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集美大学文件集大教〔2019〕28号关于印发《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集美大学2019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集美大学2019年10月1日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普通全日制本科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一)现实性原则。
转专业必须以学校的专业办学资源条件为前提,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注重个性发展原则。
转专业应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三)公正性原则。
转专业应维护教育公平,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
(四)程序正当性原则。
转专业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关程序。
第二条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专业学习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专业思想的稳定性,避免盲目从众,理性慎重转专业。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方案制定、咨询、考核等具体工作。
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应包括学院党政领导、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等。
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一)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拟申请转入专业当年相应生源地的最低录取分数。
若生源地无相应专业可选,可转入学校规定可转入的专业学习。
(二)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并在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三)参军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学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民考汉”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转入学院同意后,可以转入学校规定可转入的专业学习。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2】10号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评阅与归档和2012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管理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我校试卷评阅与归档工作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过程的管理,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的第6-7周组织校教学督导组,依据学校的相关文件,检查各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包括补考试卷)评阅与归档情况和2012届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管理工作情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3月5日—16日)
各学院依据学校的相关文件开展自查。
二、学校检查(3月19日—30日)
教务处组织校教学督导组检查各学院的自查情况,抽查试卷(包括补考试卷)评阅与归档情况和2012届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管理工作情况。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要求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届时向检查小组提供自查记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目录汇总表(补考试卷目录另外提供)和2012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过程的有关记录,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附件:检查小组安排表
联系人:陈学坤
联系电话:6183451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检查小组安排表。
集美大学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

集美大学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为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加强课程重新学习的组织实施,根据《集美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重新学习的范围(一)凡课程考核(含“双专业”课程)不及格,允许学生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初,在学校统一安排的补考时间里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的,由学生申请参加重新学习。
体育、军事训练、实践性课程、综合素质选修课和重新学习课程,因课程性质的特殊性,考核不及格者,不得补考。
体育、军事训练、实践性课程和重新学习课程考核不及格的,直接由学生申请参加重新学习;综合素质选修课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可根据选修课目录重新选修。
(二)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一级、二级)不组织补考及重新学习,该门课程考核不及格的由学生参加福建省高校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六级要求的,可作为一次大学英语补考成绩,成绩折算为70分。
(四)考试作弊和课程考核无故缺考者,不予补考,但可以申请重新学习。
(五)学生毕业当学期(航海类专业本科学生第七学期,高职学生第五学期)不及格课程(不包括重新学习课程),允许其在毕业前进行第二次补考。
其余学期经正常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一律实行重新学习,毕业的最后一学期申请重新学习可不受对应学期的限制。
(六)学生对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也可申请重新学习,重新学习考试成绩高于第一次考试成绩,按重新学习后的考试成绩记载。
(七)为保证教学质量,学生一学期申请重新学习课程不得超过4门,毕业班学生可放宽到6门。
二、课程重新学习的教学管理(一)课程重新学习原则上安排在原开课时间的下一学年对应学期内进行。
(二)同一课程重新学习人数达到15人以上时可单独开班。
人数不足15人原则上不开班,安排跟班(跟下一年级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重新学习。
若下一年级无相同课程又不能开班,可安排辅导。
(三)若必修课因教学计划变更而不再开设时,在不影响专业培养目标的前提下,经学生申请,学院(系)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学生可改选其他课程。
各学院: - 集美大学教务处

关于2012年“双专业”补录及培养工作的补充通知各学院:2012年我校开设英语(商务英语方向)、法学、财政学(理财与税收筹划方向)、金融学、国际经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等七个第二专业。
为做好2012年“双专业”的培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一、为满足更多同学修读第二专业的需要,允许未申报的同学在9月3日—9月7日补报第二专业。
