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外国刑法教学大纲

22外国刑法教学大纲
22外国刑法教学大纲

《外国刑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41432701

课程英文名称:The foreign criminal law

课程总学时:32 讲课:32 实验:上机:0

适用专业:法学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06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外国刑法》隶属于法学,属刑事法学方向,是法学专业的一门选修课。我国刑法源于、属于大陆法系刑法,外国刑法选取美英刑法进行讲解和介绍。本课主要介绍英美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主要罪名。对于中国大陆学生,了解英美法系在刑法上的一些理论和犯罪刑罚上的特有规定,将有助于开阔视野、拓展思维。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1.掌握英美刑法的基本理论和犯罪论体系。

2.了解特有罪名和相关刑罚思想和体系。

3.能够结合所学(我国及大陆法系刑法),进行对比研究和思考。

(三)实施说明

本教学大纲适用于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应确保大纲中重点、难点问题的教授,其他内容可根据学时和学生接受情况酌情安排课时。本课程应尽量采用案例式、讨论式教学方法。

(四)对先修课的要求

要求学生在学完《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上开设本课程,要求牢固掌握上述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能力,为本课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五)对习题课、实践环节的要求

为了锻炼学生分析能力,在习题课上,应多布置些案例,在学生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再进行总结。

(六)课程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考查。

2.考试目标:在考核学生对外国刑法基本内容、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学生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成绩构成:本课程的总成绩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包括作业情况、出勤情况等)占20%,期末考查成绩占80%。

(七)参考书目

《美国刑法》,储槐植著,高教出版社,2004

《英美刑法学》,赵秉志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二、中文摘要

《外国刑法》是法学系学生的专业选修课。外国刑法也是刑法学的辅助课程,本课程内容主要以国外刑法理论、刑法制度为主线,以专题讲座的形式介绍西方刑法学派的主要观点、罪刑法定主义的起源、派生原则、发展趋势、期待可能性问题、共犯理论、未遂犯的学说、外国死刑制度、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学说;龙勃罗梭的刑法思想、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等内容。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外国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规定,开阔视野、拓展知识面。

三、课程学时分配表

四、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第1部分导论

总学时(单位:学时):4 讲课:4 实验:0 上机:0 第1.1部分导论(上)(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英美法系论要

2)英国刑法概述

重点:

英美法系论要

第1.2部分导论(下)(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美国刑法概述

2)学习方法和要求

重点:

美国刑法概述;英美法系刑法的特色

第2部分总论

总学时(单位:学时):14 讲课:14 实验:0 上机:0第2.1部分犯罪本体要件(讲课4学时)

具体内容:

1)了解刑事责任基础的一般说明;

2)掌握犯罪行为;

3)掌握因果关系;

4)掌握犯罪心态

重点:

犯罪行为;因果关系;犯罪心态

难点:

因果关系;犯罪心态

第2.2部分排除合法辩护理由(讲课4学时)

具体内容:

1) 掌握辩护理由:未成年;错误;精神病;醉态;被迫行为;紧急避险;正当防卫;被害人同意;警察圈套和安乐死

2) 掌握犯罪构成结构比较

重点:

责任充足条件

难点:

犯罪构成结构

第2.3部分不完整罪(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犯罪未遂

2)了解罪数

3)掌握犯罪教唆

4)掌握犯罪共谋

重点:

犯罪未遂;犯罪教唆;犯罪共谋

第2.4部分共同犯罪(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了解共同犯罪概述。

2)掌握有组织犯罪。

3)掌握恐怖主义犯罪。

重点:

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犯罪

第2.5部分刑罚及其执行(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了解刑罚理由和刑罚种类。

2)了解刑罚制度。

第3部分分论

总学时(单位:学时):10 讲课:10 实验:0 上机:0

第3.1部分侵犯人身罪(讲课4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杀人罪的谋杀和非谋杀;

2)了解堕胎罪、非法拘禁罪;

3)掌握伤害罪、强奸罪和绑架罪;

重点:

谋杀、伤害和绑架

难点:

杀人罪

第3.2部分侵犯财产罪(讲课4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盗窃罪、侵占罪、诈骗罪;

2)掌握抢劫罪、夜盗罪、伪造罪;

3)了解其他财产犯罪;

重点:

盗窃罪、侵占罪、诈骗罪、抢劫罪、夜盗罪、伪造罪难点:

刑法的目的

第3.3部分刑法典中的其他犯罪(讲课2学时)具体内容:

1)了解损害道德罪;

2)了解妨碍公共治安罪;

3)了解危害国家主权或行政管理罪。

重点:

损害道德罪

第3.4部分经济犯罪(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了解经济犯罪概述

2)掌握几种具体的经济犯罪。

重点:

