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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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附件2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中型水库工程、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水文基础设施项目、其他重点水利工程等,具体项目类型和支持范围可视情况作必要调整。

第三条本专项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

本专项安排和使用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程序完备、有效监管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

安排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该专项水利工程,应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条件,完成项目审批或核准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应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审批),年度投资规模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可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计划执行进展情况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平台进行调度和监管,按规定实施绩效管理。

第四条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应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

第二章支持范围与方式第五条本专项安排中央直属工程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本专项安排地方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由地方在转发和分解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按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安排相关工程。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类项目性质和特点、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制定差别化的该专项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政策,统筹加大对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

具体标准如下:(一)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根据细分工程类型的投资补助标准综合测算确定投资补助规模。

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要求

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要求

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要求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组2014年8月前言依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开展全国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包括基础数据准备、山洪灾害调查和山洪灾害分析评价等内容。

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是在前期基础工作、山洪灾害调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山洪灾害防治区暴雨特性、小流域特征和社会经济情况,研究历史山洪灾害情况,分析小流域洪水规律,采用各地设计暴雨洪水计算方法和水文模型等分析计算方法,综合分析评价防治区沿河村落、集镇和城镇的防洪现状,划分山洪灾害危险区,分析确定预警指标,绘制危险区图。

为了指导和规范全国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写了《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全国山洪灾害分析评价的范围;——山洪灾害分析评价中采用的设计暴雨、设计洪水的内容、方法及其成果表格格式;——现状防洪能力评价的内容、方法及成果的格式;——危险区划分的内容、方法及成果的要求;——山洪预警指标分析的内容、方法及成果的要求;——危险区图绘制内容及成果要求。

本技术要求主要适用于200平方公里以下小流域,200~1000平方公里流域的暴雨洪水分析计算可参照使用。

本技术要求涉及的主要名词列于附录1“名词解释”,涉及的具体方法在培训材料中详细介绍。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目录前言 (i)1 总体要求 (1)1.1 范围 (1)1.2 目标 (1)1.3 内容 (1)1.4 成果要求 (2)2 主要技术标准 (4)3 技术路线 (5)4 设计暴雨计算 (8)4.1 暴雨历时确定 (8)4.2 暴雨频率确定 (8)4.3 设计雨型确定 (8)4.4 计算方法选择 (9)4.5 成果要求 (9)5 设计洪水分析 (10)5.1 净雨分析 (10)5.2 洪水频率确定 (10)5.3 洪水要素确定 (10)5.4 洪水计算方法 (10)5.5 水位流量关系计算 (11)5.6 合理性分析 (12)5.7 成果要求 (12)6 防洪现状评价 (13)6.1 成灾水位对应的洪水频率分析 (13)6.2 现状防洪能力确定 (13)6.3 危险区等级划分 (14)6.3.1 危险区范围确定 (14)6.3.2 危险区等级划分方法 (14)6.3.3 转移路线和临时安置地点确定 (15)6.4 成果要求 (15)7 预警指标分析 (16)7.1 一般规定 (16)7.2 雨量预警指标分析 (16)7.2.1 预警时段确定 (17)7.2.2 土壤含水量计算 (17)7.2.3 计算临界雨量 (18)7.2.4 综合确定预警指标 (18)7.2.5 合理性分析 (18)7.3 水位预警指标分析 (19)7.4 成果要求 (19)8 危险区图绘制 (20)8.1 危险区图 (20)8.2 特殊工况危险区图 (20)8.3 成果要求 (21)附录 (22)附录1 名词解释 (22)附录2 雨量预警方法 (25)附录2.1 代表雨量确定 (25)附录2.2 雨场划分 (25)附录2.3 经验估计法 (27)附录2.4 降雨分析法 (28)附录2.5 模型分析法 (29)附录3附表 (32)附表1 分析评价名录 (32)附表2 设计暴雨成果表 (34)附表3小流域汇流时间设计暴雨时程分配表 (36)附表4 控制断面设计洪水成果表 (38)附表5 控制断面水位-流量-人口关系表 (40)附表6 防洪现状评价成果表 (42)附表7 临界雨量经验估计法成果表 (44)附表8 临界雨量降雨分析法成果表 (46)附表9 临界雨量模型分析法成果表 (48)附表10预警指标成果表 (50)附录4附图 (52)附图1 防洪现状评价图 (52)附图2 危险区划分示意图 (53)附图3 预警雨量临界线图 (55)1总体要求1.1范围适用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区小流域洪水分析计算,针对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内沿河村落、集镇、城镇等防灾对象,开展山洪灾害分析评价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3.21•【文号】办建设〔2024〕101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建设〔2024〕101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今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3月21日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发展,加快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守牢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底线,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完善水利工程建设体制机制法治,着力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1.强化组织管理。

