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债的分类
第四章国债法律制度

第一节 国债法概述
三、国债法的调整对象
国债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债的发行、使用、 偿还和管理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此 类社会关系可简称为国债关系。 国债关系:国债发行关系、国债使用关系、 国债偿还关系和国债管理关系。
第一节 国债法概述
三、国债法的调整对象
(一)国债发行关系
是因国债的发行而产生的国家与其他相对应的权利主体之 间的社会关系,它是国债关系中的基础性关系,是其他国 债关系产生的前提。
(2)国债的流动性高
流动性是与变现能力联系在一起的。在证券市场上,由于国债的发行 量大,信用度高,人们乐于购买,因为国债兑现容易,变现力强,这 是一般的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不可比拟的。
国债是一种有价证券,可用作抵押物来进行融资,当国债的持有人需 要现金,又不愿将所持国债售出兑现时,便可将债券作为抵押物,以 取得借款。由于国债的信用度最高,变现能力强,因而它的抵押代用 率也比其他债券高。
出现得更晚,国债较税收等财政收入形式也出现得更晚。
第一节 国债法概述
二、国债法的概念 国债法,是调整在国债的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 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债法调整的是在国债的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的过程 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而国债的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 的主体都是国家,因此国债法的主体有一方始终是国家。 这与财政法的主体有一方始终是国家的特征是一致的。 当国家(政府)因发行国债而成为债务人时,作为债权人 的另一方是不确定的,既可以是国内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也可以是国外政府、国际组织、外国法人或者自然人。当 一国政府因外国政府发行国债而成为债权人时,与其相对 应的债务人是外国政府。
财务管理 第四章

许多债券都具有较好的流动性。政府及大公司发行的债券一般都可在
金融市场上迅速出售,流动性很好。
(2)债券投资的缺点
购买力风险比较大。债券的面值和利息率在发行时就已确定,如果投资
期间的通货膨胀率比较高,则本金和利息的购买力将不同程度地受到侵蚀,在 通货膨胀率非常高时,投资者虽然名义上有收益,但实际上却有损失。
他们之间的关系:费雪效应。1+R=(1+r)*(1+h)
R=r+h+r*h表示:
名义报酬率包括:投资得到的实际报酬;对通货膨胀的补 偿;对投资赚的钱的补偿(因通货膨胀而贬值了)
通货膨胀对现值的影响。
假设今后的三年,每年从银行取钱,希望每次所取钱的购 买力维持在25000美元,如果年通货膨胀率为4%,贴现率是 10%。现值是多少? 名义利率贴现名义现金流,实际利率贴现实际现金流。
到期收益率:市场上对一份债券所要求的利率。
当期收益率:债券的年利息与其价格的比。
3、债券估价模型
A 基本模型 固定利率、每年计算并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
PV
I1
1 i1
I2
1 i2
......
In
1 in
M
1 in
例题1: A公司拟购买另一家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面值为 100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为10%,按年计息,当前市场利率为8%, 该债券发行价格为多少时,A公司才能购买?
思考:
信用债券是否对所有财产拥有索取权? 优先权债券、次级信用债券、股票偿还的级次是? 为什么具有较高提前赎回可能性的债券具有较高的票面利率?
