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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有效性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在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或者有可能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保全制度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一个合同保全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合同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
合同名称,(合同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申请事由:
(简要描述申请保全的事由,包括被申请人可能违约的情况)。
申请保全方式:
(说明申请保全的具体方式,如冻结资金、查封财产等)。
申请理由:
(详细阐述申请保全的合法理由和必要性)。
申请保全期限:
(设定申请保全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
申请保全的证据:
(列举支持申请保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相关凭证、通信记
录等)。
申请人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以上申请内容属实,如有虚假陈述,愿承担一
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日期:
被申请人签名:日期:
以上为合同保全制度的范本,具体的保全方式和申请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填写。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纠纷案件的保全措施

合同纠纷案件的保全措施保全措施协议书甲方:(原告)乙方:(被告)鉴于:1. 甲方向乙方发起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经提交法院审理,并且甲方要求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其权益的实现;2. 乙方对保全措施的内容和方式表示同意,并愿意配合实施。
基于上述事实,双方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保全措施的类型和范围1.1 甲方要求采取的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禁止令等。
1.2 保全措施的范围包括涉案标的物、文件、信息、证据以及其他可能与合同纠纷案件相关的财产和权益。
第二条保全措施的执行人和方式2.1 法院将指定专门的执行法官或执行团队负责执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保全措施。
2.2 乙方应积极配合执行法官或执行团队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证据和资料。
2.3 保全措施的具体执行方式由执行法官或执行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通知甲乙双方。
第三条保全措施的期限和效力3.1 保全措施的期限始于法院作出保全裁定之日起,至合同纠纷案件终局之日止。
3.2 在保全措施期间,甲方应对被保全财物采取合理的保管和保护措施,确保其完好无损。
3.3 保全措施裁定作出后,双方一旦达成和解或者本协议终止,甲方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或修改保全措施。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保全财物进行有效的保管和保护,导致其毁损、丢失或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积极配合执行法官或执行团队的工作,导致保全措施无法有效执行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签订、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如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事项6.1 本协议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与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终结之日终止。
合同保全的案例

合同保全的案例
合同保全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了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一方申请法院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
以下是一个合同保全的案例:
案情描述: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价值数百万元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
期为五年。
在租赁期间,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并擅自对房屋进行
了改造,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
甲方担心乙方继续违约,导致合同
无法履行,因此决定向法院申请合同保全。
保全请求:
甲方向法院提出以下保全请求:
1. 依法冻结乙方在银行的存款,以确保乙方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2. 禁止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改造或转让行为,以保护房屋的完
整性和价值;
3. 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保全理由:
甲方提出保全请求的理由包括:
1. 乙方已经多次违约,严重影响了合同的履行;
2. 房屋是甲方的重要资产,乙方的行为可能导致房屋价值下降或损坏;
3. 乙方的财力状况不明,存在无法履行合同的风险。
法院裁定:
经过法院审查,认为甲方的保全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且存在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因此裁定如下:
1. 冻结乙方在银行的存款,以保障甲方的租金权益;
2. 禁止乙方对房屋进行改造或转让;
3. 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结论:
通过合同保全的裁定,甲方成功保护了自己的权益,确保了合同的有效履行。
乙方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迫使其遵守合同约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合同保全在维护合同正常履行和保护当事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合同的保全例子

