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资管合同
基金子公司、信托和券商资管的区别资料讲解

基金子公司、信托和券商资管的区别基金子公司、信托和券商资管的区别来源:中信信诚资管基金子公司与信托在法律关系上同属于信托制,可以通过募集单一资金和集合资金的形式进行投资,并且资金都可以投向各类资产(包括交易所交易的品种或者未通过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等资产);基金子公司与券商资管在某些方面相似,都可以募集单一资金投资到各类资产,或募集集合资金参与交易所转让的产品以及集合信托等。
但是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在投资限制、投资者限制、投资效率、监督约束等方面仍有显著差异。
一、基金子公司与信托的区别1、投资限制信托计划无法在银信合作中投资票据资产;而基金子公司在各种投资标的上均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银监会于2012年初下发《关于信托公司票据信托业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信托公司不得与商业银行开展各种形式的票据资产转让/受让业务。
同时,对存续的票据信托业务,信托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信托项目存续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票据业务,到期后应立即终止,不得展期。
2、投资者人数限制信托计划30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基金子公司30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
法律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3、投资效率信托计划投资于地产类项目需要事前审批,基金子公司在操作地产项目时无须审批;法律依据:《信托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在申请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时,应当向中国银监会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发行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发售信托单位”。
4、监管约束信托的监管约束较多,相关部门相继出文限制并禁止信托公司开展票据务、限制信托公司开展地产业务、限制信托开展政府平台业务(如,四部委联发“462号文”);而目前对于基金子公司的限制较少。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6篇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私募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参与乙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和基本原则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私募基金的运行和管理。
二、基金基本情况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私募基金。
2. 基金类型:封闭式/开放式。
3. 基金规模:总投资额不超过______人民币。
4. 基金期限:自基金成立之日起______年。
三、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1. 投资者的权利(1)了解基金运作情况的权利;(2)按照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获得投资收益的权利;(3)依法转让基金份额的权利;(4)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2. 投资者的义务(1)按照约定方式足额缴纳出资;(2)承担基金运作中的风险;(3)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与义务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1)设立基金并管理基金财产;(2)按照约定向投资者分配投资收益;(3)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运作信息。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义务(1)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职责;(2)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3)为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处理基金事务。
五、基金投资策略与风险揭示1. 投资策略: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基金类型制定投资策略,确保基金的收益和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 风险揭示:乙方应向甲方充分揭示基金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等。
六、基金的设立、认购与募集期1. 基金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明确基金的设立条件、程序和要求。
2. 认购方式和募集期:规定投资者的认购方式、认购款项的支付和基金募集的时间期限。
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 基金管理费:约定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的合同

基金合同甲方:(投资者)乙方:(基金管理公司)鉴于甲方有意投资于乙方管理的基金,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投资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管理基金资产,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基金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本合同所称“基金”是指由乙方设立并管理的,以投资为目的的集合投资计划。
1.2 本合同所称“基金资产”是指基金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持有的现金、证券、其他金融工具以及因投资而产生的收益。
第二条基金的投资目标和策略2.1 基金的投资目标为:(具体投资目标)2.2 基金的投资策略为:(具体投资策略)第三条基金的投资范围3.1 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投资范围)第四条基金的募集4.1 基金的募集期为:(募集期)4.2 甲方应在募集期内按照乙方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向乙方缴纳投资款项。
第五条基金的运作5.1 基金的运作期限为:(运作期限)5.2 基金运作期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和基金的投资策略进行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
第六条基金的收益分配6.1 基金的收益分配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6.2 基金收益的分配方式为:(具体分配方式)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的投资收益。
7.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投资款项。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8.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分配基金收益。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9.1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具体时间)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
9.2 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9.2.1 基金运作期限届满。
9.2.2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
9.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协议范本6篇

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协议范本6篇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宗旨双方共同合作,促进基金业务的发展,实现资源互补、互利共赢。
二、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共同设立基金产品,由甲方负责基金的管理与运作,乙方负责销售渠道的拓展与维护。
2. 甲方授权乙方在约定的区域内独家代理销售基金产品。
3. 双方共同进行市场宣传与推广,提升基金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4. 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市场动态,优化投资策略,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
三、合作模式1. 设立合资公司: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共同经营基金业务。
2. 委托管理: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基金,乙方按照约定收取管理费用。
3. 代理销售: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基金产品,甲方按照约定支付销售费用。
四、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
五、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合作义务。
(2)甲方有权对基金的投资决策进行决策与管理。
(3)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费用。
(4)甲方有义务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并承担相应责任。
2. 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履行合作义务。
(2)乙方有权在约定的区域内独家代理销售基金产品。
(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市场宣传与推广。
(4)乙方有义务拓展销售渠道,维护销售渠道的稳定。
六、收益分配1. 合资公司收益分配:合资公司的净利润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2. 委托管理费用:乙方按照约定收取基金委托管理费用。
3. 销售佣金:乙方按照销售基金产品的金额收取销售佣金。
七、风险控制1. 甲乙双方应共同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2. 甲乙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防范法律风险。
银行资管合作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资管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一家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具备丰富的金融产品设计和风险管理能力,乙方作为一家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具备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市场经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议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以及双方的实际需要,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第二条协议名称本协议名称为“银行资管合作协议”。
