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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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21

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21

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21近年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一直保持着高速发展的势头,地价的定价及修正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基准地价是房地产市场定价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到土地出让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与售价等一系列关键因素。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成都市政府不断完善和调整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以保持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市政府长期以来积极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

基准地价是指政府在土地出让时为了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最低限价,是土地出让的底价。

而修正基准地价则是指在土地出让时,因市场价格波动、产权保护、城市规划等因素需要对基准地价进行适当调整。

通过修正基准地价,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保障土地利用的合理、科学和有序。

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价格指标调整成都市政府会不定期地根据城市发展、土地资源供应与需求情况、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对基准地价进行价格指标调整。

这种调整通常会依据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城市规划调整和土地资源供应情况等因素进行,以保障土地出让价格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2.市场价格变动市场价格的波动是基准地价修正的一个重要因素。

市政府会根据土地市场的需求、供应情况、成交价格及市场的供需关系等因素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

例如,当土地市场需求旺盛时,市政府会适当提高基准地价以保障国家和市政府利益,当市场需求较为低迷时,则会适当下调基准地价,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3.土地等级划分成都市土地资源多样性与分布不均,土地等级的划分对基准地价修正有着重要的影响。

市政府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规划用途、自然资源条件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等级划分,不同等级的土地有着不同的基准地价标准。

4.土地规划的调整城市的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也会对基准地价产生影响。

市政府会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对基准地价进行调整,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5.政策调整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调整也会影响基准地价的修正。

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21

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21

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21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的状态。

而在这个市场中,土地资源被认为是最宝贵的资产之一,也是房地产行业的核心要素。

因此,正确确定土地的价值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

在中国,地价的核定主要由政府来负责。

政府根据一定的规则和方法来确定土地的基准价格,然后通过拍卖、出让等方式将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和城市发展的变化,基准地价也需要进行修正和调整,以适应当前的市场状况和发展需求。

成都作为中国西南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并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是根据市场供需和成交情况,对基准地价进行动态调整的体系,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场的稳定。

成都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是负责制定和实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的主要部门。

他们通过定期的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掌握土地市场的动态,并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供应情况,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和调整。

修正的依据主要包括市场价格、拍卖成交价、地块特征、土地用途和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等。

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价格监测:成都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通过建立市场价格监测系统,定期对土地市场的价格进行监测和分析。

通过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可以掌握市场的波动情况和趋势变化,为基准地价的修正提供数据支持。

2.土地出让方式:成都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通过调整土地出让方式,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

例如,对于供应紧张的地块,可以采取拍卖的方式进行出让,以提高土地的竞争性和价格;而对于供应充足的地块,则可以采取挂牌出让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出让,以稳定土地市场。

3.土地用途规划:成都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还会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对土地用途规划进行调整,从而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

例如,如果市区土地供应紧张,可以将一些农村用地转为城市用地,以增加土地的供应量和基准地价的稳定。

4.地块特征和区域经济发展:成都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还会根据地块的特征和所处的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川办发〔2014〕84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出让管理,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健全土地出让管理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土地出让前期管理(一)坚持规划先行原则。

加快实现拟出让宗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不得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

规划部门必须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等要求,明确拟出让宗地的空间范围、用途、容积率(或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条件。

规划条件应随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一并向社会公开。

拟出让宗地涉及兼容(含自动兼容)一种以上用途的,规划条件必须明确各规划用途的兼容(含自动兼容)比例;拟出让宗地为商品住宅及含商品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不得小于1.0(含1.0);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规划条件应明确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范围、规划用途、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面积的上限、开发深度等控制性指标,项目地下空间可不计入容积率。

(二)坚持“净地”出让。

拟出让宗地必须是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利清晰并已注销原土地权利证书、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的“净地”。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的通知五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省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川府发[2001]23号)、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市政府决定更新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基准地价,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调整中心城区原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的相关依据和原因(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规定,协议出让土地的价格最低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70%,政府收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20%。

(二)我市作为国家基准地价管理试点城市,2001年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标准已获国土资源部批准,调整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标准的条件已经具备。

(三)市政府《关于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政府要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放开激活土地二级市场。

按照市场调整出让金标准,将有利于加强我市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土地市场,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