破产诈骗、托拉斯犯罪、商业间谍

第3.5部分习题课(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讲习案例。

外国刑法

我国和大陆法系刑法犯罪构成理论的差异摘要:我国犯罪构成包括四个部分,即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这和大陆法系的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的三要件构成说不同,本文试探讨我国犯罪构成与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要件的差异及优劣。 关键词:犯罪构成犯罪构成要件责任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一)西方早期刑法学犯罪构成要件的含义从词语沿革上讲,犯罪构成的概念最早形成于13世纪意大利宗教裁判上的“纠问程序”,在这种诉讼程序中,法官必须首先查清证实犯罪事实的存在,在证实犯罪事实之后,才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1796年,德国刑法学家克莱因首次把犯罪构成法翻译成德语,后来日本刑法学家又把将其译成“构成要件”。构成要件起初只具有诉讼法上的意义,直到19世纪初,德国著名的刑罚学家费尔巴哈才明确把犯罪构成作为实体意义上的概念来使用。费尔巴哈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把刑法条文上的犯罪成立的要件称为犯罪构成,认为犯罪构成就是违法行为中所包含的各个行为的或事实的主客观要件的总和。它们对于阻止或限制统治者和法官任意判人有罪,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现代意义上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现代意义上的犯罪构成理论形成于20世纪以后,德国著名的刑法学家贝格林首先系统提出了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使构成要件上升为刑法总论的概念。此后,迈耶和迈兹各对其又有进一步的发展。目前大陆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形成了一下通说: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可以看出,构成要件符合性只是犯罪成立的条件之一,必须还要满足后面的违法性和有责性才能完全成立。 (四)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从苏联直接引进的,它是在吸收他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学说的内容,总结我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80年代以后,理论界对犯罪的理论构成展开过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犯罪构成中不应包括犯罪主体要件,还有的认为犯罪构成中不应包括犯罪客体,从而提出三要件说。虽然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对前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有所修正,但基本上未突破前苏联的理论模式。 二、大陆法系和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差异 (一)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的实质从前面可以看出,大陆法系犯罪构成包括三个条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这三个条件是相互递进的关系,可以称为过关式或线性式,也就是说,前面的条件满足后才能进入到后一个阶段,只有按照顺序三关都过完才能构成犯罪。第一步符合性是说法律条件和事实条件相符合,有的说成是“该当性”,这是一个意思。第

刑法学必读书目

刑法学必读书目 1、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 2、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3、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5、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6、储槐植:《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7、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 8、张明楷:《法益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9、张明楷:《刑法的基础观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0、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 11、邱兴隆、许章润:《刑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2、黎宏:《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 13、黎宏:《法人刑事责任论》,清华大学出版社; 14、周光权:《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清华大学出版社; 15、周光权:《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中国法制出版社; 16、陈兴良:《刑法总论适用》,法律出版社; 17、陈兴良:《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8、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 19、赵秉志主编:《刑法争议问题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 20、[德]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法律出版社; 21、[德]耶赛克、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 22、[意]帕多瓦尼:《意大利刑法学原理》,法律出版社; 23、[法]斯特法尼:《法国刑法总论精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4、[日]大冢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5、[俄]斯库拉托夫等主编:《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6、[英]特纳:《肯尼刑法原理》,华夏出版社; 27、[英]克罗斯等:《英国刑法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8、[美]胡萨克:《刑法哲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9、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 30、张明楷:《未遂犯论》,法律出版社; 31、马克昌主编:《近代西方刑法思想学说史略》,武汉大学出版社; 32、储槐植:《美国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33、陈忠林:《意大利刑法纲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4、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法律出版社 35、李贵方:《自由刑比较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

检体诊断学教学大纲

诊断学教学大纲 前言 诊断学是研究诊断疾病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的学科,本课程是临床医学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它的任务是使学生通过诊断原理和方法的理论与实践实习,学会采集与分析客观的人体资料,掌握诊断疾病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进一步学习各临床课程奠定基础。在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方面要求掌握常见症状的临床表现、发生机理及临床意义;掌握问诊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掌握望诊、触诊、叩诊、听诊、嗅诊的基本检查方法;熟悉各系统各部位的检查内容,正常及异常体征的临床意义。重点了解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和腹部常见疾病的主要症状和体征。掌握血压测量方法。了解心电产生的原理及常用导联,熟悉正常心电图各波的图象、正常值,心电图检查的临床应用范围及临床意义以及几种常见异常心电图的特征。了解心脏超声检查的原理及临床应用价值。最终达到掌握诊断过程的思维方法,能独立进行病史采集、系

统体检、正确选择辅助检查项目并作出初步诊断;能完成格式正确、文笔通顺、简练,有系统分析与符合逻辑的完整病历;初步具备认识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绪论 目的要求 诊断学是阐述诊断疾病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方法的学科。它是临床各科的入门和基础,是由基础过渡临床学习的桥梁课程。因此临床思维方法的培养及临床基本技能的训练是诊断学教学的重要内容。 主要内容 1、诊断学在临床医学中的地位与作用。 2、学习诊断学的方法和要求。 3、诊断学的基本内容:常见症状与体征、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超声检查及其他一些特殊检查,还包括病史采集与书写,通过临床思维分析得出初步诊断。 教学的重点、难点

