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图纸(公示)201301.31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变更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茂府[201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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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变更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变更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茂府〔2013〕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茂名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变更管理试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十一届二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城乡规划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2013年4月28日茂名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变更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茂名市行政区域范围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核发以及变更,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对于容积率的管理,还应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建设要求,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单体设计方案编制和审批以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重要依据。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
第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以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按权限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7•【字号】茂府〔2013〕76号•【施行日期】2013.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正文茂名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五”规划茂府〔2013〕76号茂名市位于南中国海之滨,地处广东省西南部,东联珠三角,西接北部湾,面朝东南亚,背靠大西南,市域综合交通发达。
公路方面,沈海高速公路横穿穿境内,国道G207、国道G325以及省道S113、S280、S372等多条高等级公路在境内交汇;铁路方面,三茂铁路、河茂铁路、洛湛铁路等铁路也贯通境内;水路方面,海岸线长182.1公里,茂名港是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包括水东、博贺、博贺新港区三个港区;管道方面,已有至西南地区、珠三角地区的成品油管道及储备系统,以及湛江至茂名、茂名港博贺新港区至炼厂的原油输送管道。
回顾过去五年,茂名市综合交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各类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通行能力进一步提高,为茂名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为茂名市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
交通运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产业,是联系国民经济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和各个地区的纽带,现代化的经济和社会离不开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茂名综合交通发展也将面临一系列挑战,区域经济一体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城市建设组团化、低碳经济、公共服务和民生工程等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取向将对未来茂名综合交通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
为应对挑战,正确谋划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特制订“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一、发展成就与存在问题(一)“十一五”主要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茂名市围绕“向东向南靠海发展”和实现“三年大变化、十年大跨越”发展战略等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简介

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简介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以下简称茂名滨海新区)位于南中国海之滨,广东省西南部,泛珠三角、大西南经济圈、东盟的交汇点和重叠核心地带,是中国最大的炼化一体化基地,广东粤西地区正在崛起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支撑引领作用的新兴增长极。
滨海新区要通过建设世界炼化中心和广东省重要的能源物流基地,要把滨海新区打造成为国家海洋经济试验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后发展地区加快城市化和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试验区,成为实施国家南海战略和能源战略实施的重要的载体和平台,逐步成为粤西崛起的推动力和南中国智慧型生态宜居海韵绿城。
滨海新区规划面积1688平方公里,包括茂南区、茂港区、电白县两区一县的19个建制镇、6个街道办事处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区围绕着“一带一轴两城四港五区”的空间发展格局”展开战略布局。
划分为海湾发展带,南北发展轴、环水东湾新城、博贺湾新城,博贺新港区、水东港区、博贺渔港区和吉达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西工业区、博贺临港工业区、信息产业区、滨海旅游区。
一、环水东湾新城规划面积约220平方公里(包括水东湾水面27平方公里)。
依托环水东湾,将滨海特色融于城市核心区建设。
在水东湾东岸及南岸构建集商务、金融、经济、休闲度假旅游、时尚滨海生活区等中心于一体的中央商务区,成为滨海新城乃至整个茂名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区域。
在水东湾北岸,构建集行政办公、文化体育等多功能为一体,公共服务机构相对集中的中央政务区。
在水东湾西岸构建教育培训产业基地以及生态居住区。
将环水东湾新城建设成为具有滨海特色的核心区。
二、博贺湾新城以建设博贺临港工业区和博贺新港区重要生活支撑区为目标,大力发展旅游商贸、会展交易、房地产、商务运营等产业,成为与环水东湾新城功能互补、互动发展的城市核心区。
三、茂名港博贺新港区、吉达港区博贺新港区拥有“水深好、泥沙少、掩护佳、建设快造价低”的特点,规划建设76个万吨级以上码头泊位,吞吐量3.5亿吨。
概述《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总体规划(2012-2030)》

