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
眉县猕猴桃园区产业规划文本

.眉县猕桃产业规划文本地理规划131雒方超2016年4月22日1总论:1.1生态规划任务的由来:眉县猕猴桃产业规划任务是由眉县政府和省及市猕猴桃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组织眉县农业、水利、统计、科技、计委、财政、经贸委、环保等部门共同协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规划》从眉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出发,在综合分析评价国外猕猴桃产业发展的现状、眉县猕猴桃产业发展潜力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眉县猕猴桃产业发展基本思路、方向、目标和任务以及产业基地布局等,同时提出了茶叶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及落实规划的对策措施,为提高猕猴桃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整体效益,促进猕猴桃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县、乡(镇)各级政府制定猕猴桃产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供依据。
1.2规划围、时限、技术路线眉县岭沿山一带,目前主栽品种美占85%,海沃德、红阳、徐香等占20%。
,现代农业科技示企业1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合作社20多个。
无公害认证面积2.5万亩,注册“太白山、宝阳、乐”等果品品牌7个。
全县从事猕猴桃产业的果农1万多人,产值1.5亿元。
眉县是全国猕猴桃人工栽植面积最广的区域之一。
眉县猕猴桃生态示园区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市猕猴桃产业发展,实现领先,畅销全国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核心区位于眉县金渠镇第二坡村,现有猕猴桃面积2732亩,美占90%,平均亩产3000公斤,年产值3600万元。
成立楚红专业合作社1个,人员42名,栽植楚红猕猴桃500亩。
主要问题是品种结构单一,产业化程度低。
示区位于眉县金渠镇年家庄村、宁渠村、红星村、金渠村、枣林村,现有猕猴桃17800亩,主栽品种海沃德、徐香,平均亩产2500公斤,产值4600万元。
建有贮藏库42个,贮藏能力0.7万吨,美源加工厂一库,加工能力200吨,新增加工厂一座,投资1.8亿元。
主要问题是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强。
试论生态主义下的城市规划

浅谈融入生态理念的城市规划08旅管5班文灿凤学号:3080520831 一·绪论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口的迅速增长,世界城市化的进程在不断加快,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进程更是日新月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态危机”已逐渐成为人类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国城市发展必须选择的是城市走生态化发展道路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走出“城市病”困境的必然选择,是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维护全球生存与发展的迫切要求,变革势在必行。
如何建设生态城市、如何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城市人口、资源、社会经济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协调统一,促进城市的全面发展,实现全面的生态城市建设,是现代城市发展所面临的不容回顾的问题。
二·生态城市“生态城市”是近年来频繁出现的热门词汇,随之而来的生态规划、生态建设成为城市建设的热点。
生态城市是指城市环境及人居环境清洁、优美、舒适、安全, 社会保障体系完善, 高新技术占主导地位, 技术与自然达到充分融合, 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 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繁荣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生态良性循环, 四者保持高度统一,和谐发展, 是一个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的城市复合生态系统。
生态城市应具有和谐、高效、持续、整体的特点, 强调城市各区域结构合理, 关系协调。
理解生态城市的概念, 不能单纯的认为就是通过花草树木的栽种来营造, 它应该是一个用绿色来点缀, 形成独特城市文化, 可持续循环发展的系统。
要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效益, 不仅仅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 更重视对人类质量的提高, 在不同的时期、空间中合理配置资源, 公平地满足现代人及后代人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 不因眼前的利益而破坏自然的系统, 保证城市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协调的发展。
具体来说,生态城市是一个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价值的综合性概念,即把生态理念与城市规划相结合,把生态学原理和规律运用到具体的城市规划工作中,在原有的城市规划中更加侧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南昌生态建设规划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任务的由来第1条任务由来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化城市应该是一个可持续性发展生态系统,城市环境质量的好坏、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否、资源利用是否可持续,最终都会极大地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程度。
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一次全国人大都明确提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建设生态文明,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真正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推动生态文明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落实,推动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尽快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江西省委也提出建设绿色江西, 建立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城乡统筹、造福子孙后代.南昌市江西省的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为进一步促进南昌市的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自然资源、保持生态平衡,南昌市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创建生态市的部署,是一个适时的和具有前瞻性的决定。
