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在商务谈判、合作合同等场合,我们常听到意向书和协议书这两个词,它们都属于商务文件,但实质和用途却有所不同。本文将详细论

述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一、意向书的概念和特点

意向书,顾名思义,即表达双方达成意向的文件。它通常在商务谈

判初期使用,用于明确各方的意愿,强调双方的合作意向。以下是意

向书的概括特点:

1. 双方协商阶段:意向书多用于商务谈判初期,是合作意向的初步

达成,而非正式合同的最终确定。

2. 着重合作愿景:意向书主要表达双方合作的愿望和意向,包括合

作目的、范围、形式等,不同于协议书的具体合作细节。

3. 灵活性高:意向书相对灵活,双方可就合作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而不拘泥于具体实施细节。

4. 可撤销或无效:意向书并非正式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均

可在合作谈判过程中选择终止或调整内容。

二、协议书的概念和特点

协议书是商务合作中常见的一种正式约定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以下是协议书的概括特点:

1. 合作内容具体:协议书主要侧重于明确双方实际合作的具体细节,包括合作期限、权益分配、履行方式等。

2. 法律效力高: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订,双方需要按照

约定内容履行,违约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稳定性强:协议书通常在意向书达成一定进展之后签订,代表双

方达成了更为稳定和细致的合作协议。

4. 具备法律效力: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双方可以基于协议书

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三、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关系

意向书和协议书在商务合作过程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和定位。意向书

通常在商务谈判开始阶段使用,用于双方明确合作意向,规划合作方

向和目标。而协议书则是在意向书达成一定进展之后,双方已经初步

确认合作意愿并进行具体细化的阶段,具备法律效力。

意向书和协议书的关系可以用“初步意向”和“正式协议”来类比。意

向书好比两方初次见面,交换意愿和目标,类似一张商务名片,为下

一步协商提供基础。而协议书则类似正式的契约文件,规定了具体的

权利义务和各项合作细节。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意向书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商务谈判中起到

了引导和约束双方行为的作用。双方应当在意向书中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保密条款等,以避免在后续的协议书签订过程中产生争议。

综上所述,意向书和协议书是商务合作中两种不同的文件形式。意向书强调双方的初步合作意向和愿景,而协议书则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文件,详细阐述了合作的具体内容和细节。在商务合作过程中,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文件形式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约定。

意向书的格式和写法

意向书格式范本 意向书概念 意向书:意向书是双方当事人就经济活动的某个问题,通过初步洽商,就各自的意愿达 成一致认识表示合作意向的书面文件,是双方进行实质性谈判的依据,是签订协议(合同) 的前奏。意向书和协议书有区别; 1、性质作用不同。协议书具有约束力,具有法律效力,属契约性文书。意向书没有法律 效力,属草约性质。 2、内容要求不同。协议书的内容较为意向书具体,并且有违约责任一项。意向书内容较 原则粗略,具体意见和细节尚未考虑好。 意向书格式写法 意向书的格式和写法一般由标题、立约单位、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1.形式 意向书通常有三种形式, 1)单签式:只由出具意向书的一方签署,但文件一式两份,由合作的另一方在在副本上 签字盖章,交付对方。 2)联签式:由当事人双方签署的意向书。 3)换文式:即以交换信件的形式表达合作的意向。 2、格式和写法一般由标题、正文和落款组成 1)标题一般由意向项目和+文种,如《xx原料合资生产意向书》 2)正文引言、主体、结尾三部分组成 (1)引言(开头),写明订立意向书的依据或指导思想以及双方当事人在何时何地由何 人就何事进行洽谈,然后用“达成意向如下”引出主体。 (2)主体。分条归纳双方的意愿。对实现意愿的条件、形势、可行性的看法以及意向 目标和相应措施,进一步商谈的时间、内容、级别、任务等加以说明。如果是单签式,还应 申述己方意图,征询对方的意见。 (3)结尾,应写明意向书的份数和报送单位。 4、落款落款写在正文右下方写上签署意向书单位全称和代表姓名,并签名盖章。再在 下方写明日期。意向书写作注意事项 1、注意态度要端正,不要以为意向书没有约束力就可随意签订,损害自己的形象 2、注意慎重行事,撰写意向书时对关键性问题不宜贸然做出实质性承诺,以免被动。 3、注意原则性。意向书不要写有违政策法规的内容,也不要承诺属于上级部门和其他部 门才能解决的问题。意向书范本 xx厂(甲方)xxxx公司(乙方) x年x月x日至x日在x地,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副总经理xxx先生,与xx x公司(一下简称乙方)总经理助理xxx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和其他法 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合资企业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意向如下: 一、甲、乙两方愿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建立合资企业,暂定名为xx有限公司。建设期 为x年,即从x年-x年全部建成。双方意向书签订后,即向各方有关上级申请批准,批准 的时限为x个月,即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完成。然后由xxx厂办理合资企业开业 申请。 二、总投资x万(人民币),折x万(美元)。xx部分投资x万(折x万);xx部分投 资x万(折x万)。甲方投资x万(以工厂现有厂房、水电设施现有设备等折款投入); 乙方投资x万(以折美元投入,购买设备)。 三、利润分配:各方按投资比例或协商比例分配。

