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oc 83页)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1. 引言建筑地基基础是建筑物的支撑系统,对于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建筑物的长期运行和使用安全,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必须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
本文将介绍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规范要求,包括地基基础设计的目标、设计的基本原则、相关材料的选择和施工要求等。
2. 地基基础设计的目标地基基础设计的主要目标是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具体来说,地基基础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承载能力:地基基础应能承受建筑物的荷载,包括垂直荷载和水平荷载。
•抗震性能:地基基础应能抵御地震力的作用,保证建筑物在地震时不发生倒塌。
•安全稳定:地基基础应能保持建筑物的位置和姿态稳定,防止沉降和倾斜。
•经济合理:地基基础设计应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材料和工程成本。
3. 设计的基本原则在进行地基基础设计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地基基础应与建筑物的结构相适应,形成一个协同工作的系统。
•地基基础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物所处的地质条件和环境因素。
•地基基础的设计应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设计寿命要求。
•地基基础的设计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地震、沉降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地基基础的设计应尽可能采用简单的结构形式和一致的材料,以降低施工难度和成本。
4. 材料的选择地基基础的材料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进行。
常见的地基基础材料包括混凝土、钢筋、灰土等。
•混凝土是常用的地基基础材料,具有良好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
•钢筋可以增加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和抗震能力,常用于加固地基基础。
•灰土是一种经济实用的地基基础材料,适用于一些轻型建筑物。
在选择地基基础材料时,需要考虑材料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成本等因素,以确保地基基础的质量和安全性。
5. 施工要求地基基础的施工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地基基础的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各项尺寸和要求的准确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正文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正文
一、地基概述
地基是建筑物承载结构的基础,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稳定性。
随着房屋建筑结构的不断改变和技术条件的提高,地基的种类也在不断变化,形成了众多种植设计形式。
因此,提出了有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以保证其质量。
1.1地基按基础形式分类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的形式可分为柱基础、桩基础、桩嵌石基础、桥墩石基础、护坡石基础、墙角石基础等几种形式。
1.2地基按构造分类
根据建筑地基的构造分类可分为开挖基础、压实垫层基础、流沙滑槽基础、灌浆基础和预加载基础5种形式。
二、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2.1地基基础施工工艺
1.地基排布布置的时候,应符合各行业标准的规定,实施设计中的要求,满足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以及地基的稳定性。
2.搭建地基基础前应充分检查场地搭建的前提条件,以确定地基工作的技术条件、技术指标、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3.地基及其承压构件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采用施工图纸上标注的材料和尺寸施工,坚持“技术质量第一、安全优先”的原则,完成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第1.0.2条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说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1.0.4条采用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当基础处于侵蚀性环境或受温度影响时,尚应符合国家且行的有关强性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第2.1.1条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第2.1.3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第2.1.4条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a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第2.1.5条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r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第2.1.6条标准冻深standard for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深的平均值.第2.1.7条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第2.1.8条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出露的地基.第2.1.9条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第2.1.10条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 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第2.1.11条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应力应同时满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这种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基础称为扩展基础.第2.1.12条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第2.1.13条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第2.1.14条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而建造的结构物.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第2.1.1条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第2.1.3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第2.1.4条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a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第2.1.5条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r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第2.1.6条标准冻深standard for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深的平均值.第2.1.7条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第2.1.8条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出露的地基.第2.1.9条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第2.1.10条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 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第2.1.11条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应力应同时满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这种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基础称为扩展基础.第2.1.12条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第2.1.13条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第2.1.14条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而建造的结构物.第3章基本规定第3.0.1条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将地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选用.