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处方管理办法解读
新版处方管理办法如何管处方

十三、信息化建设与数据利用
1.信息化建设: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提升处方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水平,实现处方信息的实时监控和分析。
2.数据利用:充分利用处方数据,开展用药趋势分析、药品使用效益评估等研究,为政策制定和临床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六、持续改进与评估
1.改进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管理持续改进机制,定期评估处方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管理策略。
2.评估指标:设立处方合理率、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率等评估指标,以量化数据反映处方管理水平。
七、跨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
1.协作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部门应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处方管理工作。
4.处方保存与归档:医疗机构应当对处方进行保存和归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三、药品采购与配送
1.药品采购:医疗机构应当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配送:药品配送企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确保药品在配送过程中质量安全。
3.药品验收:医疗机构应当对配送的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药品使用与监测
新版处方管理办法如何管处方
一、处方权管理
1.处方权归属:处方权归医疗机构所有,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处方权的行使、监督和考核。
2.处方权授予: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师的执业范围、专业技术职称、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合理授予医师处方权。
3.处方权限制:医疗机构应当对存在不合理处方行为的医师采取限制处方权、暂停处方权等措施,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处方药销售安全。
《处方管理办法》解读

《处方管理办法》解读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不断完善,处方管理成为医疗行业中关注的热点话题。
《处方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规范医疗服务提供了重要依据,下面我们来深入解读这部管理办法。
一、处方范围和形式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是医师为患者诊断和治疗疾病所需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书面指示。
合法有效的处方应当包括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通用名称、药品规格、剂量、频次、用法、用量等内容。
医师开具处方时,必须符合规定的格式,不得私自更改或篡改。
二、处方内容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开立处方应当遵循“四用原则”,即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药理学原理、用药规范和用药安全原则。
处方中所开药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具未纳入医保目录或药品管理目录的药品。
三、处方存档和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完善处方存档和管理工作。
医师开立处方后,应及时将处方信息录入电子病历系统,并妥善保管纸质处方原件,备查病人或卫生监督部门查阅。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做好处方查询和审查工作,确保处方的合法合规。
四、药品信息公示和监管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药品销售单位应当保留患者处方原件,并按规定保存一定时限。
同时,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处方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处方审核与交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五、处方管理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处方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处罚和纠正。
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医务人员和患者对处方管理的认识,共同维护医疗秩序。
综上所述,《处方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医务人员和患者应当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处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建设和谐医疗环境做出贡献。
2024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解析

2024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解析1. 背景为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处方管理办法》。
随着医疗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需求,2024年最新版的《处方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2. 主要变化2.1 处方格式2024年版《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格式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处方的组成要素,包括处方编号、处方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就诊科目、诊断、处方医生签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处方金额、审核药师签名等。
此外,还强调了电子处方的合法性,鼓励医疗机构采用电子处方。
2.2 处方权新版办法明确了处方权的取得和行使条件,规定处方权仅限于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和药师。
同时,对于不具备处方权的医师、药师,办法明确了开具处方、调剂处方的法律责任。
2.3 处方调剂2024年版《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调剂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药师在调剂处方过程中的职责,如对处方进行审核、核对应收患者身份、核对处方与药品一致性等。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处方调剂过程中的时间限制,要求药师应当在处方开具后30分钟内完成调剂。
2.4 处方点评新版办法强化了处方点评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分析处方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点评结果对医师、药师进行培训和指导。
同时,处方点评结果应当作为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依据。
2.5 法律责任2024年版《处方管理办法》明确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医疗机构、医师、药师等违反处方管理规定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结论2024年最新版《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医师、药师等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共同维护医疗秩序,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2024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

2024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2024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业,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
本办法对处方的开具、审核、发放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医生、药师和患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以下将详细介绍2024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的具体要点。
一、处方开具要求1. 医师资质:开具处方的医师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执业证书,并接受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2. 病例记录:医师在开具处方之前,必须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进行详细的病历记录,包括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等内容。
3. 标准用药: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适宜的药物,并遵循国家、地方或专业学会发布的标准用药指南。
4. 处方格式:处方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包括医院名称、医师姓名、患者基本信息、药物名称、用量、频次、用药期限等内容。
同时,处方上应有医师的亲笔签名和执业医师印章。
二、处方审核与发放1. 药师审核:医院药师在收到处方后,应仔细审核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开具处方的医师沟通并提出修改建议。
2. 电子处方:鼓励医院推行电子处方,在达到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可逐步取代传统纸质处方。
电子处方应具备防篡改和保密性能,并可与药房和患者之间进行实时传输。
3. 发放药物:药师在审核通过后,可根据处方提供给患者所需药物。
药物发放应严格按照处方上的规定进行,药房应保证药物的真实性和质量。
三、处方存档与监管1. 处方存档: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系统,将每一份处方进行编号和归档,并保存一定的时间,以备查阅。
2. 日常监管: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医院处方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确保医院遵守相关规定。
3. 处方数据统计:医院应定期汇总处方数据,对医师的开方行为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患者权益保障1. 用药知情权:医师应详细告知患者有关处方药物的用途、用量、副作用等信息,确保患者知情并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
新版《处方管理办法》解读