合同的保全例子
1. 哎呀呀,就说那个老王吧。
他和别人签订了合同,结果对方公司经营不善要破产了,这时候老王赶紧行使代位权,直接找那个欠对方钱的人去要钱呢,这不就保全了自己的利益嘛!
2. 你看小李,他借给朋友一大笔钱,朋友说用房子做抵押,这就是典型的合同保全呀,要是朋友还不上,那房子不就派上用场了吗!
3. 我跟你们讲哦,张姐有次和人合作做生意,合同都签好了,对方却偷偷转移财产,幸好张姐聪明,及时申请撤销,这才没让自己遭受大损失,这个例子多深刻呀!
4. 记得有个企业,和供应商签了合同后,供应商想把货物卖给别人高价,那企业可不是吃素的,果断行使不安抗辩权,这多牛啊,保护了自己的合同权益!
5. 哎呦喂,老赵的公司和别人有个大项目合同,中间对方出现问题了,老赵火眼金睛立马采取措施保全合同,不然损失可就大了去了!
6. 你们想啊,假如你和别人签合同,然后对方乱来,这时候你就得像战士一样去战斗,去保全自己的合同呀,就像小军上次遇到的情况一样!
7. 说个身边的事儿,小周和人签合同租房子,后来房东要卖房子,小周赶紧主张自己的优先购买权,这不就妥妥的保全了自己继续租的权利嘛!
8. 大家想想看,合同就像是你的宝贝,你得时刻守护着它呀,就如同小胡那次和人合作,对方想捣鬼,小胡坚决不让,成功保全合同。
9. 其实合同保全很重要啊,在很多关键时刻能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到损害,我们可得重视起来呀!。
合同的保全典型案例分析

合同的保全典型案例分析一、合同背景。
咱今儿个就来唠唠合同的保全这事儿。
你想啊,在商业往来或者生活中的各种协议里,有时候一方可能会干些不太地道的事儿,让另一方的权益受到威胁。
这时候,合同的保全就像一个保护神一样,来维护那些可能被侵害的权益。
就拿一个小例子来说吧,甲和乙签了个买卖合同,甲把货卖给乙,乙说好了啥时候给钱。
结果呢,乙突然跟丙搞了些小动作,把自己的财产偷偷转移给丙,想让甲到时候拿不到钱。
这可不行呀,甲的权益眼看就要被侵害了。
二、合同保全的措施。
1. 代位权。
这个代位权可有意思了。
要是债务人(就像前面说的乙)怠于行使他对第三人(丙)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甲)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啥意思呢?就是甲可以代替乙去跟丙要钱,这样甲就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啦。
比如说,乙欠甲10万块钱,丙欠乙8万块钱,乙也不去找丙要,那甲就可以直接去找丙要这8万块钱,剩下的2万再找乙要。
这样多公平呀,总不能让甲干瞪眼,看着自己的钱没着落吧。
2. 撤销权。
再说说撤销权。
如果债务人放弃他的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
还拿甲和乙来说事儿,要是乙突然说,丙啊,我那8万的债权我不要了,或者乙把自己的房子低价卖给丙,就为了不让甲拿到钱,甲就可以到法院去,让法院把乙这些不靠谱的行为撤销掉。
这就像是给了债权人一个反悔的机会,防止债务人耍小聪明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典型案例分析。
就说有这么一个案例吧。
老张和老李签了个借款合同,老张借给老李20万,说好一年后还。
结果呢,离还钱的日子没几个月了,老李把自己名下的一辆豪车低价卖给了他的朋友老王。
老张觉得这里面有猫腻,一打听才知道,老李这是想把财产转移了,到时候让老张没处要钱。
老张那叫一个气呀,自己的钱就这么要打水漂了吗?老张就找了个懂法律的朋友咨询,朋友告诉他可以行使撤销权。
2024版建设工程合同的保全方式

2024版建设工程合同的保全方式甲方(发包方):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1.1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条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_______。
2.2 工程地点:_______。
2.3 工程规模:_______。
第三条保全方式3.1 本合同的保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履约保函、第三方担保等。
第四条保证金4.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
4.2 保证金用于保证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
第五条履约保函5.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由_______银行出具。
5.2 履约保函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天。
第六条第三方担保6.1 如乙方需要第三方担保,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信誉的第三方提供。
6.2 第三方担保的范围、期限和责任应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七条保全方式的选择7.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信誉、资质和工程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保全方式。
第八条保全方式的解除8.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___天内解除保全方式,退还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第九条工程质量保证9.1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9.2 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
第十条工程进度保证10.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工程。
10.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的保全与担保(最新版)