2、债券价值是债券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债券的四种分类

债券的四种分类
债券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进行划分,常见的四种分类方式包括:1. 政府债券:由政府发行的债券,用于满足政府的资金需求。
政府债券通常具有较低的风险,因为政府具备更高的偿付能力和信用评级。
2. 企业债券:由企业发行的债券,用于筹集资本或满足企业的运营资金需求。
企业债券的风险和回报通常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评级有关。
3. 金融债券: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包括银行债券、保险债券、证券公司债券等。
金融债券通常用于满足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风险。
4. 国际债券:由跨国机构或国际发行人发行的债券,用于跨国融资或国际投资。
国际债券可以以不同的货币计价,具有不同的风险和回报特征。
第四章 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三、国债的承销 ——国债的一级自营商制度
(二)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
为了明确国债一级自营商的权利与义务,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称之为 “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 我国于1993年底开始实行的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1993年12月31日财政部、人民银行、 证监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管理办法》和《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 审查与确认实施办法》,对国债一级自营商的资格与条件作了规定。2006年7月4日颁 布《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 管理办法和《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审查与确认实施办法。
荷兰式招标 美国式招标 以募满发行额为止的中标商的最高收益率为全体中标商的最终收益率(当 期国债的票面利率),所有中标商的认购成本是相同的,均以面值认购。 以募满发行额为止的中标商中标收益率的加权平均利率为各中标商的最终收 益率(当期国债的票面利率), 各中标商的认购价格不同,中标机构按各自 中标利率与票面利率折算的价格认购。 认购价格=面值×(票面利率/收益率)
权重:5/5.25 取整1.4、1、0.8、0.9和0.7 中标额为1.5、1.1、0.8、0.9和0.7
混合式: 中标利率区间:5.1%——5.25%;5.25%——5.4% 中标价格:A为100元,B为100元,C为99.06元,D为97.22元。
张锐案件: 2010年底,财政部国库司副主任张锐因经济问题被“双规”, 张锐在国债投标时间内,通过手机短信向包商银行透露了中标价 格。 包商银行于1998年12月成立,原名包头市商业银行,是内蒙古自 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7年9月更名为包商银行。 包商银行在多次国债发行的投标中,中标价均落在最低价。
投标额/亿元
荷兰式招标中标价/元 美国式招标中标价/元 混合式招标中标价/元
金融市场学王修志第四章 债券市场

2、到期时间
对不同到期时间的债券而言,债券的到期时间越长,债
券价格的波动幅度越大,但增加的速度递减;
对同一债券而言,随着到期时间的减少,债券价格波动
幅度减少,并且是以递增的速度减少。
(1)其他条件不变时,债券的到期时间与债券价格波动幅
三、债券的分类 (一)按发行主体分类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中期较多)、公司债券 (二)按计息与付息方式分类 1、单利付息债券;按本金计息 2、复利付息债券: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的利率定期定次
付息。 3、贴现债券:按折扣率发行、到期按票面金额返还。 4、零息票据:存续期内不支付利息,以低于面值的价格
(三)债券的交易形式 1、现货交易 2、期货交易 3、期权交易 4、信用交易 5、现先交易 自己现先、委托现先、直接现先
4.3 债券价值分析
一、债券价值的影响因素
P表示债券价格;C表示债券年利息额; r表示预期的到期收益率(折现率);M表示债券的面值; n表示债券的年限。
(一)债券价值的决定因素 1、市场利率
①债券价格和市场利率之间是反向变动关系,且二者关系不 是一条直线,而是一条曲线。随着市场利率的下降,价格上 升的速度在增加;随着市场利率的上升,价格下降的速度在 减小。