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意向书与协议书是两种不同的书面文件,它们在使用场景、内容和法律效力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下面将详细介绍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首先,意向书是指双方在商务合作或其他活动中,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其意向并达成初步共识的文件。意向书通常包括合作意向、合作方式、合作内容、预期目标等,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不具法律约束力的特点。意向书通常用于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方向、洽谈条件以及展示诚意,是商务谈判的第一步,常见于合作创业、项目筹备等领域。而协议书则是双方在商务活动中达成具体协议或约定所用的正式文件,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它通常被用于商务合作、合同签订等环节,是双方正式约定合作关系的重要文件。 其次,意向书与协议书在格式和内容上也有所不同。意向书通常是一份较为简短的文档,包括标题、主体内容和签名等要素。它的主要目的是表达双方的初步意向,因此在内容上较为灵活,可以针对合作的不同阶段进行调整和完善。协议书则通常采用更为正式的格式,包括标题、序言、正文和附则等部分。协议书的内容相对详细和具体,要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合作事项的具体细节。 再次,意向书和协议书在法律效力上存在差异。意向书由于其较为灵活和不具法律约束力的特点,通常不会对双方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即使其中包含了一些具体条件和条款,也往往都是作为谈判的依据而存在,而非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约束文

件。协议书则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法律上有较高的约束力。一旦双方签署并达成共识,协议书的内容和条款将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因而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最后,意向书和协议书在使用场景上也存在差异。意向书通常用于商务洽谈的初期,双方还没有确定最终合作意向和具体条件时使用。它以展示双方的诚意和意向为主要目的,为后续的合作谈判提供指导和基础。而协议书则一般在商务合作进一步明确且双方达成一定共识之后使用,用于记录合作的具体事项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意向书与协议书在使用场景、内容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意向书主要用于商务洽谈的初期,表达双方的初步意向,具有灵活性和不具法律约束力的特点;而协议书则是双方在合作进一步明确且达成一定共识之后使用,具有具体和法律上的约束力。在商务合作过程中,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文件类型,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意向书与协议书合同的区别

意向书与协议书合同的区别意向书和协议书合同是商业谈判中常见的两种文件,它们在一些方面存在区别。本文将从定义、目的、法律约束力和撤销等方面探讨这两种文件的不同之处。 首先,意向书和协议书合同的定义不同。意向书是双方在商业谈判初期签署的一种文件,用于表达双方对加强沟通、深化合作的意愿,但其内容通常不具备明确、具体的合同条款。相反,协议书合同是在商业谈判结束后、双方达成一致且内容具体、明确的文件,用于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意向书和协议书合同的目的也不同。意向书的主要目的是为商业谈判提供一个框架,双方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磋商和商讨,以确定最终的合同条款。因此,意向书通常包含了双方的初步意向、合作方式、商务条款等内容。而协议书合同的目的则是为双方达成的最终协议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意向书和协议书合同在法律约束力方面也有所不同。意向书通常没有法律约束力,它更多地是一种声明、意向的表达,而非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但在某些情况下,意向书可能具有某种程度的约束力,特别是当意向书中包含了明确的合作条款、承诺或机密协议时。相反,协议书合同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一旦签署,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可能会导致法律后果。 最后,意向书和协议书合同的撤销方式也不同。意向书通常可以被双方当事人自愿地撤销,而无需给出充分理由。一旦意向书被撤销,

双方之间的约定也将失效。相反,协议书合同的撤销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或者依据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除非双方就撤销达成一致或者符 合合同约定的特定情况,否则合同是具备持续效力的。 综上所述,意向书和协议书合同在定义、目的、法律约束力和撤销 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意向书是商业谈判初期的一种表达意愿的文件,而协议书合同则是商业谈判结束后,为最终协议提供法律保障的具体 文件。虽然意向书可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协议书合同才是具备明 确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双方在商业谈判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 文件类型,以确保达成的约定得到充分保障。

