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主要社会矛盾的转移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
新时期社会矛盾化解之路径研究

【 关键词 】 社会矛 盾化解 法治 机制 公平 保障
在 经济 社 会 转 型 发 展视 野 下推 进 社 会 矛盾 化解 是 新 形 势 遵 守, 不能 对任 何 人有特 权 和 歧视 , 否则法 律 就会 失 去权 威 。 下 的一 个 崭新 课 题 , 必 须 紧紧 抓住 影 响 社 会和 谐 的 源头 性 、 根 本性、 基 础 性 的问题 , 深 入 推 进 社 会 矛 盾化 解 , 确 保 社 会和 谐
社 会 民 生
T he Li f e and Opi ni ons of t he Pe opl e
新时期社会矛盾化解之路径研究
口 陈 虹
【 摘要 】 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视野下 推进社会矛 盾化解, 必须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 根本性、 基础性的
问题 ,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 文章认 为, 必须通过加强法治、 健全机制、 促进公平、 完善 保障等路 径来化解新时期
般性 , 它 是 为所 有 社 会成 员制 定 的 , 因 此全 体 成 员 都 要 共 同遵 应急处置预案, 并能迅速落实到位。 立足于有备无患, 宁愿把 守; 法 具 有公 开 性 , 法 的 内容 是 透 明 的, 法 要 为 全 体 社 会成 员 事态估计得严重一点, 对策措施考虑周全 一些 , 做好应对各种
要加 强 源 头防 范 , 把 社会 稳 定动 向评 估作 为重 大 项 目建 设与 重
法 治是 解 决社 会 各 种 矛盾的 主要 手段 。当前, 我 国正 处 于 大决策制定的前置和必经程 序, 从源头上预 防和减少矛盾纠 经济 社 会转 型 的重 要 时期 , 社会 中客 观 存 在一 些 矛盾 和冲 突 , 如 果得 不 到 合 理 的处置 与解 决 , 就会 导 致 严重 的对 抗 和 冲 突, 纷。以健 全 完善 “ 大 调解 ”工作 格局 为契 机 , 从 拓 宽领 域 、 强 化 效力、 增 强 联 动 等 方 面入 手 , 统 筹发 挥 好人 民调 解 、 司法 调 解
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容和新路径论文

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和新路径摘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这是我党根据我国社会发展实际和国际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提出来的一个具有创新意义和战略意义的目标。
在新时期下,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
关键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新中图分类号:g726.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1)1-173-001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探索,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指:“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个界定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与实践要围绕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来展开;二是实现人、社会、自然及其相互关系和谐,包括人自身和谐、人际关系和谐、人与社会关系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三是现代社会,即不是在自然经济基础上、封建专制制度下,用封建道德伦理维系的所谓安定有序的社会,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下,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维系的现代社会。
只有从整体上推进体制改革,使各项改革配套进行,才能顺利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工作。
那么,怎样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注重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物质财富相对宽裕的基础之上,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抓住经济发展,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
在当代社会,创新实践已经成为当代社会实践的主导形式,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和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我们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备的物质条件和其他社会条件,就必须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
二、深入认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切实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首先,必须高度重视公平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当代中国主要社会矛盾的转移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

当代中国主要社会矛盾的转移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矛盾也在不断转移。
由过去的贫困、落后转变为现在的发展、平衡。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正在转变社会建设的新路径,以实现和谐社会的建设。
本文将探讨当代中国主要社会矛盾的转移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
一、社会矛盾的转移首先,中国的主要社会矛盾不再是生存问题,而是在如何分配资源、权力和利益方面。
随着城镇化、高等教育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城乡差距、教育和就业机会不平等等问题日益突显。
因此,社会矛盾逐渐从传统的农村和城市之间、蓝领和白领之间的矛盾转移到与现代化和经济发展相关的更复杂的问题。
其次,中国的主要社会矛盾不再是阶级斗争,而是富裕和贫穷之间的差距。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在实现富民政策。
然而,这种政策在执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些人发财致富,而另一些人却没有得到平均分配。
这种富裕和贫穷之间的差距逐渐增大,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
最后,人们对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的关注也在增加。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水、空气和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人们生存和健康的重大矛盾。
同时,公共医疗资源不足和医疗费用高昂也让人们越来越难以承受。
二、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为解决这些社会矛盾,中国正在探索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将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促进公平和公正的社会治理。
政府将推行更加强有力的管理方式,以避免一些社会矛盾的产生。
政府还将加强信息公开,增强社会公众对政策、费用和决策的理解和信任,避免政府和民众之间的隔阂。