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表3.0.1第3.0.2条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所有建筑物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规定;3.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时,仍应作变形验算;1)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相邻建筑如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上的建筑物,应按变形控制设计原则,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第5章“地基基础设计的计算方法”之强制性条文:第5.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承载力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6章“地基基础设计的变形计算”之强制性条文:第6.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变形特点,选择合适的变形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7章“地基基础设计的稳定性计算”之强制性条文:第7.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稳定性特点,选择合适的稳定性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8章“地基基础设计的施工及验收”之强制性条文:第8.2.1条:地基基础施工前,应进行地基土和岩石的勘察和试验,确定地基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
第9章“地基基础设计的监测与检测”之强制性条文:第9.2.1条:地基基础施工后,应进行地基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地基问题,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第10章“特殊地基基础设计”之强制性条文:第10.2.1条:特殊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的特殊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取代了原规范(GBJ7-89)。
新规范共有27条强制性条文,分别分配在第3章至第10章中。
新规范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并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
同时,对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进行了细化,并增加了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
取消了壳体基础设计的规定。
新规范第1.0.2条明确规定了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精心设计。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所处地区的地质条件,合理确定地基基础设计参数和施工要求的一套规范性文件。
本文将对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地基基础设计参数的确定1. 地基基础类型的选择: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荷载特点,确定适合的地基基础类型,如浅基础、深基础等。
2. 地基承载力的计算:通过地质勘探和土壤力学测试,获取地基土的性质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并结合建筑物的荷载情况进行校核。
3. 地基沉降的计算:根据地基土的不同特性和建筑物的荷载特点,计算地基沉降,确保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
二、地基基础施工要求1. 地基准备工作:对地基土进行清理和整平处理,去除杂物和不良土壤,确保地基整体平整。
2. 基础施工工艺:根据地基基础类型的不同,采用相应的施工工艺,如浇筑悬臂梁、挖土支护等。
3. 材料选择和使用: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混凝土、钢筋等材料,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正确使用和加固,确保基础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
4. 施工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开挖、基础浇筑等关键节点进行详细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应用1. 建筑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参照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地基基础设计,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地基基础的质量和施工安全。
3. 建筑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地基基础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4. 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土木工程师等在实际工作中,应持续学习和研究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最新要求和研究成果,不断提高自身的设计水平和施工技能。
总之,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保证建筑物地基基础安全和施工质量的重要保证,只有遵循规范要求,合理设计和施工,才能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因此,在建筑工程中,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由建筑设计单位(或设计组)根据工程地质条件,结合建设土质状况及设计原因,在国家有关技术文件和规范规定的约束下,综合考虑地基及基础稳定、用地形态及有关建筑、设施、机电设备之偏差修正及补偿处理,确立的地基及基础设计内容和规范,用于指导工程的施工和建设。
1、一般要求(1)整体地基及基础设计应遵循建设用地范围、地质条件及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2)建筑地基及基础设计应考虑地质灾害,设计地基及基础及建筑物的耐久性、可用性及使用安全;(3)基础受力的安全性应综合考虑支座及基础构造、地震及沉降等受力,确保地基基础的性能和受力的稳定;(4)基础的深度上限及承载力的满足的安全;(5)建筑地基及基础的结构设计要求及细部设计;(6)建筑物下部结构与外部环境之要求及调整;(7)各种地基条件和地基设计变化的预控;(8)施工施行时,注意地基及基础设计平衡;2、基础设计和结构(1)基础宽度应不小于建筑结构埋深及许用荷载下基础受力起设的要求;(2)地基结构应可抵御荷载及周围地质自动变化的作用;(3)主要的安全标准在基础结构设计中应充分反映;(4)基础面积由建筑结构计算决定,步进及横断面的尺寸要满足稳定受力的特性和施工安全的要求;(5)一般钢筋结构可控性较强,应采取护壁支撑与受力调节,以减小由于围护结构及变形拆除能影响基础稳定的不利影响;(6)支撑基础和护壁应采用优质土硬化标准,且在设计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护壁的设计和施工;(7)各类可用地基的特点,会导致基础型式截然不同,设计应考虑适宜深度、形状、尺寸及合理性。
以上就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旨在取得工程施工安全,不受地质灾害等不良影响,设计出结实耐用的建筑物,保证用户使用以及安全。
此外,建筑地基基础设计同样要求施工施行时,注意地基及基础设计平衡,有利于确保施工施行的安全性及控制质量。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oc 83页)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oc 83页)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3 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连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
2.1.14 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主要承受侧向荷载而建造的结构物。
2.1.15 基坑工程Excavation engineering 为保证地面向下开挖形成的地下空间在地下结构施工期间的安全稳定所需的挡土结构及地下水控制、环境保护等措施的总称。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建筑设计中必须遵守的一项规范,它是确保建筑物安全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关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一些内容:
1. 目的与范围:
该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建筑物地基基础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以及确保其与周围环境的适应性。
它适用于所有土地类型和建筑物类型,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
2. 地基基础的选择:
在选择地基基础时,应根据地质情况、建筑物类型和设计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的选择。
常见的地基基础类型包括浅基础、深基础和特殊基础。
3. 地基基础设计要求:
在地基基础设计中,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荷载、地质条件和地震安全等因素。
根据结构体系和设计荷载确定地基基础的尺寸、形式和材料等。
4. 地基基础施工要求:
地基基础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包括土方开挖、地基处理、基础浇筑、基础加固和基础防水等方面。
5. 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
