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20181028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20181028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

卫计委:有关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名单汇总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更好地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现将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我委公告批准的新资源食品(现已改称新食品原料)名单和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名单汇总如下。 一、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 二、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名单 三、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四、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一、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 序 号 名称拉丁名/英文名备注1低聚木糖Xylo-oligosaccharide2008年12号公告 2透明质酸钠Sodium hyaluronate2008年12号公告 3叶黄素酯Lutein esters2008年12号公告 4L-阿拉伯糖L-Arabinose2008年12号公告 5短梗五加Acanthopanax sessiliflorus2008年12号公告 6库拉索芦荟 凝胶 Aloe vera gel2008年12号公告7低聚半乳糖Galacto-Oligosaccharides2008年20号公告 8水解蛋黄粉Hydrolyzate of egg yolk powder2008年20号公告 9异麦芽酮糖 醇 Isomaltitol2008年20号公告 10植物甾烷醇 酯Plant stanol ester2008年20号公告 2014年10号公告 11珠肽粉Globin peptide2008年20号公告 12蛹虫草Cordyceps militaris2009年3号公告 2014年10号公告 13菊粉Inulin 1.2009年5号公 告 2.增加菊芋来源14多聚果糖Polyfructose2009年5号公告15γ-氨基丁酸Gamma aminobutyric acid2009年12号公告 16初乳碱性蛋 白 Colostrum basic protein2009年12号公告17共轭亚油酸Conjugated linoleic acid2009年12号公告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棋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 两岐双岐杆菌 Bifidobacterium bifidum 婴儿双岐杆菌 B. infantis 长双岐杆菌 B. longum 短双岐杆菌 B. breve 青春双岐杆菌 B. adolescentis 保加利亚乳杆菌 Lactobacillus. Bulgaricus 嗜酸乳杆菌 L. acidophilus 干酪乳杆菌干酪亚种 L. Casei subsp. Casei 嗜热链球菌 Streptococcus thermophilus

普通食品名单

1、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食品新资源名单: 1998年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蚕蛹。 针叶樱桃果2010年第9号、 2、2010第3号: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 cv. Plena)、凉粉草;布渣叶(破布叶Microcos paniculata L.)、鸡蛋花(Plumeria rubra L.cv.Acutifolia)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 卫生关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原料有关问题的说明2010-11-10 一、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原料的界定与管理 1.我部于2007年发布《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6号),规定新资源食品包括:(一)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二)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三)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四)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 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物品,如需开发用于普通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批准。 2.我部2002年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公布《既是食品又

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名单当中的物品,可用于生产普通食品。又于2010年发布《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名单中的菌种可用于生产普通食品。 3.我部1998年下发《关于1998年全国保健食品市场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卫监法发…1998?第9号),将新资源食品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蚕蛹列为普通食品管理。 4.已经获批使用的新资源食品原料名单,可访问卫生部网站《新资源食品名录》栏目查询。 二、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原料的界定与管理 1.《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公布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保健食品原料的具体管理规定,请参照该通知。 2.我部2007年、2009年分别发布《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2007?274号)、《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326号),规定我部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仅限用于保健食品。除已公布可用于普通食品的物品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保健食品禁用物质名单

保健食品禁用物质名单 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按笔划顺序排列) 可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目录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2017年新食品原料名单

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名单汇总(161种) 1

有关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名单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更好地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现将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我委公告批准的新资源食品(现已改称新食品原料)名单和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名单汇总如下。 一、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 二、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名单 三、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四、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附表一: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 序号名称拉丁名/英文名备注 1 低聚木糖Xylo-oligosaccharide 2008年12号公告 2 透明质酸钠Sodium hyaluronate 2008年12号公告 3 叶黄素酯Lutein esters 2008年12号公告 4 L-阿拉伯糖L-Arabinose 2008年12号公告 2

