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委)、畜牧水产局,委机关相关处室、委直相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质量兴农和乡村振兴,我委制定了《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
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抓好落实。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3月12日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18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农业质量年”行动,重点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全程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严格监督执法,大力推进示范创建和工作创新,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农产品质量水平,实现主要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加快促进质量兴农和乡村振兴。
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一、扎实开展农业质量年工作。
全面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推动农业政策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农业发展方式由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
农业部确定2018年为“农业质量年”。
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生产标准化推进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农业品牌提升行动、质量兴农科技支撑行动、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质量兴农宣传推进行动等农业质量年“十大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查自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查自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9.04.01•【字号】湘农业办市[2009]43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查自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农业办市〔2009〕43号)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厅直有关单位: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前一阶段工作进展和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农办质[2009]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和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自纠。
各市州农业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全部有关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自查自纠重点内容(附件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梳理发现的突出问题,逐个问题、逐个环节进行分析,剖析原因,提出有效的整治措施。
请各市州于4月9日前将自查报告、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主要问题梳理一览表(附件3),以电子文档形式分别报送厅专项整治办公室和省畜牧水产局质量安全处。
二、信息报送。
按照《整治活动信息编制提纲》(附件4)准备报送信息,严格遵守每月13日和28日前上报信息的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
各级农业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和重大活动加强宣传。
厅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人:廖中建,电话(传真):************,邮箱:****************。
省畜牧水产局质量安全处联系人:吴微波,电话(传真):************,邮箱:*************。
附件:1.自查自纠重点内容2.主要问题梳理一览表3.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统计表4.整治活动信息编制提纲二○○九年四月一日附件1:自查自纠重点内容一、市州农业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内现有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场、生鲜乳收购站、农资生产和经销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各类企业和组织的数量、规模、性质等基本情况。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副产品【发文字号】湘农业办发〔2012〕66号【发布部门】湖南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12.04.05【实施日期】2012.04.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业办发〔2012〕66号)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监管能力,规范监管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我厅制订了《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和监管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消费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促进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从省到乡镇和基地村组精简、统一、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监管制度,初步形成覆盖全程、运作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认真落实省政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改革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农业部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并延伸到基地村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农副产品【发文字号】湘农业办质[2013]102号【发布部门】湖南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13.07.01【实施日期】2013.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农业办质〔2013〕102号)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实施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和质量安全源头控制的基础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监管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一)加强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
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辖区内农药使用品种进行全面摸底,及时掌握农药产品使用动态,杜绝禁限用农药进入农产品生产环节;向农产品生产者广泛宣传农药等投入品使用规范和要求、禁限用农药产品品种、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增强生产者安全合理用药意识;以商品蔬菜、水果基地和用药高峰期、采收前安全间隔期为重点,加强对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的巡查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违规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行为。
(二)加强农业产地环境监管。
依法履行农业产地环境监管职责,切实保护农业产地环境,清洁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
以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农业产地环境巡查监督,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对工矿业“三废”、农村集镇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排放区的日常监测,防止污染农业产地环境;发现破坏和污染农业产地环境违法行为,应予制止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县级农业部门,积极配合依法惩处和治理修复。
(三)加强农业标准技术推广服务。
结合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生产基地为重点,确定适用农业标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转化入户;加强标准技术指导服务,监督农产品生产者严格遵循标准生产,规范建立田间档案;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等农业标准化实施载体,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结合农业科技示范建设,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不断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提升发展水平。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宣传和实施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宣传和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9.15•【字号】湘农办质[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宣传和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办质〔2014〕6号)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乡镇企业局、蔬菜办,委机关相关处室,委直相关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强制性要求,也是政府强化监管的执法依据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业部相关工作部署,增强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意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现就做好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宣传和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标准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标准实施良好氛围加强对监管执法检测人员的学习教育,坚持“分级培训、层层负责”,以《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农兽渔药残留限量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兽渔药产品质量及其在农产品中检测方法等强制性标准,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农兽(渔)药安全使用间隔(休药)期等规定,各级农业技术规程(规范)中农产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等为重点内容,对本地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验检测人员开展培训,使其准确掌握标准规定,做到应知应会,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农业标准化理论水平和检验检测技术素质。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指导,以农兽渔药安全使用间隔(休药)期、收贮运、包装标识等关键环节应遵循的标准要求为主要内容,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标准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并自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防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风险。
加强对农产品消费者的宣传引导,以“食品安全周”、“科技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基地、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为契机,利用各种媒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各方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服务,主动公开标准文本和问答材料,创造条件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标准查询服务,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知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单位《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单位《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1.22•【字号】湘政办发[2002]51号•【施行日期】2002.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单位《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5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农业厅、省经贸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环保局《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基本结束了农产品短缺的历史,产品丰富,市场兴旺。
但由于工业“三废”和城市垃圾的不合理排放,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对农产品市场监管不力等原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农业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增长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