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当涉及到合作、交易或者合同签署时,意向书和协议书经常出现在 业务谈判的过程中。虽然这两个术语非常类似,但它们并不完全相同。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意向书和协议书的区别,并探讨它们在商业世 界中的应用。 1. 定义和目的 意向书通常是指一个文件,表达了一方对于与另一方合作的兴趣和 意愿。意向书通常包含了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条款和条件,但通常并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它的目的是为了在双方投入大量时间和资源之前,确保双方愿意进行更深入的谈判和商讨。 相比之下,协议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双方通过签署协议 书正式达成协议。协议书详细陈述了双方同意的事项、权利、义务和 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在签署协议书之后,双方必须遵守协议 书的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后果。 2. 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意向书通常是一种非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尽管双方可能在意向书中 达成一些协议,但这些协议在法律上并不具有约束力。例如,双方可 能约定在意向书中的某些条件下进行独家谈判,但如果其中一方决定 不再继续谈判,对方无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反,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当双方签署协议书后,这份文件就 成为了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依据。如果一方违反了协议书中的条款, 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补偿或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3. 详细程度和内容 意向书通常是一份简短的文件,主要阐述合作各方的意图和计划。 它通常包含合作的总体框架、主要条件和双方的基本合作意向。虽然 意向书可以提供一些具体的细节,但它通常不会像协议书那样详尽无遗。 协议书则更为详细和具体。它会详细列出双方同意的各项条件和责任。协议书通常包括合同期限、付款安排、违约责任、知识产权保护 等内容。协议书的目的是尽可能地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减少潜 在的纠纷和争议。 4. 谈判和签署时间 意向书通常是在谈判初期阶段签署的,旨在为双方进一步的谈判和 讨论提供一个框架。意向书的签署可能是为了确认共同的愿望和利益,以便在更深入的商讨中共同努力。 相反,协议书通常是在谈判的最后阶段签署的。它代表了双方在谈 判和商讨的基础上达成的最终协议。协议书的签署表明双方达成共识,并且在法律上有义务遵守协议书中的内容。 综上所述,意向书和协议书在商业谈判和合作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意向书注重于双方的意愿和计划,而协议书则着重于通过签署具有法

合作意向和协议书区别

合作意向和协议书区别 合作意向和协议书是商业合作关系中常见的两种书面文件,它们在内容和作用上存在一些区别。下面将从定义、内容、形式和法律效力等方面详细解释两者之间的区别。 首先,合作意向是指当事人在商业合作前初步确定合作方向、内容和意图的书面表达。合作意向通常是在商务洽谈开始阶段由一方或双方起草,并经过双方商议、讨论和修改后达成一致。合作意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合作目标、合作方式、合作范围、合作期限、合作条件、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合作意向书通常没有严格的法律效力,仅具备表达双方意愿、明确合作意图和方向的作用。合作意向书可以为商业合作建立互信基础,对于双方了解对方期望、制定商业策略和计划具有重要意义。 协议书是指在商业合作洽谈的后期,当事人达成共识并愿意依法履行商业合作关系时所订立的文书。协议书通常是在合作意向确定后,一方或双方起草,并由双方就具体条款进行商议、讨论和修改达成一致。协议书的内容更为详细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作方的名称和法律地位、合作项目的描述、责任和义务、合作方式和条件、合作期限和终止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协议书通常由各方签字盖章,具备法律效力。一旦签署生效,当事人就要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两者的形式也有所不同。合作意向通常是双方在商务洽谈初期书面沟通的结果,可以采取电子邮件、信函、会议记录等形式进行传达。协议书则是双方在商务洽谈后期达成共识的正式文件,需要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制作,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最后,两者在法律效力上也有差异。合作意向通常不具备严格的法律效力,但其表达了当事人达成合作意向的真实意愿,如果当事人后续继续进行商业合作,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会参考合作意向的内容。而协议书具备严格的法律效力,一旦当事人签署后即构成合同关系,双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受害方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权益。 综上所述,合作意向和协议书是商业合作中常见的两种书面文件,它们在内容、形式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合作意向更多是表达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方向和意图的文件,而协议书则是正式的商业合作协议,具备严格的法律效力。

