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百年之“三件事”
辛亥百年

辛亥百年生活在太平盛世,回首辛亥革命,我们依然能够感受到属于那个时代的咆哮,体味那革命年代的热血激情。
1911年,在中华大地上,一声枪响,一场巨大的变革即将发生。
一场低烈度的革命,一个大变局的中国。
革命大旗的竖起终结了一个苟延残喘的王朝,开创了民主共和的新篇章。
辛亥革命,是指发生于中国农历辛亥年(清宣统三年),即公元元1911年至1912年初,旨在推翻清朝专制帝制、建立共和政体的全国性革命。
狭义的辛亥革命,指的是自1911年10月10日(农历八月十九)夜武昌起义爆发,至1912年元旦孙文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前后这一段时间中国所发生的革命事件。
辛亥革命广义上也可指自19世纪末迄辛亥年成功推翻满清统治在中国出现的连场革命运动。
这是我在网上查到的定义。
常说的一句话是:辛亥革命在亚洲打响了民主的第一枪。
关于辛亥革命的成败在历史界有很大争议,既有人说辛亥革命失败了,也有人说辛亥革命成功了,也许重大的历史事件的价值也在于此吧。
辛亥革命是成功的,也是失败的,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比较符合历史价值观的中肯的说法。
在高中课本上有这样一句话: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王朝,建立了共和国,当时辛亥革命的成果被袁世凯窃取了。
这句话用辩证法评价了辛亥革命的成与败。
成功在它的伟大意义,成功在辛亥革命是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
它也是失败的,失败在于:虽然皇帝没有了,但是专制思想,愚昧思想还是在广大劳苦大众中根深蒂固,民主共和思想并没有改变这几千年的愚昧思想。
辛亥革命终结了帝制,建立了共和,皇帝没有了但专制依然存在,共和国虽然诞生了,但民主并没有真正实现,这就是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历史的真实写照。
首先是袁世凯做了中华民国的正式大总统,而几个月前他还是清廷的最后一任内阁总理,这样的人做民主国家的总统,本身就是对历史的一种嘲讽,共和其实徒有虚名,所以后来袁世凯复辟帝制实际上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袁世凯死后呢,北洋军阀控制了中华民国,其大总统一直由北洋将领担任,具有鲜明的独裁性质,直到1928年国民政府取代了北洋政府,但此时蒋介石接过权力的指挥棒,国民政府成为蒋家政府。
辛亥革命爆发百年

辛亥革命爆发百年
1、爆发时间:1901年武昌起义打响了辛亥
革命第一枪
2、历史背景: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使
1840——1900年发动五次大规模战争,
签订了多个不平等条约,使1840——
1949年,中华衰败
3、发生历史的必然性:西方经济、社会、
军事的告诉发展同中国落后腐朽的经
济、政治、社会、军事制度之间的差异。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使社会矛盾更加
激化,尤其是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
盾,中国人民大众与封建主义矛盾这两
大阶级矛盾
4、进步作用: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君主专
制的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
虽然未改
变中国两半性质,实现人民富强,但是
它开启了中国前所未有的变革,打开了
中国进步潮流的阀门。
同时它带来了中
国社会思想的大解放,把中国近代化推
进新阶段,在亚洲建立了第一个民主共
和国,其民主制度与民主思想也深入人
心,另一方面,它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
了重要条件,颁布了经济法令,促进经
济发展。
再次,它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构
建做出了积极意义,提出了中华民族新
概念,为多民族统一国家提供了理论基
础,最后位中国共产党成立准备了条件,它传播了马克思主义,使中国认识到在
中国行使资产阶级行不通,同时经济的
发展也壮大了无产阶级队伍。
5、辛亥革命精神:敢于担当,振兴中华的
爱国情感;百折不挠,不怕牺牲的献身
精神;“为天下人谋幸福”高尚品德;顺
应时代潮流,放眼世界的博大胸怀。
辛亥革命百年