为适应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竞争力,让城乡居民长期吃上“放心”农产品,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期性目标是: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际标准,符合人们健康消费和农业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的挑战,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近期的主要目标是:“十五”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杜绝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引发的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危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到2005年,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面积发展到2000万亩,绿色食品生产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
主要农产品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标识化流通、规范化交易,80%以上的农产品分层次达到“放心”、“无公害”、“绿色”、“有机”的标准,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生态品牌农产品。
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卫生厅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

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卫生厅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农副产品【发文字号】湘农业联[2006]361号【发布部门】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6.12.19【实施日期】2006.12.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工商局、湖南省质监局、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农业联[2006]361号)各市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畜牧水产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垦办、蔬菜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近些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高。
但从最近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情况来看,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各地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有的地方领导仍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有的地方甚至检验检测机构建立起来以后,没有经费开展工作,有的地方农产品质量问题仍较突出。
为吸取最近全国各地发生的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现就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
省委、省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了2007年度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考核内容,当前各地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到工作措施有力、事件查处坚决、监督管理有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2•【字号】湘政办发[2010]51号•【施行日期】2010.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0〕5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为确保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为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并延伸到农产品基地村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水稻、蔬菜、水果、生猪、家禽、水产品等主导产业标准化规模达到80%以上;认证农产品达到上市农产品生产规模的80%以上;以蔬菜、生猪为重点,稳步推进基地准出;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基本杜绝禁用农兽药的使用,杜绝在养殖过程中非法添加盐酸克伦特罗、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力争3年内构建从省到乡镇并延伸到基地村组的监管网络;建立健全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在全省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机构。
加强检测体系建设,重点抓好57个国家规划县级质检站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和支持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农业厅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14.05.06
•【字号】湘农业发[2014]52号
•【施行日期】2014.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
正文
湖南省农业厅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
(湘农业发〔2014〕5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法律赋予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涵盖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零售、批发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各个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强化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农业厅成立以厅长为组长,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厅长、省畜牧水产局局长、省乡镇企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组织、协调、调度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研判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督促落实质量安
全措施。
主要负责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协助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人员培训和机构考核工作;牵头、协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监督管理、监管执法和农业标准化;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及监管人员培训等工作。
厅办公室: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控、信息发布,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外文字材料把关。
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协助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相关项目申报立项,会同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项目检查、验收。
厅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和咨询,负责相关法规规章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工作。
厅科技教育处: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科技研究、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安全性评价及农民培训教育;负责转基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本部门业务系统农业标准化推进,及在相关财政专项中实施标准化。
厅粮油作物处:牵头负责粮油作物及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管控;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农业标准化推进,在“高产创建”示范和其他粮油生产财政专项中实施标准化。
厅经济作物处:牵头负责经济作物及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管控;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农业标准化推进,及标准茶园果园建设工作。
厅蔬菜处:牵头负责蔬菜作物及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管控;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农业标准化推进,在“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等财政专项中实施标准化。
省植保植检站:负责植保新农药试验示范、开发及推广应用,开展农药使用技术培训及监督管理;推行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监督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联合省农药检定所开展农药药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省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耕地质量管理、肥料登记及其质量监督管理,农作物节水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
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无公害产地认定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及其从种养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反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违法案件等工作。
省农药检定所:负责农药登记、农药广告审查、农药市场监管和农药风险评估;联合省植保植检站开展农药药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农业产地环境、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转基因生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协助做好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检测技术培训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省畜牧水产局:负责畜禽、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养殖业标准化推进,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省乡镇企业局:负责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星级休闲农业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省农垦局:负责学生饮用奶和农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厅系统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工作,科学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和管控措施落实到相关业务领域和工作环节,扎实推进本部门业务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在示范创建和相关财政专项实施中推行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管控。
强化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本部门业务系统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取消事件发生所在地的市县及其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该业务系统的全省、全国评先评优资格;事件损失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取消该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厅系统和全国农业行业评先评优资格;对失职渎职涉嫌犯罪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湖南省农业厅
2014年5月6日附件: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宗林
副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永霞
厅党组成员、省畜牧水产局局长袁延文
厅党组成员、省乡镇企业局局长肖彬
成员: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XXX
厅办公室主任谢卫国
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处长蔡小汉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严德荣
厅科技教育处处长张凯锋厅粮油作物处处长许靖波厅经济作物处调研员廖振坤厅蔬菜处处长成雄俊省植保植检站站长欧高财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涂先德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站长尹丽辉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调研员符保军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胡祥文省农药检定所所长肖时运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肖时运省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唐席珍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文山彪省农垦局局长傅芳世办公室主任: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