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合作服务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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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产托管服务方案范文

银行资产托管服务方案范文

银行资产托管服务方案范文银行资产托管服务方案范文一、服务概况银行资产托管服务是指银行作为托管人,代理客户进行资产托管、结算、清算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形式。

本方案旨在详细描述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操作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资产托管服务。

二、服务流程1. 客户注册:客户向银行提交注册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2. 业务洽谈:银行与客户进行业务洽谈,了解客户的资产状况、投资需求以及风险偏好等,并制定相应的资产托管方案。

3. 资产转移:客户将资产转移至银行的指定账户,并提供相应的转移凭证。

4. 资产管理:银行对客户的资产进行管理,包括投资、交易等操作,并及时向客户提供资产状况报告。

5. 结算清算:银行根据客户要求,对投资收益进行结算并进行清算操作。

6. 风险管理:银行负责监测客户资产的风险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7. 服务协议:银行与客户签订资产托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服务内容、费用等。

三、服务内容1. 资产托管:银行负责为客户进行资产托管,确保客户资产的安全性。

2. 资金结算:银行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资金的结算操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快捷。

3. 投资运作:银行根据客户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进行投资运作,力求最大化客户的资产收益。

4. 交易执行: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进行股票、基金等交易操作,确保交易的及时准确性。

5. 资产报告:银行定期向客户提供资产状况报告,详细描述客户资产的投资收益、风险状况等。

6. 风险控制:银行负责监测客户资产的风险状况,并提供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可能的风险损失。

四、服务标准1. 安全性:银行将确保客户资产的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潜在风险。

2. 专业性:银行将配备专业的资产托管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3. 保密性:银行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约定,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

4. 及时性:银行将及时处理客户的委托,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报告。

托管业务金融服务方案范本

托管业务金融服务方案范本

托管业务金融服务方案范本托管业务金融服务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往往会面临资金短缺、流动性困难等问题。

为了帮助企业解决这些问题,提升企业的资金管理能力,我们公司推出了托管业务金融服务方案。

二、服务内容1. 资金托管服务:通过与企业签订托管协议,我们将协助企业进行资金管理和监管,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我们将提供专业的账户管理服务,定期对企业账户进行资金结算、资金划拨、资金归集等操作,帮助企业实现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流动。

2. 融资担保服务:针对企业的融资需求,我们将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我们将为企业提供担保,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融资渠道,并提供专业的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服务,确保企业融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3. 资金委托理财服务:我们将依托自身的理财能力和风控体系,为企业提供资金委托理财服务。

企业可以将闲置资金委托给我们进行理财投资,我们将根据企业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为其设计个性化的投资方案,并进行资金的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估,帮助企业实现资金的增值。

4. 其他增值服务:我们还将为企业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如资金结算对账、税务筹划、信用评估等,帮助企业解决日常运营中的一些繁琐问题,提升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服务流程1. 签署协议:企业与我们公司签署托管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风险评估:我们将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合适的融资担保额度和资金委托理财方案。

3. 资金托管:企业将资金交由我们进行托管,并进行日常的资金结算、划拨、归集等操作。

4. 融资担保:根据企业的融资需求,我们将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服务,并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对接。

5. 资金委托理财:企业可将闲置资金委托给我们进行理财投资,我们将提供定期的投资报告和绩效评估。

6. 增值服务:根据企业的需求,我们将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如资金结算对账、税务筹划、信用评估等。

四、服务优势1. 专业能力:我们拥有丰富的金融服务经验和专业的团队,能够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指引

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指引

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13.08.03•【文号】•【施行日期】2013.08.0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以及商业银行下属或控股的其他从事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托管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托管”是为解决委托—代理关系导致的时间和空间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市场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

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托管业务”(以下简称“托管业务”),是指托管银行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资产保管职责,办理资金清算及其它约定的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托管银行提供的服务还可包括会计核算与估值、投资监督、绩效评估、投资管理综合金融服务以及其他资产服务类业务。

