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买家电:“保修”和“包修”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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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三包法律规定全文(3篇)

电器三包法律规定全文(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电器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器,是指供家庭、商业、工业等用途的电器产品,包括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信息设备、办公设备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器产品。

第四条电器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应当依照本规定履行三包义务,保证电器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鼓励电器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提高三包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售后服务。

第二章三包责任第六条本规定所称三包,是指电器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对消费者在购买电器产品后一定期限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性能故障、维修问题等发生的损失,承担的下列责任:(一)包修:对购买电器的消费者,在规定期限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性能故障而发生的修理、更换、退货等。

(二)包换:对购买电器的消费者,在规定期限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性能故障而发生的更换产品等。

(三)包退:对购买电器的消费者,在规定期限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性能故障而发生的退货等。

第七条电器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三包责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电器生产者的三包责任:1. 电器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电器产品承担三包责任,保证电器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2. 电器生产者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委托销售者、修理者,负责处理消费者提出的三包要求。

3. 电器生产者应当制定三包服务规范,明确三包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等。

(二)电器销售者的三包责任:1. 电器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电器产品承担三包责任,保证电器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2. 电器销售者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委托修理者,负责处理消费者提出的三包要求。

3. 电器销售者应当协助消费者向电器生产者提出三包要求。

(三)电器修理者的三包责任:1. 电器修理者应当对其修理的电器产品承担三包责任,保证修理质量。

家用电器国家三包规定 (2)

家用电器国家三包规定 (2)

各产品的包修期海尔规定与国家规定的对比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海尔俱乐部会员的条件或待遇家用电器国家三包规定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

目录由国务院产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发布。

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三包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本规定不免除末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件和零配件。

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

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理的查询。

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明确三包方式。

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

保修政策

保修政策

保修政策一:冰箱、冷柜及热水器系列产品保修政策(一)非家电下乡冰箱、冷柜系列产品及热水器包修政策:1、非家电下乡冰箱包修政策: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零部件包修三年。

2、非家电下乡冷柜包修政策: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零部件包修三年。

3、热水器包修政策:热水器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零部件包修三年。

(二)家电下乡冰箱、冷柜系列产品包修政策: 1、家电下乡冰箱包修政策:2010年5月10日前购买的家电下乡冰箱整机包修一年,主要零部件包修三年,压缩机包修六年(用户凭“家电下乡标识卡”可享受包修);2010年5月10日起购买的家电下乡冰箱整机包修一年,制冷系统部件(蒸发器、冷凝器、过滤器、毛细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包修三年,指定十三个零部件包修十二年(用户凭“家电下乡标识卡”可享受包修)。

冰箱家电下乡指定零部件包修项目:2、家电下乡冷柜包修政策:家电下乡冷柜自购买之日起,产品整机包修一年,主要零部件包修三年,压缩机包修六年。

(三)包修凭证: 在包修期内的美的冰箱(柜)系列产品出现故障,用户须凭购货发票和产品包修证书办理包修,且需修理产品编号同包修证书上的产品编号必须一致。

如无有效发票或购机凭证,则用户不享受包修免费服务,但服务网点应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按美的冰箱(柜)系列产品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维修费及配件费;1.如果用户产品说明书、包修卡、服务金卡等凭证上的原承诺包修期限和本政策冲突,以用户、包修卡、服务金卡的承诺为准。

服务网点在发现此类信息时有义务及时将该信息报告给当地销售公司;2.注意“包修”和“保修”的区别。

“包修”是指在包修期内,购买回的商品在维修时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我公司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行为,包修与包退、包换即是大家常说的“三包”。

“保修”是指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或者三包商品除去“包修期”以后的“保修期”,在这个期限内,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可以收取零件费及维修费。

二、三包期外服务费参考标准及适应范围(一)过保维修人工费参考收费标准单位:(元/台)注:1.此费用仅为维修人工费,不包含所换零部件费用及材料费。

电器三包法律规定(3篇)

电器三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电器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电器产品,包括家用和商用电器产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三包,是指销售者、修理者提供的产品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第四条国家鼓励电器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电器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应当遵守本规定,依法承担三包责任。

第二章电器三包的基本内容第六条电器三包的基本内容包括:(一)包修:指销售者、修理者对所售电器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进行维修服务。

(二)包换:指销售者、修理者对所售电器产品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经检查确认后,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三)包退:指销售者、修理者对所售电器产品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经检查确认后,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全部货款。

第七条保修期从消费者购买电器产品之日起计算,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导致的产品损坏。

(二)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标识不符合规定。

(三)产品本身存在缺陷。

第八条保修期自产品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下列期限:(一)家用电器产品:自购买之日起7年内。

