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评审办法

合集下载

招投标的主要评标方法归纳

招投标的主要评标方法归纳

招投标的主要评标方法归纳一、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特点:①在招标文件上,将涉及投标人的各种资质、技术、商务等需要考评的具体项目,以分数值的形式呈现。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上列举的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最后,汇总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

②此类评标标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指定,且不得擅自修改。

③评标标准的分数值通常比较具体,要细分每一项指标,得分或扣分情况有详细说明,以及说明如何计算各个投标人的具体分值等。

优点①较容易制定具体项目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②评标时,评委容易对照标准“打分”;缺点①具体实施起来,评标办法和标准可能五花八门,很难统一与规范;②在没有资格预审的招标中,容易由于资格资质条件设置的不合理,导致“歧视性”条款,造成不公,引起质疑和投诉;③如果评分标准细化不足,则评标委员在打分时的“自由裁量权”容易过大;二、经评审最低价中标办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对投标报价以外的价值因素进行量化并折算成相应的价格,再与报价合并计算得到折算投标价,从中确定折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特点:①把涉及到投标人各种技术、商务和服务内容的指标要求,都按照统一的标准折算成价格,进行比较,取“评标价最低者”为中标人②评标时,评标委员可以是“同一专业”的,也可以是不同专业,而互补的;可以讨论协商。

最后,各个评委独立提出意见,汇总得出评标结论。

③对于资质,资格,业绩等等条件,采取的是“合格者通过;不合格者淘汰”的办法。

优于或者超出,不予“加分”。

但特殊情况下,允许对某种情况的投标人“加价”。

优点①最适合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共有资金而进行的采购招标,更能体现“满足需要即可”的公共采购的宗旨。

②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原则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和意愿;缺点:①对招标文件编制水平要求很高,特别对于关键的商务、技术的要求,需要慎重考虑,因为只要投标文件有一项不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就可判定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②对评标委员会要求比较高,需要在有限时间内判定和计算投标人是否低于成本价投标。

招投标主要评标办法

招投标主要评标办法

招投标主要评标办法招投标主要评标办法一、评标依据招标文件中设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是招投标主要评标办法的依据。

评标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实施。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组织,由专家、技术人员、行业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少于五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分,将评审结果提交给招标方。

评标委员会还要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对投标人的资格、信誉等进行评估。

评标委员会还需保守商业秘密,严禁泄露评审信息。

三、评标流程1. 开标环节开标是招投标流程中的重要环节,应由评标委员会主持。

开标环节分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的评审。

(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资质证书、业绩、信誉等方面的核查。

惟独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材可进入下一环节。

(2)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报价、合同条款等内容的审核和评分。

2. 评审环节评审环节是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和排名的过程,评标委员会要根据事先确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材料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

3. 中标公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将中标结果向所有参预投标的人公示,并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评标委员会还要通知未中标人,并告知不中标的原因。

四、评标注意事项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严禁索取或者接受供应商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财物、好处等,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评标工作,并保密评标信息,禁止将评标文件外借、复制或者泄露。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确保能够客观、准确地评审投标文件。

附件:1. 评标文件样例2. 中标通知书模板3.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文件:招标方发布的详细说明招标条件、要求和程序的文件。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一、评审目的和原则1.1 评审目的本评审办法旨在规范招投标过程中的有效最低价评审,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开放的原则,确保项目的质量与价格相匹配,最大程度地保障采购单位的利益。

1.2 评审原则1.2.1 公平原则:招投标评审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评审。

1.2.2 透明原则:评审过程应当公开透明,评审标准、方法和结果应当明确、具体,投标人应当通过公开渠道获得评审信息。

1.2.3 法定原则:评审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评审流程2.1 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为有效期一天。

过期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2 开标评审2.2.1 开标环节: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通过电子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见证,公开透明。

2.2.2 开标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依次宣读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信息。

2.3 评审办法2.3.1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初步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资格、招投标文件的齐备性等。

2.3.2 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产品质量、技术实力等进行评审。

2.3.3 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投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进行评审。

2.3.4 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2.4 评审文件评审文件包括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签字意见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秘书处在评审结束后整理并保存。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评审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最低价评审准则3.1 最低价的界定最低价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格提交的标书。