新版《处方管理办法》解读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处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协法)包括总则、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处方权的获得、处方的开具、处方的调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部分。
“通用名开处方、处方点评制度、设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处方集”等新政策正式亮相。
卫生部有关人士提出。
希望该制度能为促进医院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缓解群众看病贵起到切实作用。
医院处方制度并非首次提出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曾于2021年共同下发《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但该试行办法因牵涉卫生、药监等多个部门职能范围。
常常遇到哪家都应该管,但哪家又都管不着的“真空问题”,该试行办法实际已被“架空”。
新《办法》将适用范围明确为“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身上,以利于卫生部门行使处方监管工作,避免再次“架空”。
全国统一处方标准新《办法》对处方的格式、内容、印刷用纸颜色等都作了细致规定,并发布了处方标准。
今后所有医疗机构的处方都必须按照标准印刷。
处方分为前记、正文和后记3个部分:前记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是医师的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等。
普通处方笺是白色的,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
该办法还对医师如何规范书写处方作出规定。
通用名处方有了可操作性新《办法》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还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药品通用名”以什么为准是非常复杂和相当专业性的问题。
为了给医师们一个准确的标准,卫生部专门组织专家梳理了药品的通用名,目前已经对最常用的2000多种药品的通用名进行了梳理,这项工作还将继续深入进行。
新版处方管理办法解读

新版处方管理办法解读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资源的日益紧张,医疗管理部门不断加强对处方管理的监督力度,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处方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近发布了新版的处方管理办法,本文将对该新版办法进行解读。
一、背景信息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疾病谱的变化,慢性病的发病率也显著增加。
因此,处方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凸显。
新版处方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处方行为,提高用药质量,降低患者用药风险,促进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发展。
二、重点内容解读1. 处方写法规范新版办法明确了处方的写法规范,要求医生在处方中必须提供患者的基本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和剂量、用药方法和疗程、开具医生的签名等必要信息。
通过规范处方的写法,可以有效避免因不清晰的处方导致的用药错误和患者风险。
2. 处方审核机制为了提高处方质量,新版办法明确了处方审核机制。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审核制度,严格审核处方合理性和合规性,防止滥用抗生素、麻醉药和精神药品等高风险药物。
同时,加强对处方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方便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分析。
3. 电子处方的推广应用新版办法提倡推广使用电子处方,以提高处方的可追溯性和便捷性。
电子处方可以避免纸质处方的丢失和篡改,并且方便医疗机构进行处方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电子处方的推广应用将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4. 处方信息与用药指导的提供根据新版办法,医疗机构应提供患者用药指导,包括药品的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预防和处理、用药时间和用量等。
同时,医疗机构应与患者建立药物管理档案,记录患者用药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治疗方案。
5. 处方监管和责任追究新版办法强调了处方监管的重要性,并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违规行为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滥用处方权、超范围处方、开具虚假处方等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患者权益和医疗秩序。
三、新版处方管理办法的意义新版处方管理办法的发布,对于规范医疗行业秩序、提高患者用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解读卫生部发布的新《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解读近日,卫生部发布了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和个人开具处方进行了一系列规范和限制。
下面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这项新政策。
一、范围和目的该办法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处方、配送、储存、运输活动等相关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旨在规范处方管理行为,防止滥用处方权力,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
二、重点内容1. 处方管理权限医师开具处方是根据其职业资格和执业范围享有的权利。
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开具药品处方,并应当记录在病历中。
处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规和医疗卫生规定,并经过有效的诊断和治疗选择。
2. 处方开具要求医师开具药品处方应当准确、清晰、合理、规范,并应当将药品通用名称、数量、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写明。
如遇特殊情况需加注说明。
3. 处方审核要求药品处方应当在医务人员之间互相审核,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签章等程序。
药品处方应当反映患者临床病情和具体诊断,明确药品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4. 处方保密要求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处方信息和病历资料等作出保密承诺,并应当依法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5. 处方管理记录要求医务人员应当对开具处方的药品进行详细记录,并应当设置专门的处方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6. 违法行为处理要求对于违反该办法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不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实际执行中可能出现的10个纠纷问题及解决方案1. 医师开具的处方有误,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
此种情况,患者可以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报警寻求司法救助。
2. 医生利用职务之便,虚开处方获取处方费等不正当得利。
此种情况,患者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采取行政或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3. 医院和药店私自增加药品种类和剂量,谋取不正当利益。
此种情况,患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4. 处方开具过程中未进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导致药品处方不合理或错误。
2024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两篇)