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在商务谈判、合作合同等场合,我们常听到意向书和协议书这两个词,它们都属于商务文件,但实质和用途却有所不同。本文将详细论 述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一、意向书的概念和特点 意向书,顾名思义,即表达双方达成意向的文件。它通常在商务谈 判初期使用,用于明确各方的意愿,强调双方的合作意向。以下是意 向书的概括特点: 1. 双方协商阶段:意向书多用于商务谈判初期,是合作意向的初步 达成,而非正式合同的最终确定。 2. 着重合作愿景:意向书主要表达双方合作的愿望和意向,包括合 作目的、范围、形式等,不同于协议书的具体合作细节。 3. 灵活性高:意向书相对灵活,双方可就合作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而不拘泥于具体实施细节。 4. 可撤销或无效:意向书并非正式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均 可在合作谈判过程中选择终止或调整内容。 二、协议书的概念和特点 协议书是商务合作中常见的一种正式约定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以下是协议书的概括特点:

1. 合作内容具体:协议书主要侧重于明确双方实际合作的具体细节,包括合作期限、权益分配、履行方式等。 2. 法律效力高: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订,双方需要按照 约定内容履行,违约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稳定性强:协议书通常在意向书达成一定进展之后签订,代表双 方达成了更为稳定和细致的合作协议。 4. 具备法律效力: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双方可以基于协议书 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三、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关系 意向书和协议书在商务合作过程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和定位。意向书 通常在商务谈判开始阶段使用,用于双方明确合作意向,规划合作方 向和目标。而协议书则是在意向书达成一定进展之后,双方已经初步 确认合作意愿并进行具体细化的阶段,具备法律效力。 意向书和协议书的关系可以用“初步意向”和“正式协议”来类比。意 向书好比两方初次见面,交换意愿和目标,类似一张商务名片,为下 一步协商提供基础。而协议书则类似正式的契约文件,规定了具体的 权利义务和各项合作细节。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意向书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商务谈判中起到 了引导和约束双方行为的作用。双方应当在意向书中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保密条款等,以避免在后续的协议书签订过程中产生争议。

意向书与合同,协议书

意向书与合同,协议书的区别 意向书与合同、协议书的区别 随着商业合作的日益频繁,意向书、合同和协议书等商业文件的使用变得越来越普遍。这些文件在商业谈判、交易和合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许多人对意向书、合同 和协议书的概念和区别并不清楚。本文将探讨意向书、合同和协议书之间的区别。 一、意向书 意向书是指在商业谈判初期,双方之间达成共识并表达出合作意愿的一种书面文件。 意向书通常是双方商业谈判的起点,用于确认双方对合作意向的一致性。意向书通常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合作意向:意向书中包含了双方希望合作的具体内容,如合作项目、目标、范围等。双方会在意向书中明确表达他们的合作意愿,并确定共同追求的目标。 2. 条款和条件:意向书中可能会包含一些条款和条件,以便双方在正式签署合同或协 议前就某些重要事项达成一致。这些条款和条件通常具有约束力,双方需要遵守。 3. 保密协议:意向书中可能还包含有关商业保密的规定,双方约定在商业谈判过程中 保守商业机密和商业信息的秘密性。 意向书的特点是具有法律效力,但其约束力相对较弱。意向书通常是双方商业合作的 前期准备文件,它不涉及具体的商业交易或合作细节。 二、合同

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双方在商业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合同通常是在经过充分商议和协商后,并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的。 合同的主要特点包括: 1. 法律约束力: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署并且符合法律要求,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权利和义务:合同明确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涉及的条款和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需要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承诺的事项。 3. 违约责任:合同一般明确了违约责任和违约后的补救措施。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赔偿。 合同在商业合作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规范了商业交易的细节和流程,确保了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得到保护。 三、协议书 协议书是一种针对特定事项达成的协议的书面记录。与意向书和合同不同,协议书更加具体和具有针对性。 协议书的特点包括: 1. 具体内容:协议书主要记录了双方就特定事项达成的协议。这些协议可能包括价格协议、交付协议、销售协议等,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 灵活性:相对于合同来说,协议书更加灵活。协议书可以根据双方的需求和变化进行调整和修改。

意向书和协议书的区别

意向书和协议书的区别、联系 协议书意向书格式范文 协议书意向书概念 协议: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就某一事情、问题,经过协商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书与合同同属一大类的经济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联系也很密切。协议可以成为当事人订立某项合同愿望的草签意见,合同则是落实这意见的具体表现。但是协议和合同还是有区别的。 协议书意向书格式范文1、角度范围不同。协议书往往较多地涉及宏观角度、总的原则。协商的是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有关问题,大至国家关系,小至个人往来、合作办事、解决纠纷,适应范围大;合同则较多从微观角度,就某一具体事项签约。 2、内容要求不同。协议书的内容不及合同具体细微,如两个企业签订联营或者联合的合作关系要用协议书,可在协议书下另外签订有关内容的单项活动。 3、失效长短不同。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较短,“标的”一旦实现,合同就失效了;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一般较长,有的则是永久的,比如换房之类的协协议书,不到房主再次易人,其作用便长期存在。 意向书:意向书是双方当事人就经济活动的某个问题,通过初步洽商,就各自的意愿达成一致认识表示合作意向的书面文件,是双方进行实质性谈判的依据,是签订协议(合同)的前奏。意向书和协议书有区别; 1、性质作用不同。协议书具有约束力,具有法律效力,属契约性文书。意向书没有法律效力,属草约性质。 2、内容要求不同。协议书的内容较为意向书具体,并且有违约责任一项。意向书内容较原则粗略,具体意见和细节尚未考虑好。 协议书意向书格式 一) 协议书的格式和写法一般由标题、立约单位、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1、标题协议书的标题和合同的标题写法相同,即内容+文种。

