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丰收奖应用证明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关于全区农牧业系统2015年度信息报送情况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关于全区农牧业系统2015年度信息报送情况通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农牧办发[2016]3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发布日期】2016.01.08【实施日期】2016.0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关于全区农牧业系统2015年度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农牧办发〔2016〕3号)各盟市农牧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12316”三农服务热线工作管理制度>和<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内容保障及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通知》(内农牧办发〔2014〕55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农牧业厅“农信通”信息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农牧市发〔2008〕5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2014年12月1日-2015年11月30日)网站信息报送情况、“12316”三农服务热线运行情况和“农信通”运行情况通报如下:一、网站信息报送情况(一)信息报送情况。
全区12个盟市农牧业局、23个厅机关处室局和26个厅管、厅属单位在线注册信息员总数达到911人,报送信息总数为5.27万条,浏览量231.09万人次。
其中:1.各盟市农牧业局2015年度报送信息4.67万条,同比增长186.50%;浏览量192.30万人次,同比增长39.24%。
12个盟市农牧业局全部完成了信息报送任务(详见附件1)。
2.厅机关各处室局2015年度度报送信息1713条,同比增长57.16%;浏览量14.64万人次,同比增长36.19%。
有21个处室局完成了信息报送任务,占报送总数的91.30%(详见附件2)。
3.厅管、厅属各单位2015年度度报送信息4236条,同比增长62.24%;浏览量24.16万人次,同比增长57.39%。
有24个单位完成了信息报送任务,占报送总数的92.31%(详见附件3)。
(二)主要栏目维护运行情况1.各栏目维护情况总体较好。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牧区行政嘎查、村(以下简称村)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农〔2019〕17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包括公益事业项目和美丽乡村项目(以下统称财政奖补项目)。
公益事业项目指为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兴建的单个公益性建设项目。
美丽乡村项目是指为提升农村整体村容村貌、环境质量而开展的综合性建设项目。
第三条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对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议定、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市、区)四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对议事主体通过筹资筹劳办法和民主议事程序,议定实施的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给予奖补的资金。
第五条议事主体是指在嘎查、村、国有农牧林场等范围内,通过民主议事、自愿筹资筹劳实施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农牧民(农工、林工,以下简称“农牧民”)。
第六条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规划先行,均衡推进。
依据村镇规划,结合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提高项目建设的前瞻性,均衡、有序开展项目建设。
民办公助,先筹后补。
坚持以农牧民议事为前提,以农牧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项目,在村民筹资筹劳等非政府投入到位后给予相应的财政奖补。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项目建设要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及农牧民承受能力,项目选择、建设规模及标准要与当地地域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上不实施大型项目。
建设项目要适当向贫困嘎查村倾斜。
严格管理,阳光操作。
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农牧民筹资筹劳开展的财政奖补项目的奖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作他用。
民主议事、筹资筹劳、招标议标等全过程实行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第七条财政奖补的范围包括:(一)村内街道硬化;(二)村内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支渠以下的斗渠、农渠、毛渠、堰塘、桥涵、口闸、泵房、渡槽、机电井、小型提灌、排灌站、小塘坝、蓄水池、小型山洪沟治理以及节水灌溉设施的修建;(三)村内集中供水用水设施建设、管网铺设等;(四)村内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排污、雨水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等;(五)村内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包括农畜产品公共服务设施(交易、储存、防疫、改良等)、新能源建设项目和户外电力设施等;(六)农牧民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场所设施及配套设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丰收奖经济效益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丰收奖经济效益报告本报告共包含4个主表,2个参考表,分别是:表1:单位规模投入产出实物表表2:单位规模新增纯收益表表3:推广规模和推广费用表表4:经济效益汇总表参考表1:多年多点区域试验产量结果表参考表2:多年多点生产示范产量结果表表1 单位规模投入产出实物表推广成果名称:对照名称:注:①单位规模视推广成果类别而定,可以是亩、株、头、只、台(套)等。
②投入和产出栏内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推广成果与对照相同的产出和投入不列入。
③有些投入如果难于给出实物量时可用价值量。
④一年生作物按年计算;一次性收获的多年生作物按一个生产周期计算;多次收获的多年生作物,将收获前的投入按经济效益计算年限分摊到各年内;畜禽按头只。
⑤推广成果和对照的投入产出数据应是多年多点区域试验结果以及同等可比条件下生产示范抽样数据的加权平均值。
其原始数据应作为该表的附表,以便核查。
表2 单位规模新增纯收益表推广成果名称:对照名称:①推广成果比对照增减的实物量来自表1。
②各项投入和产出的计算价格均按实际发生的近3年价格的平均值计算。
③新增纯收益是产出小计与投入小计的差值,即(三)=(一)—(二)。
表3 推广规模和推广费用表推广成果名称:推广年限:年注:①推广年限为已推广年数之和。
②推广费用参见计算参数说明。
③当年新推广规模的累计值不应大于被取代技术已使用的年最大规模的80%。
表4 经济效益汇总表推广成果名称:注:①单位规模年新增纯收益=单位规模新增产值-单位规模新增成本②总经济效益=单位规模新增纯收益×单位规模新增纯收益缩值系数×推广规模×推广规模缩值系数-总推广费用③年经济效益=总经济效益/推广年限④推广投资年均纯收益率=(年经济效益×推广单位经济效益分计系数)/总推广费用参考表1:多年多点区域试验产量结果表推广成果:对照:参考表2:多年多点生产示范产量结果表推广成果:对照:填报说明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拟定了4个报表、4类计算参数和相应计算公式。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牧渔业部(已更名)•【公布日期】1988.02.26•【文号】〔1988〕农(科)字第12号•【施行日期】1988.02.2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1988年2月26日)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执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面向社会,凡符合“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规定的条件,不论是否属于农牧渔业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报奖。
