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本企业重视质量管理与公正诚信,为了确保企业标准的正确实施和有效发挥其作用,制定并实行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1.企业标准的发布:本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应经过制定单位的审定和批准后,方可发布并执行。
2.标准的适用范围:标准适用范围应明确规定,确保标准适用的场合、对象和要求一致。
3.标准的更新与废止:本企业制定的标准应当及时进行更新或废止,确保标准内容符合时代和技术的发展需求,同时避免重复和矛盾。
4.标准的公开:本企业应当将制定的标准进行公开,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发布日期、适用范围、制定单位、参考标准、主要内容等信息,并设立标准档案以备查阅。
二、企业标准监督制度
1.标准的执行:本企业应当确保标准的严格执行,避免违反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2.标准的监督:本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标准监督制度,包括标准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3.内部监督:本企业应当对标准的执行进行内部监督,确保各部门、岗位、人员均按照标准规定执行工作,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4.外部监督:本企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机构的审核,确保标准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合理性,并接受相关机构的监督和检测。
5.处理违规行为:本企业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整改、停产整顿、罚款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内容为本企业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我们将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和质量的不断提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6.18•【字号】苏市监规〔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标准化正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市监规〔2020〕3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18日江苏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以高标准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
涉及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的企业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企业标准是组织生产、销售、提供服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鼓励企业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
第四条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第五条企业标准应符合相关标准编写规定和编号规则。
第六条企业标准实行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应当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自我声明公开。
鼓励企业标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以及附有对应试验方法的产品性能指标。
第八条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自企业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当进行自我声明公开。
第九条企业应当在其产品或者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质监办法】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管理办法

【质监办法】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管理办法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质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YYY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实行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监督抽查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监督抽查的对象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抽查的目的在于通过发现不合格产品,督促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销售者履行首负责任,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完善质量监督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第六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七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八条各级质监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监督抽查应当与风险监控相结合,运用风险管理方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产品质量风险。
第十条省质监局负责全省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各市县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第十一条省质监局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我省产品质量监管重点产品目录和检验周期,并向社会公布。
省质监局负责制定省级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年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通报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委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以下统称市局)并组织实施。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 )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 )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国家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对于确保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的合规性至关重要。
这种制度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竞争、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形象有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详细论述国家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意义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具体措施。
首先,国家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可提高消费者对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的信心。
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要求企业将团体标准声明给消费者,明确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承诺。
这种公开透明的做法有助于消费者了解企业对产品的质量标准,提高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信心和满意度。
同时,监督制度保证企业对团体标准的自我声明的履行程度得到有效管控,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维护。
其次,国家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有助于促进市场竞争。
团体标准的实施可以促使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创新技术以及提升服务水平,以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追求。
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使企业公布团体标准,消费者能够根据标准要求,辨别和选择符合自己需求和期望的商品和服务。
监督制度则可防止企业虚假宣传或夸大产品标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再次,国家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形象。
团体标准是通过尊重技术规范和行业相关法规的制定,将实行的最高质量标准,企业宣示自己符合团体标准的承诺。
这种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将会提高企业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同时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树立企业优质品牌形象。
监督制度的实施则可确保企业严格按照团体标准的要求生产和服务,避免产品质量问题,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信誉和声誉。
为了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加强对团体标准制定的指导,制定明确的标准制定流程,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2.建立公共平台,发布企业自我声明的团体标准信息,包括产品质量、环保标准等,提供给消费者查询和比较。
3.成立第三方审核机构,对企业的团体标准自我声明进行审核,确保企业自我声明的真实有效性。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和明确有关实施要求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和明确有关实施要求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25•【文号】公告〔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1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公告〔2019〕26号认监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和明确有关实施要求的公告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自我声明评价方式顺利实施,持续强化市场主体责任,经全面评估CCC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情况,现对CCC自我声明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并明确有关要求如下:一、完善实施规则修订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我声明》(编号:CNCA-00C-008:2019,以下简称《自我声明实施规则》),增加以自愿性产品认证结果为基础的CCC自我声明实施要求和ODM模式CCC自我声明实施要求。