1、掌握正确的诊断思维 2、熟悉诊断学的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自学(适当指定参考书及相关杂志)。 问诊 目的要求 掌握问诊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主要内容 1.问诊的重要性 2.问诊的方法与技巧 3.问诊的内容 ①一般项目 ②主诉 ③现病史 ④既往史 ⑤系统回顾 ⑥个人史、婚姻史、月经史、生育史、家族史。 教学的重点、难点 1、问诊内容 2、问诊的方法与技巧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配合多媒体、录像。 水肿 目的要求 1.了解水肿的发生机制 2.掌握全身水肿的病因及临床特点 主要内容 1.保持血管内液与组织间液平衡的主要因素及水肿产生的机制2.全身水肿的病因及临床特点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之欧阳家百创编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欧阳家百(2021.03.07)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 英文名称:Criminal Procedure Law 课程代码:2DA3A0090 学分:3分 总学时:54学时 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 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它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部门法。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法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司法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一)了解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体系、结构,了解外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刑事诉讼法学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 (二)理解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包含的具体内容; (三)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基本制度以及各种程序的特点,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中具体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 第一章概述(2学时)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标准 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一、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二、国际人权公约中刑事司法准则的意义 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 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 一、司法公正 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三、控审分离 四、控辩对等 五、诉讼效率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2学时)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外国刑法纲要

《张明楷 -外国刑法纲要》学习笔记 第一章刑法与刑法理论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和机能 一、刑法的概念:p3 1、犯罪法和刑法、保安处分:原则上以习惯为区分,但学者 指出“刑法”更注重规范,而“犯罪法”更注重事实“,保安处分”则是指以人身危险性为基础,预防为目的的矫正、感化、医疗等举措。 2、刑法属于公法、司法法、实体法。(注:行政法和司法法的 区别,行政法的指导原理为合目的性、司法法的指导原理为法的安 定性——即法的明确性,能够被公民理解和预测) 二、刑法规范: p4 1、相较于民法规范,刑法规范法律要件明确,法律效果严密 2、刑法属于裁判规范或行为规范之争: 裁判规范:如果出现 A 的情况,就导致 B 的后果 行为规范:不得从事 A 行为,应当从事 B 行为 有学者认为,行为规范是从刑罚法规中抽象出来的内在文化规范;有日本学者认为,行 为规范是内在于刑罚法规自身的禁止规范和命令规范,如果没有这种禁止规范和命令规范,则 刑罚规范本身也无法存在,因此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在社会伦理上也是不被允许的,但两者 存在区别。伦理上不被谴责的行为可能成为刑法上的犯罪行为,而伦理上被谴责的行为也不一 定为犯罪行为。 3、E.Mezger (德国法学家梅兹格)首先提出刑法规范分为评价规范和决定规范。评价规 范即一个行为是否有害,由刑法规范进行评价。决定规范即刑法规范在命令人们实施行为时必须 作出符合

刑法的意思决定。 三、刑法的机能(作用):p5 1、自由保障机能:来源于罪刑法定,即刑法通过制约国家刑 罚权的行使,保障行为人不受国家滥用权力的侵害,进而保障国民的个人自由及其他利益的作用。 2、法益保护机能:对特定的法律利益加以保护的作用。注意: 刑法的第二次性质(补充性质),即刑法在法益保护的角度是对其 他法律所保护法益的补充,只有当其他法律不足以保护该法益时, 刑法才发挥作用——这种刑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被称为刑法的第 二性质。 3、行为规制机能:使对犯罪行为的规范评价得以明确,从而 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规范、制约的机能。刑法将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 罪并给与刑罚处罚,表明该行为在法律上是无价值的(评价机能),同时命令行为人作出不实施这种行为的决定(决定机能),与前述的评价规范和决定规范相对应。 4、自由保障机能和法益保护机能之间的博弈,现代刑法采纳 罪刑法定,即是对部分法益的放弃 四、刑法谦抑主义:p7 刑法的谦抑主义:刑法适当、谦虚的适用。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补充性;二是不完整性——直译:断片性(由补充性延伸而来,不必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宽容性,即便收到侵害,且其他 法律也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也不必毫无遗漏的处罚。——【日本】平野龙一谦抑主义不仅包括刑法的解释和适用,也包括立法的谦抑主义 第二节刑法理论

西医诊断学教学大纲

1、【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中医诊断学》是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研究如何诊察病情,辨别病证 的一门学科。 《中医诊断学》的教学内容有绪论、四诊、辨证、综合运用四个部分,主 要内容为诊法与辨证。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可以掌握中医诊断学的基本理论 与基本知识,具备一定诊察病情、辨别病证及书写病案的能力,为今后学习中 医各门临床课程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它是一门衔接中医基础理论课程和临 床各科的桥梁课程。 2、【课程教学要求】 《中医诊断学》课程的教学时数为108(其中课堂讲授81学时,临床见习 27学时),教学中应注意理论教学和直观教学及临床实践的紧密结合。在课堂 教学中,充分运用图表、模型、多媒体等直观教学手段,适当进行病例分析讨 论,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在完成了课堂教学的二分之一的内容后,可适当安排临床示教与见习,以便及时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临床见习中要注意诊法、辨证与病案书写等基本技能的训练。 绪论 一、掌握中医诊断学、诊法、症、证、病、辨证、辨病、病案等概念的含义。掌握中医诊断学的基本法则。 二、熟悉中医诊断的基本原理、主要内容。 三、了解中医诊断的发展概况。 四诊 第一章 望诊 一、熟悉望诊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二、掌握得神、失神、假神的观察要点、典型表现与临床意义;熟悉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日本刑法典