5 短梗五加Acanthopanax sessiliflorus2008年12号公告 6 库拉索芦荟凝胶Aloe vera gel 2008年12号公告 7 低聚半乳糖Galacto-Oligosaccharides 2008年20号公告 8 水解蛋黄粉Hydrolyzate of egg yolk powder 2008年20号公告 9 异麦芽酮糖醇Isomaltitol 2008年20号公告 10 植物甾烷醇酯Plant stanol ester 2008年20号公告 2014年10号公告 11 珠肽粉Globin peptide 2008年20号公告 12 蛹虫草Cordyceps militaris 2009年3号公告 2014年10号公告 13 菊粉Inulin 1.2009年5号公告 2.增加菊芋来源 14 多聚果糖Polyfructose 2009年5号公告 15 γ-氨基丁酸Gamma aminobutyric acid 2009年12号公告 3

2016最新可用于食品、婴幼儿、保健品的菌种名单

2016最新可用于食品、婴幼儿、保健品的菌种名单

2016卫生部最新公布可用于食品、婴幼儿、保健品菌种 截止日期2016.8.16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名称拉丁学名 一双歧杆菌属Bifidobacterium 1 青春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adolescentis 2 动物双歧杆菌(乳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animalis (Bifidobacterium lactis) 3 两歧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bifidum 4 短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breve 5 婴儿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infantis 6 长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 longum 二乳杆菌属Lactobacillus 1 嗜酸乳杆菌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 2 干酪乳杆菌Lactobacillus casei 3 卷曲乳杆菌Lactobacillus crispatus 4 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 (保加利亚乳杆菌)Lactobacillus delbrueckii subsp. Bulgaricus (Lactobacillus bulgaricus) 5 德氏乳杆菌乳亚种Lactobacillus delbrueckii subsp. lactis 6 发酵乳杆菌Lactobacillus fermentium 7 格氏乳杆菌Lactobacillus gasseri 8 瑞士乳杆菌Lactobacillus helveticus 9 约氏乳杆菌Lactobacillus johnsonii 10 副干酪乳杆菌Lactobacillus paracasei

食品原料控制要求

食品原料控制要求 学校食品生产得基本义务就是生产安全得食品。保证食品安全,需要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生产过程提出控制要求,并有效实施,保证所生产得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从而保证食品安全。在食品生产过程环节中应当加强对原料、生产关键环节、检验、运输及交付得控制。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一)原料采购控制 有效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与食品相关产品等物料得采购与使用,确保物料合格就是保证最终食品安全得先决条件。食品采购应根据国家法规标准得要求采购原料,根据学校自身得监控重点采取适当措施保证物料合格。查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提供者得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得食品原料,需有检验记录。 (二)原料验收控制 在原料验收控制方面,可现场查验物料供应商就是否具有生产合格物料得能力,包括硬件条件与管理。应查验供货者得许可证与物料合格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卫生证书等,并对物料进行验收审核。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得要求: 1、国内采购得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得许可证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供货者名称与原料产品标签生产商信息一致,相关证照有效期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与所购原料批次一致。

3、合格证明文件应包括批检、型式检验等,批检必须一一对应,型式检验频次与要求按照相应得产品标准要求实施。 4、进口得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应当查验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得对应批次得有效检验检疫证明。 5、从流通经营单位(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得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确认其资质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得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得,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得加盖公章(或签字)得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得,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得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与每笔供应清单。 7、从超市采购畜禽肉类得,应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得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批发零售市场、农贸市场等采购畜禽肉类得,应索取并留存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以及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得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三)投料得控制 首先在投料前确保所需物料就是依照其特性分类存放,特别就是对温度、湿度等有要求得物料。超过保质期得物料不得用于生产。使用得原料应符合相应得标准与(或)相关法规得要求,不得将任何危害人体健康得非食用物质添加到食品中。在我国无食用习惯得动物、植物、微生物及提取物或特定部位,不在《既就是食品又就是药品得物