②当到期收益率和票面利率相等时,债券的价格正好等于其 面值;当到期收益率高于票面利率时,债券的价格小于其面 值,此时债券就是折价债券;反之,当到期收益率低于票面 利率时,债券价格高于其面值,此时债券就是溢价债券。
(2)私募发行
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包括本单位的内部职
工(内部债券),指定的机构投资者(专业性基金,以及
与发行单位有密切业务往来关系的企业、公司)
债的效力

第四章 债的效力
• 第二节 债的履行 • 一、 债的履行的概念 • 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 法律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其含义: • (一)债的履行是债务人所为的特定行为 • (二)债的履行是债务人履行其全部义务 的行为 • (三)债的履行要求债权人予以协助 • (四)债的履行是债消灭的主要原因
第四章 债的效力
• • • • 第一节 债的效力概述 四、债的效力的范围 在特殊情况下,债的效力也及于第三人: (1)保证人;(2)享有合同利益的第三 人;(3)租赁关系中的第三人;(4)债 的保全所涉及的第三人;(5)不法侵害债 权的第三人;(6)受合同法特别保护的第 三人;(7)代为履行的第三人;(8)债 的移转中的第三人。
第四章 债的效力
• • • • • • • • • 第二节 债的履行 二、债的适当履行 (一)债的履行主体适当 (二)债的履行内容适当 1、给付义务(给付标的适当) 2、随付义务 (三)债的履行期限适当 (四)债务的履行地点适当 (五)债的履行方式适当
第四章 债的效力
• • • • 第二节 债的履行 三、履行抗辩权 (一)履行抗辩权的含义 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 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 其债务的权利。 •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 • (三)不安抗辩权 • (四)先履行抗辩权
第四章 债的效力
• • • • • • • • • 第三节 债务违反 债务违反,即债务的不履行。 一、履行不能 (一)履行不能的概念 (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履行迟延 (一)履行迟延的概念 (二)履行迟延的构成要件 (三)履行迟延的法律后果
第四章 债的效力
• • • • • • • • • 三、不完全履行 (一)不完全履行的概念 (二)不完全给付的类型 (三)不完全履行的构成要件 (四)不完全履行的法律后果 四、拒绝履行 (一)拒绝履行的概念 (二)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 (三)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
第4章 国债原理与制度
观看视频与讨论:
中国应该买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利国债吗?
第四节 国债市场及其功能
一、国债市场 国债市场是国债发行和流通市场的统称,是买卖
国债的场所。按照国债交易的层次或阶段可分为 两部分: 1.国债发行市场:亦称国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 一般是政府与证券承销机构如银行、金融机构和 证券经纪人之间的交易,通常由证券承销机构一 次买下发行的全部国债。 2.国债流通市场:亦称国债二级市场,一般是国债 承销机构与认购者之间的交易,也包括国债持有 者与政府或国债认购者之间的交易。它又分证券 交易所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类。
(二)国债负担率:是计算期为止,国家历 年发行的国债尚未偿还的累积余额与当年 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这个反映着国家累 积债务的总规模,是研究控制债务问题和 防止出现债务危机的重要依据。反映了国 债规模增长与GDP增长的相互关系。
国债负担率=国债累积余额/国民生产总值
*100%
注:发达国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较高, 一般在40%-50%,国际公认的“马约”规 定的国债负担率不超过60%,即债务余额 的警戒线。
记账式国债: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也可 上市转让。
84年国库券
90年国库券
第二节 国债发行与偿还
一、国债的发行 (一)国债的发行价格 1.平价发行:市场利率与国债发行利率大体一致;
政府信用良好 2.折价发行:压低发行价格比提高国债的利息率更
国债是我国国际信用的最主要形式,也是 政府掌握的重要经济杠杆之一。
西方经济学的国债理论
以“古典学派”为代表的正统国债理论——古典 学派观点流行于资本主义上升阶段,其基本主张 是:国家财政应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反对 国债发行。代表人物为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 (等价定理)。