(四)1992年制定的按国有土地和新征土地分别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办法,已经不具备现实性,也不具备科学性和严密性。

一方面集体土地经依法征用后都属于国有土地,继续采用国有土地和新征集体土地分别确定出让金的办法,不符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另一方面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断趋于合理和完善,继续以国有土地、新征集体土地分别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经没有必要。

二、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调整的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区域,以及成都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涵盖的区域。

成都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商业、住宅)

成都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商业、住宅)

市基准地价及修正体系)基准地价成果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应用新的《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最新的基准地价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次基准地价成果,是在城市土地分类定级的基础上,对土地出让、转让、房地产开发等交易类型的样点,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等方法进行测评、检验,统计与建模,并结合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进行适时调整,分别测评出商服、住宅、工业三类用地不同级别的平均价格。

各类用地基准地价详见《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表》。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如下: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一览表⑴基准地价涵基准地价:是一个级别同一类别土地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构成: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政府土地纯收益)三部分。

⑵基准地价设定条件(商业用地)①设定使用年限:40年。

②基准日期:2006年3月31日。

③开发程度:“六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气、通讯及红线场地平整。

④容积率:平均容积率为4.0。

⑤还原利率:表3-2 商业用地还原利率表表3-3 商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商业一级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商业一级用地修正系数表二级商业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二级商业用地修正系数表商业三级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商业三级用地修正系数表四级商业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四级商业用地修正系数表表3-1 四级住宅基准地价标准表住宅用地还原利率表表3-3 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三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因素说明表三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表四级住宅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四级住宅用地修正系数表。

成都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商业、住宅)

成都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商业、住宅)

成都市基准地价及修正体系)基准地价成果成都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应用新的《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最新的基准地价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次基准地价成果,是在城市土地分类定级的基础上,对土地出让、转让、房地产开发等交易类型的样点,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等方法进行测评、检验,统计与建模,并结合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进行适时调整,分别测评出商服、住宅、工业三类用地不同级别的平均价格。

各类用地基准地价详见《成都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表》。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如下:成都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一览表⑴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是一个级别内同一类别土地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构成: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政府土地纯收益)三部分。

⑵基准地价设定条件(商业用地)①设定使用年限:40年。

②基准日期:2006年3月31日。

③开发程度:“六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气、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④容积率:平均容积率为4.0。

⑤还原利率:表3-2 商业用地还原利率表表3-3 商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商业一级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商业一级用地修正系数表二级商业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二级商业用地修正系数表商业三级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商业三级用地修正系数表四级商业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四级商业用地修正系数表表3-1 四级住宅基准地价标准表住宅用地还原利率表表3-3 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三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因素说明表三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表四级住宅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表3-5 四级住宅用地修正系数表。

大邑县城区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15

大邑县城区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15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40年(商服用地)、70年(住宅用地)、50年(工业用地);
3、容积率:1.4 (商服用地)、2.0 (住宅用地)、1.0(工业用地);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用地,无他项权利限制。

具体包括城镇各类各级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城镇各类各级基准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各类用地容积率修正体系表、土地开发程度修正体系表等)等。

表3-1-1 大邑县Ⅰ级商服用地宗地地价修正因素说明表
表3-1-9 大邑县Ⅰ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修正因素说明表
表3-1-15 大邑县Ⅳ级住宅用地地价修正因素说明表
表3-1-20 大邑县Ⅲ级工业用地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
表3-2-1 商服用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
表3-2-2 住宅用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
表3-3-3 商服用地进深状况修正系数表
表3-3-5 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表3-4-1 土地开发费一览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土地受益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成办发[2000]97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土地受益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成办发[2000]97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土地受益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正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土地受益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成办发[2000]97号)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土地市场的管理,活跃土地二级市场,进一步规范土地收益金的征收工作,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的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附后)。

调整后的土地收益金征收工作,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土地级别、土地用途和建筑面积实行定额收费,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日附: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
居住用地综合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一60 280 480-530 二50 240 420-480 三45 200 360-420 四40 150 300-350 五30 120 240-280 六20 60 100-130 七10 30 50-80
说明:
1、凡处繁华街道的商业服务业用地一律按相应标准的高限征收。

