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的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宁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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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1. 法律风险的定义和影响法律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由于涉及不同国家法律体系和法规的差异,有可能面临的法律纠纷或法律责任的风险。

法律风险可能对企业造成以下影响:经济损失:被要求支付罚款、赔偿、律师费等费用;市场信誉受损: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导致企业声誉受损,损失客户信任;合作关系破裂:涉及法律纠纷可能导致合作伙伴关系恶化或解除。

2. 法律风险的主要来源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法律体系的差异: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法律体系,包括法律原则、法规和审判实践的差异,可能导致合同、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方面的风险;跨境合规要求:涉及跨境贸易的企业需要遵守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包括贸易限制、进口许可、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贸易争端和制裁:国际贸易中可能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争端或制裁,导致合同变更、市场准入受限等风险;法律合规要求的变化:法律法规不断变化,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并调整自身合规要求,以降低法律风险。

3. 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为了降低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了解法律要求:及时关注和了解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企业合规经营;建立法律合规体系:建立完善的法律合规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合规事务,并进行持续的内部培训和沟通;审查合同条款:对涉及贸易合同的条款进行仔细审查,包括风险承担、争议解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规定;寻求法律支持:在需要的时候,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支持和意见,确保合同和操作合规;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风险评估、监测和应对预案等,及时应对潜在的法律风险。

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并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以降低法律风险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在国际贸易中,法律风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问题。

由于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易和合作,各国法律制度和规定的差异,使得贸易活动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一、法律风险的定义和类型法律风险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与法律相关的风险。

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违反国际贸易法规、政策变化等。

1. 合同纠纷: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合同是各方之间确定交易条件和约定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但由于合同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商业习惯的差异,合同纠纷成为常见的法律风险之一。

2. 知识产权侵权:国际贸易涉及到技术、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内容,而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标准也不尽相同。

因此,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3. 违反国际贸易法规:各国都有相应的国际贸易法规和政策,违反这些法规可能导致贸易活动的非法性,进而面临法律风险。

4. 政策变化:各国政府可能会根据经济、政治等因素调整国内外贸易政策,这些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涉及的贸易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带来法律风险。

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为了有效应对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各贸易主体应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1. 合同谈判和起草阶段的风险控制:在国际贸易活动开始前,双方应进行详细的合同谈判,明确交易条件、权益保障等内容。

并根据双方法律制度和商业习惯,制定完备的合同文本,明确各方权责。

2. 合同履行的风险控制:在贸易活动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切实履行合同中的义务,确保所标的交易得以顺利进行。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履约保障机制,例如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等,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

3. 风险评估和监测:国际贸易主体应定期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风险评估,了解各国政策变化和法律规定的动态。

同时,通过与专业律师、法律顾问进行合作,提前预警并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4. 资金和保险的风险管理:在贸易活动中,合理的资金安排和适当的保险措施对于降低法律风险至关重要。

国际贸易中的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合同作为商业交易的基石,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各国法律体系的差异以及商业环境的复杂性,国际贸易合同面临一系列法律风险。

本文将重点讨论国际贸易中的合同法律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一、合同法律风险国际贸易合同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因此其法律风险较高。

首先,语言和文化差异可能导致合同条款的解释和执行问题。

当交易双方使用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时,合同条款可能存在歧义,使得合同解释和执行变得困难。

其次,法律制度的差异也会引发法律风险。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商法和合同法规定,合同条款可能在不同地区的法院审理中产生不同的效果。

此外,国际贸易还涉及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等组织的规则,这些规则也会对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产生影响。

二、风险防范措施为减少合同法律风险,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了解并遵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

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应深入了解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商法和合同法规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的法律。

其次,明确合同条款和义务。

合同条款应尽量详细明确,以避免在解释和执行过程中引发争议。

此外,交易双方还应清楚约定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再次,选择适当的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商会和国际仲裁机构提供了独立公正的争议解决服务,可以避免在不同国家法院中产生法律风险。

除了上述措施,利用现代科技和专业服务也有助于减少合同法律风险。

现代科技的发展为跨国贸易提供了便利,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等渠道进行跨国贸易,可提供可追溯、可证明的交易记录,减少争议的发生。