辛亥革命百年作者:李健来源:《广东教育·高中》2011年第12期一、辛亥革命简述(一)辛亥革命的内涵。
狭义指的是1911年10月10日的武昌首义到1912年初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清帝退位,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这一阶段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历史,因1911年按照中国天干地支纪年是辛亥年,故而叫辛亥革命。
广义指的是20世纪初兴起到1912年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截止的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从事的推翻清王朝建立中华民国的斗争的历史。
(二)辛亥革命兴起的历史背景。
1.必要性。
(1)《辛丑条约》,清政府成“洋人朝廷”,双半形成,民族危机不断加深,国人普遍感到必推翻腐败无能卖国清政府。
(2)维新变法失败使许多国人认识到,改良不通,只有革命;清末新政预备立宪试图挽救却激化国内矛盾、也让立宪派失望。
2.可能性。
(1)经济基础:清末新政,促进民族资本主义迅速发展。
(2)阶级基础:民族资产阶级队伍扩大,20世纪初湘、楚、粤、川等省资产阶级领导收回利权运动扩大资产阶级影响。
(三)民主与专制的斗争。
1.革命派的斗争。
(1)思想较量:宣传民主革命思想(2个中心和三位人物)。
①方式:译书、办报刊、出书、论战、纲领;中心:上海、东京;人物:章炳麟、邹容、陈天华。
②论战:③纲领——孙中山先生的民主革命理论。
(2)组织建设:由革命团体到统一政党建立(兴中会—同盟会)。
1894—1904革命团体纷纷建立标志以知识分子、会党为主资产阶级革命派形成;1905年同盟会成立标志第一个全国性统一资产阶级革命政党成立。
(3)军事斗争: 1905年前暗杀方式为主;1905年后各地武装起义为主(广州黄花岗起义)2.清政府的专制反映。
(1)试图继续以“中体西用”思想为指导做一定改革缓和矛盾、维护专制:新政和预备立宪①新政:奖实业,办新学堂,派留学生,练新军;②立宪:A. 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司法与行政分离,君主不能变更法律,使君权受一定限制;规定在保障“君上大权”前提下,臣民有言论、出版、著作、集会等自由(人民合法权利和政治地位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宪法形式得到极其有限认可);预备实行立宪君主制(中央设立资政院、各省设咨议局);B.立宪派推动下,1911年成立奕劻为总理大臣的“皇族内阁”,造成许多立宪派和汉族官僚离心,清政府陷于空前孤立境地。
辛亥革命相关历史事件

辛亥革命相关历史事件辛亥百年,辛亥革命研究也已百年,但是,对这次革命的若干基本问题尚需深入研究。
例如,多年来人们一直将辛亥革命定性为资产阶级革命,今天店铺给大家精心挑选了辛亥革命相关历史事件,希望文章对大家有所启发。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是指发生于中国农历辛亥年(清宣统三年),即公元1911年至1912年初,旨在推翻清朝专制帝制、建立共和政体的全国性革命。
狭义的辛亥革命,指的是自1911年10月10日(农历八月十九)夜武昌起义爆发,至1912年元旦孙文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前后这一段时间中国所发生的革命事件。
广义上辛亥革命指自19世纪末(一般从1894年兴中会成立开始,但也有学者认为从1905年同盟会成立算起)迄辛亥年成功推翻清朝统治在中国出现的连场革命运动。
1911年夏天,湘、鄂、粤、川等省爆发保路运动,运动在四川省尤其激烈。
9月25日,荣县独立,成为全中国第一个脱离清王朝的政权。
把保路运动推向高潮。
10月10日晚,新军工程第八营的革命党人打响了武昌起义的第一枪。
汉阳、汉口的革命党人分别于10月11日夜、10月12日攻占汉阳和汉口。
起义军掌控武汉三镇后,湖北军政府成立,黎元洪被推举为都督,改国号为中华民国。
武昌起义胜利后的短短两个月内,湖南、广东等十五个省纷纷宣布脱离清政府宣布独立[1-4] 。
1912年2月12日,清朝发布退位诏书。
至此,2132年的帝制历史告终结。
辛亥革命是近代中国比较完全意义上的民族民主革命。
它在政治上、思想上给中国人民带来了不可低估的解放作用。
辛亥革命开创了完全意义上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共和政体,结束君主专制制度。
