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1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ppt课件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出资形式
✓ A.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 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 B.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 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 C. 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 D. 股权出资。
3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43首次出资额和期限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未缴纳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任务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目
录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CONTENTS
1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3) 首次出资额和期限
✓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 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 未缴纳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 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4) 注册资本的缴纳方式 ✓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
资额。
4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事业单位成立企业的要求

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经管。
事业单位可以申请设立法人性质的企业。
目前,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在我国设立法人企业有两种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如果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现行法律并不禁止内部职工担任事业单位自己设立的法人企业负责人,因此内部职工是可以担任法人代表职务的。
另外,法定代表人跟法人代表的含义在实践中是一致的,因此,也就不存在是法定代表人还是法人代表之争了。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能否投资设立公司行政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经管、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经管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二)-第一章 公司治理

第一章公司治理【知识结构框架】【历年考情概况】本章知识点属于近几年考试高频考点。
考试内容主要围绕《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规定,要求考生针对案例所列事项进行判断,并说明理由。
整体考试难度不大,但考点比较细碎,建议复习时要严谨、细致、全面。
本章知识点近五年考题回顾及总结·公司法基本概念与制度o 股东出资制度:未出现考题o 股东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除个别细节规定外,未出现考题·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规定、公司治理的其他细节规定:o (2018年)根据资料三,结合《公司法》及相关上市法规,指出森旺在公司治理存在的7个不妥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o (2017年)未出现考题。
o (2016年)根据资料二,结合《公司法》及相关上市法规,指出万福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六项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主要涉及: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
)o (2015年)根据资料五,逐项(7项)判断中国证监会关注到的有关事项是否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违反,简要说明理由。
(主要涉及: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借款,关联方提供担保决议,上市公司购买重大资产决议,内幕交易,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
)o (2014年A卷)根据资料二,结合我国《公司法》和相关上市法规,指出鑫龙制药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八个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主要涉及:董事会人数、任期,独立董事的人数,监事会职工代表的人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成员等。
)o (2014年B卷)根据资料二,判断小张所提出的6个观点是否妥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如有不妥,请提出改正建议。
(其中,涉及公司治理的内容如下:2.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交易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独立董事不必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交易单独发表意见。
)·两大公司治理问题:未出现考题。
成立自己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成⽴⾃⼰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成⽴⾃⼰的公司需要弄清楚⾃⼰要⼲什么,以及成⽴公司需要资⾦多少。
其次便是符合法律成⽴公司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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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数。
法定⼈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数两重含义。
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
法定⼈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个以上五⼗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的资⾦才能正常运营。
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
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特定⾏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政法规另⾏规定(如拍卖业⾄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
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业产权、⾮专利技术、⼟地使⽤权作价出资,以⼯业产权、⾮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对国家采⽤⾼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名称的⼀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建⽴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
公司的组织机构⼀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董事、⼀⾄⼆名监事、经理。
5、有固定的⽣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产经营条件。
⼆、公司设⽴需要准备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签署的《分公司设⽴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的⾝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的任职⽂件及⾝份证件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提交有关的批准⽂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8、法律、⾏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个人成立公司的条件

个人成立公司的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成立公司,那么你知道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个人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分两种情况:一是通常情况下,法定股东数须是50人以下。
二是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法定资本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实缴的出资额,即经法定程序确认的资本。
在中国,法定资本又称为注册资本,既是公司成为法人的基本特征之一,又是企业承担亏损风险的资本担保,同时也是股东权益划分的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及其活动的基本规章。
制定公司章程既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便于外界监督管理和交往的需要。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和职权及议事的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项与清算办法、其他事项。
《经济法学》作业1-4参考答案【精品文档】

作业1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案情介绍甲、乙、丙、丁、戊五方欲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
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
试分析:1.请简要回答我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
2.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乙方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定?答:(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各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的不同而不同。
具体规定详见第二十三条释义。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组成公司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平时作业(一、二)答案

一、选择题1、依照《公司法》,以下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的是:D.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且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出资额最低应当为:B.三万元3、关于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A.投资公司缴足注册资本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应当是无形财产5、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D.公司注册资本6、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必要记载事项的是:C.股东出资日期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下列哪项资料:A.股东会会议记录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必须遵守下列哪项要求:B.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9、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以下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是:B.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11、下列事项不属于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C.发行公司债券12、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B.十五日1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哪项是正确的:A.召集股东会会议14、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哪项职权:C.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15、下列哪项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D.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16、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说法,错误的是:B.监事会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17、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哪项不符合新《公司法》的规定:D.应当编制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8、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制度方面有下列哪项特别限制:D.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19、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是: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20、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经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1、人民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应当在法院通知之日起()内行使优先购买权:C.二十日22、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时,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九十2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发起人应占发起人总数的()以上。
创立新公司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创业浪潮不断涌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立新公司。
然而,创立新公司并非易事,涉及到众多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创立新公司的法律规定,以期为创业者提供参考。
二、公司类型及设立条件1. 公司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4)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 设立条件(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住所;(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起人或者股东;(5)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司设立程序1.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2. 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股东权利义务、公司组织机构、公司解散和清算等内容。
3. 设立登记设立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文件:(1)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3)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4)注册资本证明;(5)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4. 领取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设立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
四、公司治理结构1. 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东大会。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 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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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
(一)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也可以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规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公司名称和住所;
②公司经营范围;
③公司注册资本;
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⑤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⑥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
⑧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法定的注册地址,不同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设立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原则主要采用准则主义,即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经审批的外,只要具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即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注册登记。
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经过如下程序:
1、发起人发起。
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
如果发起人为多人的,发起人之间应签订发起人协议,以明确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在我国,实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
只有待名称获得核准后,再进行设立公司的后续行为。
3、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商议起草,并经全体股东共同同意通过方可生效。
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必要的审批手续。
如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5、缴纳出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外,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在缴纳其出资额时,可以一次性缴足,也可以分其缴付,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一次性缴足。
同时,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6、验资。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股东不按法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7、申请设立登记。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审批的,还需要提交批准文件。
8、登记发照。
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发起人的条件和资格1.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还可以是国家授权的部门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
但中外合资企业作发起人是不能超过发起人数的1/ 3。
自然人不得充当发起人。
从更好的募集资金,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出发,考虑到国际惯例,《公司法》对发起人的性质没有作限制性规定。
2.发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者不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所谓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没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所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行为能力由于某种原因受到限制或只享有部分权益和承担部分责任的能力。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不满10岁的为成年人是无行为能力人。
3.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是向社会公开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至少应为2人。
因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后,发起人即成为公司的股东,即使没有其他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公司最少也有2个发起人作为公司的股东。
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不承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是2人,最高限为200人。
事实上,在实际运做中,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不可能也不宜太多。
4.发起人中须有半数以上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一定数量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了住所之后,才便于进行各项活动。
才更有利于国家主管部门对发起人进行管理,以防止发起人利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来损害广大公众的利益。
《公司法》并不要求所有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都有住所,而只一切发起人中有一半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对中国公民来说,是指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居住地或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就外国公民而言,是指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所以,发起人是否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要看他的经常居住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否在中国境内。
具备上诉四个条件的发起人,就可以依法进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公司。
《合伙企业法》,其中:
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