此外,专业服务机构如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机构,可为合同签订者提供法律支持和风险评估,为减少合同法律风险提供帮助。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中的合同法律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了解并遵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明确合同条款和义务、选择适当的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利用现代科技和专业服务,可以有效减少合同法律风险,降低交易风险,为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及法律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及法律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及法律风险防范1. 引言国际贸易是各国间经济交流的重要方式之一。

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术语的正确理解和合规操作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关键。

由于国际贸易的特殊性,法律风险也是需要重视和防范的问题。

本文将以1500字的篇幅,对国际贸易术语的解析以及相关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分析。

2.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2.1. CIF术语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术语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个术语,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目的地运输,并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费用和风险。

根据CIF术语,卖方需要购买货物的海上运输保险,并承担货物的运费和装卸费用。

2.2. FOB术语FOB(Free On Board)术语是另一个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并承担货物在交货点之前的费用和风险。

根据FOB术语,卖方只需要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之后的运费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3. EXW术语EXW(Ex Works)术语是国际贸易中一个常用的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准备好,并将其交付给买方指定的地点,之后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根据EXW术语,卖方只需要准备好货物并交付给买方指定的地点,之后不负责任何费用和风险。

3. 法律风险防范3.1. 合同风险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是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合同的编写和执行需要遵循国际贸易法及相关的国内法律。

要防范合同风险,需要明确合同的条款和义务,并确保合同的内容与双方的意图一致。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风险分担的责任和方式,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3.2. 违约风险违约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之一。

为了防范违约风险,交易双方应加强对对方的背景调查和信用评估。

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减少违约的可能性。

对于有争议的事项,双方可以选择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以避免长期诉讼的风险。

3.3. 法律法规风险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而且这些法律法规经常变动和调整。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及法律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及法律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及法律风险防范之一文/周翠玲律师贸易术语是长期国际贸易实践发展的产物,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确定了交货条件,即说明了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时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另一方面又表示了该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

对缩短洽商时间、简化交易手续、节省费用开支和双方加强成本核算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解决争议提供了依据。

因此,贸易术语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目前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与贸易术语有关的贸易惯例与规则主要有《1932年华沙----牛津条约》、《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是现有的三个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中使用最广、影响最大的一种。

《2000通则》根据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义务的不同,将13种贸易术语划分为E、F、C、D四组。

一、E组贸易术语E组中仅包含EXW(Ex Works)一种贸易术语,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若在指定的地点内未约定具体交货点,或有若干个交货点可使用,则卖方可在交货地点中选择最适合其目的地交货点。

EXW术语代表了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交货的条件,该术语是卖方承担风险、义务及费用最小的术语。

同时也是买方承担风险、义务和费用最大的一个术语,买方自己安排运输工具到约定的交货地点接运货物。

EXW术语下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卖方义务买方义务1、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与买方控制之下,必要时提供交货凭证;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受领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并接受卖方提供的交货凭证。

国际贸易术语的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宁红玲

国际贸易术语的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宁红玲

国际贸易术语的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s/blog_7190eb8e0100xky2.html贸易术语在进出口业务中的地位就如同大厦的基石,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选择不同的贸易术语对进出口商来讲各自承担着不同的义务,因此也承担着不同的风险。

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国际商会制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2000通则》共13种贸易术语,目前广为采用的有三个:FOB、CIF、CFR。

本文拟就这三个最为常用的贸易术语分析其风险,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一、FOB术语的风险与防范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一直是出口业务中被广泛采用的贸易术语。

我国目前FOB条件下的贸易合同已达60%~70%,有些外资企业几乎达到80%,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

服装业采用FOB出口的份额超过90%,其他产品的比例也在70%~80%。

出口中采用FOB报价有如下优势:一是FOB术语赋予卖方的义务比较少,便于出口企业操作;二是FOB报价可以规避运价风险;三是FOB报价下出口企业无办理运输和保险的责任。

然而,FOB贸易术语对于出口企业来讲也同时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风险一:易造成无单放货。

FOB贸易术语要求买方负责租船订舱,从目前FOB的实际使用情况看,买方指定船公司的少,绝大部分是指定境外货运代理。

对卖方来讲,在FOB 价格术语下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货运代理人有可能遭受财货两空的风险。

