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47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进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与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省政府令〔200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审计是我国宪法确立的重要经济监督制度。
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部门、单位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防线,是加强权力制约、构筑惩防体系、服务经济发展的必要环节,是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重要手段。
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完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相互配合、协调发展的审计监督体系,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战略的高度和长远的角度,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创新内部审计机制,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内部审计机构(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职责和权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3•【字号】云政办发[2009]145号•【施行日期】2009.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45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了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
从2009年起,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七月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审计是依法实行行政监督,建设廉洁政府、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工作。
为了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各被审计单位自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实现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肃审计报告制度各地、各级各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审计中,无论是否安排审计,都应当向本级审计机关报送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备查,同时事先开展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自查情况报告。
审计机关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向人民政府报告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后,接受审计的预算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其他预算单位应对照审计揭示的问题进行自我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对照检查报告。
接受审计的地方和单位应在审计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及采取的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等。
审计机关每年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全年审计整改工作的综合情况,并受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作。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铜政办[2013]66号【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12.21【实施日期】2013.1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3〕66号)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审计监督是《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审计整改是确保审计监督到位的关键环节,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整改到位,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加强审计整改是各部门、各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推动铜陵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着力推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审计整改认识不足,重审计、轻整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对涉及本单位利益的问题采取“选择性”整改;部分单位对整改措施研究不深,就事论事,尚未形成一套规范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部分单位整改效果不明显,责任未明确,问责力度不够大,导致边审边犯、屡审屡犯等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从而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切实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明确责任,不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2•【字号】南府办发〔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南府办发〔2017〕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精神,有效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6〕7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内部审计是促进部门(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运行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各部门(单位)监督控制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对构建完善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推进审计全覆盖和各部门(单位)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免疫系统”作用,构建健康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大力实施“155发展战略”,建设成渝第二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建设《审计法》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35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35号市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市属企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市(区)可参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1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1.把内部审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各企业要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完善企业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
2.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在董事长直接领导下开展,重大事项应当向企业党组织报告。
建立内部审计向董事会负责工作机制,董事会依法审议批准企业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
3.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企业中的集团公司应当设立审计法务部,配备与企业规模和业务构成相适应的审计、法务人员。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专门委员会,其他企业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泸市府办函[2017]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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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泸市府办函[2017]2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服务改革发展、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廉政建设的职能作用,推进和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16〕20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内部审计是独立地审查和评价组织的经济活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适当性和有效性的活动,是各单位监督控制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有利于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
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对构建完善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体系,有效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内部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提升部门(单位)内部治理能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内部审计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一)加快内部审计机构建设。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在现有机构编制架构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内设机构、整合人力资源,加快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建设。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0.08.05•【字号】徐府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府发[2010]9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执行。
特此通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二○一○年八月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力度,健全和完善本区审计整改的工作机制,促进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9〕61号,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就进一步加强本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区长牵头的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联席会员各成员单位按照《徐汇区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组织办法》规定的职责要求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分工负责并分类督办。
同时建立和完善审计移送处理配合机制,积极落实审计移送处理事项。
二、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格法律法规执行,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通知》的精神,充分认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在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以及有效改进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认真查找在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中自身存在的不足,针对整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实施改进和强化。
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为切实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强化审计整改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提高审计整改质效,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秘〔2017〕175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县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财经秩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完善制度、推动深化改革的有力抓手。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落实审计整改与推动单位改革创新、内部治理和管理控制相结合,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逐项整改。
二、完善制度,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一)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审计机关报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和必要的整改证明材料,同时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对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处理的计划等。
审计机关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并受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年末代拟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对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事项,审计机关要定期向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对其他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要定期汇总审计整改情况,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对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一事一报,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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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
方案
为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根据《审计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审计监督制度是《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监督制度,审计整改是确保审计监督到位的关键环节。
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着力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当前,审计整改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对审计整改认识不足,重审计、轻整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单位对整改措施研究不深,以解释、表态代替整改,尚未形成一套规范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对一些单位整改问责力度不够大,导致屡审屡犯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从而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切实整改审计查出问题。
二、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
被审计单位应切实做到边审边改,并在收到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结论文书之日起30日内,将审
计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
报告内容包括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以及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进一步整改措施和步骤等。
县审计局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提供业务指导,并在出具审计结论文书90日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对审计整改措施不力、消极应对、敷衍拖延的单位,县审计局可联合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二)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
县审计局要将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客观反映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措施及成效,对被审计单位没有整改或者没有整改到位的事项,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提请县政府列入督查范围。
(三)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制度。
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
县政府督查机构对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意见、政府常务会议的意见、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意见等落实情况进行限期督查,对审计报告、专报(信息)中反映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限期督查。
对拒绝和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以及屡审屡犯的单位和部门,要开展重点督查。
(四)深化审计整改联动机制。
要建立完善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检察、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市场监管、县政府督查机构等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
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及时处理并函告审计机关。
对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
参与完成的难度较大的整改事项,由县审计局提交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五)严格落实审计整改问责制度。
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单位和部门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和部门自身存在的问题,由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负责人要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县审计局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未能按时整改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实施问责。
对拒绝、拖延整改,或因整改落实不力而导致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县审计局、县政府督查机构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六)推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
对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凡是符合公告条件的都予以公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
县审计局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情况,除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外,要通过本地主流媒体以及县审计局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整改。
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社会敏感度高的问题不宜公告的,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县审计局要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构,加强整改检查。
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内审机制发挥自我监管、自我整改作用,从根源上减少问题的发生。
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审计整改,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
(二)依法审计,力促整改。
县审计局要坚持依法审计,提升审计质量,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提高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建设性。
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可行性以及实际效果,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加强研究,注重长效。
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对确有特殊困难、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四)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要切实发挥联席会议指挥、协调、督促作用,强化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分类督办,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