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集美大学“双专业”制管理办法》(集大教[2005]11号)和《集美大学2012年“双专业”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各专业培养方案对招生对象的特定要求。
教务处将根据各专业学生的补报和考核情况,择优录取,于第二周公布各专业的补录学生名单。
二、已录取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于本学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办理当学期注册缴费手续,修读第二专业按学分缴费就学,按每学分90元收取。
将已审批的《集美大学“双专业”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财经学院:9月12日下午在财院办公楼注册;政法学院:9月19日下午在政法学院办公楼注册;外国语学院:详见/s/53/t/436/p/1/c/2703/d/2779/list.htm;工商管理学院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二专业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个别课程可安排在寒暑假。
编排课程表时,要注意所使用教学资源不能与主修专业课程、公共选修课程、重新学习课程及其他全校性教学安排冲突。
课程表报教务处和校园管理中心备案。
四、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根据《集美大学2012年“双专业”制实施办法》办理注册和收费(按当学年安排课程的学分数收费)手续。
学生注册结束时,将注册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在学生注册时发放课程表(人手一份),并着手建立第二专业学生学习档案,妥善保管。
根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督促学生补修未修过的公共基础课程。
五、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做好第二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于第三周将在读的第二专业学生名单报一份给教务处,并及时将不继续修读的学生已修成绩打印一式两份,一份送学生第一专业所在学院存档,一份送教务处。
关于印发《集美大学校务公开目录》及《集美大学院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集美大学校务公开目录》及《集美大学院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内各单位:根据全方位公开、全过程公开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编制《集美大学校务公开目录》,修订《集美大学院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
集美大学二○○七年七月十六日集美大学校务公开目录集美大学院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学院的院务公开工作,经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院务公开工作由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凡牵涉学院各项改革、管理以及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和决定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主要内容如下:(一)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1.学院重大事项。
包括学院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计划;专业建设计划;师资培训计划;各项重大改革方案;学院大宗实验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情况;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经费、参与人员、完成结果;学院发布的相关管理制度、条例、办法等。
2.领导干部重要事项。
包括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及民主评议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3.财务管理方面。
包括学校(含处、室)拨给学院的各项经费(含教学、行政经费、专项经费等);学院创收收入;接受社会团体及校友的捐赠;校内岗位津贴分配;党费回拨;工会福利费;学院福利、奖金等方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干部人事工作。
包括学院的用人计划;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调入、考核、评奖、评优、晋级、晋职、进修、外派及对违纪违规教职工的处理等情况。
5.学校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向学生公开的事项1.学生干部的选聘办法和聘用结果。
2.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困难补助、学杂费的减、免、缓等专项资金的评定办法和结果。
3.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报酬及用人情况。
4.学生建党工作情况。
包括推荐参加党校培训;团组织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和发展对象名单;预备党员转正前的公示等。
教学质量检查记录---集美大学教务处

院、部、系(班级)
检查项目
检查记录:
备注
检查人:时间:年月
集美大学教学质量投诉单
被投诉单位:校园管理科
投诉摘要:
填表人:日期:
处理情况:
被投诉部门负责人:日期:
注:被投诉部门负责人在一周之内将此表反馈给教务处教研科.
集美大学教学质量检查师生座谈会记录
参加单位及人数
座谈会主题
时间:
内容组成完整:题目、摘要(中英文)、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论、致谢、引用文献、附录
周记录、读书笔记
用记录须有指导教师签字
英文译文
英文译文须有指导教师签字
任务书、考核评议书、评审意见、答辩考核书
须有关人员签字
毕业论文(设计)装订顺序
封面→任务书→题目、中文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致谢→引用文献→英文摘要→英文译文及原文。
⑤
④
③
②
①
4
联系实际、举例恰当、注重应用
⑤
④
③
②
①
5
重点突出、难点讲清、深度适宜
⑤
④
③
②
①
6
讲解熟练、概念准确、深入浅出、条理清晰、论证严谨、逻辑性强
⑤
④
③
②
①
7
语言生动、口齿清楚、快慢适中、掌握动态、注重效果
⑤
④
③
②
①
8
承上启下、循循善诱、注重培养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⑤
④
③
②
①
9
板书清楚、安排合理、详略得当、一目了然或示范动作准确规范(术科类)
地点:
主持人:
集美大学教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集美大学教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集大教〔2007〕23号)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zz 浏览次数:5846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生产实习经费开支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实习经费及预算(一)教学实习经费的使用范围教学实习经费包含:各类教学实习师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参观费、杂费,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担任学校兼职实习指导教师的授课酬金、实习单位的实习管理费和交通部规定的航海类水上专业学生实习的有关费用等。
(二)教学实习经费预算1. 每年度11月30日前,各学院应根据教学计划,将下年度《集美大学 年度学生实习计划》报送教务处。
2. 教务处负责审核《集美大学 年度学生实习计划》,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
3. 教务处根据财务处划拨的教学实习经费额度、年度实习计划和每周生均实习费用标准,编制每年度的学生教学实习经费预算,报送财务处审批。
