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的概念和特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作为证券法学研究对象的证券法,一般是指狭义的证券法。
二ຫໍສະໝຸດ Baidu证券法的特征
➢ 1、证券法具有强行性:即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还必须对 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给予必要的限制。理由:证券法是现代商法的重
要组成部分,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 2、证券法具有技术性:即证券法并非根源于人类生活中的一般道德、 人伦和习俗;是立法者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刻意设计出来的 用以规范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的技术性规则。用一般的生活常理、道 德意识和人伦观念是难以理解和把握。
7.1.1 证券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证券法的概念
证券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 广义的证券法,是指有关证券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就其规范性质来看,
既包括有关证券的私法规范,也包括有关证券的公法规范;就其范围 而言,既包括证券法典、证券行政法规和规章、证券业自律性规范等, 也还包括刑法、民事诉讼法等公法规范体系中有关证券的规定。 ➢ 狭义的证券法,是指规范证券的种类、证券发行关系、证券交易关系、 证券市场监督管理关系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证券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即以证券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3、证券法具有国际性:即表现为现代社会的资本流动越来越具有国际 性,各国的证券市场越来越国际化、网络化;互联的证券交易系统使 一国的证券市场不再为一国投资所仅有,还有不少国际客户。
en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