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空间分异及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关概念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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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规划原理-公共服务设施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居住区规划原理-公共服务设施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4)各级公共服务中心宜与相应的公共绿地相邻布置,或靠 近河湖水面等一些能较好体现城市建筑面貌的地段。
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3-3 规划布置的方式:
基本可分为两种,即按二级或三级布置。
第一级(居住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主要包括一些专业性的商业服务 设施和影剧院、俱乐部、图书馆、医院、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房管所、 邮电、银行、等为全区居民服务的机构。
公共服务设施按使用频率分为2类
1)经常使用 2)必要而非经常使用
公共服务设施按营利与非营利性质分为务设施按配建层次分为3类
1)基层生活公共服务设施(1000~3000人) 2)基本生活公共服务设施(0.7~1.5万人) 3)整套完善的生活公共服务设施(3~5万人)
中小学校的规划布置:
就近上学 服务半径:小学500米左右、中学1000米左右 不应穿越铁路、厂矿生产区、城市交通干道、市中心人多车杂地段 小区或居住区边缘、沿次要道路、比较僻静的地段 注意对住宅的干扰
(2)居住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布置 相当于一个居委会的规模 包括居委会、老年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包括图书馆)、车辆存放处、
3-5 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是居民日常必须使用的,因此须布置在步行能安全、方便到 达的范围内。服务半径:400~500米。有些更小。
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两级
(1)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商业服务设施和儿童教育设施两类
商业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形成小区的生活服务中心。多在小区的中心地段或 小区的主要出入口。
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和内容 公共服务设施指标的制定和计算方法 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置 市政公用设施 单体建筑设计

上海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设置标准

上海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设置标准

上海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设置标准一、引言随着上海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本文将对上海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二、上海城市居住地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1.设施类别根据《上海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城市居住地区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类别。

2.设施规模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口密度、用地面积等因素,规定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

例如,小学、幼儿园的规模应根据学生人数确定;医疗卫生设施的规模则根据服务人口数量来设定。

3.设施分布城市居住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合理分布,方便居民使用。

原则上,居民步行15分钟内应能到达相关设施。

在设施布局上,要充分考虑地区内的人口结构、用地性质、交通状况等因素。

三、上海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1.设施类别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类别。

具体设置应根据居住区规模、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

2.设施规模根据居住区的人口密度、用地面积等因素,规定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

例如,小学、幼儿园的规模应根据学生人数确定;医疗卫生设施的规模则根据服务人口数量来设定。

3.设施分布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合理分布,方便居民使用。

原则上,居民步行10分钟内应能到达相关设施。

在设施布局上,要充分考虑居住区内的人口结构、用地性质、交通状况等因素。

四、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原则1.公平性:确保居民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务权益,避免资源分配不均。

2.便捷性:优化设施布局,提高居民使用便利性。

3.可持续性:充分考虑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实现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五、案例分析本部分将分析上海市某一典型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案例,以具体阐述上述原则的应用。

六、结论与建议本文对上海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进行了探讨。

02居住区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02居住区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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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停车场
36
加油站
设施经济分类 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 准公共产品 私人产品 公共产品 私人产品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和内容
——按公共设施的使用性质分类 ——按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频率程度分类
A 居民每日或经常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 B 居民必要的非经常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
——按营利与非营利性分类 按营利性非营利性
按使用性质分类
为满足城市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 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 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八类设施。
在居住区配套设施中,按照外部收益大小可分为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 和私人产品。政府应是公共产品类(包括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建 设主体。设立配套设施建设财政专款专用帐户和管理单位。在政府出让 土地时,可按照面积向开发商征收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费。如小学、初中、 体育场、街道办和公厕等。开发商是私人物品类的建设主体。由开发商 负责私人产品开发,产权归开发商。如商业设施、银行等。
中小学选址
——为便于就近上学,服务半径小学500米,中学1000米。 ——不宜紧靠住宅,以减少对居住的干扰。 ——良好的日照与通风,并远离铁路、城市交通干道。
中小学布置图式与特点
幼儿园、托儿所规划布置
幼儿园、托儿所的规模
班级人数 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教育设施设计要点
中小学校设计要求
——教学用房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小于2小时。
——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宜开向城镇干道。如无法避免,门前应留缓 冲地带。
——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距离不应小于300米。如不能满 足,应采取隔声措施。