4. 教学实习经费下达至各学院,在经费额度内实行包干,学院可在不同专业、不同教学实习的范围内调剂使用,由学院分管领导负责审批。
5. 船舶教学实习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按集大教〔2007〕22号文件执行,由教务处负责审批。
6. 特殊情况下,如学院确实无法联系安排学生实习,经报教务处审批,可采用分散实习的办法,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并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经费采用包干形式直接发放给实习学生。
学生填报领款单,学院负责审批,由实习班级统一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二、教学实习地点选择的原则教学实习地点的选择应根据“就近安排”的原则。
在保证完成教学实习任务的前提下,凡能在校内实习的就不到校外去;能在本地实习的,就不到外地去;能在近处实习,就不到远处去。
实习场所力求稳定,便于学校与接受学生实习的单位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协作,提高实习效果,节省经费开支。
三、教学实习经费开支标准在包干经费额度内执行下列标准:(一)交通费1. 教师。
根据《集美大学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办理实习指导教师的差旅费审批手续。
集美大学课程考核与试违纪认定管理办法

集美大学课程考核与考试违纪认定管理办法集大教〔2014〕35 号课程考核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获取教学反馈信息和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课程考核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风、学风、考风的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课程考核和考试违纪认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方式第一条考核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
考核方式分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口试笔试兼用、论文、调查报告和实际操作等,并可采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
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由课程组提 ,教研室主任根据专业、年级以及课程的性质、特点审核确定。
第二条任课教师必须在复习考试前 1 周,依据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确认学生考试资格,并将无资格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报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
第三条期末复习考核的周数、公共基础课程的考核日期及期末考核的教室分配由教务处安排;其他课程期末考核日程及所有课程的考场由学院安排,并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日程安排一经公布,不可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批准后,由学院调整。
第四条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一般为2 小时,个别课程确因特殊情况需增减考试时间的,须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 3 小时。
第二章命题第五条课程考核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基本要求进行命题。
题型结构要科学,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给学生留有一定的创新余地。
第六条试题覆盖知识点的面要广,各部分知识能力测评内容与全部考核内容的比例和题型题量分配比例要合理,要认真预测题目的难度和考核的期望值。
要做到题量适当,难度适中,不 偏题、怪题。
试卷中不同难度层次题量的参考比例为6∶3∶1(一般∶中等∶难)或2∶5∶2∶1(容易∶一般∶较难∶难)。
一般情况下同一门课程本次考题与前两年考题以及 A、B 两套考题的题目重复率应小于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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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务〔2009〕47号
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2009年12关于做好
各学院、有关单位、有关班级:号的通知,今年下半年大学英116根据闽教考办〔2009〕)星期六日(2009年12月19语四、六级标准考试(CET)定于开考。
现:00:00开考,六级下午03举行,其中四级上午09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4-13473人,其中CET一、我校本次报名参加考试计人。
各考生的考号、考试地点6528-6报考考6945人,CET 详见准考证。
二、本次考试我校的组织机构及考场设置1.组织机构考:杨国豪主
毅张副主考:郑旭旭
刘菊东舒信国虞金仁黄爱斌总巡视员:连凤宝
罗小平
分考点巡视员:蔡建源张澄瑞邱键辉林志超教务处部分人员
省考办派来巡视员:待定
考务办公室:教务处
各考点分主考:
外国语学院考点:余苏
信息工程学院考点:庄铭杰
财经学院考点:石爱虎
教师教育学院考点:方元山
2.考场设置:
全校共设450个考场,其中CET4 232个考场,分别设在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4个考点;CET6 218个考场,设在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4个考点。
全校另设三个备用考场,分别是建发0202、文澜0101、新师0214。
具体安排如下表:
3.监考人员由各考点负责安排,每个考场配2名监考(包括备用考场),每两层楼配一名流动监考。
监考人员必须安排本校的在职教师或管理干部,请各分考点严格选拔工作认真负责的监考人员。
各考点于2009年12月11日前将本考点的组织机构和监考安排表报送教务处,考场设置详见附件1。
三、各考生的准考证由教务处统一打印,各学院应于2009年12月17日前发给考生。
四、试卷于考试当天由教务处安排人员送往各考点:四级:7:15→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六级:13:15→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考试结束后,考务办公室安排人员于
上午11:40开始到各考点回收四级试卷,下午5:40开始到各考点回收六级试卷。
五、本次CET考试的听力测试统一采用无线音频耳机听音。
考试前,请外国语学院和各学院分考点全面、认真地检查放音设备及各考室的听音效果,确保听力测试顺利进行。
请外国语学院安排人员于2009年12月18日下午3:00-5:00在各分考点统一放音(包括调频广播系统),以便考生及分考点考务人员检查听音效果。
各考点应配足监考专用耳机(每个考场一付,可(即分钟30请外国语学院在考试前考试当天,。
向非考生借用).
上午8:30和下午2:30)统一试音(包括调频广播系统,听音室及各学院原考试放音系统),让监考人员检查听音效果,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考试前一天下午,各分考点应安排人员整理考场(各考场须配备30套座位),除固定桌椅的考室外应按5排6行的规格排列整理(特别要注意2个考场1个考室的座位安排,合并考场要有明显的界线)。
各考室必须清扫干净(包括清除抽屉的废纸)。
考试前一天晚上,各考室封闭,暂不作为学生自修场所(上课、考试的教室除外,但课后要按标准化考试要求重新整理),以免影响第二天考试。
考试当天上午8:00和下午2:00应安排人员负责开放考室和做好进场秩序的维护。
本次考试考场数多,动用到多媒体教室,各考点要
提前和多媒体维修中心联系,做好安排。
请多媒体维修中心安排人员配合各考点开放多媒体教室的考场。
七、考试当天请宣传部广播室将电铃响铃次数统一调整为:上午:
第一次8:45考生进场
第二次9:00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启封试卷、发卷
第三次9:10考试开始
第四次9:55收答题卡1及试音
第五次11:20考试结束
下午:
考生进场45:2 第一次.