(二)商用电器产品: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

第三章电器三包的责任与义务第九条电器生产者的责任与义务:(一)生产者应当保证其生产的电器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二)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电器产品承担三包责任。

(三)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减少产品缺陷。

第十条电器销售者的责任与义务:(一)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和产品质量要求的电器产品。

(二)销售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电器产品在三包期内符合保修条件。

(三)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冰箱包修和保修区别大 用户选购前需注意

冰箱包修和保修区别大  用户选购前需注意

冰箱保修和包修区别大用户选购前需注意保修3年,包修3年,两者之间有何不同?如果您以为是一样的概念,就很可能要多掏钱。

近日,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夏季购买家电产品时,一定要分清“包修”和“保修”。

“包修”是一个法定概念,指的是三包商品的免费维修有效期限,国家鼓励企业作出高于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承诺,延长其商品“包修”期。

三包商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履行法定义务,提供免费维修,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

而“保修”期则是企业自身对消费者的承诺,指的是三包商品除去包修期以后的保修期限,经营者在该期限内提供维修通常要收取零件成本费即材料费。

“包修期”内维修不得收费“包修”责任由国家特别规定。

“包修”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由企业免费提供,而且指明是最低限度。

“包修期”是指“三包商品”的三包有效期。

三包期限一般为一年,但有些厂商也会提高三包期限,比如前段时间在做精品巡展的小天鹅冰箱就承诺在其精品巡展优惠活动期间购小天鹅冰箱的用户,依据正规发票或产品说明书,就可以享受10年的免费包修服务。

也就是说,10年之内非人为产生的机器故障,均可享受整机免费维修服务。

“保修期”内维修可收成本费“保修”责任是企业自定,是企业对自身产品和维修服务提出的责任条款的阐述。

“保修期”是指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或者三包商品除去第一年以后的“保修期”。

在这个期限内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质量问题,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费但不能收取维修费用。

例如,消费者购买的电视整机保修期为三年,那么第一年为整机“包修期”,后两年为整机“保修期”。

如果在第二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费。

此外,对企业提出的“保修”条款,一要注意产品“保修”的品类、名称、责任范围,对未列入“包修”产品目录的“保修”产品应参照类似产品的“包修”内容进行比较选择;二要注意“保修”的有效期限,“保修”有限期限按整机和主要部件分别标注。

三包法及服务政策梳理0323

三包法及服务政策梳理0323

“包修”与“保修”的区别?
“包修”:“三包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在国家规定 什么是商品“三包”
的23 种三包产品中,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质量问题,不得收取任何
费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商品保修卡 (说明书)上 商品“三包”是商品销售者对所售出的商品负有包退
的有关文字说明,切莫把保修当包修;对于厂家未规定包修期的商 品,要注意看是否有免费维修的内容,如果没有,购买就要慎重了。 (7天)、包换(15天)、包修(一年)义务的简称。 “保修”: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或者三包商品除去第一年以后 的 “保修期”。在这个期限内,保修有两种方式:人为损坏和不在厂 商
3、我现在已经不做这个品牌了 4、就算维修也得把销售时给你开具的所有东西都拿过来再看看能不 能修 5、即使可以维修,电脑要邮寄厂家或邮寄零件产生的运输费用自理
进口产品是否适用新三包规定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合国境内销售的产品,均适
用该法。三包规定是依据上述法律制定的,因此,进口产品同样适用
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
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2016/3/23
3、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包括什么?
3、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的定义:
(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12月)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 隐私的电子信息。
(2)《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信部2013 年9月): 第 4 条,本规定所称用户个人信息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 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 、电话、账号和密码等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 用户使用服务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是指中国政府制定的一项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家电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

该规定包括了三个方面:保修期限、退换货和维修责任。

首先,保修期限是指家电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大多数家电产品的保修期限为一年,但也有一些特殊的家电产品,如空调、冰箱等,其保修期限可以延长到两年。

在保修期限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享受免费维修、退货或换货的权益。

其次,退换货规定是指在购买家电产品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

如果家电产品在保修期限内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并要求退还全款。

如果超过了保修期限,但在质量保证期内的,也可以选择换货。

而如果是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消费者还可以选择维修。

最后,维修责任是指家电产品在保修期限内出现故障时,由制造商或销售商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如果超过了保修期限,但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消费者可以自愿选择维修,并需要承担相关费用。

但应注意的是,如果故障是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引起的,如不正常使用、拆卸等,消费者需要承担维修费用。

总之,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家电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

它规定了保修期限、退换货和维修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使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家电产品时
能够获得更好的保障。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应注意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保留好相关的购买凭证和发票,以便在需要时能够享受到自己的权益。