第三条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协议变更与解除1. 协议双方如需变更本协议内容,应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2. 协议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致使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需调整,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二章资产管理范围第五条资产管理对象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为甲方名下客户存款、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金产品等金融资产。
第六条资产管理方式1. 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及风险管理要求,制定资产管理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2. 乙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对资产管理方案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甲方。
基金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甲方: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XX股份有限公司基于1、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ⅩⅩ基金”)作为一家高标准、高要求、高起点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ⅩⅩ银行持股90%,中海集团持股10%。
公司业务门类齐全、组织架构完善、投研能力突出,并设有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ⅩⅩ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直接控股子公司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ⅩⅩ基金充分发挥银行系基金优势,布局“大资管、大投行、大财富”为重点的全行业产业链的运营模式并取得了很大成效。
公司积极推进大市值管理、政府主导产业基金、PPP混改基金等业务,并依托ⅩⅩ银行的集团优势,致力于为战略合作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
一、合作宗旨:为加强双方的全面合作,推动双方业务发展,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经友好协商,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原则: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原则,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方针的前提下结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甲方利用自身优势向乙方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支持乙方在资本市场和项目建设融资需求。
同时,乙方优先选择甲方作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兼并收购、资产管理等金融服务的战略合作伙伴。
三、双方承诺:1、甲方承诺:(1)利用自身以及全资子公司ⅩⅩ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优势,向乙方提供专业、广泛而有效的业务支持和资本运作服务。
支持乙方利用资本市场实现战略目标,在资本市场业务中向乙方提供产业并购、股本融(投)资、资产管理、投资顾问、定向增发、项目融资等产品和服务方案;(2)作为乙方的投资银行顾问向其推荐优秀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在银行服务、财富管理、并购重组等方面提供专业业务支持;(3)根据乙方的需求,适时设计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方案,并协助实施,以协助乙方公司提高员工凝聚力;(4)根据乙方公司及子公司、公司高净值个人的需要,利用甲方提供层次丰富、覆盖全面的财富管理解决方案和一站式的投资服务。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操作指引(试行)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操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以下简称电子签名合同)的操作,根据《合同法》、《电子签名法》、《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委托人和托管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形式签署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同。
第三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托管人和委托人在签订电子签名合同时应当遵守本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和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电子签名合同的管理者(以下简称电子签名合同管理者)应当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第二章电子签名合同基本要求第四条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拟定电子签名合同标准文本。
每个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只有一份电子签名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所有参与该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当事人。
第五条电子签名合同标准文本应由管理人、托管人共同签署,不得随意更改;标准文本需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变更手续。
合同标准文本和变更后的标准文本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标准文本中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
第六条委托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签署电子签名合同相关的信息和资料,销售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审查并如实记录,并确保委托人的电子签名行为出于其真实意愿。
第七条管理人、销售机构应确保委托人可以通过其互联网网站或营业网点等渠道查阅电子签名合同标准文本。
第三章电子签名合同的签署第八条销售机构应与委托人书面签署电子签名约定书,明确约定当事人使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合同的相关事项。
电子签名约定书除了约定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外,还应载明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内容。
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协议范本5篇

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协议范本5篇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均具有从事资产管理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事项及内容甲乙双方同意在资产管理领域开展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资产委托管理、资产配置方案设计、投资项目管理、风险控制、资产处置等。
具体合作内容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进行约定。
二、合作模式1. 双方共同设立合作基金,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 乙方可以将其现有的优质资产委托给甲方管理,甲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
3. 双方可共同开发新的资产管理产品,共同推广市场。
三、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到期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本协议。
四、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获得资产管理服务费用,有权参与合作基金的管理和决策。
甲方有义务提供优质的资产管理服务,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2.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
乙方有义务提供真实的资产信息和数据,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3. 双方应共同维护合作基金的利益,确保合作基金的安全和增值。
双方应共同控制风险,共同决策,共同分享收益。
4. 双方应保密合作过程中的非公开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风险管理1. 双方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共同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风险。
2. 双方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审计,确保合作的稳健运行。
3. 如发生风险事件,双方应共同应对,尽量减少损失。
六、收益分配1. 合作基金的收益分配应依据双方的出资比例和协议约定进行。
2. 资产管理服务费用应根据服务内容和项目收益情况合理确定。
3. 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结算收益,确保及时、准确、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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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资产委托人:XX
资产管理人:X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XX银行XX市分行
、前言
订立本合同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1、订立本资产管理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 )、《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订立本资产管理合同(以下或简称“本合同” )的目的是为了明确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在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3、订立本资产管理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资产委托人:指XX
2、资产管理人:指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资产托管人:指XX银行XX市分行
4、本合同:指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签署的《XX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其附件,以及对该合同及附件做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5、委托财产:指资产委托人拥有合法处分权、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并由资产托管人托管的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财产