3.2 最低价评审规则3.2.1 最低价标书的选定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需求,选定最低价标书。

招标文件的详细要求与评审流程

招标文件的详细要求与评审流程

招标文件的详细要求与评审流程招标文件是指在进行招标活动时,为了明确招标项目的需求、要求和评审流程,以便供潜在投标人了解和参与投标,而编制的一系列文件和资料。

招标文件的编制对于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流程。

一、招标文件的详细要求1. 项目背景和目的:招标文件的开头应包含项目的背景和目的,包括项目的名称、招标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的背景和目的等。

这一部分的目的是让潜在投标人了解项目的背景和目的,为后续的投标准备做好铺垫。

2. 招标范围和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招标的范围和要求。

包括项目的具体内容、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交付要求等。

这一部分的目的是让潜在投标人清楚了解项目的具体要求,为投标的准备提供依据。

3.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包括文件的格式、内容、递交方式、截止时间等。

这一部分的目的是确保潜在投标人按照规定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保证招标活动的公正和透明。

4. 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注册资金、经验要求、技术能力要求等。

这一部分的目的是筛选出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5. 投标文件评审标准: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包括技术评审标准、商务评审标准、价格评审标准等。

这一部分的目的是为评审人员提供明确的评审标准,以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和客观。

6. 招标文件的购买和咨询: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和咨询方式,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费用,以及咨询招标文件的联系方式。

这一部分的目的是让潜在投标人了解如何获取招标文件和如何进行咨询,以便顺利参与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评审流程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好投标文件后,按时递交给招标单位。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可以是邮寄、快递或亲自递交。

2. 投标文件初审:招标单位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主要是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确保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

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

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下面将从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评审和定标四个方面详细介绍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

一、招标文件的发布1.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括工程项目的概况、技术要求、合同条件和招标人设定的评标指标等内容。

2.发布公告:招标人通过媒体或招标平台发布公告,公告中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费用等。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1.报名登记:投标人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登记,并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2.资格预审: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包括投标人的注册登记和业绩情况的审核。

3.投标保证金: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履行合同的保证。

三、投标文件评审1.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公开拆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生成开标记录,确保透明公正。

2.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指标和权重,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两方面的评审内容。

a.技术标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要求和评标指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评审,并给出相应的评分。

b.商务标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付款方式、工期等进行评审,并根据评标指标给出相应的评分。

四、定标1.综合评分:根据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计算综合得分。

2.标书解密:招标人邀请符合评审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标书解密,将开标记录中的价格信息进行解密,并生成解密记录。

3.确定中标人: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和解密记录,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签署合同,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4.申诉处理:如有投标人对评标过程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评审办法及标准

评审办法及标准
3
配备专业人员10%
10分
根据参与本项目的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与服务需求的契合度以及所配备人员是否满足邀请招标文件要求等因素作为评审依据。
4
业绩20%
20分
根据邀请招标申请人提供的近两年开展项目具有类似项目的数量作为评审依据,从事类似项目的越多,得分越高。
合计
100分
注: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评审办法
1.采购单位组织邀请招标评审小组对各邀请招标申请人的邀请招标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2.评审小组首先对邀请招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审打分、报价登记和排名。
3. 评审小组填写《评审报告》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在局门户网站或相关信息平台上公示,评分法,具体指标见下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审标准
1
报价30%
30分
满足邀请招标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邀请招标申请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0分
2
项目实施方案40%
40分
根据邀请招标申请人针对本次邀请招标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是否完整,详细、可行、有效,具有可操作性以及关键重要部位控制措施是否明确、详尽、合理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服务方案不得分。

关于招标文件评审的规定

关于招标文件评审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文件评审工作,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招标人组织招标文件评审工作。

第三条招标文件评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科学、合理、高效原则;(三)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原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评审的组织第四条招标人应当成立招标文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招标文件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法律专家等组成,人数不得少于7人。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三)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方式:(一)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指定;(二)技术专家、经济专家、法律专家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标文件评审的程序第九条招标文件评审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招标文件接收;(二)初步评审;(三)详细评审;(四)评审结果公示;(五)招标文件评审报告编制。