合同的保全与担保(最新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的保全与担保(最新版)甲方:(全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乙方:(全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鉴于:2.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商品或服务,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价款;3. 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合同的保全1.1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标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1.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交付标的。
1.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价款。
1.4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条合同的担保2.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价款。
2.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2.3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支付的价款来源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4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接受甲方的标的。
第三条违约责任3.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标的金额的______%。
3.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因违约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第四条争议解决4.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其他约定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5.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多方为主导时的,附件条款及说明一、当甲方为主导时,增加的多项条款及说明1. 甲方延迟交付标的的处理甲方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交付标的,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协商延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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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保全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它包括了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1、代位权。
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的要件: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务人应当收取债务,且能够收取,而不收取;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
对于代位权的行使,只要具备代位权的条件,债权人即可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自己的名义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对第三人、债务人和债权人本人都会产生法律效力。
2、撤销权。
当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行为,根据《法》及《法解释二》的有关条文,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③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④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⑤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合同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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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的方法示例
【合同范本】
【例】乙欠甲债务2000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退休金3000元,乙到期未主张。
问:甲能否对丙行使代位权?
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1万元货款,现乙正在起诉丙。
问:甲可否对丙行使代位权?
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丙欠乙11万元货款亦到期,乙一直未向丙主张,但乙拥有汽车若干辆,价值在20万元以上。
问:甲可否对丙主张行使代位权?
【例】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
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0万元,亦到期。
一日,乙对丙发出通知,免除丙的债务,丙不知甲、乙的纠葛。
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
乙的财产仅有一辆汽车而已,价值在15万元左右。
一日,乙赠汽车与丙,丙不知甲、乙之间的情况。
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上例中乙以3万元将汽车卖与丙,丙不知甲、乙的纠葛。
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如果乙赠汽车与丙,但乙尚有银行活期存款10余万元。
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一、债的保全的概念及方式
(一)债的保全的概念
1、债务人应以其全部财产来担保债的履行,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就构成了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减少,关系到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
为防止因债务人责任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实现带来障碍,《合同法》设立了债的保全制度。
2、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可以行使的权利,或者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单方实施的行为或其与第三人共同进行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3、债的保全是债对于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的效力,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
鉴于债的相对性原则,债的关系原则上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但为确保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实现,在某些情况下,债对第三人也发生效力。
债的保全就是债的相对性原则突破的典型。
(二)债的保全的方式
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权利:一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二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代位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财产该增加而未增加的情况;债权人撤销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的情况。
二、债权人代位权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其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代位权是债权人基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而对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效力的扩张,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的权利,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而且最终是为了债权人自己的利益,而非为了债务人的利益,尽管客观上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
所以,代位权不是代理权,债权人也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
3、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债权而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其行使的仍是债务人原本享有的请求权。
4、代位权只能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才能有效行使,而非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合法债权已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的权利构成了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1、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
(1)由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2)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2、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与界限
(1)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原则上不得处分债务人的权利,擅自处分的行为无效
3、代位权诉讼的有关规定
(1)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原告:债权人
被告:次债务人
债务人为第三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2)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代位权诉讼请求的范围。
(4)抗辩权。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可以援用债务人的抗辩对抗债权人
(5)诉讼费。
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四)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
2、对次债务人的效力
3、对债权人的效力
三、债权人撤销权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它与债权人代位权一样,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以保全债权,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客观要件
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
(1)须有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
2、主观要件
(1)债务人与第三人为有偿行为时,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是行使撤销权的要件。
债务人的恶意
受益人的恶意
(2)债务人为有害于债权的无偿行为时,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恶意为要件。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1、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主体
(1)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2)债权人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2、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范围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当数个债权受到同一债务人行为危害,各债权人均有权依撤销权起诉,其请求范围仅及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
3、撤销权诉讼的有关问题
(1)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原告:债权人
被告:债务人
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未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其为第三人。
(2)管辖。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立案和审理
(4)费用承担
(5)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四)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1、对债务人和受益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被依法撤消后,自始失去法律效力。
2、对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效力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
后乙告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
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
B、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C、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
D、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未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
旅费应由甲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