药食同源目录,可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名单

药食同源目录,可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名单 字体: 小中大| 打印发表于: 2006-11-16 11:24 作者: 微笑的雨来源: 中医药论坛 卫生部公布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名单 卫生部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三种物品名单如下: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37号)要求,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中非法添加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印发。 该名单未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非法添加物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要注意收集名单之外的非法添加物质情况,汇总后报送国家局。 附件: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序号 保健功能 可能非法添加物质名称 检测依据 1 声称减肥功能产品 西布曲明、麻黄碱、芬氟拉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6004 2 声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产品 甲苯磺丁脲、格列苯脲、格列齐特、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美脲、马来酸罗格列酮、瑞格列奈、盐酸吡格列酮、盐酸二甲双胍、盐酸苯乙双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29

3 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产品 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打拉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和那莫西地那非等PDE5型(磷酸二酯酶5型)抑制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8016,2009030 4 声称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功能产品 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打拉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伪伐地那非和那莫西地那非等PDE5型(磷酸二酯酶5型)抑制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8016,2009030 5 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 地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氯氮卓、奥沙西泮、马来酸咪哒唑仑、劳拉西泮、艾司唑仑、阿普唑仑、三唑仑、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司可巴比妥、氯美扎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24 6 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功能产品 阿替洛尔、盐酸可乐定、氢氯噻嗪、卡托普利、哌唑嗪、利血平、硝苯地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32

卫生部保健食品名单

药膳培训资料之八 《卫生部通知》〔2002年51号文〕 附件Ⅱ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中药材) 一、补气药:人参3―9克、人参叶3―9克、西洋参3―6克、 党参9―30克、黄芪9―30克、太子参9―30克、 白术6―12克、刺五加9―27克、红景天3―6克、 刺玫果6―9克、牛蒡根6―9克、绞股蓝10―20克 二、补血药:当归6―12克、熟地黄9―15克、白芍6―15克、 制何首乌6―12克 三、补阴药:北沙参5―12克、麦门冬5―12克、天门冬6―12克、 石斛6―12克、女贞子6―12克、龟甲9―24克、 鳖甲9―24克、墨旱莲6―12克、人参果15―30克 四、补阳药:鹿茸1―2克、马鹿胎6―15克、淫羊藿6―10克、 巴戟天3―10克、补骨脂6―10克、菟丝子6―12克、 蛤蚧3―6克、沙苑子9―15克、杜仲6―10克、 杜仲叶10―15克、韭菜子3―9克、葫芦巴3―10克 马鹿骨15―30克 五、发散风热药:牛蒡子6―12克、升麻3―10克、木贼3―9克、 苦丁茶3―9克 六、清热泻火药:知母6―12克、酸角15―30克、 七、清热解毒药:野菊花9―15克、土茯苓15―60克、金荞麦15―45克、 积雪草15―30克 八、清热凉血药:生地黄12―30克、玄参9―15克、牡丹皮6―12克、 赤芍6―12克 九、清虚热药:地骨皮9―15克 十、泻下药:番泻叶2―6克、芦荟2―5克、熟大黄3―15克、 制大黄5―15克、生何首乌3―6克 十一、祛风湿热药:桑枝9―15克 十二、祛风湿强筋骨药:五加皮5―15克、怀牛膝5―12克

十三、化湿药:佩兰3―10克、苍术3―9克、白豆蔻3―6克、 厚朴3―10克、厚朴花3―9克 十四、利水消肿药:泽泻6―10克、玫瑰茄3―6克 十五、利尿通淋药:车前子9―15克、车前草9―30克 十六、温里药:吴茱萸2―5克、荜茇1―3克 十七、理气药:枳实3―10克、枳壳3―10克、木香3―6克、 香附6―10克、玫瑰花3―6克、青皮3―10克 十八、止血药:大蓟9―15克、三七3―9克、白及6―15克、 侧柏叶6―12克、槐实6―9克、蒲黄5―10克、 茜草6―10克 十九、活血止痛药:川芎3―10克、姜黄3―10克 二十、活血调经药:丹参10―15克、红花3―10克、益母草9―30克、 泽兰6―12克、川牛膝5―12克 二十一、活血疗伤药:骨碎补3―9克 二十二、清化热痰药:川贝母3―10克、浙贝母5―10克、平贝母3―9克、 湖北贝母3―9克、竹茹5―10克 二十三、止咳平喘药:桑白皮6―12克、银杏叶9―12克 二十四、养血安神药:首乌藤9―15克、远志3―10克、柏子仁3―10克二十五、平肝息风药:石决明6―20克、罗布麻6―12克、刺蒺藜6―9克 二十六、息风止疼药:天麻3―10克、珍珠0.1―0.3克 二十七、敛肺涩肠药:诃子3―10克、越橘3―9克、五味子2―6克 二十八、固精缩尿止带药:山茱萸6―12克、金樱子6―12克 以上共113味中药材,原有蜂胶,现已停止使用。