概述《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总体规划(2012-2030)》摘要:当前经济全球化正在加速推进由内陆经济向海洋经济转变,近年广东省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面临经济和城市双转型的情况,本文将茂名建设滨海新区的总体规划和实施管理进行简要探讨和总结。
关键词:海洋经济;现代工业城市;港口城市;规划实施Abstract: the current economic globalization is accelerating from inland economy to change toward the ocean economy, in recent years, Guangdong Province economic growth slowing, face economic and city double transformation situation, this paper will Maoming the construction of Binhai New Area overall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are briefly discussed and summarized.Key words: marine economy to modern industrial city; city planning; port;茂名建设滨海新区背景广东发展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近年来,广东经济增长速度逐渐趋缓,特别是作为核心区的珠三角地区城市经济增速开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加大;同时,随着劳动力等成本上升和外需减弱,有可能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
在新的发展阶段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广东加快转型升级。
海洋经济时代来临:重新审视茂名城市发展战略当前,经济全球化正在加速推进内陆经济向海洋经济转变,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将海洋作为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空间和经济区域,把建设海洋强国作为立国的根本大计。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的批复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茂府办函〔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的批复茂府办函〔2024〕29号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审定〈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的请示》(茂自然资请〔2024〕65号)收悉。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的修订(详见附件)。
二、请你局按规定做好《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后的相关工作,加强规划管理,依法组织实施。
附件:《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情况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3日附件《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修订情况本次修订《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E建设方案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则”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一、优化住宅套内阳台比例规定1.0.13 住宅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住宅套内(含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建筑面积20%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宿舍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除阳台外户内建筑面积15%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旅馆/酒店/公寓式办公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本栋对应功能建筑面积10%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其它商业/办公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本栋对应功能建筑面积5%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半开敞空间超过上述比例约定的按全面积计算容积率。
【原表述:住宅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住宅套内(不含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建筑面积20%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宿舍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除阳台外户内建筑面积15%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旅馆/酒店/公寓式办公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本栋对应功能建筑面积10%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其它商业/办公建筑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本栋对应功能建筑面积5%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半开敞空间超过上述比例约定的按全面积计算容积率。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12•【字号】茂府[2013]70号•【施行日期】2013.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茂府〔2013〕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茂名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茂名市人民政府2013年7月12日茂名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防灾减灾关系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是“十二五”时期我市全面建设和谐粤西经济强市的重要内容。
编制和实施《茂名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加快我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制定,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一规划“十二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重点突出避险避难场所、应急救助支撑能力、应急救灾专业能力等方面建设。
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综合防灾减灾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一)现状。
1.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492.09亿元,增长14.1%,经济总量在五年内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2.2%,第一产业增加值275.35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590.76亿元,增长14.1%,工业增加值550.72%,增长14.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4.97亿元,增长19.6%。
茂名电白区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简本目录1 总则 (1)1.1编制背景 (1)1.2规划范围 (1)1.3规划依据 (1)2 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 (1)2.1功能定位 (1)2.2发展目标 (1)2.3规模控制 (2)3 用地布局 (2)3.1规划结构 (2)3.2用地规划 (2)4 地块性质控制 (3)4.1土地使用性质与兼容性 (3)4.2建筑性质兼容 (3)5 用地强度控制 (4)5.1分用地类别容积率控制控制 (4)5.3高度分区 (4)5.4分用地类别建筑密度控制 (4)6 道路交通规划 (5)6.1道路网结构 (5)6.2道路网密度 (5)6.3道路交叉口规划 (5)6.4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6)7 绿地系统规划 (7)8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8.1教育设施 (7)8.2医疗卫生设施 (10)8.3文化娱乐设施 (10)8.4体育设施 (10)8.5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11)8.6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其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1)9 公用设施规划 (11)9.1供应设施 (11)9.2环境设施 (11)9.3安全设施 (12)9.4其他公用设施 (12)10 发展单元规划 (12)10.1城西发展单元 (12)10.2老城发展单元 (12)10.3海滨发展单元 (12)10.4城北发展单元 (13)10.5海滨北发展单元 (13)10.6乔梅发展单元 (13)10.7安乐南发展单元 (13)10.8寨头发展单元 (13)10.9创业园发展单元 (13)10.10安乐北发展单元 (14)1 总则1.1 编制背景水东片区(下简称“规划区”)位于茂名市电白区西南部,在国道325与茂名大道(省道280)交汇处。
南临水东湾,北距离茂名主城区约15公里,是城市南组团(环水东湾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原电白县县城所在地及行政文化商贸中心。
电白撤县设区后,区委区政府提出加快建设美丽的现代化滨海新电白,努力实现“一体两翼加快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围绕三带三片做大做强特色经济、立足四横四纵打造粤西交通枢纽、建设五大园区拓展产业载体”的战略构想。
《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公示

《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公示(一)前言《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原《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于2004年7月正式开始编制;于2010年12月,《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技术成果和行政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
2015年底,省住建厅下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抓紧修改完善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的函》(粤建规函〔2015〕2619号),要求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起止年限由原来的2008-2020年调整为2011-2030年,并充分落实“十三五”国家和广东省对城市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
为更好落实国家和广东省重大发展战略的部署、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及考虑茂名属地化发展的诉求,进一步提高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统筹作用,强化科学性和严肃性,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多次征求两区三平台、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并经市规委会原则同意,同时通过市常委会和市常务会审议,经吸收多方意见、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次最终成果。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1、规划范围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本次《总规》包括市域城乡协调发展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范围如下:(1)市域:茂名市所辖的茂南区、电白区(原茂港区、电白县)和高州、信宜、化州三个县级市,总共辖87个镇和22个街道,辖区总面积11458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为茂名市的茂南区、电白区(原茂港区、电白县)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为2748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共计10个街道,13个镇,包括茂南区的河东街道办、河西街道办、红旗街道办、新华街道办、露天矿街道办、官渡街道办、站前街道办、城南街道办、公馆镇、新坡镇、高山镇、镇盛镇、袂花镇,电白区的高地街道、南海街道、羊角镇、坡心镇、七迳镇、沙院镇、水东镇(含原陈村镇)、旦场镇、电城镇以及博贺镇,总面积约为96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