合作意向书与合作协议的区别

合伙协议与一般合同的异同 【案例介绍】 甲、乙、丙、丁四人准备合伙兴办一家饮食店。他们共同拟订了一份合伙协议,但是不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去请教某律师。该律师看后指出合伙协议中以下内容存在的一些问题。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以一批桌椅出资,作价1.8万元;丁以劳务出资,作价1.2万元。甲、乙、丙实际缴付各自出资的70%以上即可。未缴付部分何时缴付视情况而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以下列约定份额承担责任,并以合伙企业财产为限。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甲45%,乙35%,丙20%进行;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甲35%,乙25%,丙15%,丁25%。 甲和丁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权限为:①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②对外交易、订立合同;③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④必要时,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乙和丙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但有权了解经营状况,监督甲和丁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情况。 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之规定退伙的,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在退伙后两年内,须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两年后,则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其余内容略) 四人非常不解,他们认为,协议应该是合伙人自由意志的体现,只要他们自己同意,还会有什么问题?法律何必管得太多呢。 【几种观点】 1、四人的观点是正确的。合伙协议只要合伙人各方均同意(即承诺),协议就发生法律效力。 2、四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合伙协议是由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切内容必须以法律规定的为准。合伙人不能自由约定。 3、合伙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即有一般合同的特点,又有它不同于一般合同的一面。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依法进行,法律无强制性规定的,可以由合伙人自行约定。 【评析意见】 首先,合伙协议具有合同的基本特征。合同的当事人地位平等,订立合同遵循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即使各合伙人出资不等也不允许违反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等原则,任何人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合同的订立过程由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构成;合伙协议的订立同样要经历这些过程,当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的各项条款均无异议时合伙协议即告成立。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进行修改、补充;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合同成立生效后,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合伙协议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风险。 其次,尽管合伙协议与一般合同有着许多相同之处,但是它们也存在着重大的差异。订立合伙协议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有利于各合伙人的营利联盟,各合伙人追求的利益是共同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往往是一致的。而一般的合同中双方签定合同的目的各异,一方想要得到的利益需要对方当事人的付出,即权利和义务具有相对性。另一方面,合伙协议是设立合伙企业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条件,合伙企业是订立合伙协议的结果。合伙协议使各合伙人成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并使各个独立的主体成为一个团体(合伙企业)的成员,各自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正是由于合伙协议的重要性和不同一般合同的目的,所以法律对它的规定比一般合同要多。除了合伙人可以自由约定的任意性事项外,有些关系到合伙人的责任,合伙企业前

意向书、协议书和合同的异同

意向书、协议书和合同的异同 意向书、协议书和合同是三种在各种商业和法律场合中经常出现的文书。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确保协议的公正和明确。然而,它们在用法和内容上存在一些区别。 意向书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它是一种非正式协议,表达了双方对某个事项的初步意向和共识,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 协议书是意向书的发展,又是正式合同的“前奏”,它是处在意向书与正式合同之间一个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它是在意向书基础上经进一步谈判,订立的一个提纲性文件,以对一些问题作出规定。为慎重起见,再经过双方共同修改补充后,完善细节,才签订正式合同。 协议书可以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书。合同订立后,在执行时发现某些规定欠妥,或出现新的情况,是原先未能预料的,影响到合同的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作局部修订或补充。双方当事人订立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补充或修订。这种协议,经双方签字,并报原合同公证或鉴证机关,成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意向书、协议书和合同都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而订立的文书。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意向书是一种非正式的文书,用于表达双方的初步意向;协议书是意向书的发展,是正式合同的“前奏”,它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作为合同的补充;而合同则是正式的法律文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应。 浅谈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与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之异同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监理制度逐渐成为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此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了一套通用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被许多国家采用。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比较分析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与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之异同。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