会计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 (4)1.1 概述 (4)1.1.1 目的与意义 (4)1.1.2 适用范围 (4)1.1.3 真实性原则 (4)1.1.4 完整性原则 (4)1.1.5 及时性原则 (5)1.1.6 一致性原则 (5)1.1.7 可比性原则 (5)1.1.8 谨慎性原则 (5)1.1.9 重要性原则 (5)1.1.10 会计主体假设 (5)1.1.11 持续经营假设 (5)1.1.12 会计分期假设 (5)1.1.13 货币计量假设 (5)第二章财务报告 (5)1.1.14 财务报告的定义与作用 (5)1.1.15 财务报告使用者 (6)1.1.16 财务报告目标的具体内容 (6)1.1.17 资产 (6)1.1.18 负债 (6)1.1.19 所有者权益 (6)1.1.20 收入 (6)1.1.21 费用 (6)1.1.22 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7)1.1.23 财务报告编制的主要流程 (7)1.1.24 财务报告披露的方式 (7)第三章资产 (7)1.1.25 资产的定义与作用 (7)1.1.26 资产的分类 (7)1.1.27 资产确认 (8)1.1.28 资产计量 (8)1.1.29 资产减值的定义与范围 (8)1.1.30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 (8)第四章负债 (9)1.1.31 负债的定义与特征 (9)1.1.32 负债的分类 (9)1.1.33 负债确认条件 (9)1.1.34 负债计量方法 (10)1.1.35 预计负债的定义与特征 (10)1.1.36 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 (10)1.1.38 预计负债的具体应用 (10)1.1.39 预计负债的披露要求 (10)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1)1.1.40 所有者权益的定义与特征 (11)1.1.41 所有者权益的分类与构成 (11)1.1.42 资本公积的定义与来源 (11)1.1.43 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12)1.1.44 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与分类 (12)1.1.45 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 (12)第六章收入 (12)1.1.46 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 (12)1.1.47 收入确认的条件 (13)1.1.48 收入确认的具体步骤 (13)1.1.49 收入计量的基本原则 (13)1.1.50 收入计量的具体方法 (13)1.1.51 收入列报的基本要求 (14)1.1.52 收入列报的具体内容 (14)1.1.53 收入列报的特殊事项 (14)第七章费用 (14)1.1.54 费用的定义 (14)1.1.55 费用的分类 (14)1.1.56 费用的作用 (15)1.1.57 费用确认原则 (15)1.1.58 费用确认条件 (15)1.1.59 费用计量原则 (15)1.1.60 费用计量方法 (16)第八章利润 (16)1.1.61 利润的定义 (16)1.1.62 利润的分类 (16)1.1.63 利润的作用 (16)1.1.64 利润计算的基本公式 (16)1.1.65 利润计算的步骤 (17)1.1.66 利润计算的注意事项 (17)1.1.67 利润分配的原则 (17)1.1.68 利润分配的方式 (17)1.1.69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7)第九章财务报表分析 (18)1.1.70 财务比率分析概述 (18)1.1.71 偿债能力比率 (18)1.1.72 营运能力比率 (18)1.1.73 盈利能力比率 (18)1.1.74 市价比率 (18)1.1.75 财务趋势分析概述 (18)1.1.77 垂直分析法 (19)1.1.78 财务预测分析概述 (19)1.1.79 销售预测 (19)1.1.80 利润预测 (19)1.1.81 现金流量预测 (19)第十章会计调整 (19)1.1.82 概念与原则 (19)1.1.83 变更原因及处理方法 (20)1.1.84 概念与特点 (20)1.1.85 变更原因及处理方法 (20)1.1.86 概念与分类 (21)1.1.87 更正方法 (21)1.1.88 披露要求 (21)第十一章会计控制 (21)1.1.89 内部控制概述 (21)1.1.90 内部控制目标 (21)1.1.91 内部控制措施 (22)1.1.92 风险管理概述 (22)1.1.93 风险管理目标 (22)1.1.94 风险管理措施 (22)1.1.95 内部审计概述 (23)1.1.96 内部审计目标 (23)1.1.97 内部审计程序 (23)第十二章会计信息披露 (23)1.1.98 财务报告概述 (23)1.1 财务报告的定义 (23)1.2 财务报告的目的 (23)1.3 财务报告的基本组成 (23)1.3.1 财务报表 (23)2.1 资产负债表 (23)2.2 利润表 (24)2.3 现金流量表 (24)2.