其次,中国将实行更加积极的创新政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未来,经济发展将更多地依赖于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
政府将加强对科技创新和人才的支持,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扩大创新成果的应用范围。
这将有助于提高中国的制造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
第三,中国将采取更加全面的环境保护措施,解决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问题。
中国政府正在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政策,以提高环保和节能产业的发展和生产效率。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

03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路 径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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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产业结构
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培育 新兴产业,提高供给体系 的质量和效益,满足人民 对高质量产品的需求。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 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 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完善税收制度,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提高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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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指导意义
倡导全球共同发展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提出,强调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思想,不仅适用于国内发展,也适用于全球发展。国家应
倡导全球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过程,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 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完善
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资源短缺和环境 问题日益突出。
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变革
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加速发 展,对传统产业产生冲击。
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凸显
收入差距扩大、教育医疗资源不均等问题加 剧,影响社会稳定。
未来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思路和方向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加强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 转型。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社会结构变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老龄化 的加剧,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 对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 提高,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
现代社会的矛盾和调节

现代社会的矛盾和调节现代社会的矛盾和调节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各种矛盾和冲突,如经济与环境的矛盾、教育与就业的矛盾、公平与效率的矛盾等,这些矛盾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为了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需要采取相应的调节措施,以缓解矛盾并促进社会发展。
1. 经济与环境的矛盾现代工业化经济发展,无疑是对环境的严重挑战。
长期以来,工业废气、废水和废固体的排放,机动车辆的尾气排放等都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在这一方面,需要通过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注重生态环境建设等措施来缓解这种矛盾。
例如:加大环保科技研发力度,推广清洁能源和低排放技术,引导企业完善环境治理体系等。
2. 教育与就业的矛盾随着教育的普及程度的不断提高,就业是该领域发生冲突的一个重要领域。
毕业生数量与就业岗位数量的不平衡,已经成为当前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
为了化解这种矛盾,需要推进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创新创业,吸纳更多的就业人口。
同时,加强教育与企业的合作,培养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以提高就业率。
3. 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是社会中最复杂的问题之一。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公平的渴望与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某些方面发生了冲突。
为了解决这种矛盾,需要不断加强公平制度建设,推进社会公平,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 同时,在实现公平的前提下,注重效率,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以促进社会的平衡发展。
4. 贫富差距与分配公平的矛盾贫富差距和分配公平的矛盾是当前社会的一大难点。
随着中国国家的不断发展,财富的不均分配越来越显著。
因此,需要采取措施来平衡财富的分配,制定综合性的税收政策,实行精准扶贫措施,以消除贫困和促进分配的公平性。
5. 品质与创新的矛盾在现代社会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应用等方面日益迅猛发展,也带来了品质与创新的矛盾。
其中品质是稳定的,而创新则是不稳定的。
为了解决这种矛盾,需要创新意识的不断强化,注重品质的提高,实现技术创新与品质的稳定性的平衡。
同时,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国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等措施,可有力促进品质与创新之间的无缝衔接。
建设和谐社会的路径

建设和谐社会的路径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国家的基本要求。
如何建设和谐社会,是当前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出发,探讨建设和谐社会的路径。
一、法治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是社会秩序的保障。