传播了民主共和理念,极大推动了中华民族思想解放,以巨大的震撼力和影响力推动了中国社会变革辛亥革命背景主词条:第一次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瓜分中国狂潮1898年原辅仁文社领导人谢缵泰所绘时局图以清道光二十年到二十二年(1840—1842)的鸦片战争为标志,中国历史进入了近代,也就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代[10] 。
辛亥革命大事记

辛亥革命大事记辛亥革命大事记【1894年】11月24日孙中山在檀香山创建兴中会,发誓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
【1895年】10月26日孙中山领导的广州起义未及发动而失败,陆皓东牺牲。
【1903年】1月29日留日学生东京鼓吹革命,号召推翻清廷。
5月邹容发表《革命军》。
6月章炳麟发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1905年】8月20日同盟会东京成立,举孙中山为总理。
11月26日《民报》东京创刊,提出民族、民权和民生三大主义。
【1906年】秋冬间孙中山、章炳麟等共同制订革命方略。
【1907年】6月2日惠州七女湖起义,旋即失败。
12月2日孙中山、黄兴发动镇南关起义,旋即失败。
【1910年】4月长沙发生抢米风潮。
【1911年】4月27日黄兴率众攻打两广总督府,旋即失败,史称黄花岗起义。
5月8日清廷宣布责任内阁名单,被讥讽为皇族内阁。
5月9日清廷颁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
6月17日川汉铁路股东在成都成立保路同志会。
7月31日同盟会中部总会在上海成立。
9月7日四川总督赵尔丰诱捕蒲殿俊、罗纶等,枪杀请愿者。
10月10日晚湖北新军工程第八营首举义旗,打响辛亥革命第一枪。
10月11日湖北军政府成立,推黎元洪为都督。
10月22日长沙新军起义,陕西新军起义。
10月23日九江新军起义,成立军政分府。
10月27日黄兴抵武昌。
10月29日滦州兵谏发生。
10月30日昆明新军起义,蔡锷为都督。
10月31日南昌新军起义。
11月1日清廷解散皇族内阁,以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
11月3日上海光复。
11月4日贵州新军起义;杭州新军起义。
11月5日江苏光复。
11月6日广西光复。
11月8日安徽光复。
11月9日广东光复;福建新军起义。
11月13日山东独立。
11月15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在上海召开第一次会议。
11月22日重庆独立。
11月27日成都独立。
12月2日江浙联军攻克南京。
12月3日各省代表会议决定临时政府设于南京。
12月29日各省代表会在南京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辛亥革命的历史事件

辛亥革命的历史事件辛亥革命是近代中国比较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在政治上、思想上以及社会上诸多方面都给中国人民带来了不可低估的解放作用,是中国近代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辛亥革命的历史事件,希望你喜欢!辛亥革命的保路运动1911年5月,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省人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
四川保路运动尤为波澜壮阔。
1911年6月中旬,四川保路运动升级,清政府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抽调包括湖北新军在内的多省力量前往四川弹压暴动风潮。
这一事件对湖北影响很大,前往四川的湖北新军部队是革命党人占多数的新军三十二标,但是他们拒绝到四川,准备在进军荆州和宜昌的路上杀掉大臣端方。
被居正阻止。
四川保路运动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线。
辛亥革命的武昌首义9月23日,湖北境内最有影响的两个革命组织共进会、文学社宣布合并,大家决定日后不再分彼此,一律统称“武昌革命党人”。
第二天召开干部会议,组建了起义的领导机构——起义总指挥部。
10月10日晚7时,武昌城外塘角的辎重营和城内工程第八营几乎同时发动,各标营继起,经一夜苦战,11日晨革命军占领总督署,全城光复,首义成功。
汉阳、汉口也先后为革命军占领。
武昌起义的胜利,在全国得到了连锁反应,各省革命党人纷纷行动起来。
至11月底,全国宣告独立、脱离清政府的有14省。
辛亥革命的成立政府12月18日,袁世凯的代表唐绍仪和革命军政府的代表伍廷芳在上海开始和谈。
