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主义及其渊源探究
浅析欧洲一体化理论中的联邦主义

或欧洲联 邦。他们 常常 思考 美 国式 的联邦 是 否适合
既定 的民族 国家的政 治一体化 , 特别 是对 欧洲各个 民 族国家走 向联 邦是 否可行 。作为 一种 国际一体 化理
论, 联邦 主义寻求把联邦 国家 的模式 应用 到各 民族 国
家 之 间 的关 系 上 。 ” “
驱 。但是 , 联邦主义通常被理解 为近 现代政 治思想 的
例如1995年德国联盟党在其关于欧洲政策的文件中要求进一步加深一体化制订准宪法式的文件以加强联盟的行动能力并使其结构和程序更加民主和更具联邦性应以联邦国家的模式和辅助性原则为取向来确定联盟和各国及各地区的权力划分并进行机构改革建立联邦式的欧洲联盟机构等
第 8卷 第 6期
20 0 9年 1 2月
之 一 。 它 主 张通 过 建 立 类似 美 国 武 的 联 邦 制 “ 洲合 众 国 ” 实 现 欧 洲 统 一 。联 邦 主 义 的 思 想 主 张 在 战 后 欧 洲 一 体 化 实 践 欧 来 中进 行 了许 多 尝试 , 然 其 实质 性进 展 并 不 突 出 , 对 欧 洲 一体 化 进 程 产 生 了重 要 影 响 。 虽 但 关 键 词 : 邦 主 义 ; 治 一体 化 ; 洲 一体 化 ; 邦 制 联 政 欧 联 中 图分 类 号 : 5 1 D 2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1 1 ( 09 0 02 0 17 0 2 20 )6— 0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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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关系。欧洲本 是近代 民族主义 和主权 国家最 早产
了” 。当时 《 约时 报》 至 以“ 权 国家 衰落 的年 纽 甚 主
代” 为题发表文章。
生 的地区。但是 欧洲 以主权 国家 为单位 的 国际关 系 中充满 了流血战争 , 以欧洲为主战场 的两次世界大 尤
第八章 财政联邦(政府间财政关系)

施蒂格勒(George Stigler)对于地方政府存在的合理 性给出了一个公理性解释。他认为,可以从以下两条原 则出发来阐明地方政府存在的必要性: 第一,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于自己的公众, 即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加了解他所管辖的选民的效用 与需求。 第二,一国国内不同的人们有权对不同种类与不同数量 的公共服务进行投票表决,就是说,不同的地区应有权 自己选择公共服务的种类与数量。施蒂格勒本人并未完 全否定中央一级政府的作用。行政级别较高的政府对于 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与分配的公平性目标来说是必要 的。尤其对于解决分配上的不平等以及中央与地方、地 方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与摩擦等问题,中央政府的调 控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4.偏好误识问题
美国经济学家特里西(Ricard W. Tresch)从理论上 提出了偏好误识问题,他认为由于信息不完全,中央 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过程中存在着失误的可能性,而 由地方政府来提供公共产品存在着某种优越性。由于 现实经济活动中信息的不完全和不确定性,特里西假 定地方政府了解本地区居民的偏好,而中央政府则对 全体居民的偏好了解得不清楚,由中央政府向居民提 供公共产品就具有随机性(中央政府所了解的居民的 消费偏好是一个随机变量)。中央政府在提供公共产 品的过程中就会发生偏差,意味着对公共产品的提供 不是不足,就是过量。而由地方政府来提供公共产品, 社会福利才有可能达到极大化(地方政府了解居民的 消费偏好)。一般来说,社会是风险回避型的,厌恶 风险的社会心理也偏好于地方政府来提供公共产品。 总之,特里西更为彻底地提出了地方自治的理论依据, 偏好误识理论所揭示的不确定性,是地方分权主义的 一种更为有力的理论。
论联邦制的特点——以美国为例

论联邦制的特点——以美国的联邦制为例[摘要]:联邦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结构。
联邦制实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由宪法明文规定,除非通过修宪,不能任意变更。
双方在宪法规定的权限内,独立行使权力,不受对方干预。
在双方法律发生冲突时,联邦宪法及法律高于地方宪法及法律。
概而言之,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
