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诚信计量眼镜店核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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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

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

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1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不包含网络电商平台抽样)。

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种类、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要求、检验要求、判定规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产品种类2.1定配眼镜;2.2老视成镜;2.3太阳镜。

2.4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3.1定配眼镜根据验光处方或特定要求定制的框架眼镜。

3.2老视成镜由生产单位批量生产的用于近用的装成眼镜。

3.4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两镜片光学中心在与两镜圈几何中心连线平行方向上的距离。

3.5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测量值与瞳距的差值。

3.6光学中心水平互差也为光学中心单侧偏差,即:光学中心单侧水平距离测量值与单侧瞳距的差值。

3.7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两镜片光学中心高度的差值。

3.8光透射比镜片或滤光片的透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

3.9其他其他术语和定义见相应产品标准规定。

4检验依据GB10810.1-2005眼镜镜片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GB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GB13511.1-2011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39552.1-2023太阳镜和太阳镜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b39552.2-2023太阳镜和太阳镜片第2部分:试验方法GB/T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5抽样要求5.1抽样方法定配眼镜由抽样人员提供验光处方,指定在售的眼镜架、眼镜片,交由被抽查单位现场制作加工后现场封样,需抽取带有柱镜的产品。

老视成镜在市场待销产品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所抽产品需同型号、同规格、同批次、同顶焦度、同光学中心水平距离,此外,为确保样品的完好有效,每一副老视成镜应有独立的包装,并附有完整的出厂标识标签和说明书等。

商场、超市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检查评分标准

商场、超市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检查评分标准
( 3 )现场随机抽查10台计量器具和设备,性能满
足要求记3分;每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扣1.5分。
( 4 )现场抽查10台计量器具和设备,有制造
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得2分;每发现一台没标志的扣1分。
( 1 )现场随机抽查10台计量器具,计量器具检定率100%记5分;发现一台计量器具未检定扣2分。
(2)现场抽检10台计量器具,合格率100%记3分;发现一台计量器具不合格扣3分。
计量器具和商品,不满足要求扣1分。
四、建立诚信计量承诺机制15分
1、应当建立诚信计量承诺制度。
(4分)
2、检查诚信计量方面的承诺的落实情况。(4分)
3、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或者服务计量不足先行赔偿制度。(4分)
4、主办者对经营者在计量承诺方面应有考核和制约。(3分)
1、应对诚信计量承诺做出规定,有规定的记4分。
( 2 )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贯彻执行。
(4分)
3、计量管理基础工作(7分)
( 1 )建立计量器具一览表、台帐。(3分)
( 2 )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并
执行。(2分)
( 3 )建立进货计量验收、计量器具巡检抽检、计量投诉、计量奖惩等原始记录,保存完整。(2分)
( 1 )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讲话稿件,评价领导对计量工作重视程度。领导重视并把计量工作列入对经营者的考核内容得3分;领导重视程度一般或未把计量工作列入对经营者的考核内容的,分别扣1分。
没有规定的扣4分,不完善的扣1分。
2、检查向消费者做出诚信计量方面的承诺是否完善,
落实有记录的记4分。没落实扣2分.
3、主办者应当建立商品或者服务计量不足
先行赔偿,做出规定,有规定的记4分。没规定的扣2分不完善扣2分。

眼镜行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行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行计量管理制度一、前言眼镜行作为一家主要提供眼镜配制及销售服务的企业,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计量管理制度。

本计量管理制度的制订旨在规范眼镜行内部的计量活动,提高对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二、总则1.1 本计量管理制度适用于眼镜行内所有计量活动的组织、计量设备和计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眼镜配制、检测、校准和维护等。

1.2 眼镜行计量管理制度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要求为基础,并结合眼镜行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内部计量活动的管理。

1.3 眼镜行计量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应遵循科学、严格、公正、透明、诚实的原则,确保计量活动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三、组织架构2.1 眼镜行应设置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执行计量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全公司的计量活动。

2.2 眼镜行计量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的计量管理员,负责计量设备的校准、维护和管理工作。

2.3 眼镜行应加强对计量设备的保管、维护和管理,确保计量设备的正常运行。

2.4 眼镜行应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5 眼镜行应加强对计量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计量技能和素质,确保计量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计量设备管理3.1 眼镜行应建立计量设备档案,详细记录各项计量设备的型号、规格、准确性等信息,确保计量设备的可追溯性。

3.2 眼镜行应加强计量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计量设备的正常运行。

3.3 眼镜行应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4 眼镜行应建立和维护计量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计量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确保计量设备的正常使用。

3.5 眼镜行应建立计量设备的调查和管理制度,对计量设备进行台账管理和定期更新,确保计量设备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五、计量指导4.1 眼镜行应加强对计量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计量技能和素质,确保计量活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眼镜店的单位诚信计量工作概述