建设法治社会,就是要推动全社会依法行事,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确保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强调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同时,要完善法治机制,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确保法律的严肃执行。
二、促进经济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保障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
只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步推进,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谐。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竞争力。
同时,要注重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民共享发展成果。
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可持续的物质基础。
三、推动社会公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核心要素,也是社会进步的基石。
要推动社会公平,就需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基本的权利和福利。
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
加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贫富差距,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通过推动社会公平,增强了社会凝聚力和稳定性,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社会文明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文明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优秀文化传统。
要加强社会文化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和文明习惯。
同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健康向上的思想品质,塑造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总之,建设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从法治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和社会文明多个维度入手。
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

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摘要】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新时代中国面临的核心问题,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关键意义。
本文从重要性和内涵两个方面入手,分析了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特点、表现、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深刻理解其本质和背景,从而找到解决之道。
在未来,应当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人民福祉,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同时重视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只有通过不懈努力,才能实现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和持久发展。
【关键词】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重要性、内涵、特点、表现、原因、影响、应对措施、解决路径、未来走向。
1. 引言1.1 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性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性体现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作用。
作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核心要素,其解决与调整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逐渐由生存问题向发展问题转变,这就需要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如何解决和应对这些矛盾。
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幸福感,只有解决好这些矛盾,才能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好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幸福感。
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还涉及到国家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治理能力,只有正确应对和解决这些矛盾,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实现国家的长久繁荣稳定。
深刻认识和理解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性,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1.2 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解读。
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包括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冲突和矛盾。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变迁,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例如城乡差距、贫富差距、教育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还包括了政府与民众的关系矛盾。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新要求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摘要】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社会矛盾也在发生变化。
信息技术的发展给社会治理带来挑战,法治建设在解决社会矛盾中扮演重要角色。
新时代提出了建设法治社会的新要求,加强法治建设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对社会发展至关重要,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提供保障。
在新时代下,法治建设与社会主要矛盾密不可分,通过加强法治建设可促进社会进步。
建设法治社会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只有走上这条道路,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新时代、经济结构转型、信息技术、社会治理、社会矛盾、法治社会、社会和谐稳定、社会进步路径。
1. 引言1.1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传统的生产关系和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阶层之间的矛盾逐渐突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转型的推进,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拉大等问题日益突出。
