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心城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一览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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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21

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21

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21近年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一直保持着高速发展的势头,地价的定价及修正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基准地价是房地产市场定价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到土地出让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与售价等一系列关键因素。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成都市政府不断完善和调整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以保持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市政府长期以来积极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

基准地价是指政府在土地出让时为了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最低限价,是土地出让的底价。

而修正基准地价则是指在土地出让时,因市场价格波动、产权保护、城市规划等因素需要对基准地价进行适当调整。

通过修正基准地价,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保障土地利用的合理、科学和有序。

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价格指标调整成都市政府会不定期地根据城市发展、土地资源供应与需求情况、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对基准地价进行价格指标调整。

这种调整通常会依据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城市规划调整和土地资源供应情况等因素进行,以保障土地出让价格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2.市场价格变动市场价格的波动是基准地价修正的一个重要因素。

市政府会根据土地市场的需求、供应情况、成交价格及市场的供需关系等因素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

例如,当土地市场需求旺盛时,市政府会适当提高基准地价以保障国家和市政府利益,当市场需求较为低迷时,则会适当下调基准地价,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3.土地等级划分成都市土地资源多样性与分布不均,土地等级的划分对基准地价修正有着重要的影响。

市政府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规划用途、自然资源条件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等级划分,不同等级的土地有着不同的基准地价标准。

4.土地规划的调整城市的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也会对基准地价产生影响。

市政府会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对基准地价进行调整,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5.政策调整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调整也会影响基准地价的修正。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chéngqū)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国土资源局中心城区各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土地统征统供和收益分配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2〕53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我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严格落实土地储备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现就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土地收购、储备实施主体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由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实施主体,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

二、土地收购、储备范围以下国有土地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的范围:(一)依法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三)被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无主地和置换土地;(四)依法没收的国有土地;(五)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改制、产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土地;(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七)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市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八)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九)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三、新征土地的储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土地,属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成都市征地事务中心或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完成具体征后实施工作后,移交市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储备范围。

四、整宗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储备计划,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对不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用途(公建配套和基础设施用地除外)的整宗国有土地实施收购,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国有土地收购补偿费可以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确定:1、按土地证载用途收购。

2006.3.31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表

2006.3.31成都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表
对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有特殊影响的因素加以修正
备注:地铁站点含建设中及近期规划并实施的站点
成都市中心城区Ⅰ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指标标准
影响因素

较优
一般
较劣

个别因素
临街状况
2.77
1.38
0.00
/
-2.74
交通停滞度(临街道路类型)
1.38
/
0.00
/
-1.37
距地铁站点距离(米)
工业用地
交通配套状况
自备停车场,同时100米范围内有大型停车场
自备停车场
100米范围内有停车场
停车场位置在100米以外
停车场位置在500米以外
地形状况
平坦,起伏<1米
有一定起伏,起伏1-5米
起伏很大,起伏>5米
宗地形状
对利用无影响
对利用有一定影响
对利用有严重影响
其他情况
对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有特殊影响的因素加以修正
一面临街
背街
交通停滞度(临街道路类型)
步行街
混合道路、无交通管制
混合道路、有交通管制
距地铁站点距离(米)
(0,150]
(150,500]
大于500米
物业类型
独立铺面
专业商场或现代化商务中心
综合楼
独栋经营型写字楼
企业独立自用办公楼
周边土地利用类型
专业市场或商业区
商、住、办公混合用地
住宅用地
住宅、工业用地
1.27
0.64
0.00
-0.83
-1.67
交通配套状况
0.89
0.45
0.00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国土资源局中心城区各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土地统征统供和收益分配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2〕53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我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严格落实土地储备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现就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土地收购、储备实施主体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由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实施主体,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

二、土地收购、储备范围以下国有土地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的范围:(一)依法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三)被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无主地和置换土地;(四)依法没收的国有土地;(五)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改制、产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土地;(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七)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市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八)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九)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三、新征土地的储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土地,属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成都市征地事务中心或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完成具体征后实施工作后,移交市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储备范围。

四、整宗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储备计划,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对不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用途(公建配套和基础设施用地除外)的整宗国有土地实施收购,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国有土地收购补偿费可以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确定:1、按土地证载用途收购。