药食同源食品和新食品原料名单

药食同源食品和新食品原料名单总览 更新日期:2016.01.26

附:官方出处 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薰衣草、大豆异黄酮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问题的说明(2015-3-9)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收到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薰衣草和大豆异黄酮能否作为食品原料进行生产。为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经研究,现就此问题进行如下说明: 由于缺乏薰衣草的食用部位、食用方法、食用历史、人群及安全性等相关资料,不能确定其管理方式。科学研究表明,大豆异黄酮具有类雌激素样作用,不宜作为普通食品使用。如需开发薰衣草和大豆异黄酮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有关普通食品、新食品原料的问题,可以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 国卫办食品函〔2014〕1075号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将华西银腊梅(药王茶)列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陕卫监督函〔2014〕273号)收悉。 经研究,现回复如下:一、“华西银腊梅”是蔷薇科委陵菜属植物,规范名称应当为“白毛银露梅(Potentilla glabra Lodd. var.mandshurica (Maxim.) Hand. -Mazz)”。 二、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委将白毛银露梅作为有传统食用习惯的普通食品管理的意见。 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按照规范名称进行标注。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关于西洋参作为新食品原料使用问题的答复意见(2014-8-22) 2003 年 9 月 12 日,原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对《庆元县卫生局关于要求认定西洋参是否可作为食品新资源使用等相关问题的紧急请示》(庆卫〔2003〕84号)提出了回复意见:“西洋参不是卫生部批准生产的新资源食品,不能作为除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的原料或配料使用,《食品卫生法》未设立食品新产品卫生许可项目”。目前,《食品卫生法》已废止。依据《食品安全法》,我委将新资源食品已改称为新食品原料。有关新食品原料问题,可以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该说明已在我委网站公布。 国卫办食品函〔2014〕570号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黄明胶等胶类产品是否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鲁卫食安监督字〔2014〕10号)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黄明胶可作为有传统食用习惯的普 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鹿角和龟甲不属于我委2013年第7号公告范围,鹿角胶和龟甲胶是传统中药材,均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作为普通食品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因此暂不宜作为普通食品使用。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 年 6 月 30 日 国卫办食品函〔2014〕450号 海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将灵芝(赤芝)和紫芝划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或者调整为普通食品的请示》(琼卫法规〔2013〕3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卫生部公布的药食同源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及保健食品禁用物品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金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鼓、菊花、菊苣、黄芥子、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腹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适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子、赤芍、远志、麦冬门、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缨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兰、胡芦巴、茜草、荜葧、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婴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

2017年新食品原料名单

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名单汇总(161种)

有关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名单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更好地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现将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我委公告批准的新资源食品(现已改称新食品原料)名单和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名单汇总如下。 一、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 二、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公告、批复、复函形式同意作为食品原料名单 三、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四、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附表一:2008年以来原卫生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 序号名称拉丁名/英文名备注 1 低聚木糖Xylo-oligosaccharide 2008年12号公告 2 透明质酸钠Sodium hyaluronate 2008年12号公告 3 叶黄素酯Lutein esters 2008年12号公告 4 L-阿拉伯糖L-Arabinose 2008年12号公告