二、简化转换要求为便利持有CCC证书的企业及时完成向自我声明评价方式转换,对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要求予以简化。
(一)“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将根据企业填报的有效CCC证书编号,自动提供对应产品的型号规格、型式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企业对系统提供的技术资料确认无误并签署CCC自我声明、上传系统后即可完成转换工作。
(二)企业在转换时可免于在系统上报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报告等技术资料,但不免除须符合《自我声明实施规则》有关要求的义务,并应在下一次变更自我声明信息时对技术资料予以完善。
(三)企业如对系统自动提供的技术资料存有异议,可联系发证机构,发证机构应积极配合。
(四)企业完成自我声明转换后,发证机构应及时注销相应的CCC证书。
三、明确实施要求(一)按照上述简化要求实施转换的CCC自我声明,系统将自动建立自我声明与原CCC证书的关联关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1.24•【文号】国质检检[2011]37号•【施行日期】2011.0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1年1月24日国质检科[2011]3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及《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推进科技质检建设,提高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在促进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总局制定了《关于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附件:关于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及《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推进建设科技质检建设,提高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在促进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现就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的含义(一)本指导意见所指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指以质检系统技术机构为主体,集聚社会优势资源并得到政府或政府部门认可,可为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的实体或联合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11.2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制修订工作安排,现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n。
邮件主题请注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邮政编码:100088。
信封上请注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11月24日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了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标准化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企业标准的制定、自我声明公开,以及企业标准化的促进与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企业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创新驱动、质量提升的原则。
第四条【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基本任务】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纲要、规划、政策;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推广应用标准化方法;实施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反馈标准实施信息;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完善企业标准体系,持续改进标准的实施及相关标准化技术活动等。
推动广东金融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实践与思考

64栏目编辑:张磊磊 E-mail:1711945429@2019年·第4期推动广东金融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实践与思考■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胡沐创摘要:为强化标准引领作用,促进金融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研究如何通过高标准引领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十分有必要。
本文通过分析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辖区金融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实践工作,探索发挥金融企业标准引领质量提升的有效路径。
实践表明,通过深入调研企业内部标准体系,加强督查引导,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推动金融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有助于增强金融企业的主体责任,激发市场活力,强化社会监督,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金融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作者简介: 胡沐创(1986-),男,广东汕头人,工学硕士,工程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主任科员,研究方向:计算机软件与 理论。
收稿日期: 2019-01-16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人行广州分行”)科技处根据总行关于金融标准创新试点工作的部署,积极推动辖区地方性银行实施企业产品及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广东辖内共有4家地方性银行共计9项企业标准在全国统一企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广东省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声明公开。
其具体包括《广东南粤银行外部IT产品测评管理规范》(Q/NYBZ GDNYKJ_1226-2018)、《借记卡开户业务操作规程》(Q/NYBZ02-2018)、《单位活期存款操作规程》(Q/NYBZ01-2018)、《厅堂智能化服务》(Q/BOD001-2018)、《政银保险贷说明书》(Q/NRCB001-2018)、《个人存款证明操作规程》(Q/DRCB001-2018)、《单位结算卡开户业务操作规程》(Q/DRCB002-2018)、《活期存款说明书》(Q/SDBCK001-2018)和《软件项目开发过程标准规范》(Q/BOD0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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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6.12.06•【字号】粤质监〔2016〕77号•【施行日期】2017.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12月6日以粤质监〔2016〕77号发布自2017年1月10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要求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15〕422号)精神,广东省质监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工作。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和建设质量强省为目标,以转变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管理方式和扩大市场主体自主制定的标准供给为突破,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标准在激发市场活力、提高企业产品创新能力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我省产品执行标准水平和标准化技术服务水平。
通过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突出产品和服务标准是企业对市场的硬承诺,强化企业提升质量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引导企业将执行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开。
1.加快法治化建设。
及时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抓紧制修订《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形成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用法治化手段不断巩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的改革成果。
2.提高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权威性。
充分利用企业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将其广泛应用到质量管理体系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管系统中,结合监督执法、第三方机构评估、消费者投诉举报以及媒体监督。
3.强化监督和服务体系。
结合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特点,探索建立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鼓励依托第三方技术机构提供市场化的标准化专业服务,为企业发挥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的引领作用提供专业的标准化技术服务。
(三)工作进度。