风险二:采用FOB出口时,由于进口商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所以往往要求在提单的托运人栏里,注明进口商的名称,这样的话,在整个提单中找不到出口商与货物有任何关系。

这样的提单一旦签发,出口商的风险非常大。

风险三:船货衔接不畅。

FOB价条件下由买方租船或订舱,而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将货物备妥装船,往往产生船货衔接不好的问题。

比如买方延迟派船,或因各种情况导致装船期延迟,这样会使卖方增加仓储等费用的支出,或因此造成卖方利息损失,特别是经营食品、农产品、保质期短的产品,出口商所备的货物可能因交货时间的推迟而腐烂变质,降低质量标准,无法检测合格。

国际贸易术语的选用及风险规避

国际贸易术语的选用及风险规避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它们是用来管理国际贸易行为的标准化术语。

借此,可以使所有当事者都能够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从而确保双方在贸易过程中的公平交易。

国际贸易术语的选择对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执行贸易关系至关重要,因此拥有重要意义。

首先,当选择或定制国际贸易术语时,双方必须考虑到法律合同等方面的风险规避。

合同使用的术语应可追溯至国际贸易法或其它法律条款,以便更全面地确定双方的相关权利义务。

因此,双方必须了解其它有关国际贸易规则,特别是订立国际贸易合同后,应尽快联系彼此的律师或其它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具有有效性。

此外,当双方进行国际贸易时,应慎重考虑使用非通用术语。

以保证双方在贸易中没有歧义,它们可能需要有特殊的说明或定义。

例如,对于一些特定的条款或概念,双方可能会解释它们的不同含义,以确保双方都明确其权利义务。

再者,如果双方决定只使用其它行业所采用的术语,双方应当仔细考虑合同中这些术语的应用情况及其它可能遗漏的细节。

因此,双方应当让术语的内涵,具体的义务,以及满足其义务的期限到货时间等都能够清楚明确地表述出来,以免两边因为术语说明存在歧义而起争议。

此外,双方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国际贸易术语的持续更新,根据贸易情况的发展调整其中的术语。

这样,无论在国际贸易规则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双方都能够将术语纳入相应的新规定,以便执行新的贸易合同内容,以避免过时术语所带来的贸易风险和遗漏。

总而言之,国际贸易术语的选用及时的风险规避,是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

双方必须充分考虑法律合同等方面的风险,遵循相关规定,使用尽可能清楚准确的国际贸易术语,努力更新贸易术语,以确保双方在贸易过程中充分遵守国际贸易法,获得安全与有效的贸易交易。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及法律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及法律风险防范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增长,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变得更加频繁。

在进行跨国贸易时,了解国际贸易术语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对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进行解析,并提供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一、国际贸易术语解析1.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IF是指货物成本、保险和运费,这是一种贸易方式,卖方需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指定的目的港口,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一旦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风险也会转移给买方。

2. FOB(Free On Board)FOB是指卖方需要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并支付相应费用,一旦货物装船,风险将转移给买方。

FOB价格不包含运费和保险费用。

3. EXW(Ex Works)EXW是指卖方只需要将货物交于约定地点,买方需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

卖方的责任仅限于将货物准备好并交给买方指定的地点。

4. T/T(Telegraphic Transfer)T/T是一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买方通过电汇将货款支付给卖方,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5. L/C(Letter of Credit)L/C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付款保障方式,买方通过银行开立信用证(L/C),在卖方出具符合要求的单据时,银行将向卖方支付货款。

二、法律风险防范1.合同起草与审查在国际贸易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双方需明确约定货物的性质、数量、价格、交货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

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并完整、准确地记录各方责任与权益。

2.了解外汇风险国际贸易涉及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外汇波动可能对贸易双方产生风险。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货币支付方式,并可以采取风险对冲工具,如外汇期权等,降低外汇风险。

3.控制运输风险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环节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如货物损坏、丢失、延误等。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运输方式,并要求运输公司购买相应的运输保险。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贸易术语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概述在进行国际贸易中,了解和熟悉相关的贸易术语是至关重要的。