第四条商业银行开办托管业务应当遵循“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平等自愿、有偿服务、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协会在中国银监会指导下,实施托管业务的自律管理,并履行行业维权和行业协调职责,建立与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参与相关决策论证,代表行业提出政策建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法律法规规定托管业务应取得相关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应依法向有关监督管理机构或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业务资格。

商业银行将取得的有关监管机构颁发的托管业务资质情况及时向中国银监会报告。

第七条为保障托管业务的独立性,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完善托管银行的治理结构,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机构可采用职能部门制、事业部制、公司制等组织模式。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模式实践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模式实践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模式实践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商业银行在金融中介服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其中,托管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之一,为投资者提供了安全、高效的托管服务,成为银行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探讨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模式的实践,以及其在金融市场中的意义。

一、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定义和形式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持有的各类证券资产进行安全保管、交易结算、信息披露、资产评估等一系列服务的业务。

根据不同的业务需求,商业银行的托管业务形式也各有不同。

目前常见的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形式包括证券托管、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期货托管等。

二、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模式的实践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实践主要包括机构建设、流程优化、风险管理等方面。

1. 机构建设:为了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商业银行需要专门设立托管部门或机构,组建专业团队,拥有托管业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此外,商业银行还需要配备先进的信息系统和技术设备,以支持托管业务的运作。

2. 流程优化:商业银行在托管业务的流程上进行不断优化,提高业务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例如,商业银行可以引入电子化的操作系统,实现托管业务的自动化处理,减少人为错误和延误。

同时,商业银行还需要与相关机构建立起高效的信息沟通与协作机制,以确保托管业务的正常进行。

3. 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在托管业务中需要重视风险管理,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例如,商业银行可以建立严格的准入条件,确保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符合要求。

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模式的意义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模式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商业银行作为托管机构,承担着客户资产的安全保管和交易结算等重要职责。

通过托管业务模式的实施,商业银行能够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提升客户对金融市场的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3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现将《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八年十二月四日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与信托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经营行为,引领银行、信托公司依法创新,促进银信合作健康、有序发展,保护银信合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以及银行、信托公司的有关监管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银行、信托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业务合作,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银行,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本指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银行、信托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应当遵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等要求,充分发挥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各自优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公开透明、防范风险,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双赢。

第五条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信托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银信理财合作第六条本指引所称银信理财合作,是指银行将理财计划项下的资金交付信托,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第七条银信理财合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坚持审慎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二)银行、信托公司应各自独立核算,并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三)信托公司应当勤勉尽责独立处理信托事务,银行不得干预信托公司的管理行为;(四)依法、及时、充分披露银信理财的相关信息;(五)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与信托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经营行为~引领银行、信托公司依法创新~促进银信合作健康、有序发展~保护银信合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以及银行、信托公司的有关监管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银行、信托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业务合作,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银行~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本指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银行、信托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应当遵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等要求~充分发挥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各自优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公开透明、防范风险~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双赢。

第五条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信托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银信理财合作第六条本指引所称银信理财合作~是指银行将理财计划项下的资金交付信托~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第七条银信理财合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坚持审慎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二,银行、信托公司应各自独立核算~并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三,信托公司应当勤勉尽责独立处理信托事务~银行不得干预信托公司的管理行为,,四,依法、及时、充分披露银信理财的相关信息,,五,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银行、信托公司应当建立与银信理财合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立项审批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并建立完善的前、中、后台管理系统。

第九条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应当有清晰的战略规划~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合作战略并经董事会或理事会通过~同时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遵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二,充分揭示理财计划风险~并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度测试,,三,理财计划推介中~应明示理财资金运用方式和信托财产管理方式,,四,未经严格测算并提供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理财计划推介中不得使用“预期收益率”、“最高收益率”或意思相近的表述, ,五,书面告知客户信托公司的基本情况~并在理财协议中载明其名称、住所等信息,,六,银行理财计划的产品风险和信托投资风险相适应, ,七,每一只理财计划至少配备一名理财经理~负责该理财计划的管理、协调工作~并于理财计划结束时制作运行效果评价书,,八,依据监管规定编制相关理财报告并向客户披露。

