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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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毕节地区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毕节地区教育局办公室文件毕地教办研〔2011〕64号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六个三工程”的课题指南(2011-201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地直各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贵州省政府共建毕节贫困山区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及《毕节试验区中长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积极探索贫困山区教育改革发展新模式,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力推动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跨越发展,全面完成2011年全区教育工作任务,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我局组织研制了《毕节地区“六个三工程”的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

现将《课题指南》印发予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该课题指南作为“十二五”期间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申报及自主开展实践研究的指导和依据,凡申报并经地区同意立项者,作为地级课题。

2.各县(市、区)选择试点学校,立足教育实践,开展实验研究,采用实践探索和课题实验相结合、普遍性实施和选择性实施相结合,细化、实化、具体化,形成课题实施方案,同时报地区教育局审批立项。

3.每年10月底总结或结题报告。

要求点上有突破,面上有成效,出典型、出经验。

4.本课题涉及六个项目,“第三个项目”属于2011年普遍性实施课题,“带*号”属于重点课题,“第一、二、四、五、六个项目”属于2011年选择性实施以及十二五逐步实施的课题。

5.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围绕“六个三工程”自主设立课题。

6.课题申报须以学校为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课题主要研究者(含课题负责人)最多限于5人以内。

7.今年的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地直各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各县(市、区)、地直学校4月10日前将课题评审书(电子稿)交到地区教育局教研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回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回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回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2.01.29
•【字号】毕府办通〔2012〕7号
•【施行日期】2012.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成立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
回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对外承包食堂回收工作的领导,确保回收工作按时、平稳、顺利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回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冉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骆丽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余大亮(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先武(市物价局局长)
张超(市监察局副局长)
谭学明(市综治办副主任)
周兵志(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明祥(市信访局副局长)
刘祖虹(市编委办副主任)
张光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运惠(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李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远红(市工商局副局长)
邓韬(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明祥(市审计局副局长)
赵丽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章剑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章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兰明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市教育局基教科、计财科、法规科、资助办抽人办公。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省课题文件1

省课题文件1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毕教办研〔2012〕44号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贵州省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实验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贵州省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实验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科〔2012〕118号)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发展,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决定组织我市教科研人员和中小学校教师积极参与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实验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申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各县(区)教育局教研室和市直中小学负责本地(校)的课题申报的初审和统一报送工作。

毕节市教科所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课题实行限额申报。

各县(区)限报8项,百里杜鹃风景区限报4项,市直中小学每校限报2项,市教科所4项。

三、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将初审合格的课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统一向市教科所申报。

同时将课题汇总表电子版发至规定邮箱。

所需材料(课题指南、申请书、课题汇总表)请按省文件提供的网站地址自行下载。

提交材料须严格按省文件要求执行。

四、课题申报截止时间5月23日,请各县(区)和市直中小学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初审,按时报送。

五、联系人:市教科所办公室杨文黔、罗亚琼电话:8232445。

邮箱地址:jks9975@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贵州省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实验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主题词:科研课题申报通知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5日印发共印30份。

黔县教发教科(2019)45号文件

黔县教发教科(2019)45号文件

黔县教发教科(2019)45号文件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9〕45号)和《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毕教办函〔2019〕51号)文件精神。

黔西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黔西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中国公民,可在黔西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现场初审确认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如有在黔西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黔西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严格把关,依法认定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要求,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各教育管理中心、县属各学校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是要严格审查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三、认定条件(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其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县(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县(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县(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04•【字号】毕府办函〔2018〕135号•【施行日期】2018.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县(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毕府办函〔2018〕135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毕节市县(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价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4日毕节市县(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价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过程管理与结果控制并重”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督导评价对象督导评价对象为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督导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育质量、教育保障、安全工作、“一票否决”事项等。

