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释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yǎnɡ lǎo bǎo xiǎn)政策解读一、缴费门槛低且缴费标准(biāozhǔn)灵活参保缴费共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22元12个缴费档次。
参保人根据自己经济收入(shōurù)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且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二、参保有补贴(bǔtiē)省和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
缴费档次100元的每人每年补助(bǔzhù)30元,缴费档次200元至400元的,每人每年补助45元,缴费档次500元以上的,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
个人缴费加政府补贴全部存入个人账户,缴费不能中断并且不按年缴费的不能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三、待遇设计科学养老金由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局部组成。
自2022年7月1日起根底养老金由每月55元提高到每月70元,以后还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开展逐步提高。
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按照缴费年限(15年)每超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1元标准的根底养老金。
四、关爱特殊群体1-2级残疾人,不需个人缴费,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全额缴纳,并享受政府补贴。
五、缴费零风险新农保缴费总额全部记在您个人名下,所交的钱全部属于自己所有。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财政补贴+利息)÷139。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全部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其中100元、200元为特殊群体缴费档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一步做实到位。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在农村地区建立一套适应农村特点的养老保险体系,旨在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提供养老保障,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下面将从制度设计、政策措施、运行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设计1.差别化的缴费制度:由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应采取差别化的缴费制度,根据居民的收入情况合理确定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并鼓励贫困户按照政府补贴的方式参与养老保险。
2.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多层次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以满足不同层次农村居民不同的养老需求。
3.政府补贴的机制:由于农村居民普遍经济状况相对较差,应设立政府补贴制度,对困难家庭或低收入农户的养老保险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确保农村老年人能够获得足够的养老保障。
二、政策措施为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需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推动落实和完善该制度:1.财政支持:提高财政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贴比例,增加投入,确保制度的正常运行。
同时,可以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福利补贴力度,提高养老金的发放标准。
2.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农民个体经济和农村居民以个人名义投保养老保险的缴费,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养老保险的普及。
3.宣传教育: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农村居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程度,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信心,激发他们积极参与。
三、运行机制1.资金管理: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管理和使用。
同时,可通过建立多层次的投资运营机制,增加资金运用效益,确保养老金的充足性。
2.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投资风险,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待遇。
3.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基金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监测,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避免出现滥用、浪费等问题。
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政策含义

明的宣传 渠道 , 让 农 民对 新 型 农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形 成稳定 长久 的收 入预期 , 进 而 降低农 民养 老预
升 现有耕 地质 量 专 项 资 金 , 用 于 秸 秆 还 田、 增 施 有机 肥 和土壤 改 良剂等培 肥地 力 。 除 了加 大 一 系 列 专 项 资金 扶 持 外 , 要 注 重 生 物 质 的循 环 利 用 , 建议修 正现 有 的支持 “ 秸 秆能源化 ” 政 策 。 对 于 当下 的 秸 秆 发 电 , 仅 是
随着 气候 变化加 剧 、 人 口持 续 增 长 和 社 会 经
济快 速发 展 , 未 来 我 国 粮 食 安 全 仍 将 在 相 当 长 时
期 内处 于高压 状态 。为 此 , 我 们 不 得 不 进 一 步 强
化 土地产 出 , 向新一 届政 府提 出 了一 些保 证粮 食
安 全 的合理 化建议 。 第一 , 强 化 对 “占 补 平 衡 ”的 监 管 , 制 定 “占 补 平衡 ” 标准 , 对补 回来 的耕 地 提 出具体 质量 要 求, 亦 即 占 良 田必 须 补 回沃 土 。 第二 , 修 正 现 行 的粮 食 直 补 和 主 产 区 利 益 补
( 夏摘 自《 经济) ) 2 0 1 3年第 4期 《 提高耕地 质量 障粮食 安全》 )
保
推进新型农 村社会 养老保 险 制度建设 的政策含 义
沈 毅 穆 怀 中
地, 致 使 我 国 中 低 产 田 面 积 由 “十 五 ”末 期 的
6 5 % , 上升 到现 在 的近 7 0 %。
比 提 高 个 人 账 户 给 付 更 具 有 拉 动 消 费 的作 用 。 第二 , 要 加 大 对 新 型农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的宣传力 度 , 建 立财 政投 入可 持续 机 制 和公 开透
澧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澧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佚名 | 日期:2010-1-26 15:11:15 | 浏览1126次]1、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需具备什么条件?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普惠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事业;是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本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保。
非农户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待省政府公布有关政策后实施。
2、“农村居民”如何界定?答: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有土地承包权利的(包括其子女),不论现在户口性质,均认定为农村居民。
第一轮土地承包后,因各种原因,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由现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定身份。
自愿参加新农保的,必须提供第一轮土地承包证,或83年以后连续3年缴纳农业税的凭证复印件,或能够证明83年时为农民身份的其他有效证明,由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准后,可认定为农村居民。
户口信息缺失的农村居民参保,必须补录户口并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后,方可参加新农保。
①有原始户籍资料的无户人员补录户口,先提供以下资料:填写《湖南省补录人口信息审核表》;原始居民户口薄,一代居民身份证;村、社区证明材料;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材料;能显示年月日的近期免冠照片二张;再经派出所、县公安局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
②属本乡本土未落实常住户口,无法提供相关原始户籍资料的无户人员补录户口,先提供以下材料:填写《湖南省补录人口信息审核表》;本人书面申请(需详实写明个人简历,生活轨迹及无户原因);家庭其他成员(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户口信息,本人婚姻状况证明以及结婚证;村、社区证明材料;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材料,民警见面谈话材料;能显示年月日的近期免冠照片二张;再经派出所、县公安局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