日本现行刑法典于1907年颁布,1908年10月1日起施行。与效仿1810法国刑法典的旧刑法典不同,现行刑法典是以1870年德国刑法典为样板制定的,其最大特色是犯罪类型的概括性与法定刑的宽泛性。 内容简介 编辑 1998年,应法律出版社之邀,译者根据日本三省堂《模范六法》中的刑法典部分以及《简明六法》中的《改正刑法草案》翻译了《日本刑法典》一书。该书出版后的几年时间里,日本立法机关多次修改刑法典:2001年3次修改刑法典;2003年2次修改刑法典;2004年对刑法典作了重大修改;2005年又2次修改了刑法典。有鉴于此,译者根据日本三省堂最新版《模范六法》对《日本刑法典》一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希望《日本刑法典》第2版的推出,能使读者对日本刑法的最新发展动态有充分了解,并给我国刑事立法带来一定启示。张明惜 作者简介 编辑 张明楷,男,1959年生,湖北仙桃人。198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曾是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日本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教授。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独著《犯罪论原理》(1991年版)、《刑事责任论》(1992年版)、《刑法的基础观念》(1995年版)、《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1995年版)、《刑法学(上、下)》(1997年第1版)、《未遂犯论》(1997年版)、《刑法格言的展开》(1999年第1版、2003年第2版)、《外国刑法纲要》(1999年版)、《刑法学(教学参考书)》(1999年版)、《法益初论》(2000年版、2003年修订版)、《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刑法》(2001年版)、《刑法的基本立场》(2002年版);译《日本刑法典》(1998年版)。 ·查看全部>> 目录 编辑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通则 第二章刑罚 第三章期间计算 第四章缓刑 第五章假释 第六章刑罚的时效和刑罚的消灭 第七章犯罪的不成立和刑罚的减免 第八章未遂罪 第九章并合罪 第十章累犯 第十一章共犯 第十二章酌量减轻 第十三章加重减轻的方法 第二编罪 第一章删除 第二章内乱罪 第三章外患罪 第四章有关国交的犯罪 第五章妨害执行公务罪 第六章脱逃罪 第七章藏匿犯人和隐灭证据罪 第八章骚乱罪 第九章放火和失火罪 第十章有关决水和水利的犯罪 第十一章妨害交通罪 第十二章侵犯居住罪 第十三章侵犯秘密罪 第十四章鸦片烟罪 第十五章有关饮用水的犯罪 第十六章伪造货币罪

临床医学概要教学大纲

临床医学概要教学大纲 (供药学专业本科生用)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临床医学概要Synopsis of clinic 课程号(代码): 课程类别:专业核心课 学时:51 学时学分:3 二、教学目的及要求 (一)教学目的 《临床医学概要》着重对疾病的病理生理和实验室及其它检查对疾病诊治的联系,以常见病、多发病为主要内容,从而对常见症状和各科疾病有一概要认识。 通过讲授、自学、讨论等方式,按理论联系实际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来组织教学,以常见病、多发病为中心,旨在提高学生学习该科的兴趣,提倡学生自学,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将临床医学与临床药学各科相联系,为学习其他课程打下基础。 (二)基本要求 本课程除诊断学基础为基础章节外,涉及内、外、妇、儿、传染病等临床各见疾病,该科所占课时不多,但要求学生能通过临床医学概要的学习,对体格检查、常见症状和各科疾病有一概要的认识。结合药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概念叙述清楚,着重疾病的临床表现、诊断、治疗原则。 三、教学内容 第一章诊断学基础3学时 常见症状:发热、头疼、惊厥、咳嗽与咳痰、咯血、呼吸困难、心悸、恶心与呕 吐腹痛、呕血、便血、黄疸、水肿的概念、病因、临床表现、诊断。 问诊的重要性,问诊的方法及注意事项,问诊的内容。 体格检查: 1、基本检查方法:视、触、叩、听、嗅。