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项目法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首要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加强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切实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2.加快建设进度。

组织各地加快实施防洪关键控制性枢纽、重大引调水、重点水源、新建大型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逐项目制订年度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动态监控进度滞后项目,分析解决制约关键因素,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90%以上。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23•【文号】办振兴〔2024〕60号•【施行日期】2024.0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振兴〔2024〕60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水利部制定了《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23日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牢牢守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水利实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水利力量。

一、持续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一)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1.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

对脱贫地区、供水薄弱地区、自然灾害影响地区农村居民饮水状况开展动态监测,重点做好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饮水安全状况排查,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保持问题动态清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饮水安全问题底线。

2.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

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无法纳入城乡一体化、规模化供水范围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确保不落一户一人。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2.10.08•【字号】浙水计[2012]109号•【施行日期】2012.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浙水计〔2012〕109号)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近日,水利部召开了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2年中央投资安排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陈雷部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当前水利建设面临的形势,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尽早建成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水利建设对经济的直接拉动作用,要确保年底前完成5400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6000万人口的农村饮水安全、2209条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三项建设任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水利工程建设。

王建满副省长在会议情况汇报上批示:“水利建设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领域,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载体,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增后劲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省洪涝灾害频发,水利建设任务十分繁重。

省水利厅要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由厅领导带队,分地区对进展滞后的项目逐项研究,分析原因,落实措施,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掀起今冬明春水利建设热潮,确保完成年度水利建设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目前,我省水利工程建设总体进展基本顺利,1-8月累计完成投资220亿元,占年度投入计划的67%。

但仍有一些水资源保障工程、防洪排涝骨干工程、滩涂围垦等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协调不力,推进缓慢;在建的部分重大水利工程由于政策处理不及时,地方建设资金筹措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致使建设进度滞后,严重影响了全省总体年度建设目标的实现。

按照“强塘”工程责任书签订的目标任务,今年年底责任书内项目要全部完成,但个别项目进度慢,还在前期筹划准备阶段,甚至建设内容不明确,相关地方也未引起足够重视。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正文:----------------------------------------------------------------------------------------------------------------------------------------------------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过多年努力,特别是1998年以来,我国大江大河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大江大河干流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形成,防御洪水能力明显增强。

但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滞后,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大部地区先后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引发部分中小河流漫堤溃堤、一些中小水库出险和局部山洪地质灾害,特别是甘肃舟曲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充分暴露出防洪减灾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就进一步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等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治、依法防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大江大河治理的同时,以防洪薄弱地区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为重点,以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核心内容,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为主要手段,以地方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中央部门加大指导协调和资金支持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使防洪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防御洪涝和山洪地质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易灾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更加完善。

二、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二)加大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力度。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8.30•【文号】办运管〔2021〕263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办运管〔2021〕2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要求,我部制定了《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1年8月30日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我国小型水库量大面广,77%的小型水库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建设标准总体偏低,运行时间较长,设施老化严重,除险加固不彻底,75%的小型水库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管护能力不足。

由于先天不足、后天失养,小型水库安全隐患依然突出,是“十四五”时期防汛薄弱环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要求,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提高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库大坝安全和“十四五”时期解决防汛薄弱环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压实小型水库管理各方责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部门监管,坚持两手发力,实现“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保障工程安全、效益发挥。

(二)“十四五”目标任务小型水库管护主体权责进一步明晰,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全面推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

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 全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建设