不同的贸易术语代表着不同的义务和责任,而且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贸易术语的解释和适用也有所差异。

同时,由于国际贸易涉及到多个国家之间的交易,法律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

本文将对常见的贸易术语进行解析,并介绍在国际贸易中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CIFCIF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缩写,即成本、保险和运费。

CIF指定了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的成本、保险和运费,直到货物抵达目的港口为止。

在CIF交易中,卖方必须购买货物的海上运输保险,并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任何损失负责。

FOBFOB是“Free On Board”的缩写,即离岸价。

FOB指定了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并为货物在装载到运输工具之前的损失或损坏负责。

一旦货物装载到运输工具上,责任就转移到买方身上。

EXWEXW是“Ex Works”的缩写,即出厂价。

EXW是指卖方将货物准备好供买方提取的地点。

在EXW交易中,买方负责安排货物的运输和购买运输保险,卖方不承担任何运费或保险费用。

DDPDDP是“Delivered Duty Pd”的缩写,即完税后交货。

DDP指定了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支付所有的进口税费,并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任何损失或损坏。

在DDP交易中,买方不需要承担运输、保险和清关手续等费用和责任。

法律风险防范合同风险在国际贸易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必须清晰明确,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审查和讨论合同条款,并确保对于条款的理解一致。

同时,双方还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风险分担和争议解决方式。

贸易限制和制裁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贸易的限制和制裁可能会对国际贸易产生重大影响。

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必须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触犯法律或面临制裁。

关于国际贸易中法律风险防范的分析

关于国际贸易中法律风险防范的分析关于国际贸易中法律风险防范的分析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增加,法律风险已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忽视的因素。

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涉及到各种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货物运输等方面。

因此,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概率,保护自身权益。

本文将分析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 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1.1 合同纠纷国际贸易合同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法律文书。

然而,由于双方文化差异、诚信问题等因素,合同纠纷在国际贸易中很常见。

例如,买卖双方在交付时间、质量等方面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导致合同纠纷。

1.2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某些国际贸易市场上,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容易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例如,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侵犯了原始产品的知识产权,严重损害了企业利益。

1.3 货物运输问题国际贸易过程中,货物运输是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

然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损坏、丢失等问题,给贸易双方带来损失。

此外,不同国家的海关相关法规也可能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

2. 国际贸易中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2.1 建立健全的合同体系为了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概率,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体系。

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关键条款,并采用适当的仲裁条款解决纠纷。

另外,企业应在签订合同时加强对合同条款的风险评估和合规性审查,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2.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降低法律风险的关键。

企业应及时申请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如专利、商标等,并定期进行知识产权风险评估。

此外,企业在合作中应选择具备良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合作方,确保自身知识产权不被侵犯。

2.3 加强货物运输监管为了降低货物运输带来的法律风险,企业需要加强货物运输监管。

选择可靠的物流服务商,签订明确的货物运输合同,并确保合同中包含详细的货物包装、运输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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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的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s/blog_7190eb8e0100xky2.html贸易术语在进出口业务中的地位就如同大厦的基石,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选择不同的贸易术语对进出口商来讲各自承担着不同的义务,因此也承担着不同的风险。

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国际商会制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2000通则》共13种贸易术语,目前广为采用的有三个:FOB、CIF、CFR。

本文拟就这三个最为常用的贸易术语分析其风险,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一、FOB术语的风险与防范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一直是出口业务中被广泛采用的贸易术语。

我国目前FOB条件下的贸易合同已达60%~70%,有些外资企业几乎达到80%,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

服装业采用FOB出口的份额超过90%,其他产品的比例也在70%~80%。

出口中采用FOB报价有如下优势:一是FOB术语赋予卖方的义务比较少,便于出口企业操作;二是FOB报价可以规避运价风险;三是FOB报价下出口企业无办理运输和保险的责任。

然而,FOB贸易术语对于出口企业来讲也同时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风险一:易造成无单放货。

FOB贸易术语要求买方负责租船订舱,从目前FOB的实际使用情况看,买方指定船公司的少,绝大部分是指定境外货运代理。

对卖方来讲,在FOB 价格术语下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货运代理人有可能遭受财货两空的风险。