公共服务设施标准解读

公共服务设施标准解读

公共服务设施标准解读一、公共服务设施的概念与范畴公共服务设施是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给社会公众使用或享用的公共建筑或设备。

其范畴相当广泛,涵盖了教育设施(如学校、图书馆)、医疗卫生设施(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娱乐设施(如剧院、文化馆)、体育设施(如体育馆、健身广场)、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如养老院、福利院)等多个领域。

例如,在一个城市社区中,社区内的幼儿园为居民提供幼儿教育服务,这就是公共服务设施在教育领域的体现;而社区卫生服务站则为居民提供日常的医疗保健服务,属于医疗卫生类公共服务设施。

二、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制定的目的与意义(一)目的1. 保障公众权益确保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公众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

例如,制定学校建设标准,能保证每个孩子都有合适的学习环境。

2. 合理规划与资源分配有助于政府部门根据人口分布、需求程度等因素,合理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数量。

比如在人口密集区合理布局更多的医疗机构。

(二)意义1. 促进社会公平统一的标准可以避免因地区差异或其他因素造成的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过大。

例如,无论在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按照一定标准建设小学,保证教育起点的相对公平。

2. 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能够吸引人才、企业等资源。

像拥有高质量文化娱乐设施的城市往往更能吸引创意产业人才的聚集。

三、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的主要内容(一)规模与数量标准1. 以医院为例,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医院的规模(床位数)。

一般来说,每千人口床位数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

在大城市,由于人口密集且流动性大,每千人口床位数可能需要达到更高的标准,如8 - 10张;而在一些小型城镇,可能每千人口3 - 5张床位数就能满足基本需求。

2. 对于学校,按照服务半径和居住人口确定学校的规模和数量。

例如,小学的服务半径通常在 1 - 1.5公里范围内,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确定班级数量和学校规模。

(二)设施配套标准1. 居住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居住小区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绿地、停车位、休闲健身设施等。

上海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设置标准

上海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设置标准

上海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设置标准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也是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吸引了大量人口涌入。

上海的城市住宅区域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标准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探讨上海城市住宅区域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标准,并提供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一、背景介绍1.1 上海城市住宅区域区的发展概况上海作为中国最重要的经济和文化中心之一,近年来经历了快速的城市化进程。

人口迁入和经济发展给城市住宅区域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带来了巨大挑战。

制定合适的标准来评估和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显得尤为重要。

1.2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性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医疗设施、公园和娱乐设施等。

良好的公共服务设施能够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增进社区的凝聚力,并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二、上海城市住宅区域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分析2.1 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目前,上海的城市住宅区域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由于城市规模庞大和人口密集,公共服务设施的供需失衡问题非常严重。

尤其是在一些老旧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明显不足。

公共服务设施的质量和标准也存在差异化的现象。

一些高端住宅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较好,而一些低端住宅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则相对落后。

公共服务设施的智能化程度还有待提高,以满足居民对科技化生活的需求。

2.2 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努力要解决上海城市住宅区域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问题,需要采取综合的措施和努力。

