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仪管理制度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工厂、化工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化工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
三、职责1. 安全管理员负责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
2. 生产部门负责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3. 技术部门负责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技术支持。
四、检测报警系统的安装1. 检测报警系统应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入口、车间、储罐区、管道、阀门等关键部位。
2. 检测报警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3. 检测报警系统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确保安装质量。
五、检测报警系统的使用1. 检测报警系统应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 检测报警系统应定期进行校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3. 检测报警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 检测报警系统应定期进行测试,确保系统的可靠性。
六、检测报警系统的维护1. 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检测报警系统进行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 生产部门应定期对检测报警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 技术部门应定期对检测报警系统进行技术支持,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1. 安全管理员应建立健全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制度,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 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检测报警系统进行统计分析,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3. 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检测报警系统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八、检测报警系统的应急预案1. 安全管理员应制定检测报警系统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报警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
2. 应急预案应包括报警时的疏散路线、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3. 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九、检测报警系统的报废1. 检测报警系统应定期进行报废处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024年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就如下所列:
1. 企业应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并将其安装在相关作业场所;
2. 报警器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每位从业人员都应了解报警器的使用方法,并在发生报警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 严禁私自拆卸报警器或擅自更改其参数;
5. 报警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采取疏散措施,确保员工安全;
6.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7. 出现报警器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在故障排除之前采取其他措施确保安全;
8.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分工、应急预案等内容;
9.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报警器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得以执行。
以上是2024年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保障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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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3篇)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1、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由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
2、各安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可燃气体探头损坏,不得擅自拆卸、移动、遮挡可燃气体探头。
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安全环保部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4、可燃气体报警仪探头每年应标定一次,系统每月检查维护一次,确保监测准确度。
5、监控室值班人员当班期间时应至少检查一次可燃气体报警仪控制器是否工作正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安全环保部办公室报告。
6、禁止非授权人员(包括值班人员)随意擅动报警器控制面板进行参数设置,开启控制箱箱盖。
7、控制室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器参数设置有误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办公室报告,由专门人员进行参数调整。
8、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清楚各报警显示器所对应的现场监测点位置。
9、当控制器有报警信号发出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现场安全巡视人员或相关人员到报警点查看,第一时间消除隐患。
10、当隐患消除后,值班人员应报告安全环保部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进行复位操作。
11、经现场查看,若确系报警器误动作,值班人员应报告安全环保部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进行复位操作。
12、报警器的每次报警,值班人员均必须在值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报警时间、报警原因、处置情况、处置人等内容。
1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防范和控制可燃气体泄漏所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
下面是一份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目的和适用范围a. 目的:确保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预警,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财产的安全。
b.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装有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建筑、场所。
2. 责任和义务a. 管理层要明确安全责任,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b. 监管部门要定期检查和评估报警系统的性能,确保其可靠性和及时性。
c. 使用单位要负责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和管理,提供相关培训和操作指导。
可燃、有毒报警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安装、使用、维护、报废、更新及值班室日常管理等要求,有效预防爆炸及中毒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信号终端的部门三、职责:3.1 EHS部职责3.1.1参加增设可燃、有毒报警器安装位置和报警器种类的确认和投用前验收检查;3.1.2负责解除、停用、临时停用可燃、有毒报警器的审查和备案;3.1.3负责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日常使用管理,包括监控室值班人员的安排、报警应急响应及规范填写值班记录等内容;3.1.4负责对可燃、有毒报警器的维保和维保单位的日常管理;3.1.5负责对可燃、有毒报警器的投用、维修工作;3.2 工程部职责3.2.1负责可燃、有毒报警器检测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年度检测或校准工作;3.2.2 对新增可燃、有毒报警器的安装;3. 2.3建立健全有毒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档案资料及仪表台帐。
3.3 生产部职责3.3.1 负责对安装在部门现场的可燃、有毒报警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异常状况及时向主管部门、EHS进行报修;四、管理要求4.1、可燃、有毒报警器的安装、停用规定在公司范围内需要新增或停用可燃、有毒报警器,必须由工程部、EHS部按相应的规范要求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请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意见;4.2生产部按照区域管理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人对可燃、有毒报警器进行日常检查、清洁、维护等工作。
对有故障的应及时上报EHS部,并由EHS部联系相关维保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在此期间EHS部应督促维保单位的维修、更换工作,并对报警器缺失期间提出相应的安全应对措施并督促落实。
4.3 可燃、有毒报警器的维护保养要求参照《可燃、有毒报警器的维保合同》内容进行执行,日常主要维保内容:1)保持探测器表面清洁,以免阻塞影响使用2)检查检查探测器有无进水,以免因元器件浸水而影响性能3)请不要用大量的气体直冲探测器,以免影响探测器使用寿命4)非专业人员或者用户不准随意拆卸仪器5)维护保养单位负责泄露报警系统日常的维护保养,每月自检一次,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每月自检项目包括:a.连接部件,可定部件,显示部件,控制按钮。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管理制度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以下简称气体检测设备)的管理,确保气体检测设备正常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气体检测设备的场所,包括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气体和有毒气体的车间、罐区、仓库等区域。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气体检测设备的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气体检测设备的安全、可靠、准确运行。
第四条公司应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定期对气体检测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和维护,保证气体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验收第五条气体检测设备的采购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确保设备的质量。
第六条气体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公司要求,具备合法的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第七条气体检测设备到货后,应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确保设备与采购要求相符。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气体检测设备应由使用部门负责存放,并按照要求进行安装、调试。
第三章设备安装与调试第九条气体检测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安装位置、方向、高度等符合设计要求和使用说明书规定。
第十条气体检测设备的调试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调试合格的气体检测设备应由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巡检、维护。
第四章设备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使用气体检测设备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维护保养要求等。