2024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处方管理,规范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以下统称“处方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处方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处方权与处方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处方权、处方审核、处方调剂、处方保管、处方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程序。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处方权,处方权应当由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行使。
医疗机构应当将处方权名单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处方应当由处方权人按照医疗规范和患者病情开具,确保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处方权人应当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不得滥用处方权。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审核制度,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处方审核人员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第八条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处方调剂制度,按照处方调剂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第九条处方单位应当建立处方保管制度,对处方进行妥善保管,防止处方丢失、损坏或者被篡改。
第十条处方单位应当建立处方监督制度,对处方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第三章处方开具与使用第十一条处方权人开具处方时,应当认真询问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史等情况,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并注明诊断结果。
第十二条处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二)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三)开具日期、有效期限;(四)处方权人签名或者盖章;(五)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处方权人开具处方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患者病情、年龄、性别、体重等情况,合理选择药品;(二)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三)优先选择国产药品;(四)避免开具重复、无效或者不必要的药品;(五)避免开具有毒、有害或者易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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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处方集
各论:可按临床各科治疗用药和药理学分类办法 编写 每个药品各项目信息论述宜较简练:通用名称; 简要药理作用、适应证;主要规格、用法用量; 主要注意事项等 处方集收载的药品应是由最具成本—效益;最具 有安全性;当地可获得和通过质量认证的药品组 成 处方集内药品可以满足本机构绝大多数患者的医 疗诊治需求
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 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 超过两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 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 况除外。
目的 保证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质量
制度上抵制商业贿赂
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根据处方集制订 由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与遴选 注射剂型(含水针剂与粉针剂等及各种剂量规格) 和口服剂型(含片剂、胶囊剂等及各种剂量规格, 控释片、缓释片等)只准各选择2个品规。 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只准选择12个品种列 入 “目录” 注射剂型、口服剂型和复方制剂药品品种可少选 不能多选
处方调剂
第三十一条规定:“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 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我国医疗机构临床药学人员结构不合理,技术能 力低,必须尽快纠正 无职称的人员如调剂,也需职称人指导审核并签 名或盖章 目前处罚较轻,相当于继续过渡,应加快进度
பைடு நூலகம் 特殊诊疗需要药品的采购
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可 遴选 因特殊诊疗需要可选用除注射剂和口服两种剂型 以外的其他剂型,如适用于婴幼儿的剂型、眼科 用的滴眼剂等列入“目录 剂量规格:注射剂和口服两种剂型除常规成人外, 因特殊诊疗需求,可遴选其他剂量规格,如适用 于婴幼儿的剂量列入“目录” 由科室提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列入处 方集和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要保存完整记 录。
药品处方集
处方集与市场药物手册的区别 处方集:
只收载本机构使用的基本药品
每个药品各项目信息的叙述较简练
各医疗机构之间收载于处方集药品品种有较大不同
药物手册:
全面、详细、收载药品, 品种尽可能多—全部
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
B:患者取药时药师平均发药交待时间
E:按处方实际调配药品的百分率=D/C I:患者了解正确用法的百分率=H/30 F:标签标示完整的药品数 G:药品标示完整的百分率=F/D
表3
本机构数 综合评价指标 每次就诊平均用药品种数 就诊使用抗菌药的百分率 就诊使用注射剂的百分率 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通用名药品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平均处方金额 平均就诊时间 平均发药交待时间 按处方实际调配药品的百分率 药品标示完整的百分率 患者了解正确用法的百分率 % % % % % 分钟 秒 % % %
通用名处方
第十七条规定: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 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 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处 方
通用名处方
处方评价表 医疗机构名称: 填表人: 序号 1 处方日期 (年月日) 年龄 ( 岁) 药品 品种 抗菌药 (0/1) 注射剂 (0/1)