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4)2.4.1 财务报表附注 (24)3.1 附注的作用 (24)3.2 附注的主要内容 (24)3.3 附注的编制要求 (24)3.3.1 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24)1.1 关联方的定义 (24)1.2 关联方关系的判定标准 (24)1.2.1 关联方交易的类型及披露要求 (24)2.1 关联方交易的类型 (24)2.2 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 (24)2.3 关联方交易金额及比例的披露 (24)2.3.1 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 (24)3.1 定价政策的原则 (24)3.2 定价政策的披露要求 (24)3.2.1 重大事项的定义及范围 (24)1.1 重大事项的定义 (24)1.2 重大事项的范围 (24)1.2.1 重大事项的披露要求 (24)2.1 披露时间 (24)2.2 披露内容 (24)2.3 披露方式 (24)2.3.1 重大事项的审议程序 (24)3.1 董事会审议 (24)3.2 股东大会审议 (24)3.3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 (25)3.3.1 重大事项的披露案例 (25)4.1 山东平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25)4.2 宁阳农商银行11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25)4.3 宁阳农商银行26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25)4.4 宁阳农商银行96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25)第一章总则1.1 概述1.1.1 目的与意义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制定本总则。
会计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细则》_1
会计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3)1.1 概述 (3)1.1.1 合法性原则 (3)1.1.2 公平公正原则 (3)1.1.3 诚信自律原则 (3)1.1.4 创新发展原则 (3)1.1.5 合作共赢原则 (4)第二章财务报告目标与假设 (4)1.1.6 财务报告的定义 (4)1.1.7 财务报告目标 (4)第三章资产 (6)1.1.8 资产的定义 (6)1.1.9 资产的分类 (6)1.1.10 资产的确认 (6)1.1.11 资产的计量 (6)1.1.12 资产的减值 (7)1.1.13 资产的摊销 (7)第四章负债 (7)1.1.14 负债的定义 (7)1.1.15 负债的分类 (7)1.1.16 负债的确认 (8)1.1.17 负债的计量 (8)1.1.18 预计负债的定义 (8)1.1.19 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 (8)1.1.20 预计负债的计量 (8)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8)1.1.21 所有者权益的定义 (9)1.1.22 所有者权益的分类 (9)1.1.23 资本公积的定义 (9)1.1.24 资本公积的用途 (9)1.1.25 留存收益的定义 (9)1.1.26 盈余公积 (9)1.1.27 未分配利润 (9)第六章收入 (10)1.1.28 收入的概念 (10)1.1.29 收入的分类 (10)1.1.30 收入的确认 (10)1.1.31 收入的计量 (10)1.1.32 收入披露的内容 (11)1.1.33 收入披露的要求 (11)第七章费用 (11)1.1.34 费用的定义 (11)1.1.35 费用的分类 (11)1.1.36 费用的确认 (12)1.1.37 费用的计量 (12)1.1.38 费用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 (12)1.1.39 费用在附注中的披露 (12)第八章利润 (12)第九章财务报表 (14)1.1.40 资产负债表 (14)1.1.41 利润表 (14)1.1.42 现金流量表 (14)1.1.4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1.1.44 财务报表附注 (14)1.1.45 资产规模和资产结构分析 (15)1.1.46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15)1.1.47 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15)1.1.48 利润表结构分析 (15)1.1.49 利润表构成比重分析 (15)1.1.50 收入盈利能力分析 (15)1.1.51 成本费用分析 (15)第十章财务报表附注 (16)1.1.52 附注编制的基本原则 (16)1.1.53 附注编制的具体要求 (16)1.1.54 附注的主要内容 (16)1.1.55 附注的特殊内容 (17)1.1.56 附注披露的基本要求 (17)1.1.57 附注披露的具体内容 (17)1.1.58 附注披露的注意事项 (17)第十一章会计政策、估计与变更 (17)1.1.59 概述 (17)1.1.60 会计政策的内容 (18)1.1.61 会计政策的选择与变更 (18)1.1.62 概述 (18)1.1.63 会计估计的内容 (18)1.1.64 会计估计的变更 (19)1.1.65 会计政策变更与估计变更的区别 (19)1.1.66 会计政策变更与估计变更的处理 (19)1.1.67 会计政策变更与估计变更的披露 (19)第十二章其他规定 (19)1.1.68 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20)1.1.69 关联交易的类型 (20)1.1.70 关联交易的管理 (20)1.1.71 重大交易的认定 (20)1.1.72 重大事项的认定 (20)1.1.73 重大交易与事项的管理 (20)1.1.74 会计信息化 (20)1.1.75 内部控制 (20)第一章总则1.1 概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在各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国债最全PPT
(三)国债的三性
自愿性:
国债的发行 或认购建立 在认购者自 愿承购的基
础上。
有偿性:
如期偿还, 并向认购 者支付利
息
灵活性:国债发
行与否及发行多少, 一般完全由政府根 据有关因素灵活确 定,不能通过法律 形式预先规定。
二、国债的功能
(一)弥补财政赤字 (二)筹措建设资金 (三)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1)国债是一种信用性质的财政收入,体现着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 。
(2)国债属于国家信用或政府信用,与其它信用活动不同。 (3)国债是政府信用的重要而非唯一形式。 政府信用的表现形式既包括国家银行信用(如法定货币的发行),
又包括国家财政信用。 国家财政信用又包括财政筹资信用(如发行国债)和财政投资信用
(如财政性投融资)两种形式。
(二)国债的产生和发展
调节资金供求和流通中的货币量,维持经济稳定。 (1)国债是一种信用性质的财政收入,体现着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 3. 国债收益率的计算(掌握)
5、按利息的支付方式不同国债是在最早的财政收入形式——税收出现之后,随
折价发行,是指公债的发行价格低于公债的票面额,例如,100元面额的公债,以98元出售,所以又称减价发行。 国债概念的理解和把握
(一)什么是国债
国债,国家债券,就是国家借的债,是国家为筹措资
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借款凭证,承诺在一定的时期 内按约定的条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又称 国家公债。
在我国由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以国家财政信誉作担 保来发行国债,因而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 安全的投资工具。
国债概念的理解和把握
主要表现为: 着国家的发展而出现的一个财政分配范畴。据有关文献
1、按偿还的期限分类P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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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依给付标的差异的分类
一、分类标准及债的类型 标准:给付标的的差异 类型:实物之债、行为之债、 智慧成果之债等。
给付标的:即债务人当为之特 定行为所结合的对象,是给付的组 成要素。 三种给付标的:实物、行为、 智慧成果。 给付标的不同,表现出“给付 利益”的不同,决定债的内容和特
特点的差别。 二、实物之债 (一)意义和种类 1.意义。 2.种类。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二)特定物之债 1.意义。
第九节 依债有无执行力的分类
一、分类标准与类型 标准:债有无强制执行效力 类型:可执行之债、无执行效力 之债 二、可执行之债 三、无执行效力之债(自然之债)