收购补偿费(单价)可以依据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用途,以成都市地籍事务部的宗地评估价作为基础确定,也可以按基准地价确定。

成都周边基准地价

成都周边基准地价

成都市新都区城区及小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新都区 县(市、区)城区(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元/平方米商 服住 宅一级地40613139二级地28922250三级地17221357四级地11431031新都区 县(市、区)新繁镇(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元/平方米商 服住 宅一级地34202164二级地20931549三级地14431082用途地价等级用途地价等级新都区 县(市、区)斑竹园镇(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元/平方米新都区 县(市、区)石板滩镇(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元/平方米新都区 县(市、区)龙桥镇(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元/平方米用途地价等级新都区 县(市、区)木兰镇(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元/平方米商服住宅一级地13871288二级地1124970三级地799736157,360,000基准地价定义18,30414,8331、估价基准日:2011年1月1日;10,544-2、土地使用年期:40年(商服用地)、70年(住宅用地)0.1500、50年(工业用地);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0.6;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备注:1、工业限制区的价格参照一级工业用地的价格;2、工业园区范围以依法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准。

工业473 405 302 --工业416 308 --工业--381 301工业--303 243工业--415284工业--924,671858,671303749,337646,670202,001 243532,669490,669162,001149,867,4169,151.987,416.60197.978010119797.8010119,7989286756520534916。

成都市中心城区地价与房价关系分析

成都市中心城区地价与房价关系分析
地 , 达到六 通 一 平 ( 在 通上 水 、 下 水 、 电 、 讯 、 通 通 通
通气 、 通路 ) 的开发程度. 容积率达到 5 7 有偿使 — , 用( 出让 、 价人股 、 作 出租 )无他 项权 利 限制 条 件下 , 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 () 2 住宅用地价格 . 它是指作为住宅用途 的土 地 , 达到六 通 一 平 ( 在 通上 水 、 下 水 、 电 、 讯 、 通 通 通

Jn ,0 2 a .2 0
Ⅷ . 5 No 1 2 . .
成都 市中心城区地价 与房价关 系分析
鲁 礼 新
( 四川师范大学 资蔼 与环境学院 , l 四川 成都 606 ) 10 6
摘要 : 成都市作 为西南地 区的经挤 中心之一 . 房地 产业极大地促进 了本地 区房地产 市场 的发育 , 其 同时 也促进 了本地 区产 业结构的调整和 国民经济发展 . 由于房产 与地产之 问的特殊相 关性 , 在发 展 的过 程 中出 现 了一些不 协调 的因素 , 就二者之 问的关 系作 了较为深入 的分析 , 并对相 关问题作 了讨论 .
由于土地 价格 存在 的原 因不 同 , 因而有 不 同种 类 和性 质 的土地价 格 , 以对地 价 的 含 义应 明确权 所
力价格类型 、 开发程度 、 容积率 、 年期 、 日、 期 用途等 要素 , 同时应指 出实际 ( 规划 ) 或 条件 和设 定 的条 件. 成都市的商业、 住宅 、 工业各类基准弛价分别要 求 达 到如下条 件 : () 1 商业用地价格 . 它是指作为商业用途 的土
供的地租 的购买 价格 . 价的实质是地租 的资本 地 化, 是土地所有权在 经济上 的实现形式 . 由于我国 的土地公有 制 。 土地市场 只有土地使用权 的交 易. 因而土地价格也只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 . 城市 的基准地价是指一定区域 内, 多用途土地的平均使 用权价格 , 也就是城市综合用地 的土地价格 , 是没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最新基准地价[优秀范文5篇]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最新基准地价[优秀范文5篇]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最新基准地价[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成都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最新基准地价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各有关区县国土资源局(分局):新的《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成果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公布实施。

现将新的《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成都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本轮基准地价调整涉及的定级范围包括绕城高速外侧500米以内区域;金牛区、成华区、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含高新区)在绕城高速外的区域;共计626.42平方公里。