合作意向书和合作协议

合作意向书和合作协议 篇一:合作意向书与合作协议的区别 合伙协议与一般合同的异同 【案例介绍】 甲、乙、丙、丁四人准备合伙兴办一家饮食店。他们共同拟订了一份合伙协议,但是不 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去请教某律师。该律师看后指出合伙协议中以下内容存在的一 些问题。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以一批桌椅出资, 作价1.8万元;丁以劳务出资,作价1.2万元。甲、乙、丙实际缴付各自出资的70%以上即 可。未缴付部分何时缴付视情况而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以下列约定份额承担责任,并 以合伙企业财产为限。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甲45%,乙35%,丙20%进行;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甲35%, 乙25%,丙15%,丁25%。甲和丁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权限为:①负责企业的日常管 理;②对外交易、订立合同;③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④必要时,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 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乙和丙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但有权了解经营状况, 监督甲和丁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情况。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之规定退伙的,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在退伙后两年内,须继续承 担连带责任;两年后,则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其余内容略)

四人非常不解,他们认为,协议应该是合伙人自由意志的体现,只要他们自己同意,还 会有什么问题?法律何必管得太多呢。 【几种观点】 1、四人的观点是正确的。合伙协议只要合伙人各方均同意(即承诺),协议就发生法律 效力。 2、四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合伙协议是由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切内容必须以法律规定的 为准。合伙人不能自由约定。 3、合伙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即有一般合同的特点,又有它不同于一般合同的一面。 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依法进行,法律无强制性规定的,可以由合伙人自行约定。 【评析意见】 首先,合伙协议具有合同的基本特征。合同的当事人地位平等,订立合同遵循自愿、诚 实信用等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即使各合伙人出资不等也不允许违反自愿、平等、诚实信用、 公平等原则,任何人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合同的订立过程由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构成;合伙协议的订立同样要经历这些过程,当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的各项条款均无异 议时合伙协议即告成立。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进行修改、补充;合伙协议经全 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合同成立生效后,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合同与协议书、意向书的联系与区别

合同与协议书、意向书的联系与区别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向书:意向书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域。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意向书是双方或多方就合作项目在进入实质性谈判之前,根据初步接触所形成的带有原则性、意愿性和趋向性意见的。 从本质上来说,合同和协议没有什么区别.《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种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协议。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协议是合同的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

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意向书与协议书的区别 意向书与合同的区别一】 一、两者的概念 合同:实践中,合同可以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如合同,合同书,协议,协议书,备忘录、契约等。 合同法第2条对合同所作的定义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见,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用来约定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具备上述特征的协议就是合同。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看其内容。 意向书:意向书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初步洽商,就各自的意愿达成一致认识而签定的书面文件,是双方进行实质性谈判的依据,是签订协议(合同)的前奏。 二、两者的区别 1、内容不同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签订时间 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双方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而意向书是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共识后就可以签订。

3、法律后果 合同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备了签约主体之间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因此是对签约主体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实际上已经属于合同了,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以意向书不能片面的认为具备法律效力或不具备法律效力,关键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否具备了合同的内容。 三、两者的联系 签订意向书是签订合同的基础,但并不是所有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签订意向书。意向书的签订是为了合同签约主体就彼此权利义务能顺利达成一致,是为了合同的顺利签订。而合同签订往往是在意向书的内容基础上所签订的,所以意向书的内容往往会影响合同签定的内容。 四、两者区别的意义 1、弄清两者区别,可以指引我们在实践正确选择两者的用法; 2、弄清两者区别,可以正确认识签订两者的法律后果。 总结语: 合同意向书与合同的区别关键是看是否具备双方权利义务内容,而不能仅仅只简单地从名称上来区别,有的合同意向书完全具备了合同内容,因此这种合同意向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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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框架协议书与意向书的区别 篇一:意向书、备忘录、框架协议区别 在工作过程中,有很多项目和交易,并非一开始就签订协议或合同的,而是要从签订意向书开始,然后签订备忘录,框架条款再到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当然开始就决定直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情况也是大量存在的。如交易各方有很多年的合作关系,有固定的合作方式。比方说在通信行业,移动运营商和设备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合作模式比较固定,所以在运营商完成招投标后,便与中标的企业签订采购合同,而通常没有签订意向书、备忘录的过程。有时即便交易主体间从前没有合作关系,但是对于某些行业,某种合作模式已在行业内被普遍采用或相对固定,这时,也会直接签订合同或协议。比方说,前面提到的通信行业,也属于这样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是,交易主体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觉得没必要,也懒得和处于劣势地位的一方费口舌,所以就直接签订签订合同或协议。这样的例子非常多!比方说,大家都熟悉的房地产行业就是如此。有一次,一位买房的同事问我,是不是可以陪她一起去开发商那里签合同?我说:“如果你想让我陪陪你,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想让我帮你谈判,那就免了吧?”她似乎不理解,问我:“你买房时没有和开发商谈判吗?”我很惭愧地告诉她没有。这其中的理由不必说你也清楚!我想她或许会对我这样一个自称有一些房地产法律经验的律师有些失望吧! 从签订意向书开始,然后签订备忘录,框架条款再到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的情况在实践中也大量存在,原因也是多种多样。例如,一家以色列软件公司,想要收购一家从事通信计费软件开发的内资企业紫晶公司的股权,以便在中国拓展通信计费软件业务。由于他们以前没有合作过,通常情况下必然要从签订意向书或备忘录开始。当然,这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程序。换句话说,在一个项目中,未必一定要从签订意向书开始,然后签订备忘录,框架条款再到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也许经过交易各方的接触,感觉情投意合,互相信任,就直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了。 (一)意向书 什么是意向书?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简单地说,就是以书面的形式将合作各方的合作意向固定下来。实践中,除了个别条款如保密条款等,意向书一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仅是合作各方表达合作诚意的一种手段。虽然如此,但是需要记住的一点是,看问题一定要看名实是否相符。实践中,有很多销售的人员似乎对意向书情有独钟。有很多送到我这来做法律审查的意向书,条款非常