农村新农保政策

篇一:《新农保政策》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篇二:《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ANSHUN UNIVERSITY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2014~2015年)题目: 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系别:政法学院专业班级: 2012级社会工作学生姓名:李祥学号: 201206094018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2009年8月,国务院召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2009年在全国选择10%的县(市、区、旗)开展“新农保”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并明确了各级财政对“新农保”的补贴政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介绍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介绍一、国家建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情况简介<一>二是从制度体系上,确立了城镇职工(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体系<二>、国家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及政策规定«社保法»主要有四条:•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第九十六条:•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三>、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历程•1、“老农保”探索•1991年以后,部分地方开展“老农保”探索。
主要做法:•----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完全个人账户;•----参保人年满60周岁后,根据其个人账户基金积累额和平均余命确定养老金发放标准•2、新农保制度建设历程------2002年十六大《报告》:“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十七大《报告》:“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探索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200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农保试点,首批试点面为全国10%左右的县;•------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决定成立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7月24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进一步讨论了新农保试点的相关政策,并征求地方意见;•------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标志着我国新农保试点正式启动实施•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历程•------2007年十七大《报告》:“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单一、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广覆盖”就是要靠制度和政策的吸引力,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居民纳入到新农保制度之中。
“有弹性”就是要适合农村、农民的特点和地区发展差异性,政策和标准具有适当灵活性。
“可持续”就是各级财政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实现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新农保试点的总体要求是什么?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四是自治区统一制度框架、统一基本政策、统一经办管理流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参保的农民实行属地管理。
四、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参加新农保有七大好处:1、像城里人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晚年生活有保障;2、几年时间就能领清本金及利息,活到老养到老;3、收益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4、享受财政缴费补贴,缴费时间越长,享受养老补贴也越多;5、养老待遇根据物价和国民经济增长适时调高;6、新农保具有保障性、福利性的政策,绝不同于商业保险;7、政府将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构建没有围墙的敬老院,并不断提高农村老年群众待遇。
五、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是什么?从2010年10月起开展试点工作,年底前基本实现60岁农村老人全部纳入新农保范围,开始发放养老金,参保缴费人数达到应参保人员的70%以上,2011年达到90%以上,2012年实现全覆盖。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政策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政策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而成的,解决的是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问题,提供一个基本的养老保障。
缴费标准一般是划分为十多个档次,从一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地方政府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设置缴费标准或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是为居民提供医疗保障,缓解医疗费用压力。
在保险政策方面,国家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未来随着户籍限制的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会越来越方便,符合要求的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以减轻个人缴费的经济压力。
在医疗保险方面,国家也在提高财政补贴标准。
比如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人均是550元,今年会在此基础上再增30元,将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如果需要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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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释一、什么是新农保?新农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基金筹集模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计发办法,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之所以称为新农保,是区别于原来的老农保而讲的。
二、基本原则1、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保基本”就是要保障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今后随着国家的发展、财力的增强和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多,将逐步提高这个标准。
“广覆盖”就是千方百计扩大覆盖面,把尽可能多的农民吸纳到新农保制度保障中,通过建立具有普惠性质的基础养老金、实行缴费补贴等优惠政策,把农民吸引进来。
“有弹性”就是适合我县目前农村、农民的特点,按省文件要求县政府设定了五个不同的缴费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的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可持续”就是各级财政要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使新农保基金能够保值增值。
三、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计发办法,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四、基本框架(一)、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劳教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二)、基金筹集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目前我县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5个缴费档次。
参保人可根据本人的经济能力在上述5个缴费档次中选择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应按年缴费,五个档次不允许突破,以后按省统一部署,结合农村居民人均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
村集体、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可以对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给予补助或资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村民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确定。