2、一般检查:全身状态检查(性别、年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发育和体型、营养、意识状态、面容与表情、体位、步态)、皮肤检查、淋巴结检查。 3、头部及其器官:头颅、眼、耳、鼻、口腔。 4、颈部:外形、姿势和运动、血管、甲状腺、气管。 5、胸部:体表标志、(骨骼标志、垂直线标志、自然凹窝和解剖区域)、胸壁、胸廓和乳房、肺和胸膜及心脏的视、触、叩、听。 6、腹部:腹部体表标志及分区、腹部的视、触、叩、听。 7、脊柱与四肢:脊柱、四肢与关节。 8、神经系统检查:深反射、浅反射、病理反射、脑膜刺激征。 第二章急症医学3学时 心跳呼吸骤停概念、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诊断、治疗。 昏迷概念、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及辅助检查、病因诊断、昏迷病人的急救和处理。 休克概念、分类和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及辅助检查、诊断、治疗。 急性呼吸衰竭概念、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治疗。 有机磷农药中毒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预防、治疗。 烧伤概念、烧伤面积的估计、烧伤深度的估计、烧伤严重程度分类、病理改变与临床分期、治疗。病因、流行病学、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防治原则。 第三章传染病3学时 传染病流行过程、影响传染病因、流行病学、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 诊断和鉴别诊断、防治原则。 病毒性肝炎病因、流行病学、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预防。 霍乱病因、流行病学、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防治原则。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 英文名称:Criminal Procedure Law 课程代码:2DA3A0090 学分:3分 总学时:54学时 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 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它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部门法。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法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司法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一)了解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体系、结构,了解外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刑事诉讼法学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 (二)理解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诉讼制度与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容; (三)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畴、基本制度以及各种程序的特点,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中具体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容 第一章概述(2学时)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标准 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一、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二、国际人权公约中刑事司法准则的意义 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 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 一、司法公正 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三、控审分离

外国刑法学

第二讲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是指“无论是对于立法还是既存法规的解释、适用而言都不能突破的根本性规则。 ——井田良 (二)刑罚基本原则的内容 认识不一致。行为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法益保护主义、责任主义、谦抑主义等。 二、罪刑法定主义 (一)罪刑法定主义的概念与沿革 1.概念:(与旧时代的擅断主义相对立) 2.沿革: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根据 1.形式根据(限制司法)【不能从国民的角度来审视议会制定的法律是否妥当】 1)民主主义原理(三权分立理论【洛克首先提出,由孟德斯鸠发展】国民主 权及议会民主思想) 2)自由主义原理【事先让人民知道犯罪的后果是什么】(心理强制说【费尔 巴哈】预测可能性【自由主义原理主要是这个内容】) 2.实质根据(限制立法) 实质根据在于人权保障原理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 (一)形式的侧面(限制司法权/形式正义的体现) 1、法律主义:指犯罪与刑罚在形式上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 (1)习惯法能否成为刑法的渊源?一般认为不能成为刑法的法源,但 排斥习惯法并不排斥在解释刑法时通过习惯法来作为构成要件的 解释原理 (2)判例能否作为刑法的渊源?大陆法系一般不能,但在类似案件上 具有指导作用 2、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对被告人不利的事后法(判例也一样), 有利的则不禁止,与罪刑法定原则保障人权的基本宗旨一致。 3、禁止类推解释(但扩张解释不被禁止) 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必须对刑种和刑度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实质的侧面(限制立法权/实质正义的体现) 1、刑罚法规的明确性(以美国的用语不明确而无效的理论发展而来) 明确性的判断标准:以一般人的理解能力为基准(是相对的,条文要做到 绝对的明确是不可能的) 体现: *条文适用到何种程度,适用的边界轮廓不清晰 *界限在某种程度上是明确的,但适用太广(如网络上的中立的帮助行为) 机能: &可以在事前明确地告诉国民什么是犯罪 &禁止监察机关或法院肆意运用法规 2、刑罚法规内容的适正处罚原则(不仅要在形式上规定刑罚,且内容要适当。 是从美国宪法中的实体的程序正当理论发展而来的)

法学相关 刑法书籍推荐

刑法推荐书籍 基本方法:在同步阅读分析判例、案例及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坚持三步走: 第一步先读国内代表传统通说观点的书籍 第二步引入德、日刑法理论结合中国实际研究的书籍 第三步有关德日刑法理论的书籍。“我法之不善者当去之,当去而不去,是为之悖;彼法之善者当取之,当取而不取,是为之愚。”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这三步走过程中,阅读和分析判例、案例贯彻始终。这里的判例、案例不仅仅是你所办理的案件,更要仔细研究两高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审判参考案例、报纸媒体热点案例等。司法解释(包括配套的理解与适用)当然也是需要同步研习的,分析其背后的法理,研究其得失利弊,在阅读过程中结合案例进行思考和分析,融会贯通。 三步走的进阶书单如下: 第一步: 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高铭暄《刑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王作富《刑法分则实务研究》方正出版社(上中下三册) 以上三套代表中国传统通说观点,尽管有些观点已经过时,但是了解以往通说即便是作为批判的对象,也是必须的。否则第二步中很多书批判的对象,你会不知道他批判的到底是怎样的一种观点,也无法判断批判的是否客观、妥当。 第二步: 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这就是当今中国最畅销的刑法学教科书了,江湖人称“太皇太后”。不读此书,算不得懂刑事法。有的人说读起来很费劲,那可能是因为缺乏上述第一步。 陈兴良:《教义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相对于张明楷的太皇太后,这本书要浅显的多,更容易读。 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张明楷老师超强的解释能力,在这套书中得到集中体现,何止如此?他教会你如何解释刑法,如何分析法条,如何适用刑法。我读研时有两本书书籍被读的散掉了,其中一本就是此书,还有一本是大谷实的《刑法总论》《刑法各类》。 陈兴良:《判例刑法学》(上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结合案例展开阐述,可读性很强。 刘艳红:《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有两大特点:一是结合案例,有大量的案例分析,独具一格;二是紧扣司法考试,有很多司法考试的案例和题目穿插其中。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2015解读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二、课程描述 中文: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必修的一门基础专业课程,也是法学体系中十分重要的学科。课程系统阐述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通过学习,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对刑事诉讼的一般问题能作出正确处理。 英文:Criminal procedural law is a basic professional course of law undergraduate compulsory, also is an important subject in the law system. The curriculum states systematically the basic concept, basic principle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al law and the basic content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n our country. It can cultivate students' ability to analyze and solve problems, general issues for criminal proceedings can make the right treatment. 课程内容 (一)课程教学目标 开设本课程的目标在于夯实学生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注重培养学生法律实务综合运用能力,教学生运用刑事法专业知识解决刑事司法实务中的法律实践问题,并能运用专业法学原理对一些复杂刑事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 (二)基本教学内容