[关键词]:联邦制特点美国本文根据美国联邦制概述,分析了美国联邦制形成的原因,从而概括了美国联邦制的特点,揭示了美国联邦制的实质。
一、联邦制概述联邦制与单一制是现代国家结构的两大基本形式。
一般认为,国家结构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联邦制的概念是由约翰内斯•阿尔特胡修斯(Johannes Althusins1562- 1638)提出的。
它既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还是一种观念和意识形态,这里仅讨论制度意义上的联邦制。
联邦制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但是可以归纳出明显的区别于单一制的结构性特征:1. 联邦和成员国都有自己的宪法和中央权力体系;2. 联邦公民同时也是成员国公民;3.联邦权力遍及全国,但联邦和成员国之间的权限划分由宪法规定,联邦无权任意改变。
如果简单以中央集权来划分单一制与联邦制是不严谨的,中央集权是单一制和联邦制达到国家目的共同目标。
另外联邦制还有其具体特征。
其一,在联邦制国家,全国(联邦)政府掌握着外交事务中重大事件的最终控制权;其二,一个联邦制国家内各成员单位的联盟关系一旦形成就不允许自由退出;其三,联邦可以修正宪法;其四,联邦政府有其独立的行为领域,并且拥有足够的资源以维持其在独立领域的运行;其五,联邦权力和成员单位权力的划分在宪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六是两院制是与联邦制相匹配;第七,与联邦制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是两套法院即联邦法院和地方法院;第八,最高法院的存在。
这些具体特征不是联邦制独有,但却是联邦制必须具备的特点。
目前世界上有二十多个国家实行联邦制。
浅析美国联邦制发展历程及内在特点

浅析美国联邦制发展历程及内在特点作者:姜郸来源:《理论观察》2015年第05期[摘要]美国开创了现代联邦制度,经历了二元联邦主义、合作联邦主义和新联邦主义阶段的发展模式,逐步走出了符合国情和社会发展的道路。
美国现代联邦制,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依法划分,具有默示权力和剩余权力的规定;中央与地方体制是二元结构,主要体现在最高法院对中央与地方的制约上;中央与地方之间是一种分权合作型的关系。
[关键词]美国;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中图分类号]D5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5 — 0057 — 02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联邦制的国家,距今已经超过二百年的历史。
联邦制不同于作为国家松散联盟的邦联制,通常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邦、共和国等)的一个政治体系,以地域或族群为基础,以一部成文宪法为依据,规定中央和地方统一共享权力,其权力分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州或共和国)。
〔1〕一、美国联邦制的演变过程(一)美国联邦制的建立:从邦联制到联邦制在联邦政府成立之前,美国作为北美殖民地,必须要独立自治,一是因为英国这样的集权政府,不仅没有保护殖民地人民的各项权利,个人财产时有被侵占的状况,自由业受到英国大政府的处处压制。
因此,美国人民极为排斥建立一个具有强大中央集权的政府。
二是因为各殖民地自身也存在自治传统。
人民欲建立弱的中央政府和强的州政府,不愿意赋予中央政府过多的权力,管理过多的事务,崇尚“管的最少的政府,即是最好的政府”。
但是迫于当时的国际环境,殖民地联合成为必然。
这种独立自治倾向和必须联合的矛盾状态,促成了美国联邦制的形成和最终建立。
因此,美国十三州于1777年11月15日,通过了《邦联和永久联盟条例》(即《邦联条例》)。
条例规定,“各州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凡未由各州授予中央的权力,一概由各州自行保留” 〔2〕。
此时的美国实行较为松散组织和具体制度的邦联制。
陈炯明的理想和道路——以民主联邦制为考察中心

陈炯明的理想和道路——以民主联邦制为考察中心
段云章;倪俊明
【期刊名称】《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8(048)005
【摘要】文章先从纵、横两方面论述陈炯明是其理想--民主联邦制理想的真诚信奉者,以及他与同时期其他谈论联省自治者的区别;继从四个方面评价陈炯明的民主联邦制方案,指出他对中国实施民主联邦制作了相当精细的设计,崭露出他对中国和世界情势的认真思考及力图对中国当时面临的主要问题提供应对方案,且具有某种实践性格;同时,论证了陈炯明的民主联邦制所具有的新旧交替交错的特色以及循此展现的社会属性;最后分析了陈炯明民主联邦制方案未能实施的原因及其意义,着重阐述陈炯明和他所创立的致公党与孙中山和中共从离到合、又从合到离、最后归于合的曲折历程,以说明陈炯明和致公党所代表的中间阶级所走的第三条道路在近代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总页数】16页(P64-79)