第十三条使用气体检测设备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在检测易燃易爆气体和有毒气体时,应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得擅自关闭设备或更改设置;(二)在检测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保持警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三)不得在气体检测设备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确需进行作业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四)不得将气体检测设备用于非检测目的,不得随意拆卸、改装设备。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管理制度

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管理制度1总则为规范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的购置、安装、维护、使用和报废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公司)所属各类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氧含量分析仪的采购、使用、检测、报废管理。
3职责3.1安全管理部职责3.1.1负责对焦化公司各单位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仪器档案及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1.2负责对焦化公司各单位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仪器周期性检定及报废工作。
3.2使用单位职责3.2.1负责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易泄露区域的定期巡检。
3.2.2负责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装置正常运行。
3.2.3负责对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以满足正常的使用及维护。
3.2.4负责建立完善报警器、便携式检测仪技术档案及分布图。
4管理程序4.1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置及更新4.1.1新改扩建的项目,由项目建设方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4.1.2现役装置按照规范要求需要新增报警器的,应组织进行新增,以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4.1.3通过工程项目安装或购置的各类报警器,由承建单位利用工程投资进行首次检定,交工时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纳入各单位日常管理。
4.1.4报警器的更新由各单位提出更新改造投资计划,按照《安全投入审批表》进行申报、审批。
4.1.5可燃气体报警器的选型、设计和安装应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4.2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仪使用场所及配备要求4.2.1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4.2.1.1使用场所a)进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区、泵房、阀室、压缩机房、焦炉地下室等区域;b)维修保养仪器设备、进行置换、清管、吹扫、放空、排污等,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作业现场;c)进入容器或受限空间内部。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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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制度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监控,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提高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一、管理标准1.1 报警系统安装1.所有公司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安装。
2.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全程监督。
3.在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完成后,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进行验收,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1.2 报警系统使用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使用培训,并严格遵守相关规程。
2.所有员工在使用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期间,必须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行状态,不得擅自关闭或篡改系统设置。
3.使用报警系统的员工必须定期检查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1.3 报警系统维护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机制,并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维护工作。
2.维护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报警系统的各项设备和部件的运行情况,如有损坏或异常,要立即报修,并指导修复工作。
3.对于定期检查无法发现的隐患,维护人员必须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定期测试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1.4 报警系统监控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监控系统,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的报警信号。
2.监控人员应定期检查和测试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要立即报修,并指导修复工作。
3.监控人员必须及时响应和处理报警信号,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二、考核标准2.1 安装考核1.安装公司必须提供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装图纸、设备接地装置、设备材料合格证明等文件,以证明其安全生产能力。
2.安装公司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安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3.安装公司在项目完成后,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必须检查验收报告和相关文件,确保报警系统安装符合规定。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制度范本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工作的有效进行,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存在可燃气体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实验室、储存库等。
二、管理责任1. 企业应设立相应的管理岗位,负责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管理岗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备。
3. 管理岗位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4. 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操作和应急措施有足够的了解。
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备1. 企业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备。
2.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备应设置在易发生泄漏的位置,保证检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检测频率和方法1. 可燃气体检测应定期进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2. 检测时,应使用专业的可燃气体检测仪器,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 检测过程中,应注意对检测仪器的正确操作,避免误操作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
4. 如发现可燃气体超过安全标准,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员工安全撤离。
五、报警管理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设有声光报警装置,确保报警时能够及时提醒员工及相关人员。
2. 报警装置应设置在易被发现的位置,且音量应能够覆盖整个工作场所。
3. 员工在听到报警声音后,应立即执行紧急撤离程序,确保安全。
4. 报警后,管理岗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进行。
六、记录和台账1. 可燃气体检测结果应当及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测时间、检测结果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2. 检测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便于后期的查阅和参考。
3. 可燃气体检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情况应做好台账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和维修人员等信息。
七、培训和演练1. 企业应定期开展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操作培训,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操作检测设备并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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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仪管理制度
可燃气体报警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可燃气体报警仪的管理,保证其在满足生产工艺需求的前提下,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和国标相关规定,确保其可靠性、安全性和实用性。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可燃气体报警仪的使用管理。
内容:
总则:
可燃气体报警仪是生产现场安全监测的重要手段,其设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应要求。
同时,要确保其功能、结构、性能、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和国标相关规定。
可燃气体报警管理制度是确保公司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点安全的重要保证。
凡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的生产车间,都必须依据制度规定贯彻执行。
职责:
可燃气体报警仪所在生产车间负责仪器的日常使用管理,保管和看护好安全设施,及时检查可泄点并处理泄漏点,并对被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
生产科负责组织协调并监督处理,接到报告电话后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监督检查并负责具体落实。
维修车间负责仪器的维修保养,对仪器、线路及电器防爆负责。
按说明书要求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测、检查,建立、健全报警仪档案,检修检查记录。
生产科负责仪器技术业务管理,对仪器、线路及附属设备防爆有监管检查责任。
定期和不定期校验,建立校验检查档案,
确保仪器可靠准确,每周对仪器巡检不少于一次,负责定期对岗位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安全科负责仪器使用和被检测点(系统)的检查监管,每周检查一次,并对仪器是否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检,被检测点是否处于可控状态行使监管权和考核权。
可燃气体报警仪暂时停止运行,拆除维修必须报安全科审批后方可进行。
具体规定:
仪器所在生产车间要建立可燃气体报警仪运行记录台帐,当班岗位操作工按要求巡检,填写相关数据,制定并落实防泄漏措施及维修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做到谁维修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监督巡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