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S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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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DCS系统工程师站分级授权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热工D C S系统工程师站的授权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热工专业应按照工程师及历史站生产厂商的说明,对专责人及使用上述设备的人员进行分级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操作使用。

对专责人及允许使用人员的权限应进行分级管理,每年热工专业应将设备专责人和允许使用人员及各自权限的名单上报,经设备部审核并经公司批准后公布,严禁任何非授权人员擅自操作或越权限操作,一经发现,严肃考核;外专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工程师站及历史站,若有必要必须有热工人员陪同并对其工作执行批准手续。消缺、改进过程中凡涉及到工程师站及历史站的工作,必须有获得相应授权的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方可进行,原则上单人不得进入或在机房内停留;工作人员应相互监护,并做好事故预想,履行工作票制度。

权限管理

为确保设备安全,以下人员可进入工程师站:

1.获得授权的热控人员

2.其他热控管理和技术人员。

3.公司领导。

4.设备部和发电部领导。

5.公司安监人员。

6.其他得到领导同意的人员可在热控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

以上这些人员中除第一类外其余人员不得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操作。除日常检查及特殊情况外,热工人员不得在没有工作需要的情况下进入工程师站环境,如果工作需要必须进入工程师站环境,必须有工作票,并有人监护。在工程师站做任何软件及数据修改必须按《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热工

自动化设备检修规程》、《热工保护管理标准》。《I A维护手册》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任何人员,未经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计算机进行任何软件的删除、拷贝、修改等任何工作。在工程师站所进行的参数修改或组态修改工作,必须由操作授权人员使用自己授权的用户名登录并进行操作,操作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存盘,同时必须填写逻辑修改参数调整记录。在工程师站操作完毕后,应退出自己的帐户到初始化环境下。如发现工作完成后,长时间不退出的,由专业进行考核。

软件管理

工程师站及历史站的软件(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及应用软件)是设备运行的安全保证,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为了保证

D C S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非法改动计算机软件及病毒进入计算机,软件只允许经授权的热工人员进行工作,任何其他人员,未经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计算机进行任何软件的删除、

拷贝、修改等任何工作也不得随意退出或进入系统。

应用软件可由获得相应授权的热工人员在履行必要批准手续后进行软件修改及软件备份工作。

1、D C S系统的软件备份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禁止在办公电脑上安装使用;

2、非D C S系统的工作人员禁止使用D C S系统的软件;

3、D C S系统的软件备份按分类一式两份,均以光盘为介质;为了在网络上使用方便,在各工作站的硬盘上做好实时工程备份。

4、外来人员携带的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未经工作人员允许和病毒扫描,禁止在任何D C S计算机上使用;

5、禁止在任何D C S计算机上安装游戏及与生产工作无关的软件;

6、D C S系统使用的杀病毒软件应15天升级一次;

7、从网上下载的工具软件在使用前进行病毒扫描,确定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8、对修改过的工程组态,及时进行备份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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