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  全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建设
理任务。
2着 力抓 好 明年 5 . 6个 项 目的组 织 和 实 施
守 法 、 平 、 信 的 水 利建 设 市 场 环 境 。 要 严 格市 场 管 理 和 信 公 诚 用 管 理 , 真 规 范合 同 , 实履 行 各 自职 责 和 义 务 。 五是 及 时 认 切
在 8 底 前完 成 招 标 工 作 。 月 三是 认真 履 行 开 工 审批 手 续 工 开
审批 为 行 政许 可事 项 ,任 何 水 利工 程建 设 项 目在 正 式 开 工前 都 必 须 履 行 开 工报 告 和 批 准 手 续 .未经 批 准 的项 目不 得 开 工 建 设 。 地 要 对 项 目开 工情 况 进 行 一 次 “ 各 回头 看 ”凡 违 反规 定 .

加快重点 水 利项 目前期 工作
全 力推进 中小 河流治 理建 设
口河 北 省 水 利 厅 副厅 长 刘 凯军
为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全 国 中小 河 流 治 理 工 作 会议 和推 进 重 点 水 利 项 目前 期 工 作 会议 精 神 .我 省 要 全 面 分 析水 利 建 设 存 在
跨 越 式 发展 的重 大 举 措 .也 是 对 我 省 各级 水 利 部 门 的重 大 考
验 。今 后一 个 时 期 , 我省 水 利 建 设 将 呈 现 出 投 资规 模 大 、 建设 任 务 重 、 工 时 间 紧 、 会 关 注 程 度 高 的特 点 。正 视 我省 水 利 完 社 建 设 形 势 .各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必 须 严 肃 认 真 地 对 待水 利 建 设 的各 项 任 务 和 要 求 . 极 争 取 各 级 政 府支 持 , 动 寻求 有 关 积 主 部 门 配合 . 以超 常 规 的 工 作 强 度 、 造 性 的 思 维 方 式 , 力 推 创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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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分)、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利部分)
三个专项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
陕西省水利厅
2010年10月
目录
一、工作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2(一)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 . (2)
(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水利部分) (4)
(三)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水利部分) (4)
二、组织分工 (5)
(一)组织体系 (5)
(二)各专项规划组织分工 (5)
三、进度安排 (6)
四、工作要求 (7)
根据水利部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全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水利部分)》、《全国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水利部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了按期高效优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
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主要任务是加大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力度、加快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完善防洪非工程措施等。

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确定流域面积200~3000 km2有防洪任务的重点中小河流名录,提出治理重点河段、治理项目。

全国到2015年治理200~3000 km2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约5000条,其中,2012年底前完成《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确定的2209条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我省有56条河流进入,河流名录暂不作调整,将根据财政部、水利部有关最新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再决定;2013~2015年新增加治理约2900条中小河流,水利部明确我省治理数目80条。

我省流域面积200~3000 km2中小河流共有262条,本次规划编制的原则是将有防洪任务,符合条件的所有剩余中小河流纳入规划编制,提出河流名录及基本情况、治理重点河段、治理项目及主要建设内容,根据轻重缓急和已实施和正在实施的中小河流、病险水库项目执行状况,提出项目的排序上
报。

2、确定3000 km2以上的江河主要支流河流名录,提出治理重点河段、治理项目。

依据国家已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和我省的相关规划,我省黄河流域的渭河干流及泾河中下流河段,长江流域的汉江上游汉中平川段,要提出治理重点河段、治理项目。

同时做好汉江安康段、嘉陵江上游汉中段、丹江商洛段及黄河主要支流洛河、伊洛河、延河、无定河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向流域机构和水利部汇报,争取支持。

要以流域为单元绘制江河主要支流重点治理河段位臵示意图。

3、确定小(1)、小(2)型病险水库和新出现的大中型病险水库数量。

最近财政部和水利部已经印发了小(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我省进入52个。

我们的重点是小(二)型的规划,提出工程实施安排。

同时要在安全鉴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大中型病险水库名单。

4、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对于老化失修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涉及防洪安全的大中型病险水闸,在安全鉴定的基础上,确定除险加固名单、实施安排。

