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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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原因综合分析

首先,我们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总的统计数据看一看引发大量事故的原因。现将沪蓉高速公路和京珠高速公路 (这两条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两纵两横”国道主干线重要的一纵和一横/经过湖北省境内的几条典型路段在2002年度事故的多发原因整理如下(见表1)。

表1 典型路段交通事故原因调查表

从表1可以看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章装载、措施不当、疏忽大意、机械故障这六种原因所引发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各占有一定比例,且它们引发事故之和所占比例几乎达到80%,甚至达到85%以上。由此可见,大量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是这六种原因引起的,而其他原因引发的事故所占比例很小,只有15%左右。

从表中可见,这六种原因中,“措施不当”引发事故的比例突出,高的达到45.3%,最低的也接近20%,“疏忽大意”在其中两个路段的比例也较高。因此“措施不当”和“疏忽大意”应该属于交通事故构成的主观要件。如果进一步分析,则由“措施不当”和“疏忽大意”引起的事故,也大都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装载这三种原因引起的。

有人把爆胎和违章停车作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这是不妥当的。爆胎,除了与轮胎质量和内胎气压有关外,主要还是由于长期高速行驶时,轮胎与地面的摩擦,温度升高,气压增加所致,再加上超载运行,就更容易引起爆胎。

因此,根据以上分析,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装载。

二、三种原因引起的事故特征

在高速公路,由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装载这三种原因引起的事故特征,既有它们的共同之处也有它们各自的特征。它们共同之处是,在客观上表现为驾驶人员实施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所禁止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装载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在主观上表现为驾驶人员主要是持有过于自信的心理态度。作为一个驾驶人员,他应该预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装载会发生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后果,但自恃技术高超,或者认为道路条件好,车辆性能好而能够避免,以致事故发生,在事故形态上是撞击固定物,如中央分隔带、护栏等,追尾、翻车;在事故后果上是死亡率高,损失重,危害大。

它们各自的特征与它们的交通特性有关。根据交通工程学有关驾驶人员、车辆、道路的交通特性,车辆在高速下行驶,驾驶人员视觉特性和心理特性发生变化,视点前移,视野变窄,精神紧张;车辆转向和制动反应灵敏,制动距离增加。一旦前方车辆突然减速或突发故障,或前方突然出现路面障碍、行人横穿等险情,驾驶人员往往惊慌失措,要么猛打方向,要么紧急制动,要么束手无策,从而会发生侧滑、倾翻、碰撞事故。如:京珠高速公路2003年5月23日2时许,一辆奔驰旅行客车在驶往武汉途中,行至32km+200m处,前面一辆解放牌半挂货车超载上坡突然减速,因小客车超速行驶,当发现前方低速车辆时,已措手不及,以致于小车前部扎进货车尾部2.35米深,导致客车上7人死亡,两车严重受损的特大事故(京珠“5.23”特大事故)。又如深汕高速公路2002年2月23日下午3时许,一辆人货车因车速过快,途径西行184km+800m 处,左侧前轮发生爆胎险情,驾驶员转向和制动措施不当,车辆失控,致使人货车碰撞到中间分隔护栏后侧翻路面,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深汕“2.23”特大事故)。

疲劳状态下行驶,驾驶员感觉机能减弱,反应时间增长,以致不能及时发现路面情况,或对突发情况判断失误、操作迟钝而发生事故。在夜间,有的车辆冲进施工地段禁驶区,碾轧施工人员;有的盲目跟车撞击前方低速车辆或故障车辆,有的撞击护栏,冲出路外,坠入沟河之中,这些常常是疲劳状态驾车所致。如:汉宜28km一128km路段,2002年9月4日凌晨5时许,一辆由浙江开往重庆开县的卧铺大客车载客44人(核载35人),因疲劳驾驶,车辆连续撞倒3块标志牌和导向护栏,仍继续快速前行了1100米后坠入深3.2米的涵道内,导致10人死亡,34人受伤的特大事故(汉宜“9.4”特大事故)。又如:2003年1月28日凌晨3时许,在沈哈高速公路156km+600m处,一辆卧铺大客车司机在驾驶途中打瞌睡,忽然发现前方严重超载(核载10吨实载50吨钢板)而低速(20km/h)行驶的大货车,急忙左转超车,由于车距过近,与大货车相刮撞,客车右侧车厢从前到后刮裂,当即死亡9人,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又有8人死亡,1人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酿成死亡18人,伤31人的惨祸(沈哈“1.28”特大事故)。

车辆在超过装载规定的状态下行驶,会改变车辆安全性能。超过装载质量限定的车辆,负荷增加,速度降低,发动机过热,机件磨损加剧。这种状态下行车,有时发生轮胎爆炸或其他机械故障而引发事故,有时因严重超载低速行驶而酿成后车追尾事故(如前述京珠“5.23”特大事故和沈哈“1.28”特大事故),并且在这种状态下行车会严重加剧路面毁损,影响交通安全。超过装载几何尺寸限定(超长、超宽、超高)的车辆,改变了车辆的重心,降低了车辆的稳定性。如超高的车辆,重心提高,高速行驶中刹车或转向就会发生纵向倾翻或横向侧滑倾翻。在匝道、弯道、坡道及一些危险路段,倾翻车辆经常可见,往往都是车辆严重超过装载规定所引起的。前所述及,京珠高速公路65%的事故与违反装载规定有关。

三、三种原因形成的特定环境

在高速公路的交通运输中,为什么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装载这三种现象能够滋生和蔓延,引起大量的事故,造成严重的危害,形成不易控制的态势呢?这是由高速公路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定环境所决定的。

1.高速公路的管理环境

当前高速公路的管理,远远滞后于高速公路的发展,使查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装载行为存在管理真空。具体表现在:一是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清,人员、装备不到位,客观上给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装载等违章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膨胀的空间。二是相关法律法规不适应:现行的法规条款,老的显得陈旧,新的显得繁琐,处罚标准忽重忽轻,处罚程序可操作性不强,不适合高速公路长距离、广地域、高速度的管理特点。三是违章情节难以确定:如疲劳驾驶问题,它与驾驶人员的年龄、身体、生活、环境等因素有关,如何界定,还没有科学的依据;如超载问题,执法者对高速公路运输中的车辆采取称重、测量、转载等控制超载的措施曾几度强力实施都无疾而终,即使对超速行驶,有雷达测速仪之类的现代科技手段可以测量,但要及时纠正也是“望车莫及”。

2.高速公路的运输环境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迅速发展,已经形成公路运输的主力。高速公路长距离高速度的运输给运输经营者带来颇丰的利润,同时也带来了运输市场的激烈竞争。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只顾私人利益,不顾社会利益,只顾多拉快跑,不顾交通安全,日夜兼程,疲于奔命,超装载、长距离、高速度驾驶车辆奔驰在高速公路上,逐渐形成了高速公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章超载的恶性膨胀。

3.高速公路的道路环境

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全立交、控制出入、专供汽车分道行驶的单一的高标准的运输通道。它从设计、施工到营运管理都为车辆通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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