风险二:采用FOB出口时,由于进口商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所以往往要求在提单的托运人栏里,注明进口商的名称,这样的话,在整个提单中找不到出口商与货物有任何关系。

这样的提单一旦签发,出口商的风险非常大。

风险三:船货衔接不畅。

FOB价条件下由买方租船或订舱,而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将货物备妥装船,往往产生船货衔接不好的问题。

比如买方延迟派船,或因各种情况导致装船期延迟,这样会使卖方增加仓储等费用的支出,或因此造成卖方利息损失,特别是经营食品、农产品、保质期短的产品,出口商所备的货物可能因交货时间的推迟而腐烂变质,降低质量标准,无法检测合格。

如果使用的是信用证结算方式,延误装期还易造成不符点交单。

案例1:某纺织品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美国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额10多万美元的服装合同,以FOB价格成交。

A公司收到美国B公司开来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条款中有一条为“提单的托运人栏要填写B公司的名称,收货人栏填写凭指示(TO ORDER)”。

我国A公司要求修改信用证,把托运人改为A公司,但美国B公司声称为了保护其商业秘密,一定要求填写B公司名称。

A公司当时就没有再进一步要求修改信用证。

A公司按照合同和信用证的要求,在信用证的有效装运期内装船,并取得了已装船清洁提单。

A公司在信用证的交单期内将全套单据交银行办理结汇遭拒,理由是提单有不符点。

虽然A 公司持有全套正本提单,但货物已被美国B公司提走。

A公司以运输公司无单放货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运输公司以A公司不是托运人和提单没有托运人背书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到目前为止,事情仍未解决。

案例2: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

合同采用FOB 价格术语,买方需于2月份派船到港接货。

合同还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承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

但是,一直到3月28日,买方仍未派船接货。

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

买方在没有与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港。

这时卖方拒绝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出拒绝赔偿损失。

FOB术语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是针对FOB合同的风险,出口商应尽量采用CIF或CFR贸易术语。

由出口方租船订舱,可有效控制货物的所有权,同时有利于船货衔接。

二是如外商坚持FOB条款并指定船公司、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安排运输,可接受知名的船公司,尽量避免接受指定的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

如果外商坚持指定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为不影响出口,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对指定的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的信誉要进行严格的调查,了解是否有我国合法代理人向交通部办理无船承运人资格的手续,同时货主要求我国的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出具保函,承诺被指定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安排运输的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否则要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

只有这样,一旦出现无单放货,才能有依据进行索赔。

三是外商资信不明的,即使先前双方有贸易来往,在FOB贸易条款下,出口企业尽可能结汇成功后继续分批出口。

尽量避免结汇未成而多次集中出口。

四是从提单内容角度,控制无单放货的风险。

在提单的consignee 一栏,不要做记名提单,要填to order ,由出口商来支配货放给谁。

另外,在海运实务中,在提单尚未收到,货物已到达目的港或承运人代理仓库的现象比较普遍,为减少船舶滞港或减少仓储费用,出口方也可以要求货代企业签发在目的港放货的保函,以避免无单放货。

五是对欠发达地区,尽可能做到先收全款再发货。

如果不能发货前收全款,预付款尽量预留出足够的费用。

二、CIF术语的风险与防范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得知,在出口业务中,CIF术语对于出口商来说优越于FOB,然而,CIF术语也存在许多方面存在弊端。

伴随着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开展,CIP贸易术语较CIF有很多优势。

案例1: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某内陆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定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器,价格条件为CIF,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中规定出口方需要提供清洁已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

出口方随后与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

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

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

最终出口方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受到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15万美元。

事后,出口方作为托运人又向承运人就有关损失提出索赔。

对此,承运人同意承担有关仓储费用和两箱震荡货物的损失,利息损失只赔50%,但对于货价损失不予理睬,认为这是由于出口方单方面与进口方的协定所致,与己无关。

出口方却认为货物降价及利息损失的根本原因都在于承运人的过失,坚持要求其全部赔偿。

经多方协商,承运人最终赔偿各方面损失共计5.5万美元。

出口方实际损失9.5万美元。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在采用CIF贸易术语时,要承担以下风险:一是CIF术语要承担风险转移滞后与实际控制权转移的风险。