5 短梗五加Acanthopanax sessiliflorus2008年12号公告 6 库拉索芦荟凝胶Aloe vera gel 2008年12号公告 7 低聚半乳糖Galacto-Oligosaccharides 2008年20号公告 8 水解蛋黄粉Hydrolyzate of egg yolk powder 2008年20号公告 9 异麦芽酮糖醇Isomaltitol 2008年20号公告 10 植物甾烷醇酯Plant stanol ester 2008年20号公告 2014年10号公告 11 珠肽粉Globin peptide 2008年20号公告 12 蛹虫草Cordyceps militaris 2009年3号公告 2014年10号公告 13 菊粉Inulin 1.2009年5号公告 2.增加菊芋来源 14 多聚果糖Polyfructose 2009年5号公告 15 γ-氨基丁酸Gamma aminobutyric acid 2009年12号公告 16 初乳碱性蛋白Colostrum basic protein 2009年12号公告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按笔划顺序排列) 27种保健功能 1、增强免疫力; 2、辅助降血脂; 3、辅助降血糖; 4、抗氧化; 5、辅助改善记忆; 6、缓解视疲劳;15、减肥; 16、改善生长发育; 17、增加骨密度; 18、改善营养性贫血; 19、对化学性肝损伤的辅助保护作用; 20、祛痤疮;

保健食品法规51号文件

保健食品原料法规51号文件 卫法监发[20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现印发《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见附件),并规定如下: 一、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的物品(或原料)是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食品添加剂的,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真菌、益生菌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我部印发的《卫生部关于印发真菌类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84号)执行。 四、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国家保护动植物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我部印发的《卫生部关于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0号)、《卫生部关于限制以甘草、麻黄草、苁蓉和雪莲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88号)、《卫生部关于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的通告》(卫法监发[2001]267号)等文件执行。 五、申报保健食品中含有动植物物品(或原料)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总个数不得超过14个。如使用附件1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4个;使用附件1和附件2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1个,且该物品(或原料)应参照《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1994)中对食品新资源和新资源食品的有关要求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 以普通食品作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六、以往公布的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按笔划顺序排列)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序 号 保健功能可能非法添加物质名称检测依据 1 声称减肥功能产 品西布曲明、麻黄碱、芬氟拉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 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 件2006004 2声称辅助降血糖 (调节血糖)功 能产品 甲苯磺丁脲、格列苯脲、格列齐 特、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 美脲、马来酸罗格列酮、瑞格列 奈、盐酸吡格列酮、盐酸二甲双 胍、盐酸苯乙双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 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 件2009029 3声称缓解体力疲 劳(抗疲劳)功 能产品 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 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 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打拉 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 伪伐地那非和那莫西地那非等P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 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 件2008016,2009030

E5型(磷酸二酯酶5型)抑制剂 4声称增强免疫力 (调节免疫)功 能产品 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伐地那 非、羟基豪莫西地那非、西地那 非、豪莫西地那非、氨基他打拉 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 伪伐地那非和那莫西地那非等PD E5型(磷酸二酯酶5型)抑制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 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 件2008016,2009030 5 声称改善睡眠功 能产品地西泮、硝西泮、氯硝西泮、氯 氮卓、奥沙西泮、马来酸咪哒唑 仑、劳拉西泮、艾司唑仑、阿普 唑仑、三唑仑、巴比妥、苯巴比 妥、异戊巴比妥、司可巴比妥、 氯美扎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 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 件2009024 6声称辅助降血压 (调节血脂)功 能产品 阿替洛尔、盐酸可乐定、氢氯噻 嗪、卡托普利、哌唑嗪、利血平、 硝苯地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 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 件2009032

药食同源87种、保健食品114种目录表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按拼音顺序排列87种 B八角茴香、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百合、薄荷。 C赤小豆。 D丁香、刀豆、代代花、淡竹叶、淡豆豉。 E阿胶。 F佛手、茯苓、蜂蜜、榧子、蝮蛇、覆盆子。 G甘草、枸杞子、高良姜、葛根。 H 花椒、荷叶、黄芥子、黄精、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藿香。 J 决明子、鸡内金、金银花、姜(生姜、干姜)、桔红、桔梗、菊花、菊苣、橘皮。K 昆布。 L 龙眼肉(桂圆)、罗汉果、莱菔子、莲子。 M 马齿苋、木瓜、火麻仁、牡蛎、麦芽。 P 胖大海、蒲公英。