【作者】段云章;倪俊明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历史系,广州510275;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广州510110【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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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纵向分权中的比例原则——以欧盟、联邦及单一制为考察对象 [J], 王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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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大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以民主法制为中心并行不悖 [J], 李伯钧
4.联邦德国的德国统一政策研究现状--以联邦德国对民主德国的经济政策为考察核心 [J], 王超
5.文学理想乐园与自由民主精神之重建——以《文艺新潮》为中心的考察 [J], 杜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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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行政法的比较

英美行政法的比较概念(一)英国行政法的概念英国大部分学者在很长时间内对行政法存在一个错误⏹的观念,他们认为:英国没有行政法,行政法是行政法院受理行政诉讼、适用特别法保护管理特权的制度。
这种制度不符合英国的法治原则,不允许官吏的特权存在在;所以英国没有行政法,也不需要行政法。
这种对法国行政法院和行政诉讼的认识是错误的。
产生这种误解的原因是由于英国属于英美法系国家,⏹没有公法与私法的严格区分,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公民相互之间的关系,适用的法律和管辖的法院相同。
事实上,行政诉讼只是行政法的一部分,而且法国行政法院从18世纪末成立以来,逐渐演变,到19世纪末期已成为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在英国的传统法学中,行政法不是一个单独的部门,也没有明确的行政法概念。
随着行政机关权力的扩张,英国年轻一代的学者对支⏹配行政活动的法律的认识加深,其中代表性的如英国行政法权威学者韦德(Sir William Wade)从实质和内容两个角度对行政法予以明确界定:1.从实质角度出发,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律”,⏹又叫“控权法”;2.从内容角度出发,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基本原则的总称”。
(二)美国行政法的概念⏹当代美国,有关行政法的概念有狭义与广义两种。
⏹1.狭义的行政法概念⏹狭义的行政法概念认为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活动的程⏹序的法律,不包括实体法。
狭义的行政法概念是从实际的观点和保护公民权利⏹的角度来说明行政法的意义和作用。
因为行政机关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主要发生在法律的执行当中,而法律的执行本质上是个程序问题。
所以,认为行政法是行政活动的程序的法律,便于提高行政效率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2.广义的行政法概念⏹行政法是关于公共行政的法律,包括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实体法,内部行政法和外部行政法。
这就是广义的行政法概念。
广义的行政法概念是从全面的观点来说明行政法,符合行政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特点(一)英国行政法的主要特点⏹⏹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主要由普通法规定。
近年来关于尼克松新联邦主义的研究综述