12月2日,江浙联军攻克南京,代表会议决定以南京为中央临时政府所在地,各省代表随即自武汉齐集南京。
1912年元旦,孙中山到南京就职,发布《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告全国同胞书》等文件,正式宣告中华民国的诞生。
1月22日,孙中山声明只要清帝退位,袁世凯宣布赞成共和,即向临时参议院推荐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
袁世凯得到孙中山的保证后,加紧逼迫清帝退位。
2月12日,清朝皇帝正式退位。
风雨百年,回望辛亥
风雨百年,回望辛亥作者:尘衣纪也渝来源:《初中生·博览》2011年第09期特别视角百年前的1911年10月10日,湖北新军工程营中的一声枪响,划破了武昌的夜空。
这一枪,绝非普通的一枪。
它是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发令枪,是埋葬清王朝267年统治的夺命枪,也是结束中国长达两千余年封建帝制标志性的一枪。
这一声枪响之前,中国处在怎样一个大背景下?在那样一个杀机四伏、危险重重、激动人心、令人屏息的夜晚,到底发生了哪些事情呢?有哪些人参加了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这些满腔热血的志士身上,曾经有着怎样伟大的传奇?历史的车轮滚过百年。
20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100周年。
辛亥百年,我们一起来纪念。
辛亥革命大背景清王朝惨淡经营的最后十年义和团事件及八国联军侵华之后,中国社会的愤懑情绪爆涨,汉人对满人的特权尤其憎恨。
清廷光靠镇压,根本不能消解矛盾,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政府的政治改革和让步。
在清王朝最后挣扎的十年间,外有帝国列强步步逼近,内有革命风潮不断涌现。
清廷能否抓出一剂消弭内忧外患的大“奇方”?最后十年,其实闪现过一个最大的机会——君主立宪。
可惜,清王朝高层没有抓住这根最后的救命稻草。
北京旗人“三才子”之一的端方痛感局势之危,在慈禧的恩准下出国考察。
考察并不顺利,革命志士吴樾一颗炸弹,差点在出洋前就把欲出洋的五位大臣送上西天。
于是,考察推至一个月后才成行。
8个月下来,西洋人的国富民安以及政治经济制度,让五人大开眼界。
日俄战争的结局,让端方更是大受刺激——小小日本击败老牌帝国沙俄,不是立宪战胜专制吗?端方面见慈禧,恳求慈禧在国内实行进一步的宪政改革,称“立宪政体,几遍全球。
大势所趋,非此不能立国”。
然而,慈禧对此嗤之以鼻。
清廷逆势而为,对变革大加遏阻。
与此同时,各地革命队伍如雨后春笋,势力迅速强大。
“百日维新”的失败,更加剧了革命力量的喷薄欲出。
武昌起义枪声响起,各地一呼百应。
清廷那些重要大员绝大多数却充当看客,有的甚至很快就表示脱离清廷。
作文素材: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辛亥简介】
作文素材: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辛亥简介】1911年(清宣统三年)中国爆发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因该年以干支计为辛亥年,故名。
它是在清王朝日益腐朽、帝国主义侵略进一步加深、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初步成长的基础上发生的。
其目的是推翻清朝的专制统治,挽救民族危亡,争取国家的独立、民主和富强。
领导这次革命的是中国资产阶级的政党同盟会及其领袖孙中山。
这次革命结束了中国长达2000年之久的君主专制制度,是一次伟大的革命运动。
革命的准备1894年11月(光绪二十年十月),孙中山在檀香山成立兴中会。
1895年2月,孙中山在香港建立兴中会总部,规定誓词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合众政府,鲜明地提出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第一个纲领。
兴中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开始。
20世纪初,留日学生创办的刊物首先出现排满字样,有的刊物明确主张颠覆清政府。
1903年,东京留学界思想愈益活跃,宣传民族主义、民权学说的刊物相继出版。
上海知识界也出现了新气象,公开倡言革命。
组织革命团体,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革命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1903年11月,黄兴建立华兴会。