政府需要加大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力度。

通过增加资金投入和优化规划,改善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

政府可以鼓励社会资本的参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加强智能化建设,将现代科技应用于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和服务中,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便利度。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上海作为一座国际化大都市,城市住宅区域区和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DGJ08-55-2006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DGJ08-55-2006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指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可根据标准或市场需求实施的指标。 2.0.4 停车率 parking rate
指居住区内居民小汽车(自行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2.0.5 公共绿地 public green space
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居 住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坊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
2 术语 2.0.1 城市化地区 urbanized area
指市域范围内的中心城、新城、新市镇,不包括农村居民点。 2.0.2 控制性指标 regulatory standard
指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必须设置项目的指标。 2.0.3 指导性指标 introductory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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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则
1.0.1 为合理进行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 精神生活的需要,有效地使用土地资源,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参照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 设计规范》(2002),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将《城市居住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2000) 和《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2002)合并修订为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化地区新建的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 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改造的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参照本标准进行差别 配置。 1.0.3 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贯彻可持续发展、节约用地和资源共享的 原则。 1.0.4 居住地区和居住区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应依据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新 市镇总体规划确定。居住地区人口规模一般为 20 万人左右,居住区人口规模一般为 5 万人 左右,居住小区人口规模一般为 5 万人左右,街坊人口规模一般为 0.4 万人左右。居住区一 般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街坊三级。 1.0.5 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指标,应在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 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统一安排。 1.0.6 居住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商业、金融、福利、绿地、 市政和其他等十一类设施。 1.0.7 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指标分为控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公共 服务设施的用地指标均为控制性指标。 1.0.8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计公共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为 15%~22%。 1.0.9 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在规划、建设时,应预留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备用地。规划确定的居 住地区中心或居住区中心用地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1.0.10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应考虑社区建设和网格化管理的需要。 1.0.11 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按照住宅建设规模和本标准,统一规划、设计和 建设,并与住宅同步建设。 1.0.12 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 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引言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供居民使用的各种设施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学校、医院、购物中心等。

这些设施不仅为居民提供了便利的生活条件,还有助于提高居住区的整体品质和居住环境。

本文将探讨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改善和提升这些设施的质量。

重要性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对居民的生活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这些设施为居民提供了便利的生活条件。

如果居住区附近有公园,居民可以在那里散步、锻炼身体、与朋友交流。

如果有学校和医院,居民可以方便地就近就学和就医。

此外,购物中心为居民提供了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商品和服务,使其不必远行就能购买日常用品。

由此可见,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对改善居民生活质量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其次,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对提高居住区的整体品质有着积极的影响。

一座居住区如果拥有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将吸引更多的人来居住。

这些人口的增加将带动居住区内的经济发展,促进商业活动的繁荣。

与此同时,居住区的整体环境和社区文化也会得到改善,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也会变得更加频繁和活跃。

因此,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对提高居住区的整体品质至关重要。

改善和提升公共服务设施为了改善和提升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 增加设施数量和种类首先,我们可以增加设施的数量和种类。

根据居住区的规模和居民的需求,适当增加公园、学校、医院和购物中心的数量。

此外,还可以考虑引进其他的公共服务设施,如文化娱乐设施、运动场馆等,以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2. 提升设施的质量和服务水平除了增加数量,我们还应该提升设施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对于已有设施,可以通过投入更多的资源和资金进行改造和升级,以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例如,改善公园的绿化、景观和设施设备,提高学校和医院的教学和医疗水平,提升购物中心的商品质量和购物体验等。

3. 加强设施管理和运营设施的管理和运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只有管理得当,设施才能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正常的运营。

第6章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I)