第三条根据“办法”的规定内容,奖励的重点:1.种植业:以粮食、棉花、油料为主;2.畜牧业:以猪、禽、牛、羊、兔为主;3.渔业:以水产品增养殖为主;4.列入“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之内的其他项目;5.其他对农牧渔业增产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第四条报奖条件1.申报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项目,按“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原则办理;2.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3.凡列入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的项目,所拨资金使用合理,所借贷款和周转金已按期归还。
第五条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评定的等级标准。
根据以下标准,择优评定。
1.一等奖(1)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大范围、大面积、连片的推广,推广面积(包括头数)占的范围达25%以上(在山区或耕地是小块地区,面积可适当缩小);(2)增产幅度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推广单项或综合技术措施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4)投入产出比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5)推广范围达35%以上、增产幅度、投入产出比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县。
2.二等奖(1)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地、市、县较大规模的推广,推广范围(头数)达20%以上;(2)、(3)、(4)内容同一等奖,水平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先进水平;(5)推广范围达35%以上,增产幅度、投入产出比达到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先进水平的县。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日期】2015.01.27•【字号】•【施行日期】2015.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的通知各盟市农牧业局、渔业主管局:为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牧场,促进我区家庭农牧场规范健康发展,我厅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家庭农牧场的认定工作。
在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自治区农牧业经营管理站。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15年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按照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文件要求,为了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家庭农牧场”这一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高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水平,规范家庭农牧场管理,现根据我区实际提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如下:一、家庭农牧场的组织形式及特征家庭农牧场是以农牧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 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等产业为劳动对象,以高效的劳动、现代化的技术为生产要素,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牧业生产,以农牧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自我管理的新型农牧业经营实体。
家庭农牧场经营者主要是农牧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人员,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家庭农牧场专门从事农牧业种养专业化生产,具有农畜产品商品生产能力,经营主体职业化、规模适度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市场化。
二、开展家庭农牧场认定的重要意义由传统家庭小规模分散经营向家庭农牧场适度规模经营转变,是现代农牧业发展必由之路,是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举措。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2.11•【文号】农办科〔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发挥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引领作用,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农业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6—201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申报与奖励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和数量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
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奖励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本次奖励不超过400项,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80项并独立评审。
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的人员。
本次奖励不超过500人,其中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占70%以上,乡镇(含区域站)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占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总量的50%以上。
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以下简称“合作奖”)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多单位合作团队,本次奖励不超过20个。
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丰收奖

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丰收奖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丰收奖评审结果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丰收奖评审奖励委员会2017-12-11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丰收奖经自治区农牧业丰收奖评审奖励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报自治区农牧业丰收奖评审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70号内蒙古农牧业厅科教处。