Q 芡实、青果。 R 肉豆蔻、肉桂。 S 山药、山楂、沙棘、砂仁、桑叶、桑椹、酸枣仁。 T 桃仁。 W 乌梢蛇、乌梅。 X 小茴香、小蓟、杏仁(甜、苦)、香橼、香薷、鲜白茅根、鲜芦根、薤白。 Y 玉竹、余甘子、郁李仁、鱼腥草、益智仁、薏苡仁。 Z 枣(大枣、酸枣、黑枣)、枳椇子、栀子、紫苏、紫苏籽。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按拼音顺序排列114种 B 巴戟天、北沙参、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补骨脂、柏子仁、荜茇、鳖甲。 C 川牛膝、川贝母、川芎、车前子、车前草、苍术、赤芍、侧柏叶、刺五加、刺玫果。

D 大蓟、丹参、地骨皮、当归、杜仲、杜仲叶、党参。 F 番泻叶、蜂胶。 G 龟甲、骨碎补、蛤蚧。 H 红花、红景天、怀牛膝、厚朴、厚朴花、胡芦巴、黄芪、湖北贝母、槐实。 J 金荞麦、金樱子、姜黄、绞股蓝、韭菜子、积雪草、蒺藜。 K 诃子、苦丁茶。 L 罗布麻、芦荟。 M 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木香、木贼、牡丹皮、麦门冬、玫瑰花、玫瑰茄、墨旱莲。N 女贞子、牛蒡子、牛蒡根。 P 平贝母、佩兰、蒲黄。 Q 青皮、茜草、

保健品批准文号表达格式

保健品批准文号表达格式 1996年3月15日,卫生部发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开始对专门管理,规定所有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卫生部批准、注册。同年11月4日,卫生部公布了第一批获得批准的保健食品名单,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开始进入了我们的视野。“卫食健字(96)第001号”,这就是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法定注册监管以来第一个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卫”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代表食品,“健”代表保健食品,因为保健食品是食品中的一个种类,仍旧属于食品的范畴;“96”代表该保健食品获得批准的年份;“001号”代表该保健食品是其获得批准的年份内的第一个产品。对于进口的保健食品,卫生部也明确了标识方式,1996年批准的为“卫进食健字(96)第×××号”,其中的“进”代表进口,产品顺序号为3位数字。 1997年,卫生部曾对原有的标识方式稍做调整,将批准文号中年份的格式由2位代码改为4位代码,产品顺序号仍为3位数字。1997年12月1日,卫生部批准公布了10个组合式保健食品,产生了另一个新的批准文号:“卫组食健备字[1997]第×××号”。1998年9月4日,卫生部备案了又一个备案号为“卫组食健备[1998]第001号”的组合式保健食品。 随着保健食品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需求量的不断增大,保健食品的批准数量也在不断增加。1999年4月29日,卫生部对国产保健食品顺序号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3位数字调整成4位,“卫食健字[1999]第0171号”成为第一个4位顺序号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同年5月12日,卫生部对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识方式也进行了调整,先是从1999 年的第044号保健食品开始,将“卫进食健字”改成“卫食健进字”,又从第045号对产品顺序号进行了调整,由3位数字升为4位。即从“卫进食健字[1999]第043号”到“卫食健进字[1999]第044号”,再到“卫食健进字[1999]第0045号”。 2000年起,卫生部又将批准文号中的表示年份的“[4位年份代码]”修改成“(4位年份代码)”,产品顺序号仍旧为4位数字。2000年至2002年间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识方式也固定为“卫食健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国产)和“卫食健进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进口)两种。 2003年,卫生部再次将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识方式由“卫食健进字(4位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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