外国刑法复习要点整理

外国刑法复习要点 题型:单选10*1’多选5*2’简答5*8’材料分析案例 第一部分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狭义:刑法典(系统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典) 广义: 1.普通刑法(即刑法典) 2.特别刑法(刑法典以外的刑罚法规) 3.保安处分法(刑法上用以补充或代替刑罚以维护公共利益的措施。) 二、刑法的机能 (一)行为规制机能 刑法将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给予刑罚处罚,表明该行为在法律上是无(非)价值的(评价规范)。同时命令行为作出不实施这种犯罪行为的内心意思决定(决定规范)。 (二)法益保护机能 所有的刑法规范都是为了保护某种法益而制定的,故刑法具有法益保护机能。 法益: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三)自由保障机能 自由保障机能指刑法具有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发动、保障国民个人自由的机能。 刑法是“善良市民的大宪章”、“犯罪人的大宪章”和“受刑人的大宪章” 三、罪刑法定原则 (一)法律渊源 1.追溯至1215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奠定了罪刑法定主义的基础;后1628《权利请愿书》、1688《人身保护法》等巩固罪刑法定主义思想。 2.现代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是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1791年《法国宪法》以及1810年《法国刑法典》。 (二)思想渊源(沿革意义) 1.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 为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律主义奠定基础。 2.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 隐含了预测可能性的思想。 罪刑法定主义在理论上的发展 (三)思想基础 1.民主主义 犯罪与刑罚必须由国民的代表机关即国会制定的法律来规定。 2.尊重人权/自由主义(现代法治的核心) 从尊重人权、尊重自由出发,必须事先明确规定犯罪与刑罚。(国民预测可能性原理)(四)基本内容 (大陆法系罪刑法定原则的主要内容) 1.传统的罪刑法定主义的内容 (“形式的侧面”,旨在限制国家的司法权利)

诊断学课程教学大纲

《诊断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诊断学 英文名称:diagnostics 课程类型: 专业课必修考试 总学时:64 学分:3.5 理论课学时:44 实验课学时:20 适用对象: 医学影像学(工程方向)专业本科学生 一、课程的性质和地位 《诊断学》是医学各专业学生的必修课,是运用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对疾病进行诊断的一门学科,是由基础医学向临床医学过渡的桥梁课程。诊断学的内容包括问诊及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实验诊断、器械诊断等,横跨多个学科,内容涉及面广,实践性强,课程十分强调临床技能训练和诊断思维及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为学习临床医学各学科、临床见习与实习奠定基础。因此诊断学可以说是打开临床医学大门的一把钥匙。 二、教学环节及教学方法和手段 诊断学的教学环节包括课堂讲授、临床技能培训、课间见习、考试。其中课堂讲授是通过教师对指定教材的大部分章节的讲解,结合结合CAI 课件、VCD、录像、录音、投影、模型等教学手段,使学生掌握诊断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检查方法和思维程序;临床技能培训在临床技能训练中心进行,临床技能训练中心采用了现代化、功能强大的电子模拟人教学设备,从心肺听诊,到腹部触诊等各种教学功能,训练学生的临床技能。各种穿刺模拟人,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课间见习是在病房进行,学生下科后,深入病房,进行床旁训练,在病房中了解病史采集方法,通过具体的病例让学生早期接触临床,将学到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建立正确的逻辑思维。了解各种异常体征及正规的检查手法。在反复医疗实践中,逐步学会临床思维方法、检查方法和检查技术,逐步提高对疾病的诊断水平,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达到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的目的;考试是检验《诊断学》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分理论考试与形成性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是对学期末医学生学习本学科的结业考试。形成性考试采用实验课出勤考核及实际操作的完成情况考核,是检验学生的实际动手查体的能力,是对学生动手能力的检验与考核。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篇问诊

