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守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备注:具体审批按公司管理权责执行。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合同的结算管理,明确结算工作程序,以提高结算工作质量、规范结算行为,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准确核算及有效控制,确保结算的及时与公平,为结算款按合同拨付提供准确依据,使工程承包合同各项条款得以切实履行,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并为新开发项目投资成本核算的控制提供依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建、改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结算申报、审批,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1、工程结算:指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审核,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章完成,提供财务拨付的总结算金额;

2、申报单位:指实际完成合同工程并提请申报工程结算的单位(即施工单位)。

第四条工作职责

1、监理公司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在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申请单上签字。审核竣工图并在竣工图上签字盖章;

(2)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已完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2、项目部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2)负责审核竣工图纸;

(3)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完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提交结算资料。

3、设计管理中心

经项目部复核竣工图后,再次复核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竣工图的真实性,应参照施工图及我司下发的设计变更,审查设计变更是否体现在竣工图内,特别关注造价减少的设计变更。设计中心审核完毕在竣工图上签字盖章后返回项目部。

4、成本管理中心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单价及总价;

(3)负责与施工单位核对结算的差异部份;

(4)负责处理结算中的争议部份;

(5)提出工程结算金额;

(6)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分析报告,提出持续改进的建议。

5、财务管理中心

负责审核结算应扣款金额及应付款金额。

6、工程副总经理、成本副总经理、

(1)负责审核工程结算资料真实性及工程结算金额;

(2)负责协调处理结算中的争议部份。

7、地产总经理

(1)依据公司管理权责进行审核或审批。

(2)协助成本管理中心处理结算中的争议部份。

8、董事会

依据公司管理权责进行审批。

第五条结算申报

1、工程竣工结算申报的基本条件

(1)符合合同(协议)有关结算条款的规定;

(2)具备完整有效的质量评定结果和符合规范要求的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验收报告);

(3)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他有关结算的原始资料齐备;

(4)工程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

(5)施工单位结算书按要求编制,所附资料齐全。

2、施工单位编制结算申报资料

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内容,通过验收合格并具备“5.1”条的基本条件,由施工单位提交相关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等)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结算申请。结算资料须一次性提交完整,且结算书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工程结算资料包括(详附件竣工结算资料目录):

(1)工程竣工图4套纸质一份电子版;

(2)竣工验收报告(核原件收复印件);

(3)工程移交书(复印件);

(4)工程合同一份(复印件);

(5)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如有);

(6)工程开工令;

(7)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资料、工程通知单、施工现场签证单、索赔及罚款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9)结算中若涉及甲供材,施工单位需提供有我司项目部签字确认的接收或退还的清单及相关手续;

(10)工程款支付清单(详附件);

(11)结算书一式两份(含纸质二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12)结算计算书一份(提供电子文档)

3、结算申报资料递交

施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编制完成结算申报资料后,工程竣工图首先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核,监

理单位需严格根据设计变更资料及结合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竣工图进行审核(重点审查设计变更是否体现在竣工图内,特别关注造价减少的设计变更)。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需在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图的对应落款处签字、盖章。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工程竣工图及所有结算资料递交我司项目部进行审核。

4、结算超报的违约责任

施工单位申报我司的结算书结算金额与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差额,不得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8%,否则,我司有权收取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部分10%的违约金,并直接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

第六条结算资料申报审核及归档

1、项目部审核

项目部对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工程竣工图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项目部现场专业工程师和

项目经理需在工程竣工图的对应落款处签字;并对施工单位所申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项目部在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时,应结合实际施工抽查竣工图纸与现场做法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须在竣工图上签字;在审核结算资料时应重点审核对施工单位结算不利的资料(例:索赔、罚款及变更减少部分);核查申报完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审核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签证工程量。如有施工单位施工完工且验收合格未按结算时限要求提交结算资料的,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提交结算资料(详附件竣工结算资料目录)。项目部已签收的竣工结算资料禁止再次返回施工单位。

经项目部审核后的工程结算资料移交成本管理中心进行资料复核及造价审核(其中,竣工图需递交设计管理中心进行再次复核后返回项目部)。

2、成本管理中心审核

成本管理中心对经项目部审核后的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复核,重点审核对乙方结算不利的资料(例索赔、罚款及变更减少部份)。其中现场成本工程师需在《工程结算审批表》上“成本中心意见一览”签署“资料审核”意见。

成本管理中心造价工程师需按照工程竣工图、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签证单及工程通知单等结算有效资料,对施工单位申报的结算资料进行造价审核,按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计量计价,经审核后的工程量和单价需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双方核对差异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成本管理中心相关造价工程师编制结算书,提出结算金额,根据结算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成本控制建议,出具工程结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