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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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观界限——以“非法占有目的”为中心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观界限——以“非法占有目的”为中心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观界限——以“非法占有目的”为中心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是我国刑法体系中重要的经济犯罪罪名,两者都是指公职人员违反职责、非法占有或转移公共财物的行为。

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些主观界限,其中以“非法占有目的”为中心是最为突出和重要的。

“非法占有目的”是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核心,因为只有具备了这个先决条件,才能说公职人员的行为满足了刑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所谓非法占有是指以不当的手段获取公共财物,并借机占为己有或滥用。

而非法占有的目的,则包括了以个人私利为主要目标,但也有可能是为了谋取他人的利益或者是其他不正当目的。

在现实生活中,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案例非常之多,且时有发生。

下面列举三个不同的案例来说明这些罪名的主观界限和非法占有目的所扮演的角色。

第一个案例是央视名嘴贾玲涉嫌挪用公款罪。

据报道,贾玲从央视公共经费中挪用了约90万元购买了一辆豪车,并进行了私人使用,造成公款浪费。

在这个案例中,贾玲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排除管制,明显侵占了国家财产,但其非法占有目的不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是为了炫耀和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因此最后法院将其定罪。

第二个案例是湖南益阳市副市长汤跃涉嫌贪污罪。

据报道,汤跃在担任市长期间,多次收受企业贿赂,涉及资金高达数百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汤跃的行为属于贪污罪,其非法占有目的主要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获取财物和权力。

汤跃被法院定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

第三个案例则是赵忠祥涉嫌挪用公款案。

据报道,赵忠祥是中国电视演唱会的主持人,其任职期间涉嫌挪用公款400万元人民币,并已返还100万元,承认自己犯了错误。

在这个案例中,赵忠祥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罪,其非法占有目的主要是为了支持自己的商业项目,为自己谋取私利。

最终,法院判处赵忠祥两年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观界限主要体现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上,因为只有当公职人员有了个人谋取利益的意图时,才能够说他/她犯罪。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职务期间,滥用权力、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职务犯罪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法律领域中,有许多职务犯罪罪名,本文将解读101个职务犯罪罪名,以增强公众法律意识。

1. 贪污罪: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接受他人贿赂。

2. 贪污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贪污行为使国家遭受极大经济损失。

3. 重大贪污罪:指数额特别巨大或影响特别严重的贪污案件。

4. 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利益。

5. 受贿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受贿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6. 重大受贿罪:指数额特别巨大或影响特别严重的受贿案件。

7. 挪用公款罪: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用于个人非法支配。

8. 挪用公款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挪用公款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9. 重大挪用公款罪:指数额特别巨大或影响特别严重的挪用公款案件。

10.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在管理单位职务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重大损失。

11.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失职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12. 重大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指导致国家经济重大损失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失职案件。

13. 滥用职权罪:以职务上的便利,违法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失。

14. 滥用职权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滥用职权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15. 重大滥用职权罪:指导致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滥用职权案件。

16.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未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17. 非法经营罪: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违反法律规定,开展未经批准的经营活动。

18. 非法经营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非法经营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19. 重大非法经营罪:指具有一定规模、影响较大或导致国家重大经济损失的非法经营案件。

挪用公款与贪污罪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与贪污罪区别是什么

挪⽤公款与贪污罪区别是什么贪污罪属于⼀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与挪⽤公款罪存在不同之处。

那么,挪⽤公款与贪污罪区别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挪⽤公款与贪污罪区别是什么挪⽤公款罪与贪污罪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

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有如下区别:(1)对犯罪客体侵犯程度与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

前者只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中的占有、使⽤、收益三种权能,⽽后者侵犯了包括出有、使⽤、收益、处分权能的公共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就犯罪对象⽽⾔,前者为公款和特定公物,后者为公共财产。

(2)犯罪的⾏为⽅式不同,前者是使⽤公款,后者是占有财物。

(3)犯罪的⽬的不同。

前者只是暂时使⽤,后者为永久占有。

(4)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同。

挪⽤公款的数额并不等于对所有者造成的实际损失额,公款的本息要全部归还或追缴;⽽贪污数额就是对所有者的财产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

(5)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

前者挪⽤公款数额较⼤归个⼈进⾏⾮营利性的合法使⽤的,必须⾮法控制公款超过三个⽉未还才构成犯罪;⽽贪污罪只要⾮法占有了公物即构成犯罪。

(6)在特定情况下的法律后果不同。

如挪⽤公款未超过⼀万元归个⼈进⾏⾮营利性的合法使⽤时,超过三个⽉后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认为犯罪;⽽贪污⾏为⼀经实施,即使在案发前全部退赃也不影响其犯罪的构成。

(7)量刑程度不同。

后者要⽐前者处罚重。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挪⽤公款与贪污罪区别是什么”问题进⾏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贪污贿赂罪)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贪污贿赂罪)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贪污贿赂罪)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案例分析题 5. 名词解释 6. 简答题7. 填空题8.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贪污贿赂罪的主观方面()。

A.是故意B.大多数是故意,少数是过失C.是直接故意D.是直接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贪污贿赂罪2.在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中,()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A.受贿罪B.行贿罪C.私分罚没财物罪D.挪用公款罪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贪污贿赂罪3.在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中,()纯正不作为犯罪。

A.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B.单位受贿罪C.受贿罪D.隐瞒外存款罪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贪污贿赂罪4.在下列犯罪下,只有()是属于持有型犯罪。

A.贪污罪B.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C.隐瞒境上存款罪D.受贿罪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贪污贿赂罪5.行贿罪的主观方面()。

A.是故意B.是故意,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C.是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D.是故意,并具有牟利的目的正确答案:C解析:此题易选取为B,但非法利益与不正当利益的范围不同,与刑法的规定不符。

