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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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牧业机械化和农(牧)机工业又好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牧业机械化和农(牧)机工业又好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牧业机械化和农(牧)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牧业管理【发文字号】内政发[2011]151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1.12.30【实施日期】2011.12.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牧业机械化和农(牧)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1〕151号2011年12月30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农牧业机械化是农牧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当前,我区正处于从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农牧业机械化和农(牧)机工业发展,对于提高农牧业装备水平、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牧民收入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我区农牧业机械化和农(牧)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坚持走中国特色农牧业机械化道路,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农(牧)机与农牧业技术融合,促进农牧业经营方式转变,着力加强农(牧)机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牧)机工业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我区农牧业机械化由中级阶段向基本实现机械化全面跨越。

(二)基本原则1.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区域的耕作制度和经济条件,加快推进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牧)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

2. 重点突破,全面发展。

以解决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为重点,着力提升农牧业机械化产业水平,带动农牧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发展。

3. 鼓励创新,完善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化重点工作调研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化重点工作调研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化重点工作调研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化重点工作调研的通知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今年全区农牧业工作会议农机化专业会,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现农机化科学发展、提升服务现代农牧业建设水平和支持保障能力为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及2011年农机化发展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

为全面落实全区会议精神,推进重点工作开展,决定在今年二季度开展全区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农机专业合作社领办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等专题调研。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研内容玉米机收:玉米种植现状(包括面积、产量、品种,重点是种植模式、农艺要求等)及发展趋势;玉米机收现状(包括面积、水平、机具保有量及结构、主要成效,重点是典型经验、存在问题等);加快推进玉米机收工作的制约因素(包括技术、政策、机制及农机农艺结合等方面)、解决办法及工作建议;“十二五”期间及2011年落实自治区工作部署的计划进度。

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一是发展现状调研,主要包括耕地面积、种植结构,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推广开展情况,主推的技术模式与机具,技术应用效果,农民认识与接受程度等;二是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包括示范引导、政府推动、机制创新等;三是存在哪些问题及原因分析,包括技术、机具、机制、培训宣传等方面;四是“十二五”工作思路及2011年计划安排;五是深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的途径、推进保护性耕作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农机专业合作社领办农机化示范园区,发展规模机械化生产:发展现状(包括合作社数量、组织形式、运行机制、服务内容、经营规模、服务方式、投资来源、主要成效、典型做法、存在问题等)与前景展望(包括农牧民和农机大户的愿望);重点研究总结农机合作社在促进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带动土地草牧场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农牧业经营体制创新、先进技术应用、组织化程度和经营效益提高、现代职业农牧民培育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的情况;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建议;“十二五”期间及2011年落实自治区工作部署的计划进度。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发文字号】内农牧科发[2012]409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发布日期】2012.12.03【实施日期】2012.12.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科发〔2012〕409号)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财发〔2012〕80号)要求和农业部北京培训班有关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任务,加快形成农牧业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切实提高重大公共政策的绩效,为实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现决定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政策落实列入延伸绩效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工作,特制订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示范县项目)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乡镇站条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请各盟市分别就两个项目做好2012年度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于12月底前报送自治区农牧业厅科教处。

附件:1.内蒙古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内蒙古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3.内蒙古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12年12月3日附件1:内蒙古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财发[2012]80号)精神和农业部北京培训班要求,自治区农牧业厅决定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牧业科技创新工作专项评议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牧业科技创新工作专项评议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牧业科技创新工作
专项评议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农牧办发[2015]43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日期】2015.07.02
【实施日期】2015.07.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牧业科技创新工作专项评议工作的通知
(农牧办发[2015]43号)
厅机关有关处局、厅属有关单位:
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

自治区政府也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应贯穿于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报告,
并对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6月30日,我厅召开会议就农牧业科技创新评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议涉及我厅科技创新的主要内容
1、农牧业科技创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规划的落实,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组织实施的重大技术攻关,引进集成现代农牧业技术,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良种化和信息化等六化。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科技名牌培育推进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10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科技名牌培育推进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10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科技名牌培育推进方案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科技名牌培育推进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10号2008年1月21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名牌培育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名牌培育推进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我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工业自主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区科技名牌培育战略的深入实施,保持自治区科技名牌不断发展创新的持续动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落实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目标和培育自主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以提高我区综合实力和国际国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和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名牌产品、技术和企业,以科技名牌产品带动产品层次的升级,以科技名牌技术引导核心技术体系的形成,以科技名牌企业为龙头带动上下游企业和平行企业共同发展。

(二)工作方针。

把科技名牌培育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以自主创新支撑科技名牌培育,坚持质量第一、技术领先原则,推动科技资源向品牌产品和优势企业集中,在科技计划支持和指导的范围内,加大对企业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改进和装备升级的支持,强化科技名牌产品的认定、保护和奖励环节,着力营造政策环境,形成促进科技名牌成长机制,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知名品牌的产品和企业脱颖而出,实现核心技术和科技名牌的双重跨越。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日期】2004.03.23•【字号】内农牧机发[2004]82号•【施行日期】2004.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04]82号)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自治区直属农机单位: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的重要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农业部决定今年在全国组织实施“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