客观特定物与主观特定物。 2.特点。 三个特点。(刘著:P59) (三)种类物之债 1.意义。 2.四个特点。(刘著:p59)
3.标的物的两个构成条件。 4.种类之债的特定化及其必要 性。 5.种类之债特定化的方法。 两种方法。(刘著:P61) (四)区分的实益 有三个方面的实益。
三、货币之债 (一)意义和种类 普通货币之债和特种货币之债。 通常所说的货币之债,为前者。 (二)五个特点 四、利息之债 (一)本金和利息的意义
2.五个特点。 3.效力。 (1)对外效力。即连带债权对 债务人的效力。 六个方面。 (刘著:P94) (2)对内效力。即连带债权对 债权人的效力。
一连带债权人受领清偿的,债 权人之间为按份关系的,可生内部 求偿权,如合伙;共同共有发生的 连带债权,无此效力,由全体共有 人平等享受给付利益。如夫妻共有。 四、不真正连带债务 (一)意义
约定外,各债权人对受领之给付利 益,平债务的效力 1.对外效力。 在立法例上,对不可分债务准 用连带债务的规范。
2.对内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 约定外,各债务人对债务清偿,适 用连带债务对内效力的规定,各债 务人平均分担债务,一人清偿的, 在债务人之间发生内部求偿权。
再如,甲、乙两人之间有借贷 合同之债丙为债务人乙提供保证, 形成保证合同之债这个从债。 二、主债 主债是在相关联的两债中独立 存在、处于主导地位的债。 如甲乙之间的借贷之债。
主债的债权叫主债权,债务叫 主债务。 两债之间相互关联,有主、从 关系的,才有主债与从债。反之, 一个债,或虽有关联的两债,但相 互之间无主、从关系的,不构成主 债和从债。
(1)按份债权 (2)按份债务 (二)效力 1.对外效力。 2.对内效力。 (三)与可分之债的关系 按份之债是可分之债的一种。
三、连带之债 (一)意义 定义之解析。 重点对“连带”二字的理解。 (二)性质 (三)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 的“共同目的” (刘著:P88)
(四)连带债务 1.意义。 2.特点。 五个特点。 3.发生原因。 依法定或约定发生。是“加重 债务”,债权人不可事后强加。
2.单方行为所生之债。 单方法律行为所生之债,是因 单方法律行为所发生的债。 单方法律行为所生的债为数极 少。主要是悬赏广告等单方允诺发 生的债。例如前举周生悬赏广告寻 找其民法课堂笔记例。
(二)特点 1.债由意思表示发生。 无发生债的意思表示,或虽有 此意思表示但不生效、无效或被 撤销的,不发生债权、债务。 2.债的内容、形式由意思表示 确定。
表示,由法律予以直接、具体的规 定。 法定之债包括无因管理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缔约过失损害赔偿 之债、侵权责任之债等。 四、分类的实益 可以明确,不同原因发生的债
适用的法律不同,应依债的发生原 因适用法律。 (一)单方法律行为所生之债 适用关于单方法律行为之债的 规范。我国目前没有专门性法律, 《民法通则》第57条聊可援用。
第三章
债的分类
第一节 债的分类的原因、 目的和方法
一、原因和目的 二、方法 (刘著:P52-54。)
第二节
依发生原因的分类
一、分类标准及债的类型 标准:债的发生原因。 类型: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 二、意定之债 即由意思表示确定的债。
(一)种类 1.合同之债。 合同之债是由双方或多方法律 行为所发生的债。 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之 债是因合同发生的债。典型如买卖 行为发生的买卖关系。
第四节 依给付可否选择的分类
一、分类标准及债的类型 标准:给付可否由当事人选择。 类型: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二、简单之债 (一)意义和特点
三、选择之债 (一)意义 解析如下: 1.此类债,在成立时有多种给 付,可供当事人选择。 2.当事人依其选择权,得就多 种给付选择一种。
(二)选择之债的发生 (三)特点 四个特点。(刘著:P73) (四)选择之债的给付特定 三种方法。 五、与种类之债的区别 六点区别。(略,刘著:P74)
2.我国法中的多数人之债。 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六)多数人之债的性质 个人认为,是多个债权、债务 关系的或紧密或疏松的联合。 紧密的,数人间为连带关系; 疏松的,数人间是按份关系。
第六节 依给付是否可分的分类 一、分类标准及债的类型 标准:给付可否分割而由数债 务人分别实施。(分:分享、分担) 类型:可分之债、不可分之债。 二、可分之债
各债务人得独立清偿消灭其债务。 (四)种类 1.当事人平均分割债权、债务 的。 如上举4万元例中的可分债权。 2.当事人按不均等份额分割债 权、债务的。
如甲、乙合资购买丙的一辆旧 轿车,与丙约定二人按照3:7比例 分担车款。 (五)对外效力 可分之债的对外效力,指可分 之债在多数人一方与对方之间发生 的效力。
三、从债 在相互关联的两债中处于依从 地位的是从债。如保证之债、利息 之债。从债的债权叫从债权,债务 叫从债务。 四、当事人 主债和从债虽为两个债,但两