2017年初,初步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含深圳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下同)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在国家或省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全省参与自我声明的企业不少于3000家,重点引导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热水器、厨房电器具、电吹风、皮具箱包、电声器材等15种重要消费品生产企业全面向社会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
2017年,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运行良好,企业自愿公开积极性提高,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到位,技术服务市场初见成效。
2018年,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深入人心,空气净化器等15种重要消费品全面取消纸质登记备案,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使用率大幅提升,权威性不断加强。
二、自我声明公开方式及内容(四)自我声明公开的方式。
企业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指企业自主将企业依法制定并执行的企业产品标准或服务标准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
国家标准委组织试点期间地市搭建的自我声明公开平台应满足《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维方案〉、〈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接口标准〉等技术文档的通知》(标委办地方函〔2016〕13号)要求,与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将相关信息实时传送至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自我公开声明信息由企业自行登录网上平台注册填写。
(五)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企业产品标准实行备案的形式之一,企业产品标准全文自我声明公开后视同企业完成产品标准备案。
对已经完成自我声明的企业产品标准,质监部门可按照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在《标准化法》修订前,实行企业产品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公开与行政备案并行,企业应当自企业产品标准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或销售产品之前,自主选择自我声明全文公开或行政备案程序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
产品标准不应含有企业的生产工艺、配方、流程等不能公开的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企业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应包括:企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公开相应的标准名称和标准号;执行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应公开企业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对应的检验试验方法,企业也可选择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文本。
鼓励企事业单位自我声明公开所执行的服务标准。
企业应根据生产技术条件改变和产品更新需求及时复审企业产品标准。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修订后重新进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复审结论为废止的,应当声明废止。
企业产品应符合产品生产时有效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标准的要求。
当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以新名称重新办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三、重点任务(六)开发信息化平台。
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标准上传上报、标准信息检索查询、中介服务机构标准水平评价、社会应用服务等多项服务功能。
能与国家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实时传送,互联互通。
组建日常运行维护团队,完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平台安全运行。
(标准化处牵头,有关技术机构配合)(七)编制工作手册和指南。
组织力量编制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网上操作流程和主要行业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指南,对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和问题进行解答,指导和规范标准制定、公开发布。
(标准化处牵头,有关技术机构配合)(八)做好培训宣贯与政策宣传。
组织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和相关专业技术机构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培训工作,形成改革共识,提高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和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指导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做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答疑解惑工作,消除企业在自我声明公开中的疑虑,不断提升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意识。
(标准化处牵头,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配合)(九)以点带面推进自我声明公开。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可根据辖区内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推进计划和方案,按产品类别、企业类型、地区分布的不同分步推进自我声明公开工作。
优先组织空气净化器等15种重要消费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化意识较强、产品质量较好的骨干龙头企业自愿开展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发挥龙头示范带动作用。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负责)(十)开展监督检查与标准水平评价。
组织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对辖区内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开展检查,督查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对产品不符合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的,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引导鼓励企业对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进行水平评价,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为消费者提供理性消费的标准指引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标准支撑服务。
(标准化处牵头,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有关技术机构配合)(十一)畅通社会监督和投诉举报渠道。
规范处理投诉的程序,建立与新闻单位、消费维权组织、行业协会之间的协作机制,鼓励广大企业、消费者参与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及时受理对自我声明公开产品标准的投诉举报,对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企业标准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标准化处牵头,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配合)(十二)大力培育标准服务市场。
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和商会等的作用,鼓励建立标准事务所等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积极开展标准制修订、标准验证、标准解读、标准比对、水平评价、人才培养等标准服务。
探索企业标准引领质量提升新途径,推动企业将科研成果、先进技术、知识产权等创新成果以标准化手段融入到企业产品及其标准中,实现创新成果高效化、产业化发展。
鼓励企业主动在网络、商品包装物、销售点等地多渠道向消费者明示其产品和服务标准。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负责)四、保障措施(十三)加强协调配合。
建立以省质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标准化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处、标准化处、质监处、认证处、广东质检院、省标准化院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局党组的领导下全面组织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
有关职责分工如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地市任务完成。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负责所属辖区内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行政工作。
加强与省质监局的沟通,及时评估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运行效果,反馈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技术机构负责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介,加大对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分片区、分行业做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的指导工作,认真总结推广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十五)加强考核评价。
积极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纳入质量强市考核范围,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价,强化督查督导和考评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六)本方案自2017年1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有效期内,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