在采用CIF术语签订贸易合同时,出口方同时以托运人身份与运输公司即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

在出口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完成运输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后,并不意味着已完成了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出口方仍要承担从交货到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而在货物交由承运人接管后,托运人已经丧失了对货物的实际控制权。

这就存在损害出口方权益的隐患,尤其是深处内陆地区的企业,从该地区经陆路运输到装运港口越过船舷,中间要经过很长时间,相应地就增大了各种风险发生的概率。

当然在此期间货物如发生损失,出口方向进口方承担责任后,可依据运输合同再向承运人索赔,挽回其损失。

但是对于涉及有关诉讼的费用、损失责任承担费用很可能无法达成协议,再加上时间耗费,出口方很可能得不偿失。

本案就是个说明。

二是无法尽快交单结汇,延长收款时间。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CIF条件下出口方应准备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以交单付款,这与其仅适合于水上运输方式相对应。

尤其是对于沿海地区企业非常便利,不会影响其结汇。

但如果是深处内陆地区企业,往往是出口方先进行内陆短途运输,这时卖方因货物未装船而无法拿到提单,办理交单结汇之事,只有当货物运到装运港装运之后出口方才能拿到提单,然后结汇。

可见,这种对单据的限制会直接影响到卖方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时间,从而影响出口方的资金周转,增加出口费用。

三是内陆地区采用CIF术语还有一笔额外的运输成本。

在CIF价格中包括的运费应该从装运港到目的港这一段的运费。

但从内陆地区到装运港装运之前还有一部分运输成本,如:甘肃、青海、新疆等偏远的内陆地区到我国东部装运港之前的费用一般要占到货价的一定比例,这无疑增加了卖方成本,削弱了出口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为了克服CIF贸易术语的上述弊端,建议采用CIP术语。

此贸易术语是指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达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费。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的处置之下,并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即完成交货义务。

CIP贸易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采取CIP术语有如下优势:一是采用卖方的风险可以及早转移。

CIP是满足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而制定的,买卖双方的风险转移界限以货交承运人来确定。

出口方的责任到货交第一承运人处置时止,出口方将货物安全移交承运人即完成自己的销售合同和运输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此后发生的一切损失均与出口方无关。

也就是出口方风险转移界限和对货物实际控制权转移界限一致。

二是有利于卖方及早办理交单结汇。

适用CIP术语有利于内陆出口业务在当地交单结汇。

CIP涉及的运输单据种类要多于CIF术语涉及的,因具体运输方式不同,可以使用陆运运单、空运运单、铁路运单、多式联运单据。

承运人签发后,出口方即可具以结汇,缩短了结汇和退税时间,提高企业资金周转速度。

三是运输方式更灵活。

比如出口到美国或欧洲地区的商品,可采用海陆联运或陆海空等各种不同方式的选择和组合。

出口公司可在具体每一笔业务时,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和出口国别,选择最适合和有利的运输方式和相应术语。

四是迅速发展的集装箱运输方式也为内陆地区使用CIP术语提供了便利条件。

目前我国许多沿海港口城市如青岛、连云港都在争取“把口岸搬到内地”,发展内陆地区对沿海陆运口岸的集装箱直通式运输,将会减少货物装卸、倒运、仓储的时间,降低运输损耗和贸易成本,缩短报关、结汇时间。

但目前关于多式联运方式的保险条款尚未开发出台,仍然使用原有的海上货物保险及海上平安险等险别,其实这些险别不适合当今的多式联运运输方式,这也是CIP贸易术语难于推广使用的障碍之一。

因此,如果签订CIP合同时,买卖双方一定要明确关于保险类别的选择以及保险区间的确定,以防事后发生贸易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

三、CFR术语的风险与防范CFR贸易术语下卖方风险除了存在与CIF共同的问题外,主要存在于卖方的通知义务。

案例:我国纱厂与国外买家达成棉纱销售合同,以CFR报价,装货前经检验机构检验认定品质符合合同规定。

纱厂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装船,且货在装船当天就运往买家所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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