创建生态市是一项综合性的达标活动,是城市规模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最终目标,对于改善南昌市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南昌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为创建生态市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按照《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和《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编制和发布《南昌生态市建设规划》。
第二节规划范围第2条规划范围南昌市行政区域,包括南昌主城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和南昌市下辖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等四个县,以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 、南昌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昌市向塘省级开发区。
规划面积7402平方公里。
规划以建成区(东起瑶湖,西至新建长堎、麦园;北起北外环线,南至昌南大道) 为主,兼顾行政辖区其它区域。
第三节生态市建设的目的和意义第3条生态市的定义生态市不仅仅关注传统意义上的纯自然生态,同时也涵盖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复合共生的现代城市生态体系,它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的协调关系。
生态城市指标体系

南京生态市建设规划》明年出台(2004-11-22 05:59:15)【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朱文君通讯员徐小怗)2008年,我市将建成“全国生态市”,按相关指标,届时,我市一年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将达到330天以上,城市将无4类水体。
日前,由中科院南京湖泊与地理研究所、南京大学和南京市环科所共同完成的《南京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通过以中国科学院李文华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的评审,《南京生态市建设规划》将于明年出台。
规划大纲展示了目前我市的生态状况:我市人均水、土地资源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单位GDP水耗约400立方米/万元,高于全国对于生态市的要求。
南京城区水质大部分达不到所属功能区类别要求,郊区水质总体尚可,但局部恶化现象尤其是工业区附近水质超标现象不容忽视。
全市空气质量总体转好,但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较严重,尤其在市工程建设量较大的地区和车流交通量大的地区,超标严重。
规划大纲对南京的空间结构进行了分析。
主城、都市发展区和市域构成南京生态建设空间的3个圈层,以主城外围山林、高速公路绿带、农田、湖泊、河流为依托,构筑南京生态基础设施网架。
同时,以区、乡行政区界为单元,将它们分为“生态保护与禁止开发区”、“生态修复与限制开发区”、“生态缓冲与控制开发区”以及“生态建设与引导开发区”。
针对土地资源的紧缺,避免城市无序外扩,规划将对主城用地进行约束。
规划大纲将生态市的建设分为3个阶段,即2004年至2008年,达到国家“全国生态市”生态标准的要求,高淳、溧水两县达到生态县建设指标。
在对生态市考核的28项指标中,我市第三产业占GDP的比例、森林覆盖率等9个指标基本达标,人均GDP、城市空气质量等15项指标经过努力可以在近期创建中达标。
2009年至2012年,我市将主要通过实施生态产业和重点生态领域的建设,使市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基本形成生态产业体系框架;2013年至2020年为我市生态市建设的全面提升阶段,初步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体系和生态社会体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级 指 标
1
人均国 内生产总值 经 济发 达地区 经 济欠发 达地区
年人均财政收入 经济发达 地区 经 济欠发 达地区
元, 人
2
2 经 济 发
元, 人
2
3
农 民人均纯收入 经济发达 地区 经济欠发 达地区
。
,
4 国家有关 环境保护法律 、 法规 、 度及地方颁 布的各项环保 规定 、 制 制 5 发现有 一条执行不 力 。扣 1 , 分 扣 度得到有效 的贯彻执行 。 完为止。 污染 防治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生态保护与建设卓有 成效 ( ) 2 。三年 三个条件 5 内无重 大环境 污染 和生态破坏事件 () 2 按每个条 件后 面的数 值 外来物种对 生态环境 未造成 5 赋分 明显影 响( ) 1 达到满分 , 否则 0 。 分
元/ 人
2
展
4
城镇居 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济发达地区 经济欠发 达地区 单位 G P能耗 D
元, 人
2
5
吨标煤 / 万元 m 万元 Y %
%
2 2 2
2
6 单位 G P水耗 D 7 主要农产 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 的比重 ( 产值 ) 森林覆盖率
五、 考核 程序
差距 , 判断创建工作 的进步幅度。按创建工
作进步幅度评定先进 。 ( 基础分和创建分打分方法如下 : 四) 1生态县 。 、 基本条件共赋 2 分 , 8 按表 1 的方法赋分 。3 项指标按表 2 6 共赋 7 分 , 2
参 加考核 的县 、 , 市 首先 进行 自评 , 并 向省 级环保局提交 自评报告 。 省级环保局
中国生态城市建设内涵、特征及挑战修改稿

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强调从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经济、社会、 文化等各个领域全面推进。主要的建设领域包括生态产业体系与 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水域的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等。
二、中国生态城市建设的特点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 Eco-City Constru(试行)》要求在编 制生态市建设规划时要进行生态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是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一个特色。 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功能区划的关系重点说明区域主导生 态功能,阐明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明确禁止、 限制和鼓励、倡导发展的产业方向及建议。
二、中国生态城市建设的特点
Control the numbers of private car, advocate public transport.