债的当事人,有的是第三人担当 从债务人,有的是主债务人兼为从 债务人。前者如借贷和保证 五、主债和从债的关系 通常,主债与从债是主、从 关系。主债是独立之债,从债不能 独立于主债,无主债即无从债;主
1.各可分债权、可分债务效力 独立。 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 有约定外,当事人按照债权、债务 分割之比例,向对方当事人平均分 受债权、分担债务。
3.在特定情形,一可分债权或 可分债务,与其他当事人有关联。 四种特定情形。(刘著:p82) (五)可分之债的对内效力 可分之债的对内效力,是指可 分之债在多数人一方内部发生的效 力。
三、不可分之债 (一)意义 即数人共负同一债务,或共享 同一债权,标的为不可分给付的债。 如,A和B共同为C建造房屋。再 如,前述旧轿车买卖中,甲、乙对 丙的交付轿车的债权。
(二)特点 客体是不可分给付。 (三)类型 不可分债权、不可分债务。 (四)不可分债权的效力 1.对外效力。 即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效力。
(二)货币之债的特点 (三)法律规定 (四)利息的种类 (五)利率 (六)复利 (七)债务人期前清偿 涉及到期限利益。
五、劳务之债(略) 六、智慧成果之债(略) 七、损害赔偿之债(略) (一)意义和类型 1.意义。 2.类型。
(二)发生条件 两个条件。 (三)特点 1.约定的损害赔偿之债的特点。 2.法定损害赔偿之债的特点。
第七节
依债权、债务可否 分为份额的分类
一、分类标准及债的类型 标准:债权、债务可否分为份 额而由多数债权人分受或由多数债 务人分担。 类型: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债权、债务是否可分,与给付 是否可分有一定联系,但不是同一 问题。前者彰显权利、义务可否分 割,后者表达债务人的“特定行为” 可否分割。 给付不可分的,债权、债务即 不可分,给付可分的,债权、债务
合同之债的内容、形式由当事 人的合意确定,一方不能决定。 单方法律行为所生的债,单方 意思表示即确定债的内容和形式。 3.意思表示是债权债务的依据。 判断当事人的债权、债务,不 能脱离意思表示。当意思表示无效
时,才去寻找法律的规定。 三、法定之债 (一)意义 法定之债,是发生原因及内容 均由法律规定的债。 法定之债的发生原因,属于法 律行为之外的法律事实,没有意思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数债务 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对债权人 负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多个债 务,其中一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他 债务即因债权人的目的达到而消灭 的债。
(二)与连带债务的不同点 主要有三点不同。 (三)效力 三个方面。
第八节 依两债之间主从关系的分类
一、分类的标准及债的类型 标准:相互关联的两债之间客 观存在的主、从关系。 类型:主债、从债。 例如,本金之债与利息之债。
六、与任意之债的区别 (一)任意之债的意义 (二)任意之债中的代用给付 (三)五点区别 (略,见刘著:P75)
第五节 依主体人数的单一 和多数的分类
一、分类标准及债的类型 标准:主体是一人还是数人。 类型: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二、单一之债 三、多数人之债
(一)意义和特点(略) (二)多数人方的内部关系 (三)外部关系 (四)种类 1.大陆法系中的多数人之债。 (1)可分之债;(2)不可分 之债;(3)连带之债。
依约定或者法定,决定其可否分。 给付可分的多数人之债,因给 付可分,债权、债务得依法定或约 定,分为若干份额,成立按份之债。 给付不可分的多数人之债,因 给付不可分,容不得当事人在外部 关系中分享债权、分担债务,因此
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连带之债。 给付可分的多数人之债,根据 法定或约定,也得成立连带之债。 二、按份之债 (一)意义和种类 1.意义。 2.种类。
(一)意义 数人共负同一债务或共享同一 债权,其给付可以分割者,是可分 之债。 如,甲、乙共同欠丙、丁4万 元,若双方约定甲、乙各分担2万 元债务,即为可分债务。相反,若
约定丙、丁各分享 2 万元的债权, 则是可分债权。 (二)表现形式 1.可分债务。 即数债务人分担同一可分给付 的债务。 如上述二债务人分担之债务。
在当事人间有三方面的效力: (1)各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 向全体债权人清偿,无权请求债务 人向自己单独给付。 (2)债务人须向全体债权人清 偿,不得向部分债权人给付。 (3)一债权人为全体债权人利
发生的事项,对全体有效;为自己 利益发生的事项,对其他债权人无 效,其他债权人仍得请求债务人向 全体债权人清偿。 2.对内效力。 即在当事人一方内部的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