三、督导评价办法督导评价实行百分制。

其中教育质量督导评价分值60分、教育保障督导评价分值20分、安全工作督导评价分值20分。

督导评价总得分=教育质量督导评价得分+教育保障督导评价得分+安全工作督导评价得分。

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督导评价按零分计算。

(一)教育质量督导评价按照《毕节市县(区)教育质量督导评价指标体系》执行(见附件1);(二)教育保障督导评价按照《毕节市县(区)教育保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执行(见附件2);(三)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按照《毕节市县(区)教育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执行(见附件3)。

附件1、2、3在实施过程中将针对具体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四)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当年发生校园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或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造成恶劣影响的。

2.当年未及时拨付上级各类教育专项经费,存在欠拨、挤占、挪用情况的。

报读在职教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报读在职教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七星教研字(2012)06号
七星关区教育关于转发《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教师报读在职教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办中心校、中学,区直各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在职教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408号)及《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教师报读在职教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毕教办师【2012】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教师报读在职教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位
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将黔教师发【2011】408号及毕教办师【2012】11号两个文件向全体教师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到每位教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具备条件教师报读。

二、报名组织
各校对本校报读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学员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区教育局教研室。

三、报名时间
各校于2012年3月9日前将相关报名资料(含报名登记信息表、报名表、相关印证材料、照片)和费用交到七星关区教育局教研室。

四、其它事宜
报名对象、条件、所需报名材料、报名费用及课程进修班其它事宜,请参看黔教师发【2011】408号及毕教办师【2012】11号两个文件。

附件: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教师报读在职教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在职教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二O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联系人:李柱军电话:8222615。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12•【字号】毕府办发〔2024〕23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作了部分调整,现通知如下:吴东来同志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粮食方面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杨凌志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军民融合、民营经济发展、应急管理、风险防范化解、财政、税务、金融及基金统计、区域经济协作、国有资产监管、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外事、铁路(机场)建设方面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粮食方面工作,负责统筹各类园区建设管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办、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市行政学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电子政务中心、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市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市管国有企业、毕节·广州产业园区。

协助分管市审计局。

联系人大、政协工作,联系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委巡察办、市委改革办、市委财经办、市委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编办、市督查局、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委政研室、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统计局毕节调查队、中储粮毕节分公司、毕节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中国铁塔毕节分公司、省盐务管理局毕节分局、贵盐集团毕节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央、省在毕企业、人行毕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金融机构驻毕分支机构以及其它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联系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市乌蒙云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工作。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7.09•【字号】毕府办通〔2012〕94号•【施行日期】2012.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现以暑期安全工作为重点,就做好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一)近期以来,我市连续发生了多起学生溺水事故,形势严峻。

市委、市政府对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高度重视,7月6日召开了全市学生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对预防学生溺水等学生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

要进一步落实未成年学生法定监护人假期管理责任。

(二)要做到学生放假,安全管理工作“不放假”。

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教育送到家,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

(三)要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做好暑期大家访工作。

各县(区)要按照7月6日全市学生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社会宣传。

各中小学校在放假前和暑假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大家访活动,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对接工作,做好学校与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生假期安全管理对接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学生安全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氛围。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放暑假前及暑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防溺水、防汛、防交通事故、防地质灾害、防骗、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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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毕教办师〔2012〕11号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组织教师报读在职教师研究生
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地直学校:
为优化我市中小学教师学历结构,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在职教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408号),现将我市教师报读在职教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本区域的报名工作,组织资格审查及报名等,并将学员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市教育局师资科。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大学本科毕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开设学科为语文、数学和英语,必须要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按需提升。

三、报名材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一份(可到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网站中下载,网址:。

)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名费用:须一次性交费4100元(含两学年学费3500元、书费600元)。

申请硕士学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各县(区)教育局要做好报名宣传工作,确保具备条件的老师均了解这一信息,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并在3月15日前将学员报名登记信息表、报名表(附相关印证材料和照片)和费用交到市教育局师资科。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在职教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联系人:高洁
电话:8224396
邮箱:szk8889@
主题词:基础教育教师进修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师范处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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