在地基基础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基基础的检测与监测工作,
确保地基基础的合格性和稳定性。
常用的检测与监测方法包括地基基础试验、地基沉降观测和基础位移监测等。
6. 地基基础维护与修复:
地基基础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变形、开裂和沉降等问题,需要及时进行维护与修复。
维护与修复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规范进行。
总结起来,《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确保建筑物地基基础安全的重要依据,其中包括地基基础的选择、设计、施工、检测与监测以及维护与修复等方面的要求。
它为建筑设计提供了指导,保证了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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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oc 83页)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1.9 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为提高地基强度,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2.1.10 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11 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
2.1.12 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3 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连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
2.1.14 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主要承受侧向荷载而建造的结构物。
2.1.15 基坑工程Excavation engineering 为保证地面向下开挖形成的地下空间在地下结构施工期间的安全稳定所需的挡土结构及地下水控制、环境保护等措施的总称。
2.2 符号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E a——主动土压力;F 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竖向力值;G k——基础自重和基础上的土重;M 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矩值;p 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p0——基础底面处平均附加压力;Q k——相应于作用的标准组合时,轴心竖向力作用下桩基中单桩所受竖向力。
2.2.2 抗力和材料性能a——压缩系数;c——粘聚力;E s——土的压缩模量;e——孔隙比;f 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 ak——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 rk——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q pa——桩端土的承载力特征值;q sa——桩周土的摩擦力特征值;R a——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w——土的含水量;w L——液限;w p——塑限;γ——土的重力密度,简称土的重度;δ——填土与挡土墙墙背的摩擦角;δr——填土与稳定岩石坡面间的摩擦角;θ——地基的压力扩散角;μ——土与挡土墙基底间的摩擦系数;ν——泊松比;φ——内摩擦角。
2.2.3 几何参数A——基础底面面积;b——基础底面宽度(最小边长);或力矩作用方向的基础底面边长;d——基础埋置深度,桩身直径;h0——基础高度;H f——自基础底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H g——自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L——房屋长度或沉降缝分隔的单元长度;l——基础底面长度;s——沉降量;u——周边长度;z0——标准冻深;z n——地基沉降计算深度;β——边坡对水平面的坡角。
2.2.4 计算系数——平均附加应力系数;ηb——基础宽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ηd——基础埋深的承载力修正系数;ψs——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3 基本规定3.0.1 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选用。
表3.0.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设计建筑和地基类型等级甲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级3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开挖深度大于15m的基坑工程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乙级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基坑工程丙级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次要的轻型建筑物非软土地区且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基坑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环境保护要求不高且开挖深度小于5.0m的基坑工程3.0.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l)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4)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5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6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3.0.3 表3.0.3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
表 3.0.3 可不作地基变形验算的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范围地基主要受力层情况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 ak(kPa)80≤f ak<100100≤f ak<130130≤f ak<160160≤f ak<200200≤f ak<300各土层坡度(%) ≤5 ≤10 ≤10 ≤10 ≤10建筑类型砌体承重结构、框架结构(层数)≤5 ≤5 ≤6 ≤6 ≤7单层排架结构( 6m柱距)单跨吊车额定起重量(t)10~15 15~20 20~30 30~50 50~100 厂房跨度(m)≤18 ≤24 ≤30 ≤30 ≤30多跨吊车额定起重量(t)5~10 10~15 15~20 20~30 30~75 厂房跨度(m) ≤18 ≤24 ≤30 ≤30 ≤30 烟囱高度(m) ≤40 ≤50 ≤75 ≤100 水塔高度(m) ≤20 ≤30 ≤30 ≤30容积(m3) 50~100100~200 200~300300~500 500~1000注: 1 地基主要受力层系指条形基础底面下深度为3b(b为基础底面宽度),独立基础下为1.5 b,且厚度均不小于5m的范围(二层以下一般的民用建筑除外);2 地基主要受力层中如有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的土层时,表中砌体承重结构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要求;3 表中砌体承重结构和框架结构均指民用建筑,对于工业建筑可按厂房高度、荷载情况折合成与其相当的民用建筑层数;4 表中吊车额定起重量、烟囱高度和水塔容积的数值系指最大值。
3.0.4 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提供下列资料: 1)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评价其危害程度;2)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及其均匀性,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以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3)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以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4)在抗震设防区应划分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别;5)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提出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设计方案建议;提供与设计要求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6)当工程需要时,尚应提供: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地下水控制方法的建议;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防水位;2 地基评价宜采用钻探取样、室内土工试验、触探、并结合其它原位测试方法进行。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载荷试验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触探及必要的钻探和土工试验资料。
3 建筑物地基均应进行施工验槽。
当地基条件与原勘察报告不符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3.0.5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
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