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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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鄄城县李进士堂镇大学生村官史翠芹建立城镇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全社会保

障体系的希望而做出的重要决定,其目的就是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以推动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向社会养老模式转变。今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召开了全国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分别深刻阐述了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极端

重要性。全国试点工作会议后,省政府及时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召开了全省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对全省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新农保试点扩面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对全面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开展城镇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既是中央、省、市、县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更是加快李进士镇社会事业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李进士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站在了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真正把这一惠及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随着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

转移,农村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剧,农村养老中“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功能日益弱化。尽管这些年来,政府在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中做出了极大努力,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我国农村老年人因老返贫的现象比较普遍,这部分人也是一个被人们普遍忽视的庞大弱势群体。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流动,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和比例都高于城镇。因此,必须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工作。要正确处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系,切实解决广大农民老有所养问题。虽然我县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管理网络,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工作程序,培养了一批熟悉专业的干部队伍。但还有许多地方不适应目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针对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李进士镇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李进士党委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联系副镇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并从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党委政府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总揽全局,具体实施的重任则由村两委和有关部门承担,各村两委、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和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

领导,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政策协调。特别是各村的村支书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迅速动员村“两委”班子行动起来,抓好村的组织、收缴、发放工作,把这项重大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严格执行参保范围及个人缴费档次标准。李进士镇居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镇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镇户籍的居民。目前的缴费标准:按每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缴费;各村两委、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缴费档次和标准,组织、引导参保对象自主参保、自主选择,多缴多得,少缴少得。

首先,加大了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个别干部认识不高,一些农民参保意识淡薄、缴费标准较低,参保农民少等问题。扩大宣传,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其次,加大了政府推动力度,给予政策扶持。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主要依据省政府出台的《山东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资金筹集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由于镇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处于非常薄弱状态,集体补助基本得不到落实,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均没有给予应有的财政支持和政策支持,因此参保农民缴费标准低,基金积累少,参保率低,大多数农民领取养老金时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

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将农保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投保农民给予集体补助,并明确集体补助标准。

再次,建立了养老金调整机制,适时调整缴费基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开始到现在政府和财政没有投入,而且缴费标准低,由于投保金额基本上都集中在低档次的投保水平上,并且都是储蓄积累式投保,大多数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很难实现。建立了养老金调整机制。

第四,做好了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构建和谐新农村。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成为城镇建设的主力军,也有一部分被征地农民“无地可种、无业可就、无最低生活保障”,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党委、政府把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城乡统筹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他们老有所养问题。根据农民工特点,可以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大账户、小统筹”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几种模式,扩大农民工的参保面。

第五,准确把握了两项制度的基本原则。两项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待遇标准、政府补贴标准等要与镇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广

覆盖”就是要千方百计扩大城镇居民、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依靠普惠性的基础养老金、实行缴费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自愿参保,把尽可能多的人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来。“有弹性”就是政策设计要有灵活性,包括设定不同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既给予选择的空间,也为财政补贴留有余地。“可持续”就是要加强城镇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体制和机制建设,确保财政有能力支付,广大居民能够承受,基金能够保值增值,个人账户能够做实,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第五,明确了养老金待遇组成和政府补贴标准。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筹措。当参保居民符合领取条件时,除了领取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外,同时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有高有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政府对个人缴费进行补贴,强调国家对广大居民老有所养承担的重要责任。政府补贴包括“入口”补贴和“出口”补贴两个方面。所谓“入口”补贴,就是在参保缴费环节给予补助。参保人按照规定缴费后,可享受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对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和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政府给予鼓励性缴费补贴。所谓“出口”补贴,就是在养老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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