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功能区划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研究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研究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研究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变得尤为重要。
福建省作为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省份,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面临巨大的挑战。
为了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环境的可持续性,福建省积极开展生态功能区划研究,以更好地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生态功能区划的基本概念和意义生态功能区划是指依据地域生态环境特点、生态系统功能需求,划分出具有特定生态功能的区域范围。
这样的划分可以更好地指导资源合理利用、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布局和城乡规划建设,从而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功能区划是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背景和现状福建省位于我国东南沿海,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然而,长期以来的经济发展模式和人口增长压力对福建省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福建省积极开展生态功能区划研究,希望以科学规划的方式保护生态环境。
三、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研究的理念和原则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研究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以生态修复为主线,创新生态保护理念和技术手段。
其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可行性、统筹性和公平性。
四、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的划分原则和方法福建省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生态系统功能需求和资源利用情况,采用生态红线划定、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相结合的方法,分区划定了福建省的生态功能区。
划分结果主要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修复区、保育发展区三大类。
五、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的实施和成效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的实施主要包括制定相关政策、加强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加大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等。
实施生态功能区划后,福建省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修复,各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结论: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研究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对保护和修复福建省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重点生态功能区划

重点生态功能区划
摘要:
一、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概念与意义
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划分标准
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措施
四、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现状与挑战
五、未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方向
正文:
一、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概念与意义
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这些区域往往具有独特的生态系统、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以及对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生态功能。
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划分标准
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划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标准:一是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如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二是生物多样性的丰富程度,如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等;三是生态功能的重要性,如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等;四是生态环境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如荒漠化、石漠化、沙漠化等区域。
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措施
针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一是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等;二是
实施生态补偿制度,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给予经济补偿;三是加强生态监测和评估,定期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四是实施生态保护和恢复工程,如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湿地保护等。
四、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现状与挑战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重点生态功能区划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保护和管理工作。
然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如生态退化问题依然严重、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突出、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等。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功能区划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功能区划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可持续发展,我国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而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功能区划被广泛应用。