3、政府补贴(1)对按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每年给予30元缴费补贴。
(2)对农村重度残疾对象,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缴纳,本人负担19元,政府为其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
农村重度残疾对象是指残疾等级为1、2级,并办理了第二代残疾证的人员。
(3)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有省、县按1∶1的比例分担。
五、个人账户有关问题的解释1、什么是个人账户?所谓个人账户,就是指国家为每位新农保参保人员建立的缴纳养老保险的终身记录。
2、个人账户组成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利息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3、个人账户退付(1)参保人出国(境)定居、死亡的,由本人或指定(法定)继承人提出退保申请,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不含政府补贴)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并终止新农保关系。
(2)参保人在缴费期间需将保险关系转入外地的,其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转入地尚未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其保险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待迁入地开展新农保后再转移。
(3)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达不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又不愿补缴保费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一次性退给本人。
六、养老待遇领取条件及标准1、享受养老待遇条件我县新农保实施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
(1)截止2010年9月30日,不满46周岁的人员,从2010年起,在现行5个缴费档次中选档缴费,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新农保实施时,不允许补缴,达到60周岁才能享受新农保待遇。
(2)截止2010年9月30日,年满46周岁以上人员,必须按年度连续缴费,也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达到60周岁才能享受新农保待遇。
(3)对新农保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本人不缴费,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实行家庭联动机制,联动机制只涉及直系一代,符合条件的子女包括本人的儿子、儿媳及常年居住在一起的女儿、女婿。
可以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家庭联动机制只适用于新农保实施年(4)新农保实施后,在实施时不满46周岁,没有参保缴费的,达到60周岁时,需补足15年的社会保险费,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不享受政府补贴,才能享受新农保待遇。
(5)新农保实施后,在实施时年龄超过46周岁,没有参保缴费的,达到60周岁时,补足从2010年到其达到退休年龄年的社会保险费后,享受新农保待遇,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2、新农保待遇标准新农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新农保与有关政策的衔接1、与老农保制度衔接已参加老农保,截止2010年9月30日年满60周岁,其子女参加新农保后,除享受老农保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加发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将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总额转入新农保,建立新农保个人账户,按《实施办法》规定继续缴费和享受待遇。
2、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因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未实施,故和新农保没有同时享受的条件。
3、与其他制度的衔接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人群,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按照只能叠加、不许冲销的原则,继续享受原待遇。
八、新农保待遇领取注意事项1、对将户口迁回到原籍的财政供养人员、参加企业、事业单位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户口开放后,部分民办教师转为财政供养,但户口仍在村的双重身份的人员以及原来购买户口有双户口的人员,严格执行一人享受一份养老保险的政策。
2、对于参保人姓名、出生年月存在争议的,一律按公安局提供的户籍证明为准。
3、各村特别是对于60周岁以上领取的人员一定要在全村公示,对出现冒领养老金的人员,发现一起,追回一起,处罚一起。
4、原因子女接班、户籍转入农村享受退休费的老人不能参加新农保。
5、新农保实施时全县农村人口数据已从县公安局拷贝,对于实施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暂不处理。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其职责1、新农保业务由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以下简称“县农保所”)、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以下简称“乡镇工作站”)具体经办,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协办员”)协助办理,实行属地化管理。
2、新农保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和支付、基金管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统计管理、内控稽核、资格认证、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环节。
县农保所负责新农保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组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工作,并对乡镇工作站的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
乡镇工作站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并录入有关信息,负责各种统计报表上报、承办本辖区内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
村协办员具体负责新农保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待遇申领、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提醒参保人按时缴费,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摸底调查、农村居民基本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1、年满16周岁,具有巨鹿县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劳教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工作站。
3、乡镇工作站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乡镇工作站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农保所。
4、县农保所参保登记环节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无误后进行保存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5、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
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变更表》)。
村协办员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工作站。
乡镇工作站初审无误后,将需要变更的信息及时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并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县农保所。
县农保所复核无误后,对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签章后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6、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参加其他社会保险、跨县(市、区)迁移或死亡等情况的,应终止新农保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应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以下简称《注销表》)。
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有:(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3)变更为城镇户籍的,应提供户籍变更证明;(4)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5)跨县(市、区)迁移的,应提供户籍关系转移证明;(6)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以及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