【法律】电器三包法 更换

电器三包法更换1️⃣ 电器三包法基本概念电器三包法,全称为《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针对特定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家用电器)制定的一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

其核心在于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一定期限内享有修理、更换、退货的“三包”权利。

这一法规的出台,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2️⃣ 更换条款详解在电器三包法中,更换条款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

具体而言,当消费者购买的电器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时,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方”)按照国家规定负责更换: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经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影响产品原有性能的;因生产者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维修服务,致使修理者无法修理的;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行使更换权利时,需保持商品及配件的完整性,并提供有效的购买凭证(如发票、保修卡等)。

同时,更换后的商品应享有与原商品相同的“三包”期限,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 更换流程实操指南当消费者确定符合更换条件后,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第一步:联系三包责任方。

消费者应首先联系销售者或修理者,说明问题并提出更换要求。

销售者或修理者应在接到消费者要求后,及时响应并安排检查。

第二步:商品检查与确认。

三包责任方应对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及是否符合更换条件。

若确认无误,应告知消费者更换流程及所需时间。

第三步:更换商品。

在双方达成一致后,三包责任方应为消费者提供同型号、同规格的新商品进行更换。

若无法提供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或协商其他处理方式。

第四步:完成更换手续。

更换完成后,消费者应确认新商品的质量及配件完整性,并妥善保管好新的购买凭证及保修卡。

同时,三包责任方应更新相关记录,确保后续服务的顺利进行。

【法律】电器三包法 更换

电器三包法更换1️⃣ 电器三包法基础概述电器三包法,全称为《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针对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部分商品(主要包括家用电器等)所制定的一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

其核心在于保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一定期限内享有修理、更换、退货(简称“三包”)的权利。

对于电器产品而言,这一法规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使用安全与满意度。

2️⃣ 更换条款详解在电器三包法中,关于更换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期限规定: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家用视听商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等整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主要部件(如压缩机、显示屏等)为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符合更换条件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

更换条件: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性能故障,经销售者、修理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因生产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以及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消费者均可选择更换。

更换流程:消费者需携带有效凭证(如发票、保修卡等)至销售者或修理者处申请更换。

销售者或修理者应在接到申请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内为消费者提供同型号同规格的新商品,或经消费者同意后提供其他型号的商品。

3️⃣ 更换操作流程指南为确保消费者能够顺利行使更换权利,以下是一个简化的更换操作流程指南:第一步:保留好购买凭证。

购买电器时,务必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这是后续申请更换的重要依据。

第二步:及时报修并记录。

发现商品存在性能故障时,应立即联系销售者或修理者进行报修,并详细记录报修时间、故障原因及修理过程。

第三步:申请更换。

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或符合其他更换条件,消费者可向销售者提出更换申请。

第四步:验收新商品。

在更换过程中,消费者应仔细检查新商品的外观、功能是否完好,并确认其型号、规格与原装商品一致。

第五步:签署更换协议。

若更换涉及其他型号商品,双方应就价格差异、保修期限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更换协议。

三包法描述

三包法描述《三包法指南: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伞》咱买东西啊,都希望顺顺利利的。

