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系统-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路政、运政、海事

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航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系统设计解决方案(一)系统开发商:成都世帆科技有限公司1、项目概述1.1、执法现状目前全市全县的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管理水平虽然进行一些提升,但仍然处于较相对较低的位置,主要表现为以下现状:(1)办案效率仍然低下,一份完整卷宗至少需要3小时左右完成。
如出现错误,修订装订时间更长。
人工签字盖章,手工案卷送达时间长,基本上都需要1天左右,群众办事有时候要等几个小时,很多时候甚至要等一两天,部门流转不方便,领导审阅不方便,盖章时间长,相关人员为了上报文书、文书盖章,每天要来回奔波,整体算下来,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精力、交通成本。
(2)案卷文书不规范,手工填写容易描述不准确,书写不规范甚至错误,图案制作粗糙,甚至引用法律法规条款不准确,有些时候还事后手工篡改。
有的案卷是盖章后空白文书放到一线办案人员,如流失到社会,风险很大。
无法查询违法记录历史信息,自由裁量不准确。
人工处理没有流程点记录,如果没有在卷宗留下记录,很多重要信息将无法保存。
虽然有些单位已经可以使用word来制作文书,但是采用传统的word文字替换办法,这就完全可能出现道路信息、人员信息、时间信息、车辆信息、违法事实替换不完整,一套案卷瑕疵很多,完全经不起推敲、检查。
(3)办案流程不规范,因为大部分时间,执法单位领导都不在办公室,所以目前全市的案件都是一线办案人员把整个案子办完后,再让领导签字。
所以即便是前面办的案件不规范、处罚不适当、自由裁量不适当,单位领导也只有默认认可。
由于卷宗是人工送达,由于时间,人员,签章各方面原因,很多卷宗走了非正常流程,风险很高。
(4)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如果要达到完整的、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则需要引入安全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模式,至少要做到排查、整改、复核、销号四个环节。
但实际上目前的排查大部分只能做到前面两个环节,那么这就会造成安全排查有被遗漏的,或者未跟踪后续整改后,造成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如果一旦因安全隐患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执法单位是无法推卸责任的。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前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6〕74号)提出的部省共建、联网运行的重点信息化建设工程。
本工程将按照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执法队伍管理、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和执法服务为主线,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
为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明确建设容和建设要求,确保系统建设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按照《“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交办法〔2016〕118号)确定的总体框架,制定本指南。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须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需的数据元、数据交换、服务接口、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规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
目录第一章总体要求 0一、建设目标 0二、建设原则 0三、建设任务 (1)第二章系统架构 (3)一、业务架构 (3)二、数据架构 (3)三、应用架构 (5)四、技术架构 (6)五、系统布局 (8)第三章建设容和系统功能 (11)一、部级系统工程 (11)二、省级系统工程 (14)第四章信息资源 (21)一、数据中心 (21)二、信息容 (21)三、信息采集 (22)四、信息共享 (23)第五章基础条件 (33)一、通信网络 (33)二、软硬件平台 (33)三、安全系统 (36)四、配套场所 (37)第六章标准规 (38)一、标准体系 (38)二、标准管理 (40)三、参考依据 (41)第七章建设运行管理 (42)一、建设管理 (42)二、需求管理 (42)三、运维管理 (42)第一章总体要求一、建设目标通过组织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成以部省两级数据中心和信息交换平台为核心,覆盖全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质量安全监督、综合执法等执法门类的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体系,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便捷的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实现执法队伍管理规化、执法办案智能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化、监督管理精细化、执法服务优质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

4 管理 中心 投诉 电话 、受 理时 间 ; .