收稿日期 : 2009 - 01 - 11 作者简介 :刘爽 ( 1983 - ) ,女 ,吉林洮南人 , 2007级世界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从事世界史当代国际关系研究 。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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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观点 :认为 岁入分 享具有 局限 性 ,未能 实现真 正 分权于地方的目的 。同时 批评者 们对各 州和 地方 政府是 否 比联邦更加廉洁或更有 效率这 一点 也表示 怀疑 。持这种 观 点的有戴维 ·卡普 托 ,他在《理查 德 ·M. 尼 克松 ,岁入分 享 与联邦制 》一文中 认为 ,岁入分享 计划的实施 未能实现 解决 州和地方政府财政困境的目的 。李红梅也认为 ,分享岁 入并 没产生如尼 克松总统 在各种各样 讲话 、咨文中所宣 称的“还 权于州 ”、“还 政 于民 ”、出现“新联邦 主 义 ”局 面的 效 果 [5 ] 。 刘绪贻指出 , 1972年州和地方政府 财政援助 法“以税收分 享 形式发放给州和地方政府的 110亿美元 ,只相 当于同期 内州 和地方政府开支的 5% ,可说 是杯 水车 薪 ,而且 州和 地方 政 府在使用这笔款项时 ,也不 一定就比联邦政府更能切中 地方 的需要 ,密西西比州州 长用 60万 美元税 收分 享基 金买了 一 架喷气式飞机 ”[ 2] 356可见岁入分享并未真正达到还权于 州的 目的 ,最为重要的是该 计划 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州与地方 政府 的内在矛盾 。
一 、新联邦主义的历史背景
(一 ) 美国国家垄断资本 主义 出现危 机 , 凯恩 斯主义 在 调节经济上已经不再起 作用 。这 是新联 邦主 义最 突出的 一 个历史背景 。李洪山是这 种观 点的持有者 ,他认为 :“战 后美 国以联邦政府干预 、调节为主 要特 点 ,以 赤字 财政 和通货 膨 胀为主要手段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开始出现新的 危机 ,凯恩 斯主义开始 失灵 。”[1 ]22刘绪贻也 指出 “尼克松上 台时 , 由于 新政式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日益突出 ,他不仅 要对 付滞涨危机 ,而且面临 着调 整各级政府关系和改革庞大 社会 福利体制的难题 。”[2 ]354同时滞涨危机使得“凯恩斯主义经济 学解决经济问题的有效性受到人们的质疑 ”[3 ]5。
古典传统与美国早期关于联邦制的辩论

古典传统与美国早期关于联邦制的辩论
赵辛阳
【期刊名称】《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24(52)1
【摘要】美国革命以前,联邦共和国的范例稀缺,所以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成为美国建国精英构想联合形式的有限材料之一。
支持1787年宪法的联邦主义者从古代城邦联盟历史中汲取经验教训,认为美国联邦政府应该在组织原则上加以创新,联邦权力的来源和执行对象应该是人民,而非各州州权机构。
同时在辩论中联邦主义者将自己关于古代城邦联盟的历史叙事展现给公众,传导给公众一种历史观,消解传统联邦共和国理念的权威性,唤醒公众危机意识,从而让公众产生对新政体的认同感。
此外,这种政治话语能够在情感上凝聚美国人,推动美国早期的国族构建。
透过这一现象的考察,可以发掘出古典传统文化流变的特征。
【总页数】10页(P48-57)
【作者】赵辛阳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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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詹姆斯·威尔逊与美国早期联邦制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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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大学的启示4.美国早期关于古典教育的辩论5.古典传统与欧洲人对美洲的早期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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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主义及其渊源探究聯邦主义作为一种欧洲一体化理论,一直贯穿于战后欧洲的一体化进程。