6、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7、工作日:指资产托管人办理日常业务的营业日
8 、托管账户:指资产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为委托财产开立的专门用于清算交收的银行账户。
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三、声明与承诺
(一)资产委托人保证委托财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及义务及所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委托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承诺其向资产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资产管理人。
资产委托人承认,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未对委托财产的收益状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本合同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仅是投资目标而不是资产管理人的保证。
(二)资产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充分地向资产委托人说明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同时揭示了相关风险;并已通过了解资产委托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对资产委托人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充分评估。
资产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财产,不保证委托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三)资产托管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安全保管委托财产,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
(一)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的条件
资产管理计划初始委托财产金额合计不低于3000 万元人民币。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
管理人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签署后5 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备案手续。
办理备案手续应提交资产管理合同及客户资料表
五、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资产委托人名称:XX 住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资产管理人
名称: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组织形式:
注册资本:人民币
存续期间:
(三)资产托管人
名称:XX银行XX市分行
住所: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四)资产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资产委托人的权利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其委托财产投资运作产生的收益;
(2)监督资产管理人及资产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
(3)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追加或提取委托财产;
(4)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资产管理人及资产托管人查询委托财运作、托管等情况;
二)(5)依据本合同及《试点办法》的规定,定期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产
管理业务及资产托管业务相关报告;
(6)资产委托人有权委派审计人员对委托财产进行审计,费用由资产委托
担。
产的投资
(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资产委托人的义务
(1)资产委托人有义务向资产管理人出具《投资指令》(详见附件八)
财产的具体投资范围及投资方式。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将委托财产交付资产托管人分别进行投资管理和资产托管;
(2)及时、全面、准确地向资产管理人告知其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配合资产管理人履行反洗钱义务;
(3)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干涉资产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4)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缴纳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托管费及业绩报酬,委托财产运作产生的其他费用;
(5)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财产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资产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资产管理人的权利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照资产委托人的意愿和委托财产进行投资运作及管理;
(2)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获得资产管理人报酬;
(3)根据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资产托管人,对于资产托管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委托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同时通知资产委托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4)经资产委托人授权,代理资产委托人行使部分因委托财产投资所产生
(5)以受托人的名义,代表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
利;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资产管理人的义务
(1)办理本合同备案手续;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理和运作委托财产;
(4)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明确委托产管理人和资
限制和风
并承担因
指示,对
本合同或
的权利;
登记等权
保证所管理的委托财产与旗下基金财产、其他委托财产和资产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
(4)除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委托财产为资产管理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未经资产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委托财产;
(5)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接受资产委托人和资产托管人的监督;
(6)按照《试点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编制并向资产委托人报送委托财产的投资报告,对报告期内委托财产的投资运作等情况做出说明;
(7)按照《试点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编制季度及年度报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8)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财产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9)保存委托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全部会计资料,并妥善保存有关的合同、协议、
交易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10)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委托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1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资产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 资产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获得资产托管费;
(2)根据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资产管理人对委托财产的投资运作,对于资产管理人违反本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委托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有权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
(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保管委托财产;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资产托管人的义务
(1)安全保管委托财产;
(2)设立专门的资产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资产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委托财产托管事宜;
(3)对资产委托人委托的财产单独设置账户,确保委托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委托财产为资产托管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未经资产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委托财产;
(5)按规定开设委托财产的资金账户;
(6)复核资产管理人编制的委托财产的投资报告,并出具书面意见;
(7)保守商业秘密。
除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不得向他人泄露;
(8)编制委托财产年度托管报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9)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根据资产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0)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监督资产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资产托管人发现
资产管理人的划款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资产管理人和资产委托人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资产托管人发现资产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划款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资产管理人和资产委托人并及时报告中国证
11)公平对待所托管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委托财产及其他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