5 管理 中心 的服 务 项 目均 不 收 费 。其 他 与 . 住 房公 积金 业务 相关 的收 费项 目 ,应公 布收 费
反馈 时 限 :管 理 中心 收到投 诉 建议 后 ,在第
一
时 间 与投 诉 人 沟 通 ,1 5个 工 作 日内将 办 理 结
国务 院公报 2 1 0 l・1 5
三年 以上 住 房 公 积 金 信 息 的 ,应 在 受 理 申请 后 1 0个工 作 日内予 以答 复 。单 位 或 职 工 对 查 询 结 果 有 异议 的 ,可 向管理 中心 申请 复 核 。复核 结果 应在 1 5个工 作 日内反 馈 申请人 。
部
长
李 盛 霖
二 。一一 年一 月 四 日
交 通 运 输 行 政 执 法 证 件 管 理 规 定
第章总 则 一
第 一条 为 加 强 交 通 运 输 行 政 执 法 证 件 管
萎
根据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行 政 处 罚 法 》 法 律 、 政 等 行
国务 院公 报 2 1 1 0 1・ 5 法规, 制定 本规 定 。
五 、政 策咨询 有 关要 求 :
部 门文件
指 引 中下划 线部 分 由各管 理 中心依 据本 地现 行 的政 策文件 ,对相应 内容作 具体 规定 。 文 中办 理 时限 为最低 标 准要求 ,各 地应 采取
有 效措 施 ,积极 缩短 办理 时 限 。
咨询 渠道 :办 理场 所 的柜 台或 咨询 台 、客 户
交通 运输 行政 执 法 证 件包 括 《 通 运输 行 政 交
执 法证 》 海 事行 政 执 法 证 》 和《 。从 事 海 事执 法 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交办法〔2024〕25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交办法〔202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4年4月30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决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以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到2026年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效果持续巩固和拓展,执法为民理念深入人心、有效践行,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加快形成,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执法工作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二、重点任务(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1.加强政治建设。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广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广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9.11.25•【文号】交政法发[2009]725号•【施行日期】2009.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广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意见(交政法发〔2009〕7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的监管,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部组织研究开发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建设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规范和指导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推广运行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化技术在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职能,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水平,为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遵循“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需要出发,统一数据定义与编码,统一数据交换标准,统一功能规范,逐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二、推广运行的目标通过推广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信息化监管,有效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主要达成以下具体目标:(一)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全国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构成、知识结构、专业情况、培训和考试情况、年审情况、调动情况等,分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

从事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直接从事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2.经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符合《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的资质条件。
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证》,按照以下程序执行:1.经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2.县级或者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登记造册,逐级审核;3.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立业务管理机构的,由业务管理机构对上述有关人员提出初步审核意见;4.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业务管理机构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登记造册并审核后,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颁发《交通行政执法证》。
(一)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应当持有由交通部统一制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二)持证人应当按照其所持《交通行政执法证》中注明的道路运输管理门类,在法定职责和辖区范围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三)持证人应当妥善保管证件,不得损毁、涂改或者转借他人;(四)持证人遗失证件的,应当即将向所在单位报告,由该单位按照证件颁发程序逐级报请发证机关注销;发证机关审核属实,予以注销,同时登报声明作废,并按程序办理补发证件手续;(五) 持证人调离交通行政执法岗位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收回证件并报发证机关注销;(六)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执行年度审验制度,未经发证机关年度审验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自行失效。
1.甘当公仆: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听党指挥、服务群众;2.热爱交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钻研业务、艰难奋斗;3.忠于职守:严肃执法、不畏权势、违法必究、不枉不纵;4.依法行政:恪守职责、法为准绳、严守程序、裁量公正;5.团结协作:互助友爱、通力协作、顾全大局、联系群众;6.风纪严整:遵章守纪、作风严谨、平等待人、举止文明;7.接受监督:办事公开、欢迎批评、服从检查、有错必究;8.廉洁奉公:清正廉明、反腐拒贿、不谋私利、一心为公。
1.熟悉有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2.执法时按规定着装,佩戴统一的执法标志,做到仪容整洁,形象良好;3.执法过程中举止得当,语言文明,动作规范;4.严格遵守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5.依法提取、采集和保存证据,规范制作法律文书;6.执法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注意自身安全;7.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法规字[2013]12号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法规字[2013]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0214b935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49.png)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法规字〔2013〕12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公路管理局,省港航管理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省交通干部学院: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交政法发〔2012〕681号)精神,省厅结合实际,制定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3月19日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2016年)为贯彻落实好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交政法发〔2012〕年681号)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推进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紧紧围绕交通运输的中心工作,联系实际,创新思路,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合格、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