以后,上海成立了以蔡元培为会长的光复会,江苏、四川、福建、江西、安徽等省也都建立了革命团体。
1905年7月,孙中山、黄兴、陈天华等70余人在东京集会,决定成立中国同盟会,作为全国的革命领导中心。
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以及其他小团体的成员陆续加入。
8月中旬,孙中山在留学生欢迎会上发表了《中国应建设共和国》的演说。
同月20日,同盟会召开成立大会,孙中山被推为总理,黄兴被推为执行部庶务,会议确定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16字纲领。
11月,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出版,孙中山在发刊词中首次提出以民族、民权、民生为核心内容的三民主义。
戊戌维新运动失败后,康有为、梁启超流亡海外,仍以保皇相号召。
《民报》创办后即同梁启超主编的《新民丛报》展开论战。
辩论结果,革命派占据上风,改良派的政治影响大为衰落。
辛亥革命事件大事记
辛亥革命事件大事记(—)辛亥革命事件大事记(1894年—1912年)1894年11月孙中山在美国檀香山创立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为宗旨。
1895年2月孙中山、杨衢云等在香港成立兴中会总机关,并在广州发展和建立革命秘密机关。
3月孙中山等人决定发动“重九”广州起义。
10月孙中山等人领导的广州起义事泄,党人陆皓东、会党首领朱贵全等被捕牺牲,孙中山流亡日本。
1896年6月孙中山在美国旧金山等地宣传革命,并创立旧金山兴中会分会。
1897年8月孙中山在日本横滨宣传革命,并结识日本志士宫崎寅藏、平山周等。
1898年3月谭嗣同、唐才常在长沙创办《湘报》宣传维新变法。
4月康有为等在北京发动成立“保国会”。
6月光绪下诏“明定国是”,宣布变法维新,戊戌变法开始。
9月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幽禁光绪,戊戌变法失败。
谭嗣同、林旭、刘光第、杨深秀、康广仁、杨锐六君子被杀。
春孙中山在日本筹划武装起义,并派党人赶赴湘、鄂运动会党。
1899年11月兴中会杨衢云、陈少白等人在香港与湘、鄂、粤、闽等地哥老会、三合会首领商议,组成“兴汉会”,准备在广东和长江流域发动武装起义,举孙中山为总会长。
1900年1月兴中会在香港创办《中国日报》和《中国旬报》宣传革命。
7月孙中山在香港召开紧急会议,布置惠州起义。
8月唐才常、林圭、傅慈祥等在汉口发动自力军起义失败。
9月孙中山抵台湾,并建立惠州起义指挥中心。
10月郑士良率会党六百余人在惠州三洲田起义,并攻克沙湾、崩岗墟、三多祝等地。
因情况发生变化,不久退往香港。
同月党人史坚如为策应惠州起义,在广州谋炸两广总督德寿,事败遇难。
1902年湖北地区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先驱者吴禄祯,从日本留学回到武昌,在新军中进行革命宣传。
1903年1月湖北留日学生刘成禺、李书城等在日本东京创办《湖北学生界》,宣传反清革命。
同年湖北留日学生张继煦、李书城等撰写致国内同学书,鼓吹革命,极大地振奋了湖北学生界。
辛亥革命武昌起义100周年
辛亥革命武昌起义100周年作者:来源:《初中全科导学》2011年第07期1905年,同盟会成立,孙中山和战友们在很多地方发动多次武装起义,但都失败了。
1911年10月10日,革命党人在湖北武昌发动起义。
起义军占领楚望台军械库,夺取枪支弹药。
随后,起义军汇集起来,猛攻湖广总督衙门。
经过一夜激战,第二天清晨,起义军完全占领武昌城。
接着,起义军又攻占了汉口和汉阳。
武汉三镇取得胜利以后,仅一个多月时间,全国就有十几个省宣布脱离清政府独立。
12月,宣布独立的各省代表在南京开会,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第二年元旦。
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正式成立。
1911年是旧历辛亥年,历史上把这次革命叫做“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完全意义上的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封建统治,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政体,沉重打击了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
辛亥革命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人民获得了一些民主和自由权利,提高了人民参政议政的意识。
辛亥革命后。