电话:0471—6652036)。
异议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分级做出裁决。
根据自治区农牧业丰收奖奖励办法规定,受奖人员一年内每人只能获一项自治区农牧业“丰收奖”,不得重复受奖。
一等奖(14项)1、玉米“两改一增二保”丰产节本增效技术集成与推广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通辽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赤峰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兴安盟农业技术推广站、呼伦贝尔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巴彦淖尔市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呼和浩特市种子管理站。
主要完成人:高聚林王志刚于晓芳孙继颖张永胜张悦忠王智功刘景秀王宇飞胡树平苏治军侯旭光梅园雪张岚刘承普王璐王振闹干朝鲁谢岷成建宏韩丽萍李建忠王凤华孙丽吴卿孙凯旭王建武潘云鹤常国有曹巨峰屈佳伟青格尔武连斌崔文芳张湧2、中国-加拿大肉羊饲用作物种植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土左旗农业技术推广站、锡林浩特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扎赉特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达茂旗农业技术推广站、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宁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广站、清水河县农牧业局、凉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四子王旗农业技术推广站、兴和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科尔沁左翼中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海拉尔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科右中旗农业技术推广站。
主要完成人:刘景辉李立军贾玉山赵宝平张智勇杨彦明格根图张胜刘杰才张凤兰徐军雷雪峰焦伟红张晓虹闫立伟张文武刘雪平刘慧军李芬李云鹏郭海明侯俊林胡喜云侯冠男陈新宇孙秀云王凌云白桂香赵亮王宇王玉明李广和王洪军马千鹏刘会臣3、双低油菜新品种NM88及配套栽培技术推广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呼伦贝尔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额尔古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兴安盟阿尔山市植保植检站主要完成人:李子钦皇甫海燕宋培玲贾晓清郝丽芬燕孟娇皇甫九茹郭建靖郝建玺杜增友张宝辉武玉梅闫春瑞张金慧李宏伟杨胜利张树勇王树勇贾爱民郭祥金张建民张爱民武海明赵丽丽付智林杨永青赵洪涛李从国李孟洋李洪波其力格尔孔祥赫王雪娇赵丽君高润蕾4、北方高寒地区蔬菜穴盘育苗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主要完成单位:赤峰市经济作物工作站、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赤峰和润农业高新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赤峰市农牧科学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作物工作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赤峰市宁城县农牧业局、赤峰市松山区农牧业局、赤峰市元宝山区农牧业局、赤峰市翁牛特旗农牧业局、赤峰市喀喇沁旗农牧业局、赤峰市巴林左旗农牧业局、赤峰市林西县农牧业局、赤峰市巴林右旗农牧业局、赤峰市敖汉旗农业局主要完成人:靳玉荣崔世茂赵广叡岳玲刘汉宇宋宝香曹慧姜伟卫向东宋洋张永奇温波宋庆成张雪莲吴丽艳毕玉强郭俊秀张振辉訾淑琴车璐杜金伟刘艳华王兆吉张明张利赵亚波岳霄苑兴文刘亚农朱春侠李虎成赵越起王淑杰李建梅岳彬5、农村牧区清洁能源采暖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赤峰市农业环保能源站、巴彦淖尔市农业环境保护能源监测站、呼和浩特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兴安盟农业局农村能源管理站、通辽市农业技术推广站、锡林郭勒盟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主要完成人:孟德杨世英周泽艳白永泉赵春祥张慧张福胜李万春钱丹丹赵利杨波武生财刘贵李晓玲苑国霞高天红牟晓东田晓艳赵敏赵建华徐振兴姚影胡舒凯刘凤丽王翠艳汝学玲蔡英华郝志强周博梁文龙魏广廷钱亚光王靖宇赵崇荣孟志文6、向日葵列当综合防控技术应用与推广主要完成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巴彦淖尔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新疆农垦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巴彦淖尔市植保植检站、五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乌拉特前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杭锦后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包头市植保植检站、鄂尔多斯市植保植检站、乌兰察布市植保植检站、内蒙古蓝海新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绿冠草业股份有限公司、三瑞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农业生产向优质、高效、高产和可持续方向发展,推动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特制定本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为农业部科技成果奖,面向全国农业系统,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指导小组委托,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负责丰收奖的组织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奖励范围、标准和条件第四条奖励范围丰收奖以奖励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省级丰收计划项目为主,兼顾在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项目。
第五条奖励标准丰收奖设一、二、三等奖,每年奖励不超过200项,其中一等奖约占10%,二等奖约占40%,三等奖约占50%。
一等奖: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居国内领先水平;2. 总体技术水平居国内领先,其中推广或创新的核心技术达国际先进水平;3. 组织管理水平居国内领先;4. 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或产业化经营效益特别显著;5.技术普及率很高,农民增收极显著。
二等奖: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国内先进水平;2. 总体技术水平达国内先进,其中推广或创新的核心技术居国内领先水平;3. 组织管理水平达国内先进;4. 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或产业化经营效益显著;5.技术普及率高,农民增收显著。
三等奖: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居省内领先水平;2. 总体技术水平居省内领先,其中推广或创新的核心技术达国内先进水平;3. 组织管理水平居省内领先;4. 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5. 技术普及率较高,农民增收较显著。
第六条申报条件1. 推广项目须完成一级合同分年度各项指标。
2. 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平均单位面积(个体)产量、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显著提高;或者是在科学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作出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