本文将就这两个重要概念展开论述,以期更好地了解环境保护的内涵和方法。
一、生态保护红线的定义和特点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国家、地区、城市、农村和企事业单位等级别界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底线。
其核心目标是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确保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生态保护红线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界定原则明确。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要基于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科学原则,既要保证生态系统基本完整性,又要优化人地关系。
2. 约束力强。
生态保护红线是环境保护的底线,对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具有一定限制,限制性要求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履行生态保护红线责任。
3. 监测与评估体系健全。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与实施必须建立健全的监测与评估体系,通过环境监测站点以及卫星遥感等手段,对红线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
二、生态功能区划的概念和作用生态功能区划是按照生态系统的空间分布特征,将相似的生态系统划分为相应的区域,以实现生态系统功能的维护和恢复。
生态功能区划的基本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人地和谐发展。
生态功能区划具有以下几个重要作用:1. 保护生态系统功能。
通过区划划定,合理保护不同生态系统的功能,防止人为破坏和生态环境恶化。
2. 确定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模式。
生态功能区划可以确定适宜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保护环境。
3. 便于科学决策。
生态功能区划为政府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指导。
三、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功能区划的关系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区划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联。
生态功能区划的主要内容

生态功能区划的主要内容生态功能区划是指根据区域内的生态环境特点和资源利用现状,将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以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
其主要内容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修复区、生态生产区和生态城市区。
生态保护区是生态功能区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这些区域通常包括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和自然遗产地等。
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旨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这些区域内,禁止破坏生物栖息地、乱砍滥伐和其他破坏性行为,以确保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生态修复区是指对生态环境已经受到破坏的区域进行修复和恢复的地区。
这些区域通常包括矿山复垦区、废弃土地和受污染地区等。
生态修复区的目标是通过植被恢复、土壤改良、水资源治理等手段,使受损的生态系统逐渐恢复到正常状态。
通过科学的生态修复措施,可以改善土壤质量,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
生态生产区是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开展生产活动的区域。
这些区域通常包括农田、林地、渔场和牧场等。
生态生产区的目标是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通过科学合理的农业、林业和渔业生产技术,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态城市区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区域。
生态城市区的特点是建设绿色建筑、推广节能减排、发展公共交通和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等。
生态城市区的目标是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减少污染排放,增加城市绿地覆盖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通过建设生态城市区,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生态功能区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修复区、生态生产区和生态城市区。
通过合理规划和科学管理,可以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为人们创造一个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
环保部印发《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

环保部印发《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为落实《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关于加强重要区域自然生态保护、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增加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生态空间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在2008年印发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基础上,联合开展了修编工作,形成《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
现予以发布。
附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环境保护部中科院2015年11月13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1月23日印发前言生态功能区划是根据区域生态系统格局、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区域划分成不同生态功能的地区。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以全国生态调查评估为基础,综合分析确定不同地域单元的主导生态功能,制定全国生态功能分区方案。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实施区域生态分区管理、构建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生态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与积极成效。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低,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突出。