二、办理协议出让土地、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土地用途调整、土地评估等涉及应用基准地价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成都市中心城区行政划拨和协议出让机关团体、学校、博物馆、医院、体育场(馆)、公共公益设施用地执行《成都市中心城区行政划拨和协议出让机关团体、学校、博物馆、医院、体育场(馆)、公共公益设施用地级别与供地价图》(见本通知附件4),最低供地价的确定、办理协议出让时土地出让金收取等按成国土资发〔2007〕4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2011年12月1日前已经正式受理地籍前置调查、签订出让合同、土地用途变更、竣工换证等涉及应用基准地价的业务件,按照上轮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执行。

五、新的《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第二篇:基准地价听证流程XX城区和乡镇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流程2013年11月日(星期)上午 9 :58在XX国土资源局举行听证会一、由主持人介绍听证会的基本情况、组成人员1、开场白: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于2013年4月-8月开展了XX、XXXX、XXXXX 及十个乡镇驻地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县国土资源局在收到技术承办单位的成果送审稿后,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需进行听证。

成都市2008-2012各季度地价指数表

成都市2008-2012各季度地价指数表

2008年-2012年2季度商业用地地价指数表宗地面积成都市中心城区商服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系数表表3-2 成都市城区工业用地地价指数表3、编制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根据估价对象与比较实例各种因素具体情况,编制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

比较因素指数确定如下:(1)土地用途以估价对象为标准,估价对象的用途为商业用地,与其它比较案列的用途类似,不需要修正。

(2)交易期日修正根据中国城市地价监测系统及估价人员向国土管理部门咨询并调查分析,成都市城区近年地价水平变化较大,随着国家推出一系列对金融和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 2008年房地产成交量、成交价格都比往年同期出现了不同程度下降。

2009年上半年经济回暖,至2009年第三季度已超过震前水平,2010年、2011年上半年土地出让成交总量呈上升趋势,成交价格趋于上升,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房屋成交量逐渐回落。

综合分析得出以下地价指数表。

表3-3 成都市商业用地地价指数表根据上表估价对象交易期日修正指数为113,案例A为108,案例B为108,案例C为108。

(3)交易情况估价对象与比较案例交易情况均为正常市场交易,故无需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即估价对象与比较案例指数均为100。

(4)交易方式考虑交易情况是否正常对地价的影响。

比较案例A 、B 、C 均为正常市场交易,估价对象为企业改制评估,故需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对估价对象进行-2的修正。

(5)土地使用年期修正修正本报告估价对象设定使用权年限为33.44年,三个比较案例的年期均为40年,故不需进行年期修正。

n mr r K )1/(11)1/(11+-+-= 式中: K —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r —土地还原率[本次评估采用成都市城区基准地价的商业还原率8.0%]n —估价对象设定土地使用年期 m —比较案例土地使用年期估价对象使用年期为:(1-1/(1+6.5%)33.44)/(1-1/(1+6.5%)40)=0.9552(6)区域及个别因素条件指数Ⅰ、区域因素:A 、距市中心距离:距离市中心距离对商服用地地价存在着较大的影响,因此,需考虑距离市中心距离对估价对象和比较案例的影响,以估价对象为标准,每距离市中心距离或减少增加1KM ,指数减少或增加2;B 、商服繁华度:分为繁华、较繁华、一般、较低四个等级,以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繁华度为100, 以估价对象为标准,每相差一个级别,指数减少或增加2;C 、道路通达度: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街巷四个等级,以估价对象为标准,每相差一个级别,指数减少或增加4;D 、公交便捷度:以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公共汽车路数为100,每增加或减少2路,指数减少或增加1;E 、交通便利度:交通条件(地铁)对宗地土地价格的影响也是相当大的,本次评估中,以估价对象为标准,每增加或减少1公里,指数减少或增加2;F、公用设施完备度:估价对象位于城区中心区域,在100米内有公用设施,此次评估中以估价对象为标准,每增加或减少100米,指数减少或增加1;G、环境优劣度:自然环境分为污染严重、有污染、有污染不明显、无污染四个等级;结合人文和自然环境分为很好、较好、一般三个等级,每上升或减少一个等级指数增加或减少5;H、距离机场距离:距离机场远近对估价对象也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对商业用地而言,因此,以估价对象为100分,距离减少或增加1KM,指数减少或增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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