可有时候呢,东西就会出点毛病。

这时候啊,三包法就像咱们的救星一样冒出来啦。

啥是三包法呢?简单说,就是包修、包换、包退。

这就好比一个东西有了三层保护罩,让咱们消费者心里踏实。

比如说,你买了个手机,刚用没几天,发现听筒没声音了。

这时候你就可以想到三包法啦。

包修嘛,就像是生病找医生,手机厂商或者卖家就得给你把这个毛病修好。

这可不是人家好心帮忙哦,这是人家必须做的,就像欠债还钱一样天经地义。

再讲讲包换。

假如你买了双鞋子,一只鞋的鞋跟掉了,而且你没怎么穿,也不是你自己故意弄坏的。

这就好像你买了个鸡蛋,打开一看是个坏蛋一样,那肯定不能就这么算了。

这时候你就可以要求换一双好的鞋子。

这就像是换一个好的鸡蛋,你总不能吃坏鸡蛋吧?商家要是拒绝,那就太不地道了,这就像一个人答应了帮你忙却又反悔,哪有这样的道理呢?包退呢,这可就更厉害了。

你买了个冰箱,拿回家发现制冷根本不行,肉放进去都臭了。

这时候你肯定不想留着这个冰箱了,就像你租了个房子,结果发现房子漏雨,你肯定不想继续住了。

那你就有权利要求退货。

商家得把钱退给你,就像你把东西还给他,他把属于你的东西还回来一样。

不过呢,三包法也不是没有条件的。

就像咱们做事情得有个规矩一样。

比如说,你买了个东西,用了好几年了,都快用坏了,这时候你再要求人家包换包退,那就不合适了。

这就好比你借了人家一本书,你都看了好多遍,书都破破烂烂的了,你再跟人家说要换一本新的,人家肯定不同意啊。

还有啊,在三包的过程中,证据很重要。

你得能证明这个东西是有问题的,而且这个问题不是你自己搞出来的。

比如说你说手机屏幕碎了,你得能证明不是你自己摔的。

这就像两个人打官司,你得有证据才能赢一样。

要是你啥证据都没有,空口说白话,商家凭啥相信你呢?有些商家可能会在三包这个事情上耍点小聪明。

比如说,故意拖延时间,或者给你设置很多障碍。

这就像在路上给你设了很多绊脚石一样,让你走得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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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买家电“保修”和“包修”的区别与联系
休闲大杂烩
2010-10-08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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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买家电“保修”和“包修”的区别与联系
“包修期”是指“三包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目前国家明示了23种三包商品(自行车、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家具、移动电话机、固定电话机、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商品),在这些商品的一年三包有效期内,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质量问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保修期”是指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或者三包商品除去第一年以后的“保修期”。

在这个期限内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质量问题,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费但不能收取维修费用。

例如,消费者购买的电视整机保修期为三年,那么第一年为整机“包修期”,后两年为整机“保修期”。

如果在第二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费。

联系
一般来讲,包修是一年,一年之后就开始保修了。

仔细辨清三包用语“保修”收费“包修”免费
专家提示
2004年,全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24229件,相比2003年上升了4.2%,投诉总量在连续两年呈微弱上升的趋势下,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经过多年的宣传教育,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得到加强,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越来越注意利用法律武器讨公道。

以下是一些消费者投诉率较高,很难弄明白的问题,希望通过专家的解释和提醒后能使更多的消费者提高警惕,免于受到权益的损伤。

■“保修”收费“包修”免费
据数据显示,对于家用电器的售后服务的投诉,在近年来有明显的上升趋势。

消协的工作人员指出,目前售后服务中存在着许许多多的专业术语,消费者必须弄明白这些专业概念,才能保证自身的利益。

据介绍,在品牌机的服务条款中,诸如“质保、保修、包修”的字样消费者并不陌生,虽意义相近,但却有本质的区别。

“质保”是指产品质量要合乎标准,要有保证,如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或国家权威部门检验的产品就会“提供终身质保”。

实际上,质保就是产品的品质保证,是任何产品都应具备的基本属性,而不能认为质保就是提供终身保修。

对于保修与包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
修期间,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由此看出,保修与包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保修”是指提供售后维修服务保障,有免费和付费两种方式。

人为损坏和不在厂商协定标准服务政策之内的,需要付费;而在标准服务政策之内的,则免费。

“包修”是指在包修期内,购买回的商品在维修时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厂商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行为,包修与包退、包换即是大家常说的“三包”。

据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涉及到“保修”与“包修”概念混乱的问题主要出在家用电器、家居用品、交通工具等易损易耗商品上。

■赠品也该享受“三包”
张女士最近在某数码广场购买了一台照相机,恰逢商家搞促销,附送了一个照相包。

可没背几天,照相包的带子就断了,张女士找到了商家,商家却理所当然地表示“这是赠品,我们不负质量责任。

”现在,“买一赠一”、“买一赠二”等销售方式已经成为商家经常运用的促销手段。

但一些“精明”的商家却趁机将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赠送给消费者,或者在赠品出了问题时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对此,消协有关人士表示消费者在碰到赠品发生质量问题时,完全可以追究商家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规定消费者购物所获赠品发生质量问题,只要不是人为破坏,出售方应予以退换或维修。

商家不承担责任就是违约。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获取赠品时,应及时向商家索要购物凭证和服务单据;同时让商家就赠品的价格、性质、名称等明细内容在购物凭据上进行详细注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样机”不同于“处理品”
消协日前接到消费者刘某的投诉,称他以低于原价的20%买下了一台冰箱“样机”,并承诺样机的性能完好。

可当消费者把“样机”搬回家,仅仅使用了5天就出现了质量问题。

于是消费者提出退货,但商家却以消费者购买的电冰箱是“样机”,且是以“处理品”的价格出卖为由,予以拒绝。

消协的工作人员发现商家在售货发票上并没有注明该冰箱是处理品,根据国家《三包规定》第九条“产品自出售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原价退货”的规定,商家有责任给消费者退货。

为此,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购买商品时,对市场上种类繁多的样品、特价商品、打折商品、降价商品等情况,要提高警惕,多加小心。

但对标明是“处理品”的商品则要格外留神,因为“处理品”出现质量问题是不能退换的,也不再享有免费修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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