提高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加快轨道交通建设 政策调控限制私人汽车购买和使用 推广使用清洁燃料车辆,制定严格的新车标准。
三、中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Challenges of China‘s low-carbon eco-city development
(一)正确把握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内涵 及相互关系,更好的指导生态城市建设。
Correctly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among green economy, circular economy and low carbon economy
The core content of low-carbon Eco-city construction
3)加强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
Enhance energy-saving building, popularize green building. 加强公共建筑节能 推动居住建筑节能
国家级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2008修订稿)--完美编辑打印版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环保部网站2008年1月15日发布)一、生态县(含县级市)建设指标1、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有独立的环保机构。
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5)全县80%的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
2、建设指标二、生态市(含地级行政区)建设指标1、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市建设规划》,并通过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全市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
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含县级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5)全市80%的县(含县级市)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并获命名;中心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获命名。
2、建设指标三、生态省建设指标1、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实施。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全省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
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含地级行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1.20•【文号】环办[2002]8号•【施行日期】2002.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环办[20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我局2001年3月发布了《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对指导和规范地方编制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工作的发展,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更加具体明确,在吸取各地编制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大纲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核心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形成《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现印发供各地参考。
请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和特点,按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的基本格式和要求进行配合,组织编制好各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
附件: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大纲(试行)二00二年一月二十日附件: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编制大纲(试行)1.总则1.1任务的由来1.2必要性和意义1.3规划编制的依据2.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情况及现状评价2.1基本情况2.1.1 地理位置、范围范围的确定既要考虑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和主导生态功能的同一性,又要考虑与行政边界保持一致,便于管理。
范围以足以维持和发挥生态功能保护区主导生态功能作用为宜。
2.1.2 自然地理状况2.1.3 经济、社会状况2.2生态环境现状及评价2.2.1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成就2.2.2 生态环境退化状况植被退化状况:草地、森林的退化状况。
土地退化状况:水土流失、沙漠化、盐渍化等。
水生态失衡状况:江河断流、洪涝、湖泊萎缩、地下水位下降等。
污染状况:点源和面源污染状况。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及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2.24•【文号】环办[2004]109号•【施行日期】2004.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及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2004]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为规范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我局制订了《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及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2.《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实施意见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件一: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1.总则1.1 任务的由来1.2 规划编制的范围(行政辖区)1.3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目的和意义1.4 规划编制的依据(1)国家和地方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2)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3)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5)相关生态省建设规划2.基本情况与趋势分析2.1 自然地理状况2.2 社会经济状况2.3 生态环境现状2.4 主要资源状况2.5 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趋势分析2.6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优势与制约因素对比《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找出差距,分析原因。
3.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目标3.1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论,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的关系,以人为本,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重视生态人居,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城市生态规划相关概念辨析与理论方法介绍.kdh
规划研究动态 Planning Research Information栏目主持:江苏省城市规划学会规划编制专业委员会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划研究所 陈燕飞城市生态规划相关概念辨析与理论方法介绍近几年来,生态环境问题在国内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也逐渐成为城市规划中的法定内容之一。
本文对生态市规划、生态城市规划及城市生态规划等相关概念进行解析,并较为系统地总结了目前应用于城市生态规划的主要理论和方法。
概念辨析(一)生态市及生态市规划1、生态市根据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的定义,生态市(含地级行政区)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地市级行政区域。
生态市是地市规模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最终目标。
2、生态市规划国家环保部规定,开展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的地区,应对照《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指标体系的要求,组织编制生态县(市、省)建设规划。
此规划通常由环境规划方面的科研院所承担编制,并由各级环保部门组织论证。
如《姜堰生态市建设规划》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编制,《中山生态市建设规划》由中国环境规划院承担编制,《常熟生态市发展规划》由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承担。