总体目标: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统一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从2013年起至2016年,对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系统轮训。
通过培训,强化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弘扬为民、利民、便民的执法理念;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执法队伍人才结构,建设多层级执法人才。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前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6〕74号)提出的部省共建、联网运行的重点信息化建设工程。
本工程将按照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执法队伍管理、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和执法服务为主线,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
为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明确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确保系统建设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按照《“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交办法〔2016〕118号)确定的总体框架,制定本指南。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须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需的数据元、数据交换、服务接口、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
目录第一章总体要求 (1)一、建设目标 (1)二、建设原则 (1)三、建设任务 (2)第二章系统架构 (5)一、业务架构 (5)二、数据架构 (5)三、应用架构 (7)四、技术架构 (8)五、系统布局 (10)第三章建设内容和系统功能 (13)一、部级系统工程 (13)二、省级系统工程 (16)第四章信息资源 (23)一、数据中心 (23)二、信息内容 (23)三、信息采集 (24)四、信息共享 (25)第五章基础条件 (35)一、通信网络 (35)I二、软硬件平台 (35)三、安全系统 (39)四、配套场所 (40)第六章标准规范 (41)一、标准体系 (41)二、标准管理 (43)三、参考依据 (44)第七章建设运行管理 (45)一、建设管理 (45)二、需求管理 (45)三、运维管理 (45)第一章总体要求一、建设目标通过组织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成以部省两级数据中心和信息交换平台为核心,覆盖全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质量安全监督、综合执法等执法门类的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体系,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便捷的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实现执法队伍管理规范化、执法办案智能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化、监督管理精细化、执法服务优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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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一)按照统一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部和各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平台运行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二)在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完成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普查工作,建立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标准档案库,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标准档案库向各省市的适时下发,支持各省市的相关应用和服务。
(三)以省市为单位,完成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并对证件信息进行适时上传,在交通运输部进行备案。
二、实施内容
(一)部级系统
在交通运输部部署系统运行所需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部分设备清单说明如下:
1.硬件和系统软件部分
(1)数据库服务器支持DBMS(Oracle10g企业版)运行,满足50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数据库级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2)应用服务器提供基于B/S应用服务,满足50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应用级响应时间不超过6秒。
(3)VPN设备用于支持系统的远程维护工作。
(4)数据同步系统实现部级数据库和省市级数据库之间的数据适时同步功能。
(5)在满足(1)和(2)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可以合二为一。
(6)在满足(1)和(2)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DBMS可以利用已有设备和系统。
2.密钥系统
IC卡密钥管理系统和加密机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体系(含总控密钥和分散密钥等)管理,实现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管理功能。
3.平台业务系统
(1)部级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的管理,是执法人员信息维护的唯一入口,确保执法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各省市的执法人员相关信息通过数据同步系统适时下发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以满足省市应用要求。
(2)部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现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信息的备案和查询分析功能,由数据同步系统适时从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信息数据库中采集。
(二)省级系统
1.已建立管理系统的省市
对于已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或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省市,需要提供前置机实现与部级数据中心之间的数据交换,主要包括执法人员或执法证件两类信息。
需要在省级部署以下环境:
部分设备清单说明如下:
(1)数据库前置机支持DBMS(Oracle10g企业版)运行,满足5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数据库级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2)在满足(1)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前置机和DBMS可以利用已有设备和系统。
(3)数据同步系统实现部级数据库和前置机数据库之间的数据适时同步功能,把需要交换的数据存储在数据库前置机中。
(4)IC卡密钥管理系统和加密机实现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体系管理,按照部统一要求建设。
2.尚未建立管理系统的省市
对于没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的,需要在省级部署以下环境:
部分设备清单说明如下:
(1)数据库服务器支持DBMS(Oracle10g企业版)运行,满足25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数据库级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2)应用服务器提供基于B/S应用服务,满足25用户同时在线进行数据操作和检索服务时,应用级响应时间不超过
6秒。
(3)数据同步系统实现部级数据库和省市级数据库之间的数据适时同步功能。
(4)在满足(1)和(2)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可以合二为一。
(5)在满足(1)和(2)的性能要求前提下,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DBMS可以利用已有设备和系统。
(6)IC卡密钥管理系统和加密机实现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密钥体系管理,按照部统一要求建设。
(7)省市级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实现各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与分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并由数据同步系统适时向部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信息数据库备案。
三、技术支持与维护
部负责统筹安排技术人员在系统安装实施和运行阶段,
四、数据库交换数据内容和格式要求(一)人员基本信息
(二)人员年审信息
(三)人员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