意向书、协议书和合同的异同

意向书、协议书和合同的异同(一)文种性质描述 契约的出现,在我国可以追溯到很久远的时代,它是私有制和商品不断交换的产物,伴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契约逐渐由习惯方式向法律形式转化。《周礼》记载了傅别、质剂两种书面契约,而且有专门的官员“司约”“司盟”负责收藏诸侯与民间的盟约与约契。秦汉时期,田房契约已初具规模。东汉以后,纸张应用到契约文书中,逐渐取代青铜、竹木,成为契约文书的唯一介质。东晋王朝创立契税之制,官府在已纳税的契约文书上钤盖官印,这种契约文书称为红契。红契是完备的法律文件,为合法契约。民间未钤印的契约为“白契”,“隐不告官,谓之白契”。隋唐时出现了便于人们模仿的契约“样文”,这种作法使各地契约格式有了统一的可能。到了北宋时期,正式建立了印契制度、税契制度,出现了由官方统一印制的契约文本,称“官契”,民间自行书写的契约俗称“草契”,宋代以后,为了防止经手税契的官僚胥吏贪污中饱,规定将税契的收据粘连契约之后,此即契尾之制。明清两代,契约文书日益渗透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一些地方大量印卖具有统一规式的官板契纸样文,令用户填写,对民间使用土地契约起到了普及的作用。解放后,契约文书发生了很大变化,条约、盟约属外交文书,公约属规章制度文书。但是,契约文书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仍使用广泛,它是单位或个人在经济生活或社会交往中,把双方商定的有关事项用文字记载下来,作为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所以,现今的意向书、协议书、合同等都属此类。它们是协商一致的产物,对双方或多方都具有约束力,有的受法律保护。 “意向书”是社会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或组织与组织之间表达和记录某种意向的文书。具体来说,意向书是一种表达双方或多方合作意愿和目的的文书,它是双方或多方就某一事物初步接触商谈后而形成的具有原则性、方向性的文书。意向书在涉外经济工作中使用较多,现在在国内也常使用,地区与地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为加强协作,在初步商讨后,订立意向书,双方继续努力,进一步进人实质性谈判,然后签订协议或合同,所以意向书是导向签订合同这个过程最初阶段的成果。从契约文书来说,它是适应了我国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一个文种。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或某些事项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和法律效力的契约性文书。 “合同”在我国可以说历史悠久。最早的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把合同的内容写在两块竹简上,两简相并,中缝写“合同”二字,取“合而相同”之意。如《周礼·秋官·朝士》“凡有责者,有合同判书以治则听”;唐·贾公彦疏:“云判,半分而合者,即质剂、傅别、分支合同,两家各得其一者也”;元·无名氏《合同文字》楔子:“一应家私财产,不曾分另,今立合同文书二纸,各执一纸为照”。可见,合同在古代是作为各方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合同法》、

意向书与协议书-合同的区别

意向书与协议书-合同的区别

合同协议意向书的区别 从本质上说,合同和协议没有什么区别。《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协议。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协议是合同的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 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而协议的特点是简单、概括、原则。