眼镜店的单位诚信计量工作概述

眼镜店的单位诚信计量工作概述
眼镜店的单位诚信计量工作涉及到销售的眼镜产品的计量准确性和合法性。

以下是眼镜店单位诚信计量工作的概述:
1. 计量装备管理:眼镜店需要购买和使用计量装备,如电子称、显微镜等,用于测量和检验眼镜产品。

眼镜店应确保计量装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2. 计量标准管理:眼镜店需要确保使用的计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校准。

计量标准可以包括长度、度数、曲率等参数的参考物。

3. 眼镜产品计量检验:眼镜店需要对销售的眼镜产品进行计量检验,以确保其质量和规格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计量检验可以包括度数测量、镜片质量检验等。

4. 计量记录与管理:眼镜店需要记录和管理计量检验的结果和数据,包括计量装备的使用记录、计量标准的校准记录以及眼镜产品的计量检测结果。

这些记录可以用于追溯和证明商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5. 计量法律法规遵从:眼镜店需要遵守相关的计量法律法规,确保计量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这包括销售计量设备合格证明、标明计量单位、不擅自调整或修理计量设备等。

6. 诚信宣传与教育:眼镜店可以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计量诚信意识和能力,加强消费者对于计量准确性和合法
性的认知和理解。

总而言之,眼镜店的单位诚信计量工作旨在确保销售的眼镜产品质量和规格准确无误,并遵守相关的计量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文件

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文件

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文件一、总则为维护商业服务业的公平有序竞争环境,规范各企业在计量行为管理方面的自觉性和规范性,促进社会诚信文化的建设,制定本规范。

二、计量原则所有商业服务企业应秉持公平、诚实、合理的原则进行计量。

计量结果应真实反映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等实际情况。

三、计量程序1. 应建立完整的计量流程管理规程,明确计量人员职责和计量设备的管理使用规定。

2. 计量后应详细记录计量结果,如有质量问题应详细记录并及时与客户说明处理方式。

3. 计量结果不得随意修改,修改必须并经过管理层审批。

四、计量设备1. 计量设备必须具备合法证件,在规定周期进行检验验证面是一个《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文件》的范本:一、总则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商业服务业计量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二、计量准则1. 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计量机构验收检定标准,保证计量结果正确。

2. 计量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件,完成相关培训,熟练掌握计量技术操作。

3. 计量过程应公开透明,消费者有权了解和监督。

4. 计量结果不能高估或低估,严禁任意擅自改动计算公式或参数。

五、服务态度1. 应尊重每一位消费者,用心提供用心服务。

2. 解答消费者疑问应用易懂回答,不得故意掩盖或误导。

3. 对消费者合理要求,应予以满足,不能藐视或无视消费者。

4. 维护消费者隐私,不可擅自公开或用于非法用途。

五、违规责任1. 计量舞弊、欺诈消费者者处以警告、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2. 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 消费者发现违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六、附则本规范自发布之日实施。

之前未与本规范完全匹配的行为,给予适当期限进行改正。

眼镜计量管理制度模板

眼镜计量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眼镜行业计量管理工作,确保眼镜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眼镜生产、销售、验光配镜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眼镜计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制原则:遵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计量标准。

2. 科学原则: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3. 诚信原则: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确保眼镜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眼镜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眼镜计量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五条眼镜计量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眼镜计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眼镜计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眼镜计量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眼镜计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2. 组织眼镜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和保养。

3. 负责眼镜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报废工作。

4. 组织眼镜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质认定。

5. 监督检查眼镜行业计量管理工作,确保计量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第七条眼镜计量器具包括眼镜加工设备、验光配镜设备和眼镜检测设备等。

第八条眼镜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和保养应符合以下要求:1. 采购眼镜计量器具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生产企业。

2. 验收眼镜计量器具时,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 眼镜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4. 眼镜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精度。

第九条眼镜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报废应符合以下要求:1. 眼镜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定、校准。

2. 检定、校准后的眼镜计量器具应贴上检定、校准标识,并注明检定、校准日期。

3. 检定、校准不合格的眼镜计量器具应及时报废,并更换合格设备。

第四章计量人员管理第十条眼镜计量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眼镜店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店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店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店计量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商品计量:眼镜商店涉及到镜片度数、眼镜框尺寸等计量要素,需要确保计量准确性。

店铺应确保所售商品的计量设备符合国家法定计量要求,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校准。

2. 计量器具管理:店铺应建立计量器具档案,包括计量器具的购置、验收、领用、维护、检定和报废等记录。

计量器具定期需要进行检定,确保其准确性。

3. 计量检测:店铺可委托具备计量检测资质的机构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其准确性和稳定性。