生态市规划是创建生态市的基础,在空间上以行政单元为主体,编制内容可参照由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和主要资源状况、生态功能区划、生态产业体系建设、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生态人居体系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以及生态市建设重点项目等。
生态市规划可作为城市规划中生态环境相关分析和制定保护措施的重要依据或参考。
(二)生态城市及生态城市规划1、生态城市“生态城市(eco-city)”最早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中提出。
随后,生态城市的理念迅速发展成为一种城市发展的新概念。
生态城市不仅反映了人类谋求自身发展的意愿,也反映了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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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1. 总则1.1 任务的由来1.2 规划编制的范围(行政辖区)1.3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目的和意义1.4 规划编制的依据(1)国家和地方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2)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3)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5)相关生态省建设规划2. 基本情况与趋势分析2.1 自然地理状况2.2 社会经济状况2.3 生态环境现状2.4 主要资源状况2.5 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趋势分析2.6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优势与制约因素对比《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找出差距,分析原因。
3.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目标3.1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论,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的关系,以人为本,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重视生态人居,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1)协调发展的原则。
充分考虑区域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2)因地制宜的原则。
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
(3)量力而行的原则。
不贪大求全,不盲目攀比。
通过规划编制,选择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作为突破,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4)便于操作的原则。
规划要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相衔接,与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相衔接。
规划目标与措施应尽可能做到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
3.2规划时限以规划的前一年为基准年,分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应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或中长期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
3.3规划目标3.3.1 总体目标对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预期目标进行定量与定性的描述,以充分展示规划远景目标。
根据实际情况,可按规划的不同时限确定总体目标。
各地根据实际,生态县创建一般以5-10年为期,生态市创建一般以5-15年为期。
已开展生态省建设的地区,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目标、任务,要与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相衔接。
3.3.2具体建设指标具体建设指标包括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三类,参见《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
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对指标进行补充。
指标的确定应与不同规划期的目标相一致,并便于阶段工作考核。
3.3.3规划指标体系列表表述生态县、生态市规划建设时段和指标值。
3.3.4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目标的可达性分析4. 生态功能区划(依据省域生态功能区划制订)4.1 生态功能区划方案4.1.1 生态功能区的基本概况4.1.2 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特点、生态敏感性、生态功能服务重要性评价,以及主导功能定位4.1.3 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方向4.2 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功能区划的关系重点说明区域主导生态功能,阐明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明确禁止、限制和鼓励、倡导发展的产业方向及建议。
5.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主要领域和重点任务5.1 生态产业体系建设5.1.1 主要目标5.1.2 产业布局与生态功能区划的一致性分析5.1.3 循环经济与生态产业建设(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生态旅游业等)等,此部分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5.2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体系建设(自然资源较丰富或自然资源开发强度较大的县、市,可单独设“自然资源保障体系”一节)5.2.1 主要目标5.2.2 重点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资源开发生态恢复与重建5.2.3 环境污染治理5.2.4 自然生态保护与建设5.2.5 农村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5.3 生态人居体系建设5.3.1 主要目标5.3.2 优化城(镇)功能区布局与景观结构建设5.3.3 城(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5.3.4 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编制生态市、区建设规划时考虑)5.3.5 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时考虑)5.3.6 绿色社区、生态村建设5.4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5.4.1 主要目标5.4.2 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5.4.3 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普及与教育5.4.4 创建绿色学校5.4.5 提高公众的参与能力5.5 能力保障体系建设5.5.1 主要目标5.5.2 科技支撑能力建设5.5.3 环境安全预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5.5.4 相关资源、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建设5.5.5 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6.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项目6.1 建设项目6.1.1 建设项目名称6.1.2 建设位置、实施期限6.1.3 建设内容及投资(包括分年度建设内容)6.2 建设目的及预期应达到的效果6.3 责任单位附表:重点建设项目表7. 规划实施效益分析与评价7.1 投资经费估算7.2 经费来源分析7.3 效益分析7.3.1 经济效益7.3.2 环境效益7.3.3 社会效益8.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8.1 法制保障8.2 组织保障(含领导干部目标考核)8.3 资金保障8.4 技术保障8.5 社会保障《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实施意见一、编制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是创建生态县、生态市的基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按照《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的要求,确保规划编制质量。
(一)要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实施分类指导。
(二)要突出当地特点,扬长避短,开拓工作思路,走出具有当地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三)要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相衔接,与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相衔接。
创建生态省的省份所辖市、县编制规划时,还应与生态省建设规划相衔接。
(四)要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建设目标、任务应具体化,工作措施应尽可能做到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县(区)、乡镇。
二、生态县、生态市规划的编制,可以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委托有关科研院所承担,也可以组织自身技术力量开展编制工作。