随着技术进步和信息化的发展,新兴领域的不断涌现,给传统产业和就业方式带来了巨大冲击,社会结构调整加剧了阶层分化和社会矛盾。
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资源不均衡等问题也在社会中引起了广泛关注,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内容。
新时代背景下要认清这些新变化,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解决这些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1.2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法治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基石,是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在新时代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使得加强法治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只有通过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才能有效解决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法治建设可以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支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结构的不断优化,社会矛盾也在随之产生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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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主要社会矛盾的转移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从“人民内部矛盾”到“公共供给不足”『内容提要』半个世纪之前,毛泽东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大理论,是新中国建国之后从革命党到执政党、从革命到建设、从重点抓阶级斗争到重点抓人民内部矛盾试图实现的三大转变的标志性探索。
半个世纪之后,胡锦涛提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科学发展观等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标志着当代中国正在实现上述三大转变,并由此而指出了一条建设和谐社会的新路径。
在这三大转变中,一种新的社会矛盾正在孕育和表现,即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进而使当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内部矛盾”逐步转变为“公共供给不足”。
这一转移,肯定了中国当代社会主体从“人民”到“公民”的转变,同时也进一步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回归到社会公共服务的立场,即按照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以保证社会各个阶层对于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从而才能把和谐社会的建设真正地落实到实处。
中国当代社会的结构变迁,已经使中国当代社会的主要矛盾,逐步呈现出从“人民内部矛盾”到“公共供给不足”的转变趋向。
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事关中国体制转型、社会规范、利益公正、建设和谐社会等重大问题,涉及对当代中国政治、社会、思想等核心概念的理解和验证。
它的转移,能够解释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社会变迁的合法性,用它内在的变迁力量去论证社会改革与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本文以学术界相关的研究成果为基础,考察并论述社会主要矛盾转移与当代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结构变迁、以及从人民到公民的身份改变,以认识当代中国是如何从奉行斗争哲学的封闭社会,过渡到主张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以构建和谐社会的改革新时期。
一.政治分层与社会主要矛盾1949年,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社会结构体系,建立了一个以国家权力为核心的社会分层结构,并随着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社会发展重心由革命转入建设,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明显转变。
1956年12月19日,中央政治局以《人民日报》编辑部的名义在《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矛盾。
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进一步阐明了“人民内部矛盾”提法,明确指出了应当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以解决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这主要是从政治思想的角度反映了当时中国社会变革的信息,试图以一种纯粹的公有制加上三种社会基本力量即工农两个阶级、一个知识分子阶层,以构建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社会结构。
所以,毛泽东在提出两类矛盾之后,很快就因政治运动的需要而重提政治思想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新概念,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出现了反复,开启了用政治思想划分阶级阶层的端倪。
基于这种社会主要矛盾的划分方法,全国各社会阶层的政治地位和相互关系已基本固定,构成稳定的政治分层,并使国家意识形态成为所有社会成员解释和评价现实社会利益的基本方法。
因此,人民内部矛盾以及敌我矛盾的界限,围绕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意识之变化而变化,它定义并规范着所谓“人民内部”的行为方式和世界观念。
于是,“人民”就成为一种“政治身份”,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对此,毛泽东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的现阶段,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
然而,因为当时的中国社会,既出现了官本位的社会结构,干部层级成为了自五十年代之后中国社会分层最主要的制度基础;此外还构成了具有政治、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功能的单位制度,是人民“内部”得以构成的制度平台,进而使中国社会呈现为两个阶级、一个阶层,把所有社会成员划分为“人民”与“非人民”两大政治集团这种大包大揽、衣食父母式的管理方式,使身处所谓“内部”的“人民”,成为“单位人”。
人们的一举一动都必须得到“单位”证明,否则就无法具有可信性或合法性。
单位被看作一种制度,一种社会结构与意识形态整合的制度。
显然,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将政治标准、意识形态置入社会分层,把意识形态及其政治态度作为社会分层的基本标准,进而构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秩序,将全体社会成员依次划分为敌我两大类别,这就使“人民内部矛盾”这个概念,形塑了当时中国单一而高度政治化的意识形态范式,导致了对其它社会矛盾的忽略,使人们在认识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独取阶级斗争的方法,忽略了物质利益和社会意识等其它解决方法。