第二次3:00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启封试卷、发卷
第三次3:10考试开始
第四次3:55 收答题卡1及试音
第五次5:20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后,及时给予复原,以免影响第二天正常上课。
八、各学院考点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监考员准备必须的考务用品,如各考场应配有监考标志、黑色签字笔、铅笔(2B)、小刀、橡皮等物品,并在明显处设置路标和考场分布图。
九、各学院考点应将监考的安排情况及时通知监考人员,并在考试前一天进行监考及工作人员培训,考试当天上午8:
10(四级),下午2:10(六级)召开考务会议,交待注意事项,要求监考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防止监考时出现差错。
各学院考点在安排监考老师时应注意避免出现英语教师监考本人任课班级的现象。
十、严格考场纪律,考生进场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上午9:00和下午15:00后,监考人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且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退场,请监考老师提示学生。
考生须自带铅笔(HB或2B)、钢笔(或圆珠笔)、橡皮、直尺、耳机进场考试。
考试时禁止携带BP机、手机、MP3等设备,违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以作弊论处。
十一、CET中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认定参照《国号)及其有关文件18家教育部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执行。
根据CET考务和评卷工作要求,考生及答题卡和答卷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纪:
1.在考试中,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前翻阅试题册。
2.在考试中,考生未按要求填写试卷代号
3.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肆意撕毁、涂抹答卷,或破坏答题卡中信息点导致无法评卷。
4.在评卷过程中,考生答题卡和答卷出现在其他考场试卷
袋中。
十二、考试前,各学院应采用各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场纪律教育。
各考点巡视员巡视时携带“监考大师”(可监测手机和隐形耳机),大学英语四、六级阅卷使用雷同卷识别系统,杜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或隐形耳机作弊。
考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时,监考老师要当即指出和予以制止,并收集有关违规材料,由监考老师如实地将其准考证号、姓名、违规事实详细写在考场记录单、考生违规情况登记告知书、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要求考生在告知书和登记表规定的地方签名,确认违规事实,并把告知书的考生存根联交给学生。
若违规考生拒绝签字时,监考老师要写明考生拒签情况,两位监考老师及分主考应同时在告知书和登记表上签名,作为对考生违规事实和告知违规行为的证明。
十三、大学英语四、六级试卷采用A、B卷制,每个标准考场A卷和B卷各15份。
监考人员在分发试卷时,应使每名考生一栏内注有“试卷代号”的前后左右不是同一类卷,试卷封面上
A或B字样,每页页码中也注有A或B。
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在拿到试卷后必须看清自己的试卷是A卷还是B卷,然后在答题卡上“试卷代号”一栏相应的位置上填涂,填涂不正确的考生,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四、听力磁带中不再录制考场指令,四级从10:00开始
播放听力磁带;六级从16:00分开始播放听力磁带,中间不得重复和停顿。
听力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摘掉耳机,否则以违规论处。
十五、试卷材料装袋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不得将试卷、草稿纸等考试资料带出考场,如发现有考生带走时,必须立即追回,并按规定处理。
2.按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答题卡和试题册。
3.缺考考生的答题卡由监考老师填写好学校代码、考生姓名和考生准考证号,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填涂缺考考生准考证号的最后两位,并与其他的考生按座位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袋。
监考老师不得将缺考考生的试卷擅自启用,也不允许用缺考考生的答题卡替换填错、填废的其他考生的答题卡。
4.将整理好的试题册、答题卡1、答题卡2分别放入相应的专用袋,必须在考务分考点办公室负责人清点确认后密封。
5.答题卡密封签背面是不干胶,直接用密封签密封答题卡袋口即可,不可使用胶水。
十六、根据考委会的规定,考试试卷不公开,各分考点严禁复印或留存,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
十七、试卷与试卷袋所注明的份数不一致,或听力磁带质量欠佳等情况,应及时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试卷袋、答题卡袋封面内容有“考场其他情况说明”一栏,监考教师可将本考
场答题卡异常情况及其他情况在此说明。
十八、教务处考务办公室值班电话:6180981、6180039 、6181095
十九、考场巡视的车辆时间及路线安排
校部(上午9:00)→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财经学院(至11:00返回)。
校部(下午3:00)→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财经学院(至下午5:00返回)。
附件:
1.集美大学2009年12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场安排表
2.2009年12月19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接送住厦门监考人员行车路线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务英语四、六级考试通知
教务处2009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