第十条招标文件接收:(一)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招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登记,并出具接收凭证。

第十一条初步评审:(一)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投标文件完整性、签字盖章、投标保证金等;(二)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包括投标人资格、项目经验、信誉状况等;(三)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工期、质量标准等。

第十二条详细评审:(一)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综合评审;(二)技术评审应当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技术参数、技术措施等进行评审;(三)商务评审应当对投标文件的价格、付款方式、服务承诺等进行评审;(四)综合评审应当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招投标活动在各个行业中越来越频繁。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保证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制定一套有效的最低价评审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招投标活动中最低价的有效性,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成本效益。

2. 原则:公平公正原则:评审过程公开透明,所有参与方均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依法行政原则:评审办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风险可控原则:评审过程合理规划和控制,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三、最低价评审的具体操作步骤1. 投标人报名:招标方发布招标公告后,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按要求进行报名。

2. 投标文件准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

3. 开标: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招标方和所有投标人共同见证。

4. 评审:招标方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涵盖技术方案、价格等方面。

5. 排名:根据评审结果,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将其按照得分高低排序。

6. 最低价评审:从排名靠前的投标人中,选取价格最低的一家为中标候选人。

7. 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标结果,并在法定时间内接受投标人的投诉和申诉。

8. 中标合同签订: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最终签订中标合同。

四、评审标准1. 技术方案:根据招标要求和技术要求,评估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包括可行性、创新性等方面。

2. 资质和经验:评估投标人的资质和经验,包括历史业绩、项目管理能力等方面。

3. 价格: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评估投标人的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具备良好的性价比。

五、中标候选人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中标候选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

2. 义务:中标候选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违规处理1. 如果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舞弊、串标等违规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标文件评审办法
本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

一、总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二、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磋商小组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

三、评标程序
本次评审程序如下:
第一步: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
第二步:磋商小组对资格、符合性通过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标进行磋商、评分并汇总;
第三步:汇总完毕后开启报价文件,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第四步:磋商小组与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行在线磋商(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完成磋商、报价),确定最终报价(超过时限未提交最终报价的磋商小组按初次报价填写)。

第五步:磋商小组以商务技术标和报价标合计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得分第一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推荐得分第二名的为第二成交候选单位,推荐得分第三名的为第三成交候选单位,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四、磋商要求
1、磋商小组将按竞争性磋商有关规定与供应商进行在线磋商,磋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报价、合同条款响应情况、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承诺的后期服务等。

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就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条款进行澄清,供应商在磋商时可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调整,在磋商结束前,供应商应对
其澄清、补充、调整的相关内容以在线方式进行最终确认,在线形成最终承诺书。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磋商最多不超过3轮。

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变更相关要求,不对因此而受影响的供应商承担责任。

磋商中如有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用在线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错误的修正:
4.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磋商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
(1)响应文件中初次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报价清单不一致的,以初次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初次报价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报价总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前款规定修正时,顺序在
后的修正可能引起顺序在前的其他修正的,该项修正不再执行。

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标书关联时单独填报的报价与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所列的磋商报价不一致时以加密的报价文件中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五、评审细则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从最终报价、供应商的资信、业绩、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方面在分值范围内进行统一打分,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方面在分值范围内进行统一打分,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方面在分值范围内进行独立打分。

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报价分+商务技术分
1、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不符合磋商资格条件的;
3)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获取文件的供应商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响应文件未有效授权,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响应文件内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7)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8)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公告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
9)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1)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2)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磋商小组认定的属于重大偏离。

2、商务技术分总分 70 分
该评分分值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

每个供应商的最终技术分为磋商小组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1)以上涉及评审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如为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双方任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有效。

(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

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次采购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具体按评审办法。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

3、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
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
2)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磋商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初次报价一览表》和《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不接受修正的;
5)响应文件内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7)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公告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
8)磋商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在线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0)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
11)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2)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3)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

4、报价分总分 30 分
报价评分将在有效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最高得 30 分,最低得 0 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六、询标
对响应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必要时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以内,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询标记录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七、成交办法
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有关规定确定供应商。

八、供应商义务
评审期间,供应商应随时在线答复磋商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