法学概论课程简介

《法学概论》课程简介 适用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学 总学时:54 理论学时:54 实验学时:0 考试性质:考试课 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和教学目标 1、课程的性质、地位 《法学概论》是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是一门系统讲授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作为一门综合性的法学课程,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主要部门法律及国际法的基础知识,其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掌握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思维能力,为学生学习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专业课程奠定基础。 2、教学目标 《法学概论》的教学目的是普及法学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为学习本专业的有关课程或其他法律课程奠定必要法学的知识的基础。 为此,要求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 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授课过程中,教师比较注重教学手段的多样化。目前,全体教师都能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能自己动手制作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此外,在教学过程中开展了课堂小组讨论,以法律案例为载体进行启发式教学,通过师生互动和学生之间的讨论和交流,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能力,从法学的基本原理入手,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和探讨,进而了解并掌握我国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加强学生法制观念。丰富的教学手段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为提高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考核办法 本课程为考试课,考核方法为期末考试、平时考核相结合。其中,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占50% 。考试题型主要为名

《外国刑法》作业题及参考答案

《外国刑法》作业题 班级___ ___ 姓名__ _ 得分______________ 一、基本要求:论文的字数要求在1500~3000字。 二、作业题目(以下任选两题) 1、简述构成要件理论的发展和基本特征 一.构成要件理论的发展 构成要件的观念,来源于中世纪意大利宗教裁判的纠问程序中Constare de delicti(犯罪的确证)一词。当时的纠问程序分为一般纠问与特殊纠问,一般纠问在于确证犯罪事实是否存在,特殊纠问是针对特定的嫌疑者进行的纠问。直到18世纪末,德国刑法学者费尔巴哈、施蒂贝尔等人才明确把犯罪构成(德语Tatbestand)作为实体刑法上的要件加以理解。费尔巴哈认为:“犯罪构成乃是违法的(从法律上看)行为中所包含的各个行为的或事实的诸要件的总和。” 现代意义的构成要件理论是进入20世纪以后,由德国刑法学者贝林格所创立的。自从1906年贝林格提出构成要件理论100多年来,构成要件概念几经变迁,成为犯罪论体系的基石。 贝林格认为构成要件是“犯罪类型的轮廓”,只包括客观的、论述的要素,而不包括主观的、规范的要素,构成要件与违法性和有责性没有关系。 20世纪30年代,目的行为论兴起。目的行为论认为,人的行为是追求一

定目的的活动,目的是行为的核心。因此,主观的要素(包括故意与过失)是构成要件要素。现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构成要件理论则普遍认为: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是成立犯罪的三个条件,故构成要件符合性只是犯罪成立条件之一,构成要件是违法类型,即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原则上具有违法性;构成要件不仅包括客观的、记述的要素,而且包括主观的、规范的要素。 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是本世纪50年代初期从前苏联直接引进的,它是在吸收他国犯罪构成学说内容、总结我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研究起步晚,又长期受到前苏联刑法学理论的深刻影响,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仍处于探索研究之中,在犯罪构成诸问题上,依然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观点。 (一)后期古典学派的犯罪构成理论 古典学派创立了犯罪构成理论,随着时间的发展,刑法理论也有了很大发展,刑事人类学派、刑事社会学派(相比较古典学派,被称为新派)先后出现,在刑法的一些基本问题上有了不同于占典学派的新的主张,古典学派的一些基本本理论被动摇了。刑事新派主张,“应受惩罚的是行为人,而非行为”,主张根据主体的社会危险状态或反社会性来定罪,重视犯罪的主观要素,认为行为只具有征表犯罪人危险性格的意义。新派一般赞成不定期刑,并主张保安处分,认为保安处分和刑事处分的使命都是教育、改善行为人。新派的理论,完全动摇了犯罪构成理论及其理论基础—罪刑法定主义,使得古典学派的基础被有力地冲击了。于是,一些坚持古典学派观点的学者对古典学派的一些思想进行了修正、完善,以对抗新兴的新派理论。在这种背景下,后期古典学派出现了,现代的犯罪构成理论为后期古典学派所主张。现代的犯罪构成理论的正式形成时间是在20世纪初

清华大学刑法学考博真题内部资料参考书

清华大学刑法学考博真题内部资料参考书 一、专业的设置 刑法学方向有张明楷、黎宏、周光权三位导师,是一个考博热门方向,一方面是因为老师们长期从事此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对此领域很有造诣,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一个方向本身有研究的学术价值,并且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这个专业的人才正是是社会所需要的,有很好的就业前景。 二、导师介绍 张明楷,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 张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主要从事刑法学领域的教学与研究。独著《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刑事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刑法的基础观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未遂犯论》(法律出版社&成文堂1997年版)、《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2003年第2版、2007年第3版、2011年第4版,2015年将出版第5版)、《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2007年第2版)等。 黎宏,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黎宏,男,汉族,湖北罗田人,1966年8月生,中共党员。研究方向;刑法学、比较刑法学。 周光权,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 周光权,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曾为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出版《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等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 三、参考书目 专业课信息应当包括一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关于参考书和资料的使用。这一点考生可以咨询往届的博士学长,也可以和育明教育考博分校(官网可咨询)联系。参考书是理论知识建立所需的载体,如何从参考书抓取核心书目,从核心书目中遴选出重点章节常考的考点,如何高效的研读参考书、建立参考书框架,如何灵活运用参考书中的知识内容来答题,是考生复习的第一阶段最需完成的任务。另外,考博资料获取、复习经验可咨询叩叩:柒伍陆壹,伍贰玖,叁伍,专业知识的来源也不能局限于对参考书的研读,整个的备考当中考生还需要阅读大量的