第6章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I)
(1)按使用性质分类 教育 医疗卫生 商业服务 文化体育 金融邮电 社区服务 市政公用 行政管理 《广州市居住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1.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和定额指标
(2)按使用频繁程度分类 ①经常使用的(属于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 包括:教育设施,日常性购买的小商店(副食、菜店、早餐铺等) 规划要求:近便,宜分散设置 ②必要的非经常使用的(属居住区级) 包括:百货商店、书店、日杂、理发、照相、修配等 规划要求:宜集中设置,以方便居民选购,并提供综合服务
2.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置 2.规划特征
系统化
设备完善化
综合化
社会化
步行化
景观化
2.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置 3.规划布置的要求和方式
(1)布置要求 ①合理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级 800-1000米 居住小区级 400-500米 居住组团级 150-200米 ②设在交通比较方便,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段,并考虑职工上下班的走向。 ③如为独立的工矿居住区或地处市郊的居住区,则应在考虑附近地区和农村使 用方便的同时,还要保持居住区内部的安宁。 ④公共服务中心宜与公共绿地相邻布置,或靠近河湖水面等一些能较好体现城 市建筑面貌的地段。
街道的公共休闲设施 的设计 休闲椅的设计
凉亭和架棚的设计
廊棚的生态设计
廊棚的绿色设计
廊棚的生态设计
凉亭与围栏的设计
服务性管理设施的设计
Hale Waihona Puke 售货亭的造型设计伞亭的造型设计
自动售票机的设计
自动售票机的设计
娱乐活动设施的设计
购物娱乐设施的设计
娱乐设施的设计
游乐设施的设计
游乐设施的设计
室内灯具设计
室外灯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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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空间分异及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关概念界定
1.城市居住空间分异
城市空间是城市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的载体,由自然环境和人为建设环境两方面共同组成,是人们生产生活、交流沟通的场所。

从狭义上理解,居住空间就是指能满足人类群居生活的要求的具有居住功能的实体空间。

广义上的居住空间还涵盖居民的社交活动及社会关系等范畴的含义,是一个具有住宅功能的实体空间和行为活动的社会空间相结合的城市空间系统,是社会结构和空间结构相互作用的社会空间统一体的表现。

“分异”是指性质相同的事物向不同方向发展,反映事物由简单到复杂,同类到异类的变化特征。

总体而言,城市居住空间分异是指居住行为的各种形成要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体现在空间上的差别。

造成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影响因素包含经济、文化、享受资源的便利程度等多个方面,并且随着城市发展阶段的不同,空间分异的具体体现也会随之变化。

2.基层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是指国家政府为居民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的总和,涵盖教育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交通、养老设施、社区管理设施、商业设施等。

我国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采用分级配建的方式,目前各个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分级体系并不完全相同。

2018年,我国颁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四级,分别对应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以及居住街坊。

十五分钟生活圈对应的居住人口规模为5-10万人,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配置设施主要有中学、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

十分钟生活圈对应的居住人口规模为1.5-2.5万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配置设施主要有小学、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生鲜超市等。

五分钟生活圈对应的居住人口规模为0.5-1.2万人,其配套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配置设施主要有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站、幼儿园、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

居住街坊对应的居住人口规模 0.1-0.3万人,配置能够满足居民日常需求的公共设施,例如: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便利店等。

其中,《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提到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存在弹性空间与差异,因此在城市实际建设中,应顺应标准差异
配置,从而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可以实现均等共享。

各地方城市对公共服务设施的划分标准以及分类有所不同,北京市是按居住人口规模划分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分为3-5万人、0.7-2万人,0.3-0.5万人和居住建设工程项目四级,以千人指标配置不同类别的公共服务设施。

重庆市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区(县)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居住组团级四级,区(县)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人口规模为15万人及以上,服务范围为区(县)城区为主,居住级的服务人口规模为 4 万-8万人,服务半径为800-1200米,居住小区级的服务人口规模为0.8-2万人,服务半径为300-400米,居住组团级服务人口规模为 0.1-0.3万人,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基础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五类。

南京市将公共服务设施划分为市级、地区级、居住社区级和基层社区级四类,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为500-600米,服务人口规模在3-5万人左右,基层社区级的服务半径为200-300米,服务人口规模为5000人-10000人,其中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涵盖教育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设施、社会福利和保障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7类。

广州市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街道级和居委级两级,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人口规模为3.5 万-10万人,居委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人口规模为0.6-0.75万人,按使用性质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教育设施、行政管理设施、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体育绿地、福利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商业服务设施8大类。

深圳市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市级、区级、社区级,社区级即基层公共设施。

目前,国家层面和地方城市对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划分有三种:一种是根据人口规模,一种是行政等级+,另一种是不同服务半径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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