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立刻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一览大全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一览大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
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劳动合同法38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38条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38条的内容。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有正当理由。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来支撑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正当理由通常包括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等。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要严格依法依规,不能随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在解除通知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日期等相关信息。
这样做不仅可以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也可以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依据。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这意味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劳动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经济补偿的标准和支付方式通常由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通知工会。
这意味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工会提交解除通知,并在通知中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日期等相关信息。
工会在收到解除通知后,有权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规定,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有正当理由、采取书面形式、支付经济补偿并依法通知工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将详细介绍第38条的具体内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程序及后果,并提供一些应对策略与建议。
一、劳动合同法第38条概述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该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分别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过错性解除、无过错性解除以及经济性裁员等情形。
第38条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基础规定,体现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平等地位。
二、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1.用人单位过错性解除用人单位过错性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致使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如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工作时间规定等。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过错性解除劳动者过错性解除是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致使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如劳动者在岗位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用人单位商业机密等。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
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如支付经济补偿、办理离职手续等。
协商解除是双方共同意愿的体现,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与后果1.程序: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在协议中,应明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办理离职手续等事项。
签订协议后,双方按照约定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正式生效。
2.后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如符合失业救济条件,可以申请失业救济。
劳务合同法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用人单位未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这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保障。
3.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4.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且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无效: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劳动合同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者有权解除。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还可能规定其他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7. 用人单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如果用人单位采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8. 用人单位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如果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和保护。
它明确了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公平正义。
同时,这一条款也提醒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依法行使权利: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依法进行,遵循法定程序。
2. 保留证据: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劳动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是我国最基本的法律之一,其中规定了许多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款。
其中,第38条规定了员工可以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通过协商一方解除劳动合同。
下面我们就来分步骤详细了解一下劳动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双方可以在合同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劳动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不需要再向用人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等文件。
二、协商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或用人单位想要在合同期限内提前终止劳动关系,就需要另行协商解决。
这时,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在书面材料中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日期。
用人单位需要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自动解除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向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请求赔偿。
根据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员工自动解除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照以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1.合同期限届满自动解除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已经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五年,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工作满十五年以上,应支付一个半月的工资经济补偿。
3.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四、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时,需要在书面材料中详细说明原因和日期,并在离开前给有关的部门做好工作交接。
2.为了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应尽量通过协商等非诉讼手段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3.如果员工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违反了劳动合同而提出解除申请,用人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为员工支付应得的补偿。
总之,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非常厉害的问题之一。
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应该通过协商等非诉讼手段解决争议,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计和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在下述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二、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三、用人单位规避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劳动者进行性骚扰、虐待、侮辱、非法惩罚;四、用人单位未履行安全保障措施,导致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五、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强制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六、用人单位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七、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时,未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八、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情节严重,并经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的;九、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解除合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十、其他依法规定的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通过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即时生效。
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未享受的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合同约定的补偿。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如果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未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权以自己支付的费用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性骚扰、虐待、侮辱或非法惩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劳动者在遇到以上情况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摘要:一、劳动合同法第38条概述二、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1.劳动者原因1.1 劳动者过错性解除1.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1.3 劳动者客观情况变更解除三、用人单位违反第38条的法律责任四、劳动者如何维权五、总结正文: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劳动者原因和用人单位原因两类。
一、劳动者原因1.劳动者过错性解除劳动者有过错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
常见的过错行为包括: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等。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者因身体或者能力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客观情况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原因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用人单位违反第38条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四、劳动者如何维权1.了解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益。
2.收集证据,证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3.与用人单位协商,寻求协商解决。
4.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遵守相关规定,遇到违法行为时积极维权。
劳动合同38条

劳动合同38条劳动合同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该条款共有1000字,具体内容如下:第38条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者在正式入职满三个月后,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提前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在解除合同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2、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的解除劳动合同,在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三倍。
3、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提前解约手续,并将解约的事由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1、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应书面形式,具体包括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日期、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合同申请后,应当及时安排人员与劳动者进行解除合同的谈判,了解具体情况并协商解决措施。
3、在解除合同谈判的过程中,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解除合同的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双方协商的情况,给予合理的解约补偿。
4、若解约谈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进一步解决争议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结果1、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定履行解除合同的义务,如返还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设备等。
2、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申请后,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结清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
3、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工会、财务等相关部门出具离职证明。
4、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后,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除。
四、其他本条所称的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届满前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立刻解除
【最新版】
目录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概述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要求
四、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方式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六、失业保险金的申请问题
正文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概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是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根据该条款,劳动者在遇到一定情形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要求
劳动者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情形。
例如,可以提供书面通知、工资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证据。
四、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方式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通知用人单位:
1.通过邮局快递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单位人事部负责人或者老板;
2.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设置发回已读回执)给单位人事部负责人或者老板;
3.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给单位人事部负责人或者老板。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据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乘以月工资。
六、失业保险金的申请问题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后,如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