填表日期: 基本药物 品种数
表1 药品通 用名数 处方 金额 诊断
2
3
…
29
30
总计 平均
A= B=
C=
E=
G=
I=
K= L=
%
D=
F=
H=
J=
注:有=1 无=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用药品种总数; 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 = A/30; C:使用抗菌药的处方数; D:抗菌药使用百分率= C/30; E: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数; F:注射剂使用百分率= E/30; 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 H: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G/A; I:处方中使用药品通用名总数; J: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I/A; K:处方总金额; L:平均每张处方金额=K/30。
本地区平均数
% % % % % 分钟 秒 % % %
有无本机构处方集和基本药物目录
有/ 无
意见: 签名:
对超常处方的处罚
第四十五条 处罚规定 超常处方3次提出警告、限制处方权 限制处方权后 又连续出现2次 按《执业 医师法》有关规定取消处方权
限制处方权:主要是对某些药物限制其开具处方 用药 如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开具三线药或二线药
序号 1
就诊时间 (分钟)
发药交待时 间( 秒)
处方用药 品种数
实发处方药品 数
标签标示完整的药品 数
患者是否了解全部处方药 用法 (0/1)
2
…
29
30
C= 总计
D=
F=
H=
平均
A=
B=
%
E=
G=
I=
注:是=1 否=0。 A:患者平均就诊时间 C:处方用药品种总数 D:按处方实际调配药品数 H:能正确回答全部处方药用法的例数
处方管理办法解读
二00七年四月
当前存在的问题
处方书写仍不规范 名称 剂量 用法 医院药学技术力量薄弱 药品调剂不规范 医、药、护之间良性互存、合作、用药干 预制约机制未有效建立 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任务艰巨
《处方管理办法》的特点
加大了药学部门和药师的责任 要求医疗机构领导重视支持医院药学 发展 突出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职责
商品名 甲强龙
华北吉姆欣
开方建议名 甲泼尼松龙
GM-CSF
处方调剂
药师调剂处方必须取得调剂资格,即要符 合以下三条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第三十条规定:“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 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 本机构留样备查”
医疗机构的工作
制订处方集 制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医师培训通用名 根据技术要求变化调整制度职责规范 更改信息系统 对本机构药品应用情况进行本底调查,为 处方点评做准备
处方点评制度
目的
充分掌握本机构医师临床用药的合理性 加速建立不合理用药监测、干预、制约机制 纠正不合理用药 提升医疗机构药物治疗水平 节约医疗卫生资源 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与构建和谐社会
超常预警与干预
建立良性干预机制 提高医疗水平与质量 干预
(发布管理文件与技术规范)→督导检查执行情 况→干预(加强技术指导、批评警告、处罚、改 进措施等)
委员会科学公正/严格遴选)
方便医生处方,过长药名规定统一简写(需公示或 审批) 用药方法含剂型信息,处方中剂型名称尽量省略 推行电子处方,可解决大部分长药名问题 处方用通用名,但发出药必须有可追溯的厂牌记录
长通用名案例
通用名 注射用甲泼尼松龙琥珀酸钠
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嗜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中国申请有专利保护
药品通用名实施措施
“习惯名称”国家拟准备搞些调研目前尚未 制定 每个药品通用名“主语”不得省略 除某些药品必须注明特定的“盐”外 一般 “盐”可略去、剂型可合理简略
建议的解决办法
强化”药事委员会”作用,完善医院处方集
严格限制一药多厂情况:1药1种或原研仿制各1重(药事
一次性诊疗需要药品
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没有,一次性诊疗需要 的药品品种
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 经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 门负责人签暑同意后、药库一次性购入使用,保 留记录,保存期限与处方相同。
用药药品通用名目录
卫生部制订发布,1029种,不含盐根 供医疗机构参考使用 采购药品不受目录限制 卫生部网址 政策信息或医政管理栏目政策信息下
药品处方集
附录:具体内容可根据各医疗机构临床实 际情况而定 如收录:
本机构有关临床用药的相关规定 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原则)
药品处方集
要求
制定处方集要按药品通用名称 制定处方集应由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 应根据本机构制定的遴选标准科学、公开、公平、 公正进行药品遴选 应定期进行修订 但不能频繁或随意修改 修订周期 两年 可编写成手册 医师药师人手一册
技术要求的变化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开具一张处方 处方有效期可延长至3天 合并了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 需长期使用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可带走使用 (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 部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剂量增加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消耗登记内容简化(使用日 期、姓名和用药数量) 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增至3年
干预的内容
不合理用药的现象,如
无正当理由大处方:药品品种多、数量大 无正当理由用高价药 无适应证用药 根据患者点药名开方而无治疗需要 其他人情处方 特别是与个人或科室经济相联系的处方用药,100%属
超常预警范畴
处方评价表
可用于本机构自查点评→干预→改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对所管辖医疗机构 检查点评→干预、超常预警 处方检查点评后 应跟进干预与改进措施
干预:包括技术干预和行政干预
在现阶段行政干预更易取得效果 但技术干预比行政干预更重要 特别在医疗卫生体制和机制理顺以后
超常预警与干预
超常预警属行政干预 是通报警告、必须 改进 各医疗机构应制定超常预警范围与内 容以及干预和限止处方权办法 超常预警主要是指不合理过度用药的超常 规处方 特别是造成恶劣影响的
主要内容
八章 六十三条 两个附件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病区用药医嘱单 处方的开具 品种 名称剂量 电子处方 处方的调剂 调剂责任 四查十对 性别 监督管理 点评 处方权限制 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 医师 药学人员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