民主共和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不再是君主的奴仆,而是国家的主人。
辛亥革命是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中显著的里程碑。
辛亥革命已经过去一百年,翻开有关辛亥革命的历史书籍,阅读当年革命志士的壮烈事迹,吟咏当年仁人志士用鲜血和生命凝铸的诗文,一种强烈的时代紧迫感和历史使命感,有力地叩击着人们的心弦。
21世纪,中华民族要屹立于世界各民族之林,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要牢记历史。
相关学科语文:与辛亥革命有关的课文可能作为课内阅读题,如《故乡》(鲁迅)。
历史:考生应识记三民主义的内容、地位,武昌起义的时间,辛亥革命的结果、意义。
语文1.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小说创作中的三因素。
《故乡》中_______(人名)和_______(人名)20年前后的变化,反映辛亥革命前后中国农村的现实和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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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百年之“三件事”三件事编者按: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现代警察制度的建立、争议民国第一案可谓是辛亥革命前后期比较有代表性的三件大事。
洋务运动时期的“留洋法律系学生”最终都成为民国时期的栋梁人才;袁世凯创建的警察制度,一改天津混乱治安状况;民国第一案的主犯姚荣泽历经生死两重天。
世人看过、经过这三件事,便仿若与那个旧时代远远地隔离了,一切事物在当时看来都显得异常地新奇。
一、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风雨百年辛亥革命前的新式法学教育对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的影响导语清末新式法学教育直接催生了近代法学,培养和造就了大批新式法律人才,并不断推动着近代法学研究向深度广度拓展,逐步促进了学科体系地建立与完善,通过各种部门法的制定和修订,最终完成了中国近代仿大陆法系的法律体系。
中国近代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中国的法学教育源远流长。
其中,从1861年京师同文馆设立到1911年的辛亥革命是中国法学教育的近代化时期,是中国的法学教育一步步突破传统模式,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方法来培育法律人才的特定的历史阶段。
清末新式法学教育直接催生了近代法学清末新式法学教育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60年代清政府设立的京师同文馆务派在办外交过程中深感培养新型人才已成为当务之急。
他们认为,与外国人打交道,“今语言不通,文字难辨,一切隔膜”。
为“不受人欺蒙”,“必先谙其语言文字”,所以清政府应着手培养通译,设立专门的教育机构,聘请洋人为教员,以造就自己可靠的翻译人才。
1862年7月11日,京师同文馆正式开馆教习,时有学生10人。
该馆作为我国第一所具有近代意义的高校,在后来的教学中,科目设置由最初的教授外国语言文字,发展到开设有关自然科学、包括法学在内的社会科学课程,不过类似于今天意义上的法学专业还不存在。
由于外交活动的实际需要,法学科目仅限于国际法,并且为便于学生将来工作中的掌握,国际法课程也只开设于学生毕业的前夕。
法律教学活动的开展使得国人以国际法为切口,开始较系统地从“学理”的角度来研习近代西方的法学知识,近代意义上的法学也正依此而逐渐地萌芽。
戊戌变法前后近代法学教育与法学较快发展戊戌变法前后,在维新人物的倡导下,清末的近代法学教育与法学进入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
维新派批评统治者无能,使得偌大的中国,“惟敌之命,听客求取”。
他们认为“大抵诸国皆以变法而强,守旧而亡”。
“欲做到翻然变计”,“当以开创之势治天下,不当以守成之势治天下”,因此需“全变”,“变其本”,从政治、经济、军事、社会风俗、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着手进行彻底的改革。
在法律方面,采用“西人之学,以文明我中国”。
学习日本“援照西法,广开学堂书院,不特陆军、海军将皆取材于学堂,即今之外部出使诸员,亦皆取材于律例科”。