文章从区分联邦制和联邦主义这两个术语入手——联邦制是一种国家的组织形式,是自治和分权的结合体;联邦主义给联邦制提供信息,是支持和促进联邦制的建议和活动,随后着重探讨了联邦主义的哲学渊源,即大陆欧洲传统和盎格鲁-美利坚传统。
标签:联邦主义联邦制哲学渊源联邦主义作为一种欧洲一体化理论,主要探讨如何避免国家之间的战争、维护欧洲的和平,而且主张在欧洲建立一个类似联邦制的欧洲合众国。
联邦主义思想对二战后初期的欧洲联合产生过巨大的推动作用,虽然曾一度受挫,但是仍时常影响着战后的欧洲一体化进程。
联邦制和联邦主义1982年普雷斯顿·金(P.King)发表《联邦主义和联邦制》才使得联邦制和联邦主义的区分明朗起来。
金认为,联邦制是“一种主权国家形式的制度安排,宪法规定在一些决策程序上中央政府要和地方单元合作,在这一点上,联邦制区别于其他的国家形式”。
联邦制的存在是因为它正式地承认认同和多样性对一个有生机的、多元社会的和政治的秩序是很重要的。
联邦制虽然只是多样性中的一种,但是它是对那些能决定国家合法性和稳定性的多样性的回应。
由此可见,联邦制是一个包含结构、制度、程序和技术的具体的组织形式,可以被看作是“非专制的、宪法的,在这一意义上,它是一种民主”,是“一种合作自治,也就是说是某种民主或宪政政府的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在欧洲一体化的背景中,联邦制的组成单元不仅仅是从属于单一政府的地方单元,而且还有“拥有国家权力的国家”。
用丹尼尔·埃拉扎伊(D. J.Elazar)的话来说,联邦制作为特殊的联盟形式的本质是“自治加分权”。
简而言之,联邦制的组成单元有宪法赋予的存在的权利,也有自治的权利。
因此,宪法对组成单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自治是关键,的确,宪法是国家在更大的“国家”内生存的保证。
联邦主义给联邦制提供信息,反之亦然。
联邦主义是支持和促进联邦制的建议和活动。
联邦主义本质上是一种象征关系,可用于指意识形态立场、哲学陈述和经验性事实。
从意识形态意义上讲,联邦主义是一种公开指导行动的形式;从哲学范畴上讲,联邦主义是一种对人类关系和行为的理想组织形式的规范判断。
从经验性事实上讲,联邦主义可以被看成是一种现实的多样性认知——广泛地存在于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背景中,有时它不依赖意识形态和哲学感知而存在。
这就是当一些联邦主义者宣称社会生活的本质是“联邦主义的”时候,联邦主义的含义。
在没有国家干涉的情况下,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组织方式在本质上是联邦主义的,是一种对重叠多层角色、目标和认知的自然的社会现实的表达。
不管采用哪一种联邦主义视角(每一种都颇具争议),需要清楚的是,政治权威应该尽可能地以一种准确反映自然社会经济多样性的方式组织起来。
这意味着在实践中,权威应被分割并且权力应分散于社会中不同的组织和团体。
联邦主义的哲学渊源联邦主义有两个迥异的哲学渊源,即大陆欧洲传统(Continental European)和盎格鲁-美利坚传统(Anglo-American)。
为了更好的探讨这两个哲学渊源,作者从联邦一词说起。
联邦的英文单词“federal”是起源于拉丁语词根“foedus”,这个词既可以做名词也可以做动词,做名词的意思是同意、讨价还价、契约、圣约或条约,做动词的意思是信任。
17世纪的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首先提出了社会契约理论,他的契约理论强调的是绝对主权和君权神授。
随后,约翰·洛克(John Lock)在《政府论》一书中把社会契约的思想从绝对主权和君权神授转移到“同意”(条约、契约或圣约自然而然的产生)和有限政府这一颠覆性的思想。
霍布斯认为主权应该属于谁是不可知的,尽管他实际上更倾向于君主制,而洛克则宣传人权和代议制政府。
让·卢梭(Rousseau)和孟德斯鸠(Montesquieu)也进行了同样的研究,他们都阐述了与政治氛围密切相关联的哲学问题,在这种氛围中普遍主权、个人自由、有限政府和分权思想很盛行。
然而,联邦主义大陆欧洲传统并不是来源于这些宽泛的哲学渊源,它主要来源于罗马天主教社会理论和新教改良主义,以及后来的法国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哲学家蒲鲁东(Pierre-Joseph Proudhon)的思想。
对联邦主义盎格鲁-美利坚传统的研究表明,有一支非常不同于霍布斯、洛克和孟德斯鸠的现代世俗的自由启蒙思想的来源,即“圣约思想”(Covenant Thought)。
圣约的概念包括一系列规范原则,这些原则使参与者通过道德约定或是一致信任联系在一起,走到一起的行为仍然是“政治讨价还价”,但是不仅仅是这样,它还建立在互相认知、忍耐、尊重、义务和责任的基础之上。
麦考伊和贝克把盎格鲁-美利坚传统描述为“圣经的-改良的-清教的-道德宗教的联邦主义思想流派”。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两位学者,即海恩里希·布林格(Heinrich Bullinger)和约翰内斯·阿尔图休斯(Johannes Althusius)。