2、土地使用权的交换行为,应由交换双方分别按相应标准交纳。

3、对居住用地中六楼以上(不含电梯公寓)的房屋,可按相应标准下浮10%征收。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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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商业、住宅)成都市基准地价及修正体系 )基准地价成果成都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应用新的《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最新的基准地价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次基准地价成果,是在城市土地分类定级的基础上,对土地出让、转让、房地产开发等交易类型的样点,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等方法进行测评、检验,统计与建模,并结合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进行适时调整,分别测评出商服、住宅、工业三类用地不同级别的平均价格。

各类用地基准地价详见《成都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表》。

商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如下:成都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一览表类别级别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元/亩 一级 12555 837 8310 554 750 50 二级 9630 642 6765 451 600 40 三级 6690 446 5805 387 48032四级 4500 300 4200 280 工业限制区 五级 2730 182 2565 171 六级 19951331725115非城市建设区//⑴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是一个级别内同一类别土地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构成: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政府土地纯收益)三部分。

⑵基准地价设定条件(商业用地)①设定使用年限:40年。

②基准日期:2006年3月31日。

③开发程度:“六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气、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④容积率:平均容积率为4.0。

⑤还原利率:表3-2 商业用地还原利率表1~2级8.00%3级7.50%4~5级 6.50%6级 6.00%表3-3 商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容积率≤1 1.5 2 2.5 3 3.5 4 4.5 5 5.5 修正系数0.7 0.77 0.8 0.85 0.91 0.96 1 1.08 1.16 1.23 容积率 6 6.5 7 7.5 8 8.5 9 9.5 ≥10 - 修正系数 1.29 1.35 1.4 1.45 1.5 1.54 1.58 1.62 1.66 -商业一级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影响因素指标标准优较优一般较劣劣个别因素临街状况三面及以上临街及拐角地二面临街及临街(拐)一面临街/ 背街交通停制度(临街道路类型)步行街/混合道路、无交通管制/混合道路、有交通管制距地铁站点距离(米)(0,150] (150,500] 大于500米/ /物业类型独立铺面专业商场或现代商务中心综合楼独栋经营型写字楼企业独立自用办公楼周边土地利用类型专业市场、商业区商业、办公混合用地办公用地办公、住宅用地低洼棚户等待改造区交通配套状况自备停车场,同时100米范围内有大型停车场自备停车场100米范围内有停车场停车场位置在100米以外停车场位置在500米以外宗地形状对利用无影响对利用有一定影响对利用有严重影响其他状况对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有特殊影响地因素加以修正备注:地铁站点含建设中及近期规划并实施的站点表3-5 商业一级用地修正系数表影响因素指标标准优较优一般较劣劣个别因素临街状况 2.77 1.38 0 / -2.74 交通停滞度(临街道路类型) 1.38 / 0 / -1.37 距地铁站点距离(米) 2.08 1.04 0 / / 物业类型 2.08 1.04 0 -1.03 -2.06 周边土地利用类型 2.08 1.04 0 -1.03 -2.06 交通配套状况 1.38 0.69 0 -0.69 -1.37宗地形状/ / 0 -0.34 -0.69其他状况 1.38 0.69 0 -0.69 -1.37备注:地铁站点含建设中及近期规划并实施的站点二级商业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影响因素指标标准优较优一般较劣劣区域因素商业繁华度商服区级别市级商服中心或专业市场市级商务中心区区级商业中心小区级商业中心街区级商业中心交通便捷度道路通达度有主干道通过有次干道通过有支路通过个别因素临街状况三面及以上临街及拐角地二面临街及临街(拐)一面临街/ 背街交通停滞度(临街道路类型)步行街/混合道路、无交通管制/混合道路、有交通管制距地铁站点距离(米)(0,150] (150,500] 大于500米/ /物业类型独立铺面专业商场或现代商务中心综合楼独栋经营型写字楼企业独立自用办公楼周边土地利用类型专业市场或商业区商、住、办公混合用地住宅用地住宅、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配套状况自备停车场同时100米范围内有大型停车场自备停车场100米范围内有停车场停车场位置在100米以外停车场位置在500米以外宗地形状对利用无影响对利用有一定影响对利用有严重影响其他状况对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有特殊影响的因素加以修正备注:地铁站点含建设中及近期规划并实施的站点表3-5 二级商业用地修正系数表影响因素指标标准优较优一般较劣劣区域因素商业繁华度商服区级别 2.53 1.27 0 -1.63 -3.25 交通便捷度道路通达度 2.21 1.11 0 / /个别因素临街状况 2.21 1.11 0 / -2.85 交通停滞度(临街道路类型) 1.11 / 0 / -1.42 距地铁站点距离(米) 1.74 0.87 0 / / 物业类型 1.58 0.79 0 -1.02 -2.03 周边土地利用类型 1.58 0.79 0 -1.02 -2.03交通配套状况 1.11 0.55 0 -0.71 -1.42宗地形状0 -0.41 -0.81其他状况 1.11 0.55 0 -0.71 -1.42 备注:地铁站点含建设中及近期规划并实施的站点商业三级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影响因素指标标准优较优一般较劣劣区域因素商业繁华度商服区级别市级商服中心或专业市场市级商务中心区区级商业中心小区级商业中心街区级商业中心交通便捷度道路通达度有主干道通过有次干道通过有支路通过个别因素临街状况三面及以上临街及拐角地二面临街及临街(拐)一面临街/ 背街交通停滞度(临街道路类型)步行街/混合道路、无交通管制/混合道路、有交通管制距地铁站点距离(米)(0,150](150,500]大于500米/ /物业类型独立铺面专业商场或现代商务中心综合楼独栋经营型写字楼企业独立自用办公楼周边土地利用类型专业市场或商业区商、住、办公混合用地住宅用地住宅、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配套状况自备停车场同时100米范围内有大型停车场自备停车场100米范围内有停车场停车场位置在100米以外停车场位置在500米以外宗地形状对利用无影响对利用有一定影响对利用有严重影响其他状况对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有特殊影响地因素加以修正表3-5 商业三级用地修正系数表影响因素指标标准优较优一般较劣劣区域因素商业繁华度商服区级别 3.66 1.83 0 -2.61 -5.23 交通便捷度道路通达度 3.2 1.6 0个别因素临街状况 3.2 1.6 0 / -4.57 交通停制度(临街道路类型) 1.6 / 0 / -4.86 距地铁站点距离(米) 2.52 1.26 0 / / 物业类型 4.86 1.14 0 -1.63 -3.27 周边土地利用类型 4.86 1.14 0 -1.63 -3.27交通配套状况 1.6 0.8 0 -1.14 -4.86宗地形状0 -0.65 -1.31其他状况 1.6 0.8 0 -1.14 -4.86 四级商业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影响因素指标标准优较优一般较劣劣区域因素商业繁华度商服区级别市级商服中心或专业市场市级商务中心区区级商业中心小区级商业中心街区级商业中心交通便捷度道路通达度有主干道通过有次干道通过有支路通过个别因素临街状况三面及以上临街及拐角地二面临街及临街(拐)一面临街/ 背街交通停滞度(临街道路类型)步行街/混合道路、无交通管制/混合道路、有交通管制距地铁站点距离(米)(0,150](150,500]大于500米/ /物业类型独立铺面专业商场或现代商务中心综合楼独幢经营型写字楼企业独立自用办公楼周边土地利用类型专业市场或商业区商、住、办公混合用地住宅用地住宅、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配套状况自备停车场同时100米范围内有大型停车场自备停车场100米范围内有停车场停车场位置在100米以外停车场位置在500米以外宗地形状对利用无影响对利用有一定影响对利用有严重影响其他状况对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有特殊影响地因素加以修正备注:地铁站点含建设中及近期规划并实施的站点表3-5 四级商业用地修正系数表影响因素指标标准优较优一般较劣劣区域因素商业繁华度商服区级别 2.04 1.02 0 -1.33 -2.67交通便捷度道路通达度 1.78 0.89 0 / /个别因素临街状况 1.78 0.89 0 / -2.33 