诊断学教学大纲(特选参考)

诊断学教学大纲 (供五年制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医学影像学、护理专业用) 长治医学院临床医学一系内科学教研室 二○○四年三月 《诊断学》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The diagnosis learns the syllabus 课程编号: 学时:140学时,其中理论64学时,实验76学时 学分:7.5学分 适用专业:供五年制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专业用 先修课要求:全部基础课程 一、前言 诊断学是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的桥梁课,是各科临床医学的基础。诊断学阐述诊断疾病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是培养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的关键,因此一定要把对学生临床诊断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贯穿到诊断学教学的全过程。通过诊断学教学,使学生掌握疾病的诊断原理和方法,学会采集病史、综合和分析客观的人体资料,概括诊断依据,为进一步学习各临床专业课奠定基础。 在诊断教学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多组织学生接触临床,参加实践,以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要注意引导学生努力学习和运用辨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锻炼和提高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诊断学教学中,通过理

论学习,课间实习或实验和临床实践,使学生逐步掌握诊断疾病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进一步学习各临床课程及以后的研究工作打下基础 [教学内容] 本《诊断学》教学大纲是以第六版教材为依据编写。诊断学中的问诊、常见症状、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实验诊断、诊断思维方法与病历书写,为课堂讲授内容,其他未列入教学大纲中的部分内容,供学生自学和参考。 [基本要求] 1.掌握常见症状的发生机制和临床意义。 2.能独立进行系统而有针对性的问诊,能较熟悉掌握主诉、症状、体征间的内在联系和临床意义。 3.能以规范化手法进行系统、全面、重点、有序地体格检查,并掌握各异常体征的临床意义。 4.掌握心电图机的操作程序,熟悉心电图各波图像产生的基本原理,初步掌握正常心电图的各波图形及各波、段的测量方法,并了解心电图检查的临床应用及某些常见典型异常心电图表现。 5.熟悉血、尿、粪便等常规项目实验室检查的操作技术及常用临床检验项目的目的和临床意义。了解实验结果对疾病的诊断意义。 6.能将问诊、体格检查和实验室器械检查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初步诊断,书写格式规范、符合要求的完整病历。 [学时分配] 根据1991年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对《诊断学》课程基本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诊断学总教学时数为140学时,其中理论讲授64学时,实习76学时。具体学时分配如下: 内容讲授实习合计讲授∶实习 绪论 1 0 1 问诊 2 3 5 常见症状8 2 10 基本检查方法 1 2 3 一般检查 1 2 3 头、颈部检查 2 3 5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案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案 一、课程定位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必考课程,是为培养和检验学生的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专业主干课。学习该门课程是在已经学习了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刑法学等基础课程上展开的,同时该门课程的学习也为证据法学、外国刑事诉讼法学、律师实务等的学习奠定了基础。 二、课程总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诉讼程序,重点掌握与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立案、侦查、证据、强制措施和执行刑罚等办案程序;培养学生运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分析、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理念和程序、证据、时效意识,提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为做好公安保卫工作,依法同刑事犯罪作斗争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一)知识目标 ●掌握刑事诉讼法律基本理论 ●掌握重要的刑事诉讼法制度:立案、侦查、证据、强制措施、起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法律监督程序和执行刑罚 (二)职业能力培养目标 ●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区分生活中的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 ●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对个案进行分析 ●能够解决司法中的实际刑事案件

(三)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 ●培养学生较强的职业和社会责任感 ●培养学生守法护法意识 ●培养学生辩证思维能力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 刑事诉讼法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十分重要的专业主干课,具有强烈的普遍性、伦理性和强制性,本书共十九章内容,包括刑事诉讼法的概述、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强证据、制措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期间与送达、立案、侦查、起诉第、审判概述、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本书可分为两编来讲授,第一章到第十章主要是关于刑事诉讼的实体法律法规,第十一章到第十九章主要是关于刑事诉讼的程序法律法规。本书的重点章节主要有第二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第七章证据、第八章强制措施、第十二章侦查和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 其中,第一章主要是介绍刑诉和刑诉法的基本概念,刑诉法的立法宗旨和任务。第二章的重难点掌握是刑诉法中的司法机关有哪些,诉讼参与人的范围。第三章重难点是掌握刑诉法的十五个原则。第四章重难点是掌握立案。第五章重难点是掌握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第六章重难点是掌握辩护人和代理人的资格和在刑诉中的权利。第七章重难点掌握七种证据的种类和如何证明证据。第八章重难点掌握五种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第九章重难点掌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第十章重难点是期间起止计算方法送达的种类。第十一章的重难点是掌握立案的材料和条件。第十二章的重难点是掌握侦查的方法和要求。第十三章的重难点是掌握公诉和自诉的异同和分别满足的条件。第十四章重难点是掌握审判组织有哪些,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异同。第十五章的重难点是掌握整个一审判决过程。第十六章的重难点是掌握二审提起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七章的重难点是掌握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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