两者都是改良主义学者,都谈到圣约思想,而且他们的思想对欧洲大陆传统和盎格鲁-美利坚传统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布林格是16世纪瑞士的神学哲学家,他的联邦主义的神学政治思想早于自由启蒙思想。
其理论简而言之即上帝和选民之间的神圣圣约被复制并运用到了人类组织和世俗社会。
布林格的思想是大陆欧洲改良主义传统的标志,这种有着明确的神学、道德和政治内涵的联邦主义传统由清教徒带到了新世界,并在新英格兰殖民地用作模型。
1603年,阿尔图休斯的《政治学》一书出版,全面探讨了联邦共和主义。
他的联邦主义概念来自一个特殊的政体观点,他认为联邦是一个由小团体、家庭和自愿组织组成的私人团体与地方社团、省、州及民族国家这样的公共团体和领土单位组成的复合政治组织。
阿尔图休斯是欧洲第一位伟大的现代联邦主义神学家,是第一个把对联邦主义的宗教理解和政治理解结合起来的人。
他从宗教的角度发掘联邦主义的内涵,构建了基于圣约与宪约的联邦主义政治理论。
17、18世纪联邦政治的思想迅速传播,并通过英国殖民地早期的居民带到了美国,如弗吉尼亚的英国国教徒,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清教徒和后来的长老派信徒。
如今,美国“大部分州的宪法都反映了与宗教圣约的联系,这些宗教圣约可追溯到17世纪殖民地居民写的契约”。
也就说,宪约起源于圣约。
因此,美国联邦主义的主要来源是“联邦神学、联邦政治哲学和从欧洲来建殖民地的团体在社会机构中进行的联邦实践。
”这样盎格鲁-美利坚传统联邦政治思想在17、18世纪出现了,它是非常复杂和多样化的,是建立在大量的大陆欧洲、英国和美国本土的历史、哲学和实践源泉之上的。
虽然在圣约联邦主义传入美国的一个世纪之后,美国结出了联邦主义与宪政的果实,但是阿尔图休斯的思想在17世纪末就在欧洲逐渐失去了影响,因为当时布丹的绝对国家主权理论正在盛行,直到20世纪才复苏了对阿尔图休斯圣约思想的研究兴趣。
与此同时,复苏了对大陆欧洲联邦传统的两个深入哲学来源的研究兴趣。
蒲鲁东是无政府主义和自由社会主义之父,然而,他的思想也是大陆欧洲联邦主义传统的一部分。
他在这一领域的主要著作是出版于1863年的《联邦原则》,在书中他推荐了一种由自治团体组成的国家和社会的模型,自治团体是建立在可以自由缔结的契约的基础之上的。
他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概念跟阿尔图休斯的一样,是建立在团体主义和辅助原则之上的一种组织观念。
据此,权力应该被划分以使权力尽可能地接近需要解决的问题。
但是,蒲鲁东的团体主义结构的焦点更加强调经济结果。
他的社会主要关心人类在经济关系中的自由和公平。
对他来说,地方社团、工作间和小工厂里面的工人或生产者的自由经济联盟是所谓的“互助”社会的出发点。
在这一概念中,联邦主义是与自治和民主自治相对的自由和公平。
蒲鲁东的互助论是在对社会多层面的认知基础上来论述的,开始于个人,并从家庭、团体、经济单元和地方团体这些底层单元开始建构,甚至超越国家建成一个无所不包的跨国联邦。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人格主义”有时被称为“整体的”联邦主义,在20世纪30年代它是如何出现的。
天主教社会理论源于19世纪末,存在于为捍卫教会精神和物质利益的天主教教义中。
这些教条式的宣言由一种人和社会的哲学组成,这一哲学根植于多元主义、人格主义、团体主义和辅助原则。
教会不会承认教皇通谕所说的本质上就是联邦主义,但是在提出基本的社会观念和道德的宗教的暗示时,教皇通谕给教会权威提出了可以形成联邦思想和行动基础的核心概念。
因此,教皇通谕里面混杂着一系列关于人、国家和社会的假设和原则,这些假设和原则使一个特殊的大陆欧洲联邦主义坚定地融入到后来的基督民主的联邦欧洲概念。
小结本文从区分联邦制和联邦主义这两个术语入手,认为联邦制是一种国家的组织形式,是自治和分权的结合体;联邦主义给联邦制提供信息,是支持和促进联邦制的建议和活动。
随后着重探讨了联邦主义的哲学渊源,即大陆欧洲传统和盎格鲁-美利坚传统。
通过对联邦主义及其渊源的探究,可以深化对联邦主义的理解。
尽管可能会出现没有联邦制的联邦主义,但是不会出现与联邦主义无关的联邦制。
联邦主义既是一种结果又是一个过程,在当今的欧洲研究中,要注重对作为过程的联邦主义的研究。
参考文献[1]P. King.Federalism Federation[M].London Croom Helm Ltd.,1986.[2]D. J. Elazar. Exploring Federalism[M].Tuscaloosa,AL:University of Alabama Press,1987.[3]Michael Burgess. Federalism European Union: The Building of Europe,1950-2000[M]. Routledge,2000.[4]C.S. McCoy J.W. Baker. Fountainhead of Federalism[M],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