生态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十八大明确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适当增加生活空间、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
党和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对进一步开展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2008年发布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生态功能区划方法

生态功能区划方法生态功能区划的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明确区域生态系统类型的结构与过程及其空间分布特征:这是区划的基础,需要收集和研究相关数据,了解区域内的生态系统类型、分布和特点。
2.明确区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及其空间分布特征:这是区划的关键,通过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深入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区域的生态状况和发展趋势。
3.制定生态功能区划方案:根据前两步的研究结果,制定出相应的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这需要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生态敏感性、人类活动的干扰程度等因素。
4.进行生态功能区划的实施: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具体的区划工作。
这包括确定各区域的生态功能、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等。
5.评估与调整:完成区划后,需要对结果进行评估和调整。
这包括对区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评估,以及对区划方案的调整和完善。
在进行生态功能区划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区划应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避免盲目的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
2.发生学原则:根据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与生态系统结构、过程、格局的关系,确定区划中的主导因子及区划依据。
3.区域相关原则:在空间尺度上,任一类生态服务功能都与该区域,甚至更大范围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因素相关。
在评价与区划中,要从全省、流域、全国甚至全球尺度考虑。
4.统一性原则:确保区划标准的一致性,以便在不同的空间尺度上进行有效的比较和整合。
5.动态性原则:由于生态环境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因此区划也应该是动态的,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
6.科学性原则:区划应基于科学的数据和分析,不应基于主观臆断或偏见。
7.实用性原则:区划的结果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能为政策制定和资源管理提供依据。
8.完整性原则:确保区划覆盖了整个研究区域,没有遗漏任何重要的生态功能区。
9.相互尊重原则:在多地区或跨部门的合作中,要尊重各方利益和意见,寻求共识。
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

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划中的生态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城市规划中,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的合理布局和科学规划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生态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的意义、原则和方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的意义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是为了实现城市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系统的功能,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市的扩张往往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通过合理划定重要生态功能区,可以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城市规划的范畴,从而减少城市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其次,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有助于提升城市的生态品质。
城市的生态品质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通过合理划定重要生态功能区,可以保留和恢复城市的自然景观和生态景观,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居民能够享受到自然的美好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再次,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有助于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依靠稳定的生态系统支撑。
通过合理划定重要生态功能区,可以保护城市的水源地、森林资源、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为城市提供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生态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二、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的原则在进行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时,需要遵循一些原则,以确保划定的重要生态功能区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首先,科学性原则。
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需要基于科学的依据和数据,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特点和功能需求,确保划定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综合性原则。
重要生态功能区划设需要综合考虑生态、经济、社会等多个因素,确保划定的重要生态功能区能够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需求,实现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
城市群生态功能具体区划及计算方法——以武汉城市群为例

附1具体区划及计算方法一一以武汉城市群为例1. 数据来源与预处理武汉城市群空间拓展的生态功能区划分采用中国科学院八五”重大应用项目国家资源环境遥感宏观调查与动态研究”的成果,包括1980、1995及2000年三个时期的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分类图(ARC/INFO的Coverage格式,比例尺为1:10万)。
该土地利用分析系统包括6类一级分类系统和25类二级分类系统(见附表1)。