交通停滞度(临街道路类型)0.89 / 0 / -1.17距地铁站点距离(米)1.4 0.7 0 / /物业类型 1.27 0.64 0 -0.83 -1.67 周边土地利用类型1.27 0.64 0 -0.83 -1.67交通配套状况0.89 0.45 0 -0.58 -1.17宗地形状0 -0.33 -0.67 其他状况0.89 0.45 0 -0.58 -1.17 备注:地铁站点含建设中及近期规划并实施的站点表3-1 四级住宅基准地价标准表土地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地价标准(元/平方米) 8310 6765 5805 4200 2565 1725住宅用地还原利率表1~3级 6.00%4~6级 5.50%表3-3 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容积率≤1.5 1.9 2.2 2.5 2.8 3.1 3.4 3.7 4 4.3 修正系数0.8 0.84 0.87 0.9 0.92 0.94 0.96 0.98 1 1.06 容积率 4.6 4.9 5.2 5.5 5.8 6.1 6.4 6.7 ≥7 -- 修正系数 1.12 1.17 1.22 1.27 1.32 1.36 1.4 1.44 1.48 --三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因素说明表指标标准影响因素优较优一般较劣劣区域因素商服繁华度商服区级别市级商务中心区市级商服中心区级商业中心小区级商业中心街区级商业中心交通便捷度道路通达度有主干道通过有次干道通过有支路通过/ /基本设施状况基本设施状况一环路内一环路和二环路之间二三环路之间三环路外城市中心区三环路外郊县环境质量优劣度污染状况/ /环境宁静整洁噪音、大气污染明显有污染源、污染明显规划条件土地利用类型住宅住宅、办公混合区住宅、商业混合区住宅、工业混合区工业个别因素社区环境邻高档住宅小区;临整治后的河流、市政广场、绿地邻中高档住宅小区,临社区广场、绿地邻普通商住小区邻拆迁安置小区低洼棚户区及治安状况差的区域临街道路类型社区道路市政支路次干道主干道及限制型道路高架桥、立交桥及快速通道距地铁站点距离(米)(400,800)/〔150,400〕或大于800/小于150米邻近学校类型邻大学邻重点中小学/ / /宗地形状/ / 对利用无影响有一定影响有严重影响地形状况/ 有一定起伏利一造景平坦地形起伏过大/其他情况对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有特殊影响的因素加以修正三级住宅用地宗地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表指标标准影响因素优较优一般较劣劣区域因素商服繁华度商服区级别0.76 0.38 0.00 -0.56-1.13 交通便捷度道路通达度0.67 0.33 0.00 / /基本设施状况基本设施状况1.05 0.52 0.00 -0.78-1.55环境质量优劣度污染状况/ / 0.00 -0.49-0.99规划条件土地利用类型0.67 0.33 0.00 -0.49-0.99个别因素社区环境 1.52 0.76 0.00 -1.13-2.26 临街道路类型0.76 0.38 0.00 -0.56-1.13 距地铁站点距离(米)1.52 0.76 0.00 /-2.26 邻近学校类型0.38 0.19 0.00 / / 宗地形状/ / 0.00 -0.21-0.42 地形状况/ 0.14 0.00 -0.21 / 其他情况0.95 0.48 0.00 -0.71-1.41四级住宅用地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影响因素指标标准优较优一般较劣劣区域因素商服繁华度商服区级别市级商务中心区市级商服中心区级商业中心小区级商业中心街区级商业中心交通便捷度道路通达度有主干道通过有次干道通过有支路通过基本设施状况基本设施状况一环路内一环路和二环路之间二三环路之间三环路外城市中心区三环路外郊县环境质量优劣度污染状况环境宁静整洁噪音、大气污染较明显有污染源、污染明显规划条件土地利用类型住宅住宅、办公混合区住宅、商业混合区住宅、工业混合区工业个别因素社区环境邻高档住宅小区;临整治后的河流、市政广场、绿地邻中高档住宅小区,临社区广场、绿地邻普通商住小区邻拆迁安置小区低洼棚户区及治安状况差的区域临街道路类型社区道路市政支路次干道主干道及限制型道路高架桥、立交桥及快速通道距地铁站点距离(米)(400,800][150,400]或大于800小于150米邻近学校类型邻大学邻重点中小学宗地形状对利用无影响有一定影响有严重影响地形状况有一定起伏利于造景平坦地形起伏过大其他情况对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有特殊影响的因素加以修正备注:1、污染源:指制药、热电厂等严重污染源及未改造的污染河流等;2、道路通达度中的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的含义参考《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内容;3、地铁站点含建设中及近期规划并实施的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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