1895年,盛宣怀筹划的天津中西学堂自举办时起,即于学堂的章程中举列了“律例学门”,初步具备后来的法律系的形态。
律例学门在课程的设置上,继上海格致书院之后,进一步突破“万国公法”的范围,扩大到“大清律例”、“法律通论”、“罗马律例”、“英国合同法”、“英国罪犯律”、“商务律例”等法学科目。
20世纪初传统封建法制体系向近代资本主义法制体系过渡20世纪初,清政府被迫推行“新政”,在法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实现了由传统的封建法制体系向近代的资本主义法制体系的过渡。
但沈家本、伍廷芳又认为:“法律成而无讲求法律之人,施行必多阻隔,非专设学堂培养人才不可。
”并且,随着科举制度的废除和我国近代第一个正规学制——“癸卯学制”的颁行,近代法学教育进入了蓬勃发展阶段。
仅1901至1902年间,各省就筹办了山东大学堂等18所省级大学堂。
很多学堂都开设有法律方面的课程。
在实行专门化法学教育的学堂方面,除沈家本等创立的京师法律学堂外,清政府又模仿日本,设司法速成学校,在京师和各地举办了大批的法政学堂,从而使法学教育呈现出空前繁荣的景象,法学教育的内容在科目的安排上也表现得更为细致与专业化。
辛亥革命后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辛亥革命后,法学家获得了施展才能的平台1911年的辛亥革命,不仅推翻了清朝的专制帝制,也结束了禁锢人们思想与文化发展的专制统治,开创了解放思想与文化意识的新的纪元。
民国成立后,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与自由探讨的较为轻松的学术氛围有利于学术的自由发展,造就了群星灿烂的一代学术大师。
法学界也同样出现了一批著名的法学家,他们既承担着繁荣法学的重担,同时又是立法工作的实际组织者和领导者,对于六法体系的最终完成,起了重要的作用。
其中首推王宠惠。
王宠惠之外,王世杰、江庸、吴经熊、史尚宽等均为民国时期的法学大家,不仅著作丰硕,而且于立法工作卓有贡献。
民国时期的法学家除关注专业的研究外,也致力于各种部门法的制定工作。
如果说晚清修律只是初建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民国时期经过法学家的努力,通过各种部门法的制定和修订,最终完成了中国近代仿大陆法系的法律体系。
同文馆,清代最早培养译员的洋务学堂和从事翻译出版的机构。
咸丰十年(1860)清政府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作为综理洋务的中央机关。
同时恭亲王等人建议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设立同文馆。
图为盛宣怀。
1895年10月2日,盛宣怀通过直隶总督王文韶,禀奏光绪皇帝设立新式学堂。
光绪帝御笔钦准,成立天津北洋西学学堂。
后更名为北洋大学,此为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所官办大学,也是天津大学的前身。
第一批新式法学人才的培养和造就清末新式法学教育直接催生了近代法学,培养和造就了大批新式法律人才,并不断推动着近代法学研究向深度与广度拓展,逐步促进了学科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中国近代法学的理论与实践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智力支持。
法学留学生教育的成就近代中国留学西洋的原始发起者是容闳。
中国近代的私人留学早于官派留学,容闳是私人留学第一人。
其倡导下的1872年清政府首批120名官派赴美幼童留学生中,有1名后来成为了律师。
这批人员中,在清末民初有“国务总理1人,外交部长2人,公使2人,外交官12人,海军元帅2人,海军军官14人,军医4人,税务司1人,海关官员2人,铁路局长3人,铁路官员5人,铁路工程师6人,冶矿技师9人,电报局官员16人,商界8人,政界3人,医生3人,教师3人,律师1人,报界2人”。
甲午海战之后,赴日本留学生的急剧增加。
同中国近代国情类似的“蕞尔岛国”能一跃而起,自然会有着为中国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反映在近代法学教育上,学习日本就成了当时可行的时尚。
在宣统二年九月学部“拟请旨赏给法政科举人”的249名当届考试成绩列中等的留学生中,除湖北人周泽春留德、广东人薛天眷留美外,其余的竟全是留日生据统计,从1896年开始到1912年截止,共有39056人去日本留学,辛亥革命前仅毕业于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就有1346人。
在中国近代史上于政界、法律界有较大影响的如唐宝锷、汤化龙、宋教仁、汪精卫、胡汉民、沈钧儒、居正、杨度、曹汝霖、朱执信、张耀曾、张君劢、孟森等。