附表1城市群空间拓展的土地利用类型编号、名称及其含义由于上述数据只包括土地利用类型数据,在预处理模块中,将对基础数据做如下两个方面的处理:一是载入行政区划的矢量数据,即将武汉城市群划分为9个地域, 分别为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天门、仙桃、潜江和咸宁,以备各行政区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即城市扩展与生态响应的分区研究之需;二是载入数字高程数据(1000m),通过生成DEM图,并以此为基础,结合土地利用类型,求取坡向、坡度、滑坡、泥石流、土壤侵蚀度等衍生数据,为生态功能区的划分奠定了数据基础。
2. 功能区划分城市群空间拓展的生态功能区划分方法是,先确定城市群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价值贡献率,然后将土地利用类型数据与土壤侵蚀度叠加划分出生态功能区,进而将生态功能区作为生态功能的承载体进行总体质量评价。
(1)生态价值贡献率赋值考虑到数据库中的二级分类系统分辨率相对较高,且体现了明显的生态差异性,一般认为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即为区域生态环境结构的载体,因此可以此对二级分类体系下的土地利用类型所具有的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赋值,并与土地利用变化类型和过程结合起来,并将土地利用类型的转移理解为不同生态价值流的转移。
各用地类型的生态价值体现在诸多方面,如气体调节、气候调节、水分调节、土壤形成、废物处理、生物多样性维持、食物生产、原材料生产和娱乐文化等约9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据此,根据相关研究成果,结合专家打分法,最终确定城市群不同用地类型的生态价值贡献率(见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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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功能分区方案文中部分内容来自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生态功能区划技术暂行规程》。
生态功能分区:生态功能分区是依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及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而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
区划依据和分区等级:分区等级生态功能区划分区系统分三个等级。
为了满足宏观指导与分级管理的需要,必须对自然区域开展分级区划。
首先从宏观上以自然气候、地理特点划分自然生态区;然后根据生态系统类型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划分生态亚区;最后根据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环境问题划分生态功能区。
区划依据生态功能区划的依据,即划分各级生态功能区划单位的根据。
不同层次的生态功能区划单位,其划分依据应是不同的。
生态功能区划进行3级分区。
一级区划分:以中国生态环境综合区划三级区为基础,各省市可根据管理的要求及生态环境特点,做适当调整。
二级区划分:以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服务功能类型为依据。
城市及城市近郊区可以作为二级区。
三级区划分:以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指标为依据。
分区方法一般采用定性分区和定量分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区划界。
边界的确定应考虑利用山脉、河流等自然特征与行政边界。
(1)一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气候特征的相似性与地貌单元的完整性。
(2)二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生态系统类型与过程的完整性,以及生态服务功能类型的一致性。
(3)三级区划界时,应注意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的一致性。
分区命名依据3级分区分别命名,每一生态功能区的命名由3部分组成。
一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气候和地貌特征,由地名+特征+生态区构成。
气候特征包括湿润、半湿润、干旱、半干旱、寒温带、温带、暖温带、(南、中、北)亚热带、热带等,地貌特征包括平原、山地、丘陵、河谷等。
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
二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生态系统与生态服务功能的典型类型,由地名+类型+生态亚区构成。
生态系统类型包括森林、草地、湿地、荒漠、河口、滩涂、农田、城市等。
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
三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的特点,由地名+生态服务功能特点(或生态环境敏感性特征)+生态功能区构成。
生态服务功能特点包括荒漠化控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文调蓄、土壤保持、海岸带保护等。
生态环境敏感性特征包括土壤侵蚀、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酸雨敏感性等,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
生态功能分区概述生态功能分区概述结果应包括对每个分区的区域特征描述,包括以下内容:(1) 自然地理条件和气候特征,典型的生态系统类型。
(2) 存在的或潜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引起生态环境问题的驱动力和原因。
(3) 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敏感性及可能发生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4) 生态功能区的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和重要性。
(5) 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建设与发展方向。
生态功能分区的图件和数据库生态功能分区的结果必须用图件表示,采用计算机制图编制。
同一地区各种图件的比例尺要保持一致,各省应根据省域范围与生态环境地域复杂情况确定合适的比例尺。
所有图件和基础数据要汇编成数据库。
基础图件应包括地形图、气候资源图、植被图、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人口分布图等。
备选图件应包括自然区划图、气候区划、农业区划图等。
成果图件应包括生态环境现状图、生态环境敏感性分布图、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分布图、生态功能区划图等。
在实际工作中,生态功能分区的深度,层次,分级,表达方式,应用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下面是一些网上找到的一些生态分区的案例,这里只列出分区的方案。
实例一:芜湖市生态功能分区系统与规划为了把芜湖建设成为适宜人居住的山水明星城市,保证城市发展的生态支持与服务能力,协调人类居住区、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维护区域生态平衡,按照城市生态功能进行分区规划。
根据市域生态敏感性和生态适宜性,将芜湖城市按空间结构和生态功能划分为生态保育区、生态重建区和生态过渡区三个功能区。
1生态保育区生态保育区一般指对市域生态环境起决定作用的大型生态要素和生态实体,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山体、河流水源地、水库、沿江地带及各种旅游名胜古迹保护区。
这些生态实体的保护、生长、发育决定了芜湖整个生态环境质量的高低。
其中的水域、绿地是城市复合生态系统中以自然属性为主的部分,是构建区域生命支持系统的基础,在城市复合生态系统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脆弱生态系统、历史文化遗迹、旅游度假胜地、风景名胜等对区域社会、经济、文化的延续和发展,以及生态文明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