商业资产托管运营方案

商业资产托管运营方案

商业资产托管运营方案概述商业资产托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代理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将其管理的基金、证券等资产委托给商业银行进行统一管理、背书和销售等活动,并提供相应的资金流转、账户清算和风险监控等服务的一种金融服务业务。

商业资产托管运营方案,是商业银行针对资产托管业务开展的一种运营方案,主要包括产品设计、客户管理、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多个方面,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资产托管服务。

产品设计在商业资产托管运营方案中,产品设计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不同投资者的需求,设计出符合投资者需求的资产托管产品。

一般而言,商业资产托管产品可以分为传统型资产托管产品和创新型资产托管产品两类。

传统型资产托管产品,是指以传统的金融产品为基础,以现金管理、信托资产管理、证券投资管理等为主要服务对象。

创新型资产托管产品,则是指以创新理念为基础,包括专项目的托管、特定业务类型资产托管、资产证券化等等。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不同投资者的需求,设计出符合他们需求的资产托管产品,从而满足投资者对风险、收益和流动性的需求。

客户管理在商业资产托管业务中,客户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

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投资能力、投资风险承受力、投资期望和投资行为等多个方面进行分类,从而对客户进行更为精准的投资管理和资产配置。

同时,商业银行应当对资产托管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并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案。

业务流程商业资产托管业务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业务维护、授权及操作、业务统计分析等方面。

在业务维护方面,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体系,把握业务流程,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的高效稳定运营;在授权及操作方面,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把握业务授权的物权性原则,健全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业务统计分析方面,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高效的业务统计与分析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业务决策。

信息系统商业资产托管的信息系统架构,是保证资产托管业务高效和稳定运行的核心所在。

商业银行客户资金托管业务指引

商业银行客户资金托管业务指引

商业银行客户资金托管业务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12.07.27•【文号】•【施行日期】2012.07.2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商业银行客户资金托管业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商业银行客户资金托管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开展客户资金托管业务,适用本指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客户资金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接受客户(以下统称“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安全保管客户资金、办理资金清算、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披露资金保管及使用信息等职责,为客户保障资金专款专用、提高效率、防范风险、提升信用的资产托管业务。

第四条商业银行开办客户资金托管业务应当遵循“诚实履约、勤勉尽责、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客户资金第五条本指引所称客户资金,是指委托人委托托管人托管的,在经济活动中用于专项用途的资金。

第六条客户资金包括以下类型:(一)融入资金:委托人通过直接或间接融资方式获取、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的资金;(二)偿还资金:委托人通过专门账户归集、用于偿还债务的资金;(三)交易资金:委托人在交易商品、服务、权益等的过程中按照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使用的资金;(四)担保资金:委托人在参与商事、投融资等活动的过程中使用的、用于担保委托人履行某项义务的资金;(五)专项资金:委托人拨付或发放、委托专门机构管理、用于公用事业或其他专门用途的资金;(六)委托人需要商业银行托管的其他类型资金。

第三章委托人和托管人第七条本指引所称的委托人,是为解决时间和空间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效率、防范风险,将经济活动中的专项用途资金交付商业银行托管的企事业法人、行政单位、社团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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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业银行托管服务方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日期:2013年6月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不断深入,利率市场化、混业经营和金融开放趋势日益明显,国内银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深耕银银合作,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经营管理现代化水平、丰富产品线、提高市场竞争力是商业银行开创共生共赢、共同发展新局面的不二选择。

邮储银行愿与您携手,依托资产托管,为银行同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利用邮储银行丰富的内外部资源,深化同业业务的全面合作发展,更好地满足您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合作共赢,创新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本概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中国邮政集团下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中国集邮总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航空公司、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等全资子公司,参股中法人寿保险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已发展成为集金融、速递、物流为一体的金融控股集团。

根据国务院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在改革原有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基础上,2007年3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

2012年1月21日,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改制前后26年的不懈努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成为一家全国网点规模最大、网点覆盖面最广、客户最多的金融服务机构,一家资金实力雄厚、同业客户数量庞大、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极强的大型商业银行。