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 计量结果报告:店铺应提供准确的计量结果报告给顾客,保证顾客权益。

报告中应包含商品的计量参数、检测日期、设备信息等相关信息。

5. 违法行为防范:店铺应遵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禁止销售使用假冒伪劣计量器具的商品,并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进行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眼镜店计量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求,具体要根据当前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来进行。

店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确保计量活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江苏省医疗机构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核查报告

江苏省医疗机构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核查报告

附件2:
江苏省“医疗机构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2015年度)




申报单位: .
核查单位: .
核查组长: (签字)
核查日期:年月日
江苏省“医疗机构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核查记录
注:1、单项结论:分合格、有缺陷和不合格三种。

检查内容全部符合要求为合格;检查内容大部分符合要求,少部分与要求有差距为有缺陷;检查内容大部分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2、对细则中加“*”符号的条款作为必备项,单项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未加“*”符号的条款作为其余项,单项判定为“合格”、“有缺陷”或“不合格”。

3、在核查单项中,必备项全部合格的,核查结论为“合格”。

在核查单项中,必备项有一项“不合格”,或其余项有两项以上(含两项)“不合格”,或有四项以上(含四项)“有缺陷”,核查结论均为“不合格”。

两项“有缺陷”计一项“不合格”。

其余情况核查结论为“基本符合但需整改”,要做出限期的书面整改。

4、如参加创建的医疗机构三年内发生了影响较大的计量问题,直接取消其核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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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江苏省诚信计量眼镜店核查细则
(2008年度)
为了规范全省眼镜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加强对眼镜制配的计量监督管理,引导行业自律,营造我省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配戴上放心眼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制定本细则。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在本省境内从事眼镜验配的组织和个人诚信计量行为。

从事验光、定配眼镜的眼镜店必须已申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销售角膜接触镜的眼镜店必须已申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

本细则所称眼镜验配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从事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成品眼镜销售等经营活动。

本细则所称配镜验光是指使用验光设备等计量检测仪器对消费者眼睛的屈光状态进行测量、分析并出具验光单的行为。

本细则所称成品眼镜包括装成眼镜、太阳镜等。

2、引用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2)《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
(5)《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
3、计量管理要求
3.1、管理职责
眼镜店负责人应了解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制定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 管理机构
企业应有明确主管计量工作的领导,有管理计量工作的部门,能统一管理本企业的计量工作。

3.3 计量人员
企业应加强计量法律法规、计量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配备与经营相适应的,并经过质监部门考核合格的计量管理人员。

3.4 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与企业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地贯彻实施,实施结果要有记录。

计量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进货计量检测验收制度;
2) 明码标价制度,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 计量器具、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
4) 计量器具、设备周期检定、校准制度;
5) 在用计量器具、设备的日常自校、维护保养、更新报废和不合格计量器具、设备管理制度;
6) 经营的商品或者提供的验配服务计量责任和计量投诉处理制度;
7) 计量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4、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
*4.1眼镜店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自身验光制镜业务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和设备。

*4.1.1眼镜店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自身验光制镜业务相适应的计量器具,配备的计量器具属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编号、CMC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配备的进口计量器具属于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管理范围的,应当具有《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4.1.2从事验光计量活动的眼镜店,具备符合验光要求的设备并正常运转。

应当配备远、近视力表或投影仪视力表;验光镜片箱、电脑验光仪;综合验光仪;瞳距尺或瞳距仪;检影镜等必备设备。

有可调节高低的椅子供被检者使用。

*4.1.3从事定配计量活动的眼镜店,具有符合开展配镜业务的加工配装设备并运转正常,应当配备焦度计、测厚仪、游标卡尺、磨边机、定中心仪、样板机、打孔机、开槽机、抛光机、烘热器等必备设备。

*4.1.4从事角膜接触镜配戴销售的眼镜店,具有符合开展角膜接触镜配戴销售业务的设备并运转正常,应当配备裂隙灯、投影放大仪、角膜曲率计或角膜地形图仪等必备设备。

*4.2眼镜店应当加强计量器具、设备的检定、校准管理,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当登记造册,向当地县(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营者应当依法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不属于计量器具,但在经营、服务过程中提供量值传递的设备,应当自行定期校准,或者送计量检定机构校准。

所有设备应贴上检定或校准合格标志,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和设备量值的准确可靠。

4.3眼镜店应当加强计量器具和设备的使用管理。

不使用
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使用未经校准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量传设备;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不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不擅自改动、拆装计量器具,不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4.4眼镜店应当加强计量器具、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定期对在用的计量器具、设备进行自校,做好自校记录,发现设备异常,应当及时与厂商和所在地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对性能不稳定、示值不准确、故障率高、计量性能已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设备及时进行更新。