这些区域是城市生态系统中需要着重加以保护、强化建设的部分。
芜湖在地貌上可分为低山、丘陵、岗地和平原圩区四部分,其中平原、岗丘和水面面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45.5%、40.1%和14.4%。
芜湖市范围内的生态保育区主要包括:市域西部的长江和南部的山体林地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泊、河流、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森林、历史文化遗产、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等。
面积共约1640.8km2,占市域总面积的49.5%。
该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部分地区森林与水资源遭到破坏,矿点开采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
生态建设、保护重点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由于生态保育区在整个城市生态系统中占至关重要的地位,是维持城市基本自然生态功能平衡、维系生命支持系统和维系区域文脉最重要的稳定因子,其建设、保护与发展方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禁止进行有损自然生态的开发建设活动,对域内工业用地和集中村落应慎重布置,注重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和修复。
(2)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人类活动,非核心区和其它生态保育区可适当进行生态旅游、生态农业、休闲度假开发,实施积极的建设性保护方针。
(3)促进存量土地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保护基本农田的占补平衡,大力推进生态肥的生产、施用,推广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的生态农药,加速改良不良土壤及低产田。
(4)水源保护区内要先期实施清污分流与污水导流,在此前提下可进行低密度的城建开发。
(5)强化绿化建设,优化绿化结构,增强生态自我平衡和修复能力,一些地方要实施封山育林,治理水土流失,建设水源涵养林;保护森林与旅游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加强生物物种保护,保障区域整体生态安全。
(6)强化代表本地文化特色的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适当在外围区域进行恢复性仿建,适当进行旅游产业开发。
芜湖的生态保育区主要包括以下亚区:(1)水源保护区沿长江、青弋江、水阳江、漳河两岸及漳河源头低山丘陵水源涵养区,长江一级支流七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荻港河源头低山丘陵水源涵养区等以水源保护为主要目的。
禁止污染企业进入该区域,尽快实施清污分流、污水导流,设立沿江河湖岸500-1000米不等的绿化隔离带。
对沿江生态敏感环境区,如市区沿江地段、繁昌三山镇,繁阳镇,荻港镇,芜湖县火龙岗镇的沿江地段,应有效控制沿江各地入污水总量,加强长江岸线保护与防洪工程,扩展江堤林带。
芜湖生态市建设的目标要使芜湖所有水体均达到国家功能区标准,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对芜湖市西南部的低山丘陵生态敏感环境区,如繁昌孙村镇,峨山乡镇、峨桥镇,平铺镇,繁阳镇等地,南陵县的烟墩镇,河湾镇,三里镇,工三镇,弋江镇,家发镇等低山丘陵区应因地制宜引进和建立生态恢复工程技术,推进水土流失地区特别是采石场的植被恢复与重建。
到2020年目标年使芜湖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目前番一倍达到18%,高于全省6%的水平。
(2)城市森林绿地芜湖有“九山”林地即:赭山、神山、赤铸山、火炉山、马鞍山、四褐山、马褐山、龙山、东梁山,芜湖北部和西南部山体是芜湖主要的水源涵养区和农林、旅游发展地区。
对市域内的丘陵岗地区应坚持以建设和保护森林、山林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除现有林地外,应注重林相的改良和生物物种的保护,强调城市森林自然生态功能与休闲功能并重,为城市居民提供亲近自然的场所。
芜湖境内的大型城市公共绿地、历史文化古迹以及境内的主要水域都是非常宝贵的生态资源,应当从产业开发的角度出发,对这些资源进行保护,并进行适当的生态建设(主要是强化绿比建设、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等),以及在中心市区边缘连接自然山体水系和林带的地区建设生态保育圈层,调解中心市区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对于市区及市域各类旅游风景名胜地,应以景观资源的保护为主要目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美化,提高本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以发展旅游、休闲、度假产业为主,同时,还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
2生态重建区生态重建区是在自然生态的基础上,根据城市社会、经济生活需要而划定的发展区域。
生态重建区主要包括各类居住区、工业区、商贸区、文教区、园林和交通枢纽等各种城市功能区。
本规划共划定芜湖市生态重建区面积约237km2,占全市总面积的7.2%。
该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由于城镇与工业发展,生态环境破坏与“三废污染”严重,城镇绿化水平低,工业与生活污水处理率较低,SO2 排放、城市酸雨量不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水环境、城市噪声以及人居环境质量有待改善提高。
生态产业与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水平较低,政府生态环境与发展决策机制不够健全,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高。
生态重建区是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要载体,在所有的城市生态功能区中,重建区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最为密切。
因此,重建区生态环境建设主要应立足于满足和提高人们生产、生活活动的舒适度。
本区生态建设、保护与发展的重点主要是:(1)依据发展需要强化市区和各城镇的主体功能,优化各中心城镇功能间的配置组合。
发挥沿江优势,使芜湖成为沿江经济带的核心;增强沿江经济带的综合实力和集聚辐射功能,将以芜湖为中心的皖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承接长三角、辐射南北全省的新的发展动力源和经济增长极。
充分利用芜湖水资源、矿产资源与绿色农业资源的优势,继续发展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新型建材、电子电器三大支柱产业,积极培育能源、生物药业等战略性产业,使芜湖发展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加工制造基地。
(2)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比例,保持合理、舒适的建筑密度,提高绿地、道路和广场的面积比重,营造优良舒适的城市生态环境。
(3)合理配置公共绿地,稳定区域生态功能,形成绿地资源局部集中、区域均衡的分布格局。
(4)采用生态工程技术,大力推进城市景观建设,注重人工生态与自然生态间组成与空间的协凋。
(5)严格执行城市建设“先规划,后建设”的政策,重建区应考虑高层次、高规格地设计和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标志性建筑,并从大区域规划的角度,实现标志建筑与周边建筑的和谐统一。
(6)按照凸现本市休闲旅游的文化特点,重点修茸、整饰一批传统建筑衔区,根据芜湖现状和发展的需要,应强调现有老城市中心区域城市景观的保护,适当改造局部区域,以保存和维系城市发展的历史和文化,实现历史感与现代化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