知识模块:贪污贿赂罪6.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

A.受贿人实际是否收受或索取了财物B.是否行为贿人谋取取了利益C.是否承诺为行贿人谋取取了利益D.是否在收取贿赂的后为行贿人谋取了利益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贪污贿赂罪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20分。

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7.我国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中,下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A.行贿罪B.介绍贿罪C.对单位行贿罪D.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显正确答案:A,B,C 涉及知识点:贪污贿赂罪8.我国刑法规定的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其具体范围包括()。

考编:法律高频考点之挪用公款罪

考编:法律高频考点之挪用公款罪

法律高频考点之挪用公款罪贪污贿赂犯罪在公职类考试当中是非常黄的黄金考点,今天小粉笔就带领大家专研一个罪名——挪用公款罪,掰开了揉碎了,给它碾成灰,以后再见到这个“小魔鬼”,你就再也不怕了!▍一、概念与特征1.概念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2.构成要件(1)本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挪用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行为,即利用职务权力与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款或特定款物的便利条件实施挪用行为。

挪用,是指未经合法批准,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擅自使公款脱离单位的行为。

行为人使公款脱离单位后,即使尚未使用该公款的,也属于挪用。

例如,行为人将公款划入自己的私人存折,准备日后购买个人住房,即使尚未使用该公款购买住房,也属于挪用。

行为人所挪用的必须是公款,包括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有国库券,以及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非特定公物归个人使用的,不以挪用公款罪论处;如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立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①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②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③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所应注意的是,立法解释中所说的“个人”并不限于一个人,而是相对于单位、集体而言。

(3)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策留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但不要求行为人具有将公款不法据为己有的目的。

贪污贿赂与商业贿赂区别分析

贪污贿赂与商业贿赂区别分析

一、贪污贿赂犯罪的区分要点1、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两者的手段、目的都不相同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行为。

虽然两者都是特殊的主体,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但贪污是永久地占有,挪用公款却是暂时性地占有;贪污实现了财物权的转移,而挪用并没有转移财物手所有权,只是暂时占有公款,以达到使用和收益的目的;贪污是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达到目的的,而挪用公款一般都为擅自私用公款,没有、也不必要采用贪污所实施的手段。

虽然两罪同属“贪污受贿罪”这类大罪里,但由于这两个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不一样,所以贪污罪的最高刑可判死刑,而挪用公款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

2、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犯罪主体不同。

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私分国有资产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属于单位犯罪。

(2)、客观表现不同,贪污罪的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个人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

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为了单位集体的利益,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单位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

须特别注意的是有的贪污案件中,虽是经单位一些领导研究决定,但非法将公共财物私分给单位的少数人的,由于非法将公共财物占有的只是少数人,所以这类案件就是相对于单位的少数自然人集体贪污的共同犯罪。

挪用公款考试题及答案

挪用公款考试题及答案

挪用公款考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必须是:A. 国家工作人员B.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C. 任何公民D. 公职人员**答案:A**2. 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A. 非法占有公款B. 非法使用公款C. 非法占有或使用公款D. 合法使用公款**答案:B**3. 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多少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A. 三年B. 五年C. 七年D. 十年**答案:B**4.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处多少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A. 三年B. 五年C. 七年D. 十年**答案:C**5.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多少年以上有期徒刑?A. 五年B. 七年C. 十年D. 十五年**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行为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A.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B. 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C.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D.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且数额较大 **答案:ABCD**2.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包括:A. 数额较大B. 数额巨大C. 数额特别巨大D. 情节严重**答案:ABD**## 三、判断题1.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对/错)**答案:对**2. 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可以是过失。

(对/错)**答案:错**3.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错)**答案:错**4.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不构成犯罪。

(对/错)**答案:错**5.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错)**答案:错**## 四、简答题1. 简述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答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主体要件: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 客观要件:非法使用公款,包括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归个人使用。

- 主观要件:必须是故意。

挪用公款罪之司法解释

挪用公款罪之司法解释

挪用公款罪之司法解释2003年11月13日《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四、关于挪用公款罪(一)单位决定将公款给个人使用行为的认定。

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给个人使用,或者单位负责人为了单位的利益,决定将公款给个人使用的,不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上述行为致使单位遭受重大损失,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定罪处罚。

(二)挪用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行为的认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的规定,“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认定是否属于“以个人名义”,不能只看形式,要从实质上把握。

对于行为人逃避财务监管,或者与使用人约定以个人名义进行,或者借款、还款都以个人名义进行,将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应认定为“以个人名义”。

“个人决定”既包括行为人在职权范围内决定,也包括超越职权范围决定。

“谋取个人利益”,既包括行为人与使用人事先约定谋取个人利益实际尚未获取的情况,也包括虽未事先约定但实际已获取了个人利益的情况。

其中的“个人利益”,既包括不正当利益,也包括正当利益;既包括财产性利益,也包括非财产性利益,但这种非财产性利益应当是具体的实际利益,如升学、就业等。

(三)国有单位领导向其主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借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认定。

国有单位领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令具有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将公款供个人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四)挪用有价证券、金融凭证用于质押行为性质的认定。

挪用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用于质押,使公款处于风险之中,与挪用公款为他人提供担保没有实质的区别,符合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规定的,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数额以实际或者可能承担的风险数额认定。

(五)挪用公款归还个人欠款行为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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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是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两种犯罪。

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是侵犯了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在一般场合,两者的界限是容易划分的,但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如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产生了非法占有故意的情形下,定性上可能发生混淆。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是这两个罪名最重要的区别。

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归还”既包括主观上不想还,也包括客观上无力退还。

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以后由于客观原因缺乏偿还能力,无法归还亦被认定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以贪污罪论处。

二是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

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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