本土培养的新式法律人才中国本土的近代法学教育以京师同文馆的万国公法的教学为嚆矢,但到天津头等中西学堂第一次正式设立法律专门学科时,培养的新式法律人才还极为有限。
根据《同文馆题名录》载,各馆各科学生参加公法学大考者,1876年9名,1879年9名,1888年8名,1893年12名。
南洋公学特班毕业的学生也只有王世澄、朱履如、邵闻泰、潘承锷、吴宝地等42人。
王世澄后曾经担任北京大学法科学长、北洋政府法制局参事、参政院参政、上海英美烟草公司法律顾问等职。
朱履如后为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部长、立法院立法委员。
邵闻泰(力子)后为陕西省政府主席、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等。
潘承锷后为苏州法政学堂教习、苏州地方审判厅推事、参议院议员,并在上海从事律师业活动。
而吴宝地后来也当了律师。
天津中西学堂“自1895到1900的六年中,计有各科毕业及在校学生二百余人。
其中1899年头等学堂第一班毕业学生25人。
王宠佑、王宠惠、关应麟等均系此班毕业生”另外,王建祖、燕树棠、吴经熊也曾经就学于后易名为北洋大学的天津中西学堂法科。
王建祖后任北京大学法科学长、国立北京法政专门学校和燕京大学经济学教授、上海租界临时法院推事、国民政府行政法院第二庭评事。
燕树棠获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任教于北京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并担任过西南联大和武汉大学的法律系系主任。
吴经熊获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海牙常务国际仲裁法庭成员。
到了清末修律立法、推行新政以后,随着京师大学堂分科的建立和一大批省城大学堂、法政专门学堂的开办,培养的近代法律人才数量呈迅速上升的趋势。
正是由于清末新式法学教育培养了大批法律人才,所以才为近代法学的理论与实践发展奠定了稳固且丰富的智力资源基础,以至于具有相应的法律教育背景在清末和民国时期成为担任国会议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育与研究人员的重要条件。
容闳:广东香山县人,1854年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1855年曾在香港短期担任高等审判厅翻译和做律师学徒,后应曾国藩邀请赴安庆,被委任为出洋委员,授五品军功衔。
1876年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沈钧儒(1875—1963),字秉甫,号衡山,汉族,浙江嘉兴人,著名爱国民主人士,中国法学家,政治活动家,曾任民盟中央主席,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和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副会长等职。
燕树棠(1891-1984),字召亭,河北定县人;1914年毕业于北洋大学,1915年赴美,入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学习,1920获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1年回国。
清末新式法学教育的缺陷清末新式法学教育的幼稚和急功近利也一定程度地使得仓促敷应的近代法学因缺乏适当的学术积淀而具有较明显的“质低量微”的缺陷。
从师资上看,法学教员是以“引进”的方式延聘外国人从师资上看,清末新式法学教育萌发以后,因新式法律专门教员的缺乏,所以法学教员基本上是以“引进”的方式延聘外国人。
这些被延聘的外国教员多来自美、英和日本,并且在甲午战争之后,日本人占了绝对的多数。
有影响的如丁韪良、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志田钾太郎等。
本土的教员多为留学归国人员。
在所聘请的外国教员中,虽不乏“实心任事、不辞劳怨”、“授课勤劬”、“成材甚众”者,但是西人任教“言语不通,每发一言,必俟翻译辗转口述,强半失真”;“西人幼学,异于中土,故教法亦每不同,往往华文一、二语可明,而西人衍至数十言,西人自以为明晓,而华文犹不能解”;“西人于中土学问向无所知,所以为教,全在西学,故吾国之就学其间者,亦每拨弃本源,几成左衽”;“所聘西人,不专一国,各用所习,事杂言庞”、“不知沟而通之,各不相习”、“安往而不偾事也”。
所以外国人教习法学的效果很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