虽然在人民内部矛盾提出的同时,党和国家其他领导人也注意社会主要矛盾所表现的其他重要层面,注意到政府行动与人民内部矛盾之间的紧张关系,注意到1956年-1957年间所出现的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民闹社等规模性群体冲突,注意到政府未能为经济发展、合理分配提供一个解决各个阶级阶层的公共需求等等现象。
刘少奇就曾经指出:“人民内部的矛盾现在是大量地表现在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上。
更确切地讲,是表现在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这个问题上。
”遗憾的是,这些矛盾被高度政治化了的人民内部矛盾所遮掩,以至于将这些具有普遍性、公共特征的社会矛盾予以忽略,一直潜存着社会深处,封闭在“人民”的概念之中,直到改革开放事业深入发展、提倡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才得以凸现。
二.“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中国社会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后的一个最基本区别,就是界定各个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依据,已不完全是国家意识形态,而是现实的经济社会利益差别了。
体现在社会分层上,也已从政治分层转变到了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职业分层。
奠定个人社会地位的不再完全是政治身份和政治表现,而是个人在职业位置上的能力和表现,职业分层逐步成为整个社会分层结构的基本机制。
即使是在改革开放之前一再遭到贬抑的经济分层,也得到了意识形态和整个社会的认可。
政治意识形态已基本从社会分层中撤离出来,经济改革使所有制分类在社会分层中失去了原有的意义。
半个世纪前所界定的人民内部矛盾,已因各自的利益差别而逐步转为了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至于原来与政治分层原则紧密联系的“阶级”一词,则在体现新时期人民内部之利益矛盾时,成为了一个使用起来必须十分谨慎的概念。
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情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单一的公有制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新的社会阶层以及跨阶级、跨地区、跨行业的利益集团、利益群体已经出现并已得到了政治、法律的认同,利益关系成为各个社会阶层的主要标志,政治团结与利益协调成为各个阶层关系的主流。
原来的敌我式阶级分野改变为利益群体的类别,以至于能使用“利益范式群体”这一概念,来表达那些在经济利益上地位相近者所构成的群体,可以根据改革以来中国人利益的获得与受损状况,把以往笼统概括起来的人民内部结构再次分为四大利益群体:特殊获益者群体、普通获益者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
这说明改革开放之前的“人民内部”,已经转为不同的“利益阶层”,“内部”为“阶层”取代,“内部矛盾”为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所取代了。
为此,曾经提出的人民内部矛盾,此时却表现为种种新的变化和新的表现形式。
经济领域中,是多种所有制、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带来的多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以及分配不公、失业与就业的矛盾。
政治领域中,是党内矛盾、党政矛盾、政企矛盾、干群矛盾以及宗教民族方面的矛盾,在某种程度上,干群矛盾甚至成为了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思想文化领域中,是改革开放中构成的新观念、新思想与各种不适应改革开发的旧思想、旧观念之间的矛盾。
至于这些矛盾表现出来的新特点,是群体性事件多;对抗性增强;利益性矛盾突出;发展趋势更加复杂多变;在群体、城乡、地区、行业等方面的差距中,贫富差距则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全局性矛盾。
还有各社会阶层之间,如工农之间、先富阶层与贫困阶层之间、脑力与体力劳动者之间、干部阶层与其他阶层之间,也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矛盾。
原来属于政治分层形式的“人民内部”,以及那种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社会结构,似已多元分化,不复存在了。
更加丰富的社会分层和日益复杂的利益矛盾,大都呈现在固有的“人民内部”之中,却不再出自于政治分层和意识形态,所以在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时代,利益的冲突和表达,就成为了一个常规性的现象。
所以,此类现象屡见不鲜:体制内的资源,体制外的身份;“脚踩两只船”、“一家两制”、“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原来同属一个公有制为基础的“人民内部”,此时却已先后被分化在多种所有制内外,或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是私营企业主、农民工等一些新阶层。
对此,人民内部矛盾的这一概念,早已无法真实表达它们的复杂内涵。
这种身处在不同阶层、不同所有制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促使一部分社会成员被甩到了社会结构之外,一部分落入了社会底层,一部分摇身变成商业精英,利益不再共享。
这就不得不减弱甚至丧失了“人民内部”的社会认同意识,再加上社会流动的阻塞、社会不满程度的加强等等,这个“人民内部”的架构已经在“利益矛盾”的冲击之下,左支右撑,逐步空洞化,而非政治共同体的思想共识了。
尽管人们不再按照传统的阶级分野模式,而是根据具体的利益焦点问题,改变了过去那种一目了然的政治分野,但是,这些现象则严重导致了社会认同的断裂和意识形态的“碎片化”。
究其原因,应在于政府职能的过度固定化,无法转换。
一方面,政府依然是数量众多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社会上主要经济资本的代表,继续组织并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政府又把越来越多的、生产社会公共物品的部门进行市场化改革,结果就造成了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低下、社会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同时并存的尴尬局面。
在此局面下,无数社会成员既要遭受因国有企业经营不善而导致的下岗或失业,同时还要花钱购买那些原本应当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消费物品,如医疗、保健、基础教育等等,由此造成社会总体需求的下降。
因此,政府如何从一般竞争性商品市场之中退出,放弃自己在市场之中的既得利益,专门从事公共物品的生产与配置,真正承担起服务社会的责任,就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要求和价值期待了。
天长日久,这种要求和期待,便构成了全社会对于公共需求的执著向往,转变成一个超越了人民内部意识形态之上、以真正建构整个社会的利益公正、社会和谐的基本问题了,而无法局限在“人民内部”之两大阶级和一个阶层之中。
三.社会利益矛盾中的公共需求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改革开放策略,与体制内外整合发展的制度适应,既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得以初步成功的重要理由,同时也构成了所有社会成员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矛盾。
中国社会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曾具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征,即在旧的再分配体制外创造了一个新的、与再分配体制并行的市场体制,而不是简单地用自由市场代替再分配体制的复杂的制度变迁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