参与编制规划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规划编制经验,熟悉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要求。
规划编制过程中,既要有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等领域的专家参与,也要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工作者参加,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三、各地要严格规划编制经费预算,规划编制业务的委托和承担,应尽可能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
四、规划编制完成后,编制单位应当广泛征求当地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经政府常务会审议后,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五、论证、修改后的规划必须经当地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六、县、市级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可参照《大纲》进行;已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可在原有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大纲》的要求进行修编,形成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
国家生态县、生态市考核验收程序一、考核验收依据1. 《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环发〔2003〕91号);2. 《关于调整〈生态县、生态市建设指标〉的通知》(环办〔2005〕121号);3. 《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环办〔2005〕137号)。
二、考核验收程序1. 申报和自检已开展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县、市人民政府,本着自愿的原则,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过省级环保部门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国家生态县、生态市的考核验收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当地的社会、经济、环境现状,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对照国家生态县、生态市有关建设指标进行自检后的达标情况等。
2. 省级环保部门考核省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创建生态县、生态市工作进行指导,并根据有关县、市的工作进展,组织进行省级考核。
通过省级考核后,由省级环保部门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考核报告,并附上有关县、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材料。
3.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技术核查国家环保总局在省级环保部门考核和推荐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工作调研,指导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适时组织进行技术核查。
技术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听取创建工作技术报告;(2)核查创建工作文件、档案;(3)审核技术数据;(4)现场考察;(5)随机开展民意调查;(6)设立举报电话,接受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诉;(7)提出整改意见。
4.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考核验收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主要内容包括:(1)听取创建工作报告;(2)现场考察;(3)检查对总局技术核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4)形成考核验收意见。
5. 审议国家环保总局对经过考核验收的县、市,在局务会上进行审议。
对通过审议的县、市,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关于授予××县(市)国家生态县(市)的决定》。
6. 公示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通过考核验收的县、市,国家环保总局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和地方主要报纸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接收来自公众的监督意见和反映的情况。
总局将公示期间收到的举报转交省级环保部门查实。
省级环保部门将查处意见反馈国家环保总局。
7. 命名拟请有关领导对命名的县、市进行授牌。
对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8. 复查已命名的县、市每年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省级环保局每三年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生态县市的建设情况报告。
国家环保总局每三年对已命名的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市进行一次复查。
针对复查情况对有关县、市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生态县(含县级市)基本条件与建设指标基本条件类别 序号名 称1制订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国家有关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2有独立的环保机构。
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 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4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基本条件5 全县80%的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
建设指标序号名 称单 位指 标 说明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经济发达地区县级市(区) ≥8000 县≥6000 经济欠发达地区 县级市(区) ≥6000 1县元/人≥4500约束性 指标2单位GDP 能耗吨标煤/万元≤0.9 约束性 指标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20 3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m 3/万元≥0.55 约束性 指标 经 济 发 展4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60参考性 指标森林覆盖率山区 ≥75 丘陵区 ≥45 平原地区≥18 5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 % ≥90约束性 指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山区及丘陵区 ≥20 6 平原地区 %≥15 约束性 指标 7空气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 指标 水环境质量 8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省控以上断面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 约束性 指标 9噪声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约束性 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化学需氧量(COD) 二氧化硫(SO 2)<4.0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10千克/万元(GDP)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约束性 指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80 11工业用水重复率%≥80 约束性 指标 生 态 环 境 保 护12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约束性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指标13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12 约束性 指标14 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 % ≥50 参考性 指标15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5 参考性 指标16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95 约束性 指标17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 千克/公顷 <250 参考性 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8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约束性指标19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95 参考性 指标20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 ≥3.5 约束性 指标21 人口自然增长率 ‰ 符合国家或当地政策 约束性 指标社 会 进步 22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95参考性指标生态市基本条件与建设指标基本条件类别序号名 称1制订了《生态市建设规划》,并通过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