督 体 系包 括 内部监 督 和 外 部 监 督两 种 , 内 部 监 督主 要 来 自上 级 领 导 、 专 职 监 督部 门和 同 级领 导班 子 成 员 的 监督 ; 而 外 部监 督主 要 是 来 自人 民群 众 、 社 会 各 界 以及 地 方 专 职 监 督 部 门如 纪委 等 机 关 的 监督 。而 现 有 的公 安 机 关 监 督体 系 ,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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