截至2012年末,邮储银行总资产规模保持在银行业第七位,存款规模排名第五位,贷款规模排名第十四位,国债承销排名第四位,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量排名第七位,在投行业务、理财业务、托管业务等各项新兴业务领域也持续拓展,市场份额逐步提高,品牌信誉和服务优势逐步彰显。

二、托管业务发展概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业务部成立于2008年5月,2009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成为国内第16家托管行。

2012年7月,经中国保监会核准,邮储银行取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持续拓展托管产品类型,目前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保险资金、券商资管、信托资产、股权投资基金、银行理财、资金托管等数十种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

自开办业务以来,邮储银行凭借专业的托管团队、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和快捷的业务办理模式,为合作伙伴提供资产保管、账户管理、资金清算、会计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等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以及投融资、财务咨询顾问等托管项目咨询服务,获得合作机构的广泛认可与一致好评,托管规模连续三年翻番增长,截至2013年5月末,邮储银行托管规模近4000亿元,在同期成立的新托管银行中处于显著领先地位。

三、商业银行托管服务方案(一)服务范围邮储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全面的托管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或自营资金所投资的基金专户、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的托管。

(二)服务内容邮储银行依据法律规定和托管合同约定,为托管业务合作伙伴提供包括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等在内的托管基础服务,并根据托管市场变化及客户需求提供灵活、高效、专业的个性化增值服务。

图1:资产托管业务开展模式图 资金募集收益分配账户管理 资金清算 会计核算投资监督 资金运用 资金回收 顾问费托管费 划款指令 托管报告 托管账户投资退出 投资顾问(如有)托管银行交易对手 管理人 投资人账户 管理费1.资产保管我行资产保管服务坚持独立性原则,为托管资产开立专用账户,专户保管托管资产资金,严格保证托管资产与我行自有资产、其他托管资产相互独立。

此外,我行将根据相关部门要求为托管资产代开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用于沪深交易所交易资金的结算及证券的保管。

2.资金清算根据管理人指令为托管资产提供投资、费用支付、本金及收益分配、其他调拨等的资金清算服务。

(1)我行资金清算业务环节清晰、控制严格。

指令传输支持加密传真、深圳通电子指令传送等方式,传输通道安全畅通;指令接收和审核由专人负责,并全程跟踪指令执行过程,及时沟通指令问题,确保每笔指令的顺利流转;指令执行过程中设置经办、复核、执行三道防线,严控操作风险,确保指令准确无误执行。

(2)托管清算直联公司系统,指令清算及时高效。

经由我行托管系统执行的指令将实时送达核心系统,指令执行路径简洁、清算效率高。

(3)托管清算具备完备的多级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在特殊事件下为托管资金开辟绿色通道。

3.会计核算我行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会计核算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托管产品单独建立会计账套、核算日常业务并提供估值表、余额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头寸表等会计报表。

我行具备国内领先的会计核算估值系统,可以提供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或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要求的会计信息,并根据相关准则变化及时更新,按照客户要求第一时间提供相应核算口径的会计信息和数据。

在业务流程上,我行托管业务会计核算工作以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及时进行处理和传递,以保证每日会计数据的准确完整。

在操作中按照双人复核的原则,分别为各受托资产设置综合和明细核算账目,实行账实分管、账证复核、有账有据和日清月结的管理制度。

会计核算中涉及的印章、密钥、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及会计资料档案均由专人负责保管,切实保障了受托资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资金的安全、完整性。

4.投资监督我行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客户需求提供投资监督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核托管资产的投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协议约定、代委托资产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报表等。

我行通过自主研发的系统进行实时及日终的监测监督,可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采取措施,协助管理人合规操作,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

5.信息披露我行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客户需求提供信息披露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披露信息复核和信息披露两部分,其中披露信息复核是指根据管理人要求定期复核财务报表、公告信息等;信息披露是指按照约定及时出具保管报告、披露财务报表等。

