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源型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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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源型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

归纳起来,中国资源型城市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资源性企业负担重、部分城市经济增长缓慢、下岗失业人员多、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城市区位不佳和基础设施欠账多以及城市管理条块分割等。

一、资源性企业负担重

资源性企业是指开采矿产资源、森林资源以及对这些资源进行加工的企业,主要包括煤炭企业、石油企业、冶金企业和森工企业等。这些企业基本上均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大多经营期在40年以上,现在相当一部分企业已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多、企业办社会支出大、税费负担重以及债务负担重。

(一) 离退休人员多

资源型城市中的资源性企业,有的是在解放前就已建立,有的则是在“一五”、“二五”时期建立,少则40年,多则近百年,至今形成了大量的离退休人员。例如,抚顺的煤炭开采始于1901年,抚顺矿业集团公司现有在职职工4.21万人,离退休人员5.01万人,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比例为0.84:1;又如鸡西矿务局成立于1948年7月,2001年8月改制为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全民职工69888人,集体职工37454人,离退休人员48531人,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比例为2.2:1;葫芦岛的杨家杖子矿,破产前有职工23049人,其中全民固定职工7820人,集体职工8368人,离退休职工6861人,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比例为2.4:1;红透山铜矿,位于抚顺市所辖的青原县的红透山镇,是以生产铜精矿、锌精矿、硫精矿、粗铜、硫酸为主的有色金属采、选、冶联合企业。始建于1937年,前身为清原金铜矿。矿山原隶属于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2000年7月,根据国务院决定下放给辽宁省管理。截止2001年,矿山共有各类职工13059人,其中全民在职职工4296人,全民离退休职工2328人,集体在职职工4789人(含岗位临时工212人),集体退休职工1590人(退职由企业发生活费的56人),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之比为3.3:1;云锡公司,2000年末职工人数4万多人,退离休职工3万多人,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之比为1.33:1;伊春森工企业,2001年底在职职工19.54万人,离退休人员7.7万人,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之比为2.54:1。有关资源性企业的离退休人员情况,参见表2-1。

表2-1 部分资源性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情况

企业名称离退休职工

人数(万人)

在岗职工

人数(万人)

在岗职工与离退休职

工之比

双鸭山矿业集团 2.78 6.14 2.2 鸡西矿业集团 4.85 10.73 2.2 鹤岗矿业集团 4.6 9.5 2.1 辽源矿业集团 1.69 3.79 2.24 抚顺矿业集团 5.01 4.21 0.84 北票矿业集团 1.3 3.3 2.54 大同煤业集团 3.7 10.7 2.9

阳泉煤业集团 2.8 8.5 3.0

铜川煤业集团 3.14 4.21 1.34

六盘水煤业集团 3.22 6.64 2.06

萍乡煤业集团 2.58 3.0 1.16

淮北矿业集团 4.14 10.59 2.56

淮南矿业集团 4.62 14.0 3.03

杨家杖子矿0.68 1.63 2.4

抚顺红透山铜矿0.39 1.29 3.3 白银公司 1.5 4.05 2.7

云锡公司 3.0 4.0 1.33

攀钢集团 2.86 7.47 2.6

伊春林业局7.7 19.54 2.54

注:表中数据由各有关企业提供。

(二) 企业办社会支出大

与中国其他类型国有大中型企业一样,资源型企业都自己办有学校、医院甚至派出所、消防队等社会事业。并且由于资源型企业初办时,大多没有城市依托,因而企业办社会的内容比其他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更多、更全。

例如,黑龙江鸡西矿业集团办有大中小学34所,医院14所,企业派出所6个;河南鹤壁煤业集团办有中小学校21所,医院,卫生所20多所,加上其他社会职能,每年要支出资金7300多万元;河南平顶山煤业集团办有中小学校34所,幼儿园25所,每年用于中小学的教育支出达8000多万元;四川攀钢集团,办有中小学33所,学生1.97万名,幼儿园32所,保教人员700多人,在园幼儿5000多人;甘肃白银公司办有15所学校及医院、公安、消防、环卫、生活服务单位,从业职工4260人;安徽铜陵有色集团公司目前办有中小学13所,教职员工1200人,自办医疗机构23个,医务人员1300多人。有关资源性企业办社会情况,参见表2-2。

表2-2 部分资源性企业办社会情况

企业名称中小学校(所)各类医疗机构(所)企业办社会的年

支出(亿元)双鸭山矿业集团30 20 0.86

鸡西矿业集团33 14 1.2

大同煤业集团 1.7

阳泉煤业集团 1.4

乌海煤业集团0.96

铜川煤业集团 1.24

淮南矿业集团15 31 1.84

鹤壁煤业集团21 20 0.73

平顶山煤业集团34 0.8(仅教育) 攀钢集团33

白银公司 1.3 抚顺红透山铜矿0.13

铜陵有色集团13 23 1.1

注:表中数据由各有关企业提供。

(三) 税费负担重

中国资源性企业的税赋一般占销售收入的10%左右。如攀钢集团公司,2002年所缴各项税收为14.8亿元,占当年销售收入的10.6%;通化矿务局,目前的综合税率为9%;辽宁省的有色矿目前的税费占销售收入的10.1%,化学矿税费占销售收入的11%。据有关资料,目前中国矿山企业的税赋比其他工业企业高1倍,比国外同行业高出6个百分点。

资源性企业较重的税赋主要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出现的。如通化矿务局,从1994年至2001年的8年间,通化矿务局累计增加税收支出7500余万元,目前的综合税率比改革前税率提高6个百分点;又如平顶山煤业集团1990~1993年,应交税费年均9127万元,而1994~2000年平均应交税费39290万元,为税制改革前增的4.3倍;再如抚顺红透山铜矿,税制改革后税负急剧增加。1994年纳税增加额659万元,是1993年(540万元)的1.22倍;1995年纳税增加额670万元,是1993年(540万元)的1.24倍;1996年纳税增加额629万元,是1993年(540万元)的1.16倍;1997年纳税增加额680万元,是1993年(540万元)的1.26倍;1998年纳税增加额708万元,是1993年(540万元)的1.31倍;1999年纳税增加额650万元,是1993年(540万元)的1.20倍;2000年纳税增加额1007万元,是1993年(540万元)的1.86倍;2001年纳税增加额1194万元,是1993年(540万元)的2.20倍。事实上,从1994年至2001年的8年间,矿山共增加纳税额6197万元。而同期企业拿到的财政补贴仅为1880万元。表2-3显示了辽宁省1994年税制改革后,煤炭、石油、铁矿、有色矿、化学矿等税负加重的情况。从税负加重的主要构成因素看,增值税占66.5%,资源税占11.4%,资源补偿费5.8%。这方面的详细情况可参见“吉林通化钢铁集团板石沟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税负情况”。

表2-3 1994年税制改革后辽宁省矿业税赋增加的情况资源种类税收增加情况

煤炭国有重点煤矿每吨煤的税赋增加了26.7元

石油每吨石油的税赋增长1.37倍

铁矿独立铁矿山税赋由4.8%增长至18.4%

有色矿由2.9%增长至10.1%

化学矿从5%增长至11%

注:据辽宁省国土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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