5、眼镜产品的计量管理
5.1 眼镜验配服务工作流程的计量管理
*5.1.1眼镜店销售的定配眼镜、成品眼镜、提供的验光服务等,与量值有密切关系,应当使用性能和准确度满足生产和销售合格产品要求的检测设备,焦度计分度值不低于0.02D,测厚仪精度不低于0.1mm,直尺的精度不低于0.5mm。

5.1.2眼镜店应当明确规定验光、配镜操作规范,责任到人,对服务过程定量控制,确保每个环节获得的量值以及量值传递的准确。

5.1.3制定现场考核制度。

定期进行计量现场检查,保证经营、加工现场使用的计量器具受检率100%。

5.1.4定期进行各岗位工作流程的检查,保证各人员按制度规定操作。

*5.2 眼镜产品的计量管理
*5.2.1明确规定对镜片、镜架、接触镜、成品眼镜进货
验收的程序,包括验证方法和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

确保产品量值的合格,具有可追溯的检测报告。

*5.2.2对配装眼镜实行售前计量检验,明确验收检验的项目方法、技术指标和管理程序。

6、人员岗位配备要求
*6.1眼镜店应当配备与其经营相适应的验光、定配、销售人员。

从事验光计量活动的眼镜店,至少有2名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验光人员;从事定配计量活动的眼镜店,至少有2名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定配人员;从事角膜接触镜配戴销售的眼镜店,销售、配戴人员应经过有效专业知识培训,能正确引导消费。

6.2 眼镜店应当根据自身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经过有效专业知识培训,持证上岗,负责日常的各项计量管理工作。

眼镜店应当重视和加强对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认真执行计量人员培训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其计量法制意识和计量技术水平,掌握计量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7、计量承诺和投诉处理
7.1 计量承诺机制
7.1.1眼镜店应当建立诚信计量承诺制度,公开向消费者做出诚信计量方面的承诺,保证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计量准确。

7.1.2眼镜店应当建立在日常生产、经营、服务、宣传等活动中认真履行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1.3眼镜店应当建立在眼镜店明显部位加贴“计量器
具检定合格确认证书”,注明计量器具名称、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7.1.4眼镜店应当对自身违反诚信计量承诺的各类行为做出相应的改正和补偿规定。

发生眼镜产商品或服务缺陷的,应当给消费者及时更换、补偿损失和先行赔偿。

7.2计量投诉处理机制
7.2.1眼镜店应指定专门受理计量投诉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计量投诉的受理、协调和处理工作,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7.2.2眼镜店应当建立健全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公开自已和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意见箱,方便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7.2.3眼镜店应当及时处理各类计量投诉,提出解决办法,保证计量投诉及时处理,同时认真分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8、能源计量管理
8.1 眼镜店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所使用的水、电等能源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受检率、符合性达到100%。

8.2眼镜店应当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的统计、使用和管理,强化节能考核工作。

附:1、江苏省诚信计量眼镜店申请书
2、江苏省诚信计量商店眼镜店核查报告
江苏省“诚信计量眼镜店”
(2008年度)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年月日
说明:1、申报市级“计量诚信眼镜店”由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推荐
2、需提交的申报材料:⑴营业执照复印件;⑵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编号(4)计量管理手册;(5)眼镜店按照《江苏省计量诚信眼镜店核查细则》(2008
年度)的要求所作的自查报告(按《江苏省计量诚信眼镜店核查报告》(2008年度)填写)。

江苏省“诚信计量眼镜店”
(2008年度)




申报单位:
核查单位:
核查组长: (签字)
核查日期: 年月日
江苏省“诚信计量眼镜店”核查记录
注1、单项结论:分合格、有缺陷和不合格三种。

检查内容全部符合要求为合格;检查内容大部分符合要求,少部分与要求有差距为有缺陷;检查内容大部分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

2、对细则中加“*”符号的条款作为必备项,单项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未加“*”符号的条款作为其余项,单项判定为“合格”、“有缺陷”或“不合格”。

3、在核查单项中,必备项全部合格的,核查结论为“合格”。

在核查单项中,必备项有一项“不合格”,或其余项有两项以上包括两项“不合格”,或有五项以上包括两项“有缺陷”,核查结论均为“不合格”。

其余情况核查结论为“基本符合但需整改”,要做出限期的书面整改。

4、如参加创建眼镜店三年内发生了影响较大的质量问题,直接取消其核查资格。

5、能源管理为附加项目栏,不做强制性要求,各市局优先考虑符合此项要求的眼镜店。

不符合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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