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
如何破解征地拆迁十大难题

如何破解征地拆迁十大难题一、十大难题破解征地拆迁难,但随着城市建设扩张、经济社会发展,征地拆迁又是在所难免。
一个近年来常见的问题是,由于征地拆迁无法顺利推进往往成为困扰重点项目及时落地的重要原因。
如何破解这一全国性的难题,在征地行为与失地农民间找到平衡点,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热点和政府部门工作的重点。
据此,笔者梳理出影响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的十大难题,并提出了一些粗略的对策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
难题一:前期工作准备滞后问题有的地方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仓促,由于经济拮据或认识上的差距,未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但为突出“为官一任”的政绩,在工业上大量圈地上项目,在城建上大量拆民房建广场,导致建设项目临时上马,未有科学性,建设方案几经调整、变更,在计划中没有给征地拆迁安排必要的时间量。
因征地拆迁资金不到位或是安置房建设滞后,许多农民不知自己的土地需要征用、房子需要拆迁,刚种植上农作物或修缮好的房屋又因补偿问题而纠缠不清。
因此,笔者认为,在城市建设中一定要摆脱“先建设后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的常规经营模式,对整个城市进行高标准、高规格、有特色的统一规划,明确重点项目建设地点,提前向全社会公布建设时间,让建设单位尽早完成项目设计、资金筹集、安置用地、拆迁过渡房等准备工作,做到“五先五后”,即先规划、后用地,不搞“拍脑袋工程”;先公示、后宣传,不搞愚民政策;先审批、后用地,不搞违规行为;先建房、后拆迁,做到“零过渡”;先法治、后“德治”,不搞强迫命令,避免前期准备滞后,因先用后征、边用边征出现土地闲置,或拆迁群众无安置用地和过渡房等难题;同时也让被征地拆迁群众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临时种植农作物或修缮房屋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难题二:群众思想难以统一问题由于受舆论导向影响,有的群众对通过拆迁改善居住条件的期望相对过高,仍希望享受实物安置的政策,不花钱或少花钱就能改善住房条件,对于拿着拆迁补偿款走向市场自行购房的方式还不能适应,有的还持抵制态度,对于政府出台的拆迁困难居民优先购、租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政策也持观望态度。
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一篇: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动工修建,高速公路、旧城区改造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广泛铺开,征地拆迁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大幅度增加。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行政强拆被取消,法院也成为拆迁强制执行的唯一主体,这将导致更多的征地拆迁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近日就受理的征地拆迁案件特点、征地拆迁司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对日后的征地拆迁司法服务工作提出建议。
一、法院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面临的难题征地拆迁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在审理或强制执行征地拆迁案件时不可能轻松和简单,相反是不断涌现的各种难题,具体来说:(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地拆迁司法缺乏法律依据。
旧城区的改建、扩建工作,更多的是触及农村的集体用地,现有的征地拆迁补偿法未对城中、城郊以及乡镇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或征收补偿进行规定,恰恰是在这样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比例最大,在济宁各县市区都是这样。
(二)补偿标准的差异加大了司法工作的难度。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差异大,甚至于说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没有补偿标准,还有的不同的征地拆迁时间不同的补偿标准,最后导致“同地不同价”、“同城不同价”的现象,加深了征地拆迁矛盾。
如个别县区“城中村”的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如果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其补偿将比未办理的多两倍以上甚至达到十几倍;同一个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中,所跨越的相邻县、区的征收补偿标准差异也很大。
这种补偿标准的差异,使得法院征地拆迁的审判和强制执行工作难度加大,工作很难取得被拆迁人的理解,更难平息被拆迁人对补偿差异的不满情绪。
(三)征地拆迁所引发的社会问题阻碍了法院司法工作的开展。
征地拆迁工1作常会引发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在困难群众比较集中地进行拆迁,各种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和家庭问题都会因征地拆迁而引发。
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当前,我国城镇建设飞速发展,同时征地拆迁工作也进行得如火如荼。
城市化建设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是部分居民不愿意配合拆迁工作,尤其是中老年人。
在征地拆迁中存在着两种最为严重的问题:即“钉子户的不配合”和“村民们闹大事情企图牟利”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上述的两种问题展开阐述。
1.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城市化建设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是部分居民不愿意配合拆迁工作,尤其是中老年人。
其中主要原因是他们大都丧失了劳务能力,并且拆迁后的置换房屋普遍楼层偏高,置换房面积变小。
另外,一部分地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影响推进拆迁工作。
除此之外,最为严重的问题便是钉子户阻碍工作进程和农户“闹事”企图牟利。
2.农村征地拆迁中问题的实质2.1“钉子户”问题的实质针对钉子户是如何产生的这个问题,有两种解释,其中一种从抗争角度出发,另一种从博弈的角度出发。
从抗争的视角来看,钉子户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拆迁的补偿不够。
由于没有正确的维护利益的途径,并且个体相较于政府处在弱势方,只能选择采取极端的方式来进行“抗议”。
从博弈的角度来看,大多数钉子户的目的是牟利,想通过非正常的方式来取得远超正常金额的补偿。
由此看来,“钉子户”实际上是非常精明的,企图通过拆迁的机会,与政府进行博弈来谋取最大利益,他们为了达成目的不仅会采取“种房”这种策略,也可能通过“把事情闹大”的方式来获得更多利益,这都是村民们通过理性分析后做出的抉择,而善于“闹大”的农户大多数都是钉子户。
2.2“闹大”现象的实质“闹大”现象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农民选择主动将事情闹大,由于地方政府对于居民提出的诉求不能及时的回应,因此居民只好采用闹大这种方式来获得外界关注;第二种是演变性的闹大,对于民众诉求,政府不管不顾,任舆论发酵、不予重视,最终使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一次次摩擦中爆发。
心得体会: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

心得体会: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民本搬迁展和谐,优化环境促发展。
征地拆迁工作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是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当大量的土地被征收、大量的房屋被拆迁时,被征地拆迁群众就很难形成共同的发展意愿,从而导致了他们与征地拆迁机关的矛盾冲突,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就如何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医,失地不失教。
我们作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一)部分领导不够重视,部分干部信心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对征地拆迁工作不够重视。
个别工作组组领导没有以上率下,身先士卒,没有深入一线和广大一线干部职工一起并肩作战,对征地拆迁工作不管、不顾、不问,没有认真研究政策,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大多数项目受一两个节点难点问题的影响,工作无法推进。
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信心不足。
由于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繁重,个别工作队员工作主动性不强,表现出了畏难情绪,不熟悉征地拆迁政策,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解释、解决能力不强。
(二)补偿方式单一,补偿标准偏低一是政策本身制定不周全,征地拆迁的难度加大。
补偿方式