我行披露信息复核工作由专人跟踪内部审核环节,确保及时反馈审核结果,协助管理人做好披露工作。

此外,及时跟进的系统研发工作也确保我行系统可以及时生成符合行业标准的披露信息,提升了披露信息复核工作的效率。

(三)服务流程邮储银行托管服务流程(如图2)简洁,服务响应速度快,真正做到灵活高效、方便快捷。

图2:托管服务流程图此外,针对银行理财产品托管,我行可与管理人签署理财产品总对总托管协议,无需就单只理财产品再次签署合合同签署 开立托管账户、预留账户信息 划款指令授权书等文件资料移交 初始委托资产 全部到账资产保管 资金清算 会计核算 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同,在理财产品发行前向我行提供理财产品说明书等约定文件即可完成托管确认,使得业务办理流程更快速、更简化。

(四)服务优势1.便捷的托管服务首先,协议签署流程简单。

在相关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即可签署合同(依据我行协议模板),特殊情况可根据相关条件开辟绿色通道。

此外,针对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只需与我行签署总对总理财产品托管协议,单只产品托管无需再次签署合同。

其次,账户开立快捷。

托管账户根据托管协议的约定开立,无需寄送纸质材料、无需提供开户预留印鉴、无需等待三天划款,可实现账户当天开立、当天即可使用,充分满足客户的时限要求。

再次,资金划拨迅速。

我行的托管系统实现了估值、监督及清算各业务模块数据的统一存储、处理及共享,业务环节无缝对接,大大提高了业务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及直通处理效率。

同时,我行托管系统直联交互公司系统,无需凭借网银操作,无需落地处理,指令执行路径简洁,资金清算及时高效。

最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业务部实行扁平化的管理架构模式,直通式的业务处理机制形成了托管业务高效快节奏的工作方式和灵活的服务机制,服务响应迅速及时。

2.丰富的托管经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截至2013年5月末,邮储银行托管规模已近4000亿元,涵盖公募基金、基金专户、信托计划、本外币银行理财、私募基金、券商资管等多个产品类型,无论场内证券、银行间债券、信托计划、票据类等投资标的,都具备丰富的托管运营经验。

此外,邮储银行拥有丰富的理财产品托管经验,我行于2011年正式开办他行理财托管业务,截至2013年5月末,已与31家银行达成长期合作关系,托管理财产品类型齐全,并具备为无固定期限、滚动发行等多种复杂理财产品提供托管的服务能力。

3.先进的托管业务系统作为我国托管业务领域的后进入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充分汲取系统建设的先进经验,在业务开办之初即采用业内先进的系统管理模式,建设了安全、高效、便捷、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并结合托管行业发展趋势,持续进行科技投入,不断优化升级,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4.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业务制定了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并通过严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按照国际标准不断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独立的稽核监督机制,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有效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从而确保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地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促进托管业务的稳健发展。

5.完备的应急处理方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开办托管业务之初就充分重视托管业务的应急响应能力,并制定了完备的应急预案。

在数据接收方面,直联外部系统的数据接收均采用双线互备,且与数据发送方建立起应急处理通道;在资金清算方面,我行在托管系统日常清算路径之外,准备了网银和柜台等多条应急通道,确保在托管系统、网银系统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做到及时清算;在系统设计方面,所有业务操作均支持前台手工维护,确保在数据无法自动接入的情况下,及时启动应急操作,B/S的设计也为异地登陆提供有利的保障;在灾备方面,托管系统采用双机备份的方式,且纳入全行灾备预案。

6.广阔的合作平台依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强大的网络优势、资金优势、投资优势和资源优势,我行可为合作伙伴提供包括信息咨询、市场资讯、投资渠道推荐、投资经验分享等一系列个性化、增值性服务,为深化银银合作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四、商业银行综合金融服务方案邮储银行秉承“进步,与您同步”的经营理念,为金融同业打造全链条综合服务平台。

对于战略合作伙伴,邮储银行将优化组合不同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目前已与金融同业开展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拆借、同业存放、代理同业资金清算、债券承销和投资、外汇买卖、衍生产品交易、代客资金交易、同业资产买卖回购、票据转贴现和再贴现等。

在资金业务方面,邮储银行可以通过存放同业等多种形式进行资金的融入或融出,满足客户对存款性质、存款期限、存款价格的不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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