写的是意向,实际上也是合同。篇二:意向书与合同的区别 一、意向书含义: 意向书是国家、单位、企业以及经济实体与个人之间,对某项事务在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由一方向另一方表明基本态度或提出初步设想的一种具有协商性的应用 文书。 二、作用: 意向书的主要作用是传达“意向”,提请对方注意或供参考,可以约束双方的行动,保证双方的利益;意向书能反映业务工作上的关系,能保证业务朝着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意向书可为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打下基础。 三、特点: 1、协商性。写意向书多用商量的语气,不带任何强制性。有时还用假设、询问的语气。

2、灵活性。意向书的灵活性主要在两个方面:(1)可以随口才改变自己的主张。意向书发出后,对方如有更好的意见,可以直接采纳,部分改变或全盘改变都是可能的;(2)在同一份意向书里可以提出多种方案供对方选择。或者对其中的某项某款同时提出几种意见或调查,让对方比较和选择。 3、临时性。意向书是协商过程中各方基本观点的记录,一旦达成正式协议,便完成了意向性的使命。意向书不像协议、合同那样具有法律效力。 四、写法: 意向书的一般结构:包括标题、双方出席代表、时间、地点,以及协商经过,协商的主要事项,最后署名及具体日期等。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写作意向书,它的基本格式和内容与协议书大体相同,仍然是回答“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五、注意事项:

意向书协议书合同的异同

意向书、协议书、合同的异同 文/潘伟志意向书、协议书与合同都属于经济文书,广泛应用于企业之间、社会贸易组织之间、个人之间。由于它们往往会出现在同一个合作项目中,而且在功能、写法和用法上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故很容易被混淆。笔者试从它们的涵义和特点入手进行辨析,归纳出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以期达到正确使用的目的。A涵义意向书是合作双方或多方针对某个项目表达合作设想或愿望的准契约性文书。它为日后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协议书或合同打下基础,是欲开展合作的第一个文件。协议书就是协商一致达成的议定文书。它是当事人之间就某一问题、某一事项经谈判、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所形成的文书。“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特点(一)意向书 1.协商性。是合作各方初步协商的结果,从内容到语言表达都具有协商色彩,反映了合作各方真诚合作的愿望。 2.意向性。仅表达合作各方的原则性意向,不像合同那样必须确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简略性。只是合作的基本意向,而不是可操作的具体方案,所以内容比较简要、原则。 4.可变性。在

签署意向书后,合作各方仍可协商修改甚至协商放弃原来已签订的条款。(二)协议书 1.原则性。协议书的内容比较原则、单纯,往往是共同协商的原则性意见。一般来说,若合作或交易关系较为复杂,各方应先就重大的原则性问题达成协议,写成条款,形成协议书,在此基础上再商定具体细则,逐条列项签订文书,形成一系列合同。 2.灵活性。协议书签订以后,往往还需要就具体问题签订合同加以补充和完善。比如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营各方就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合营协议后,还要对技术转让、产品销售、贷款、聘请外国技术和管理人员等专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有时还要对原先签订的协议条款进行补充,订立一系列的单项合同。(三)合同 1.合法性。作为一种制约性文书,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令和政策要求,否则,即使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的意思表达,在法律上也无效。 2.约束性。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各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未经各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C辨析(一)相同点 1.三种文书都是由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某一重要问题或事项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体

合同与协议书意向书的联系与区别

协议与协议书、意向书的联系与区别 协议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广义协议指所有法律部门中拟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协议指一切民事协议。尚有最狭义协议仅指民事协议中的债权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协议,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第2条: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合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协议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达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达合法,协议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协议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解决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涉及协议、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公司、团队或个人就某个问题通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向书:意向书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协议”的先导,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域。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

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防止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通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意向书是双方或多方就合作项目在进入实质性谈判之前,根据初步接触所形成的带有原则性、意愿性和趋向性意见的. 从本质上来说,协议和协议没有什么区别。《协议法》第二条规定: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种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协议就是协议。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协议是协议的种概念,即所有的协议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协议,所以说协议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协议,在其所表达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协议是相同的。经济协议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协议与协议虽然有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协议的特点是明确、具体、具体,而协议的特点是简朴、概括、原则。 协议与协议这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当根据其实质内容来拟定。假如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具体、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是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协议;假如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是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不能称其为协议,而是协议。经济协议用“协议法”作为依据,协议书暂时没有具体法规规定。协议书比协议应用范围广,项目往往比协议大,内容不如协议具体。因此,协议书签订以后,往往还要分项签订一些专门协议。协议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用来约定当事人互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具有这些特性的协议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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