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小微企业比例再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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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银行安徽省分行小微企业比例再担保业务

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各级财政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组建和管理

第三章贷款对象、贷款条件和担保方式

第四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计息和还款方式

第五章业务操作流程

第六章贷后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安徽省xx银行与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担保集团”)业务合作,共同营销和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客户,并遵循“合作共赢的理念”,整合各自优势,构建新型银政担合作模式,依据《安徽省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和代偿补偿试点方案》(财金〔2014〕1980号)(附件1)、《银政担合作框架协议》(附件2)、《小微企业比例再担保合作协议》(附件3),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比例再担保业务”,是指xx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的,由xx银行、担保机构及各级财政按照约定比例共担风险的信贷业务。

本办法所称“担保机构”是指省担保集团及我行与省担保集团共同选择的小微企业合作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担保机构”)。

本办法所称“各级财政”包括中央和省财政、市县财政。其中各级财政以提供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方式按比例承担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信贷业务指各类贷款、商业汇票承兑、保证、信用证等表内、表外信贷业务。根据贷款金额、行业信贷政策等因素,分别选择小微企业评分卡、速贷通、一般额度授信业务流程办理。

第四条信贷资金用于小企业客户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及设备、厂房xx等,不得用于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高利贷、非法集资等)。

第二章各级财政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组建和管理

第五条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来源

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来源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风险补偿基金收益、追偿回收款及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等。其中: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争取中央财政3亿元,省财政配套2亿元),省信用担保集团收取的再担保费主要用于补充省级风险补偿基金。

第六条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保障,将中央和省代偿补偿资金拨付至省信用担保集团,并加强对代偿补偿资金的财务监管。省担保集团要对代偿补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作。市、县(市、区)财政局确保本级承担的代偿补偿资金及时到位。

第三章贷款对象、贷款条件和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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