5、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

确定水文测站布局,提出中小水库防汛报警通讯系统建设方案;以优化水库调试运用方案为原则,确定我省配合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二期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建立洪水风险管理制度,提高洪水资源化水平,提出洪水管理科学技术研究的有关建议,以及洪水保险制度的设想和实施步骤。

绘制我省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分布示意图。

(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水利部分)
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水利部分)的主要任务是开展灾害调查评价,完善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实施重点山洪沟治理,以提高山洪灾害防治能力。

编制以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山洪灾害调查评价。

我省山洪灾害防治县有94个,要划定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2、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规划。

以县为单元,以村镇为对象,建设覆盖防治区的雨水情监测站点和县乡村配备必要的预警设施、建设县级监测预警平台、编制县级及防治区内的基层乡村预案、开展山洪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建立群测群防体系。

3、山洪沟工程治理规划。

根据山洪沟的特点、防治现状及防灾形势,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水利部拟安排我省山洪沟治理条数65条,同时再增加10%的数量控制开展编制工作。

我省按照原有规划,省防汛办提出了拟争取的123条山洪沟建议名称,本次规划我省拟按130条左右编报,根据轻重缓急排序。

(三)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水利部分)
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水利部分)主要任务是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以加强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主要工作内容有:
1、小流域综合治理。

水利部本次规划给我省明确的山洪易灾地区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控制指标为6000平方公里,规划水土保持控制县数45个。

我省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大数量进行编制,要求分县区提出山洪易灾小流域治理条数及名称;以规划小流域的水土流失面积为基础,结合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各项防治措施。

2、监督管理。

根据山洪、泥石流易灾区的实际情况,提出预防监督管理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

3、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根据山洪、泥石流易灾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提出监测任务及重点。

二、组织分工
(一)组织体系
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由厅规计处总协调,各有关处、办、局按照分工负责,厅总工办技术总负责。

各牵头部门及单位按照水利部编制工作大纲的要求,负责与相关市及部门、单位进行协调,与水利部相关对口部门、单位沟通汇报。

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直接提交本市(区)行政区域规划成果至省厅相应牵头部门或单位。

(二)各专项规划组织分工
1、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
由厅规计处牵头,河库处、信息中心、省江河局、省水文局、省水环境设计院参加。

流域面积200~3000 km2的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

规计处
具体负责,省水环境设计院协助,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本市行政区的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成果及规划文本(含电子版)。

江河主要支流。

省江河局具体负责,并与流域机构黄委、长委及相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协作,提交规划成果及文本(含电子版)。

中小型病险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厅河库处具体负责。

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

省水文局、厅信息中心具体配合负责,与相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协作提出规划成果及文本(含电子版)。

2、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水利部分)
省防办牵头,省水文局、厅规计处、总工办、信息中心等参加。

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交本行政区规划成果。

3、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水利部分)
省水保局牵头,省防汛办、厅水保办等参加。

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交本行政区规划成果。

三、进度安排
1、各市于2010年10月31日前提交相关规划成果及文本(纸质文档加盖公章,电子文档直接发邮箱)。

2、省江河局、厅河库处、省水文局及厅信息中心于2010年11月3日前向厅规计处提交所承担的《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部分的规划成果。

3、2010年11月5日前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或单位向厅规计处提交专项规划成果。

(注:水利部《山洪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工作大纲》要求向国家防总11月5日提交规划成果)
4、2010年11月12日,我省专项规划审查修改完成,将相关规划成果报水利部。

(注:水利部《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大纲》要求11月10日前向部水保司上报成果报告文本和电子版)
四、相关要求
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1、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

各市水利(水务)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明确规划责任人和联络员,于2010年10月25日报厅规计处和各牵头部门或单位。

2、严格把好成果质量关。

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特别要重视规划重要基础数据的一致性、合理性的审查、复核与分析工作。

3、保障如期提交规划成果。

要按照专项规划的部署,对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做出详细安排,倒排工期,加强检查和督促,保证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提交规划成果。

4、加强协调沟通。

各承担单位要加强合作,对规划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有关专项规划,牵头单位要及时沟通,做好规划成果的协调和衔接。

各市区在工作
过程中,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

附件:三个专项规划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和联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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