根据农业部农机发[2004]1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和年初确定的农机化重点工作及农机化管理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认真落实,抓出实效。

工作进展情况按《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报送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二OO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内蒙古自治区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实施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区实际和农牧业工作重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04年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农业部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以兴机富民、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我区优质粮食作物及优势产业机械化生产关键环节和技术难点,整合资源,加快农机科技进步,开展农机化技术创新、集成配套和示范推广,提高机械化综合水平,推进粮食生产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劳动生产率和种粮经济效益。

根据总体思路在实施中要做到:1、突出重点,统筹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日期】2009.04.07•【字号】内农牧机发[2009]81号•【施行日期】2009.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09]81号)各盟市农牧机管理部门,自治区农机事业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农牧业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试行)二OO九年四月七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明确推广鉴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完善推广鉴定制度,提高推广鉴定工作的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是指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牧业机械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做出技术评价,为农牧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坚持科学检测、公正评价、高效及时、统一公开的原则,接受农牧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销售者和社会的监督,促进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先进适用农牧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实行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鉴定大纲、统一发放证书标志。

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主管全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组织制定并定期调整、发布全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公布鉴定大纲。

具体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公布日期】2016.05.09
•【字号】内农牧机发[2016]126号
•【施行日期】2016.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种植业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
2020年)》的通知
内农牧机发[2016]126号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农机深松整地是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快推动农机深松整地技术的推广应用,根据《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我厅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予以印发。

各地要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
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积极开展农机深松整地。

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落实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认真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6年5月9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牧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牧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5•【字号】内党发[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牧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2〕1号2012年2月15日)2011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强力推动“三农三牧”工作,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

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主要农畜产品产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农牧民增收步伐加快,水利建设明显提速,生态建设不断加强,农村牧区民生持续改善,扶贫攻坚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

我区是国家重要的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做好2012年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稳定发展农牧业生产,确保农畜产品有效供给,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效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快富民强区进程至关重要。

实现我区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农畜产品长期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为此,自治区决定将2012年确定为农牧业科技创新年。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坚持科教兴农兴牧战略,把农牧业科技创新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幅度增加农牧业科技投入,推动农牧业科技跨越式发展,为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农村牧区繁荣注入强大动力,力争在高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再创新佳绩。

2012年全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牧惠农牧富农牧政策实施力度,继续保持农牧业稳定增产、农牧民持续增收、农村牧区面貌不断改善,确保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内蒙古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内蒙古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日期】2016.05.20•【字号】内农牧机发〔2016〕150号•【施行日期】2016.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内蒙古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6〕150号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提升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和整体水平,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6]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创建活动工作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围绕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的迫切需要及农机合作社多元化创建、多样化扶持、规范化运行、市场化经营、品牌化服务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标准,拓展创建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引导区域内农机合作社向“五有”型(有完善的装备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农机合作社发展,切实树立可学可比的样板,营造规范办社、比学赶超、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打造农机合作社升级版,为推进农牧业机械化和现代农牧业发展贡献力量。

“十三五”期间,全区力争组织创建35个国家级和200个自治区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其中2016年组织推荐全国示范社7个,认定自治区级示范社40个。

二、示范社推荐申报各盟市根据创建活动工作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鼓励“五有”型农机合作社参与创建活动。

要按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附件1)和《2016年度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要求,严格把关,择优向自治区农牧业厅等额推荐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国家级示范社在拟推荐自治区级示范社基础上优中选优,两级示范社不重复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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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内农牧机发[2012]122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日期】2012.04.12
【实施日期】2012.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内农牧机发〔2012〕122号)
各盟市农机化主管部门: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方案》,我厅结合自治区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请各地结合实际,细化行动方案,扎实做好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各项工作,提升我区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我区农机化在农牧业生产中科技支撑作用,促进我区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推进我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请各盟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将开展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活动的工作安排、重大活动、
工作进展情况,于每个季度,即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10日前分别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农牧业厅农机局,电子邮箱:nmgnmynjh@。

农牧业厅农机局将汇总各地情况上报农业部农机化司。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科技创新和推广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区农村牧区、农牧业以及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我区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我区农机化在农牧业生产中科技支撑作用,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推进我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农机化科技创新和推广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一个中心,即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牧业;加强两个融合,即农机与农艺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促进“三化”,即促进农牧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增强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全面提升科技支撑和服务能力,促进农牧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争取国家有关农机化相关政策支持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牧业机械化和农(牧)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加大自治区财政投入力度,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扩大对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具、节水灌溉设备等重点机具补贴;增加对畜牧业生产所需机具设
施设备补贴,对牧民购置畜牧业机械给予累加补贴;新增农机作业补贴,对机械深松整地、根茬还田、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作业内容及残膜回收作业给予补贴;特别是加大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解决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基础建设薄弱的问题。

(二)加强农机化服务体系能力建设
深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培育农机大户、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办农机化示范园区、建立先进机械化模式,引领现代农牧业发展。

研究规划各级农机推广、培训、信息、质量监督、试验鉴定、安全监理机构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争取赢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增加资金投入,逐步推进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加强基层推广机构、农机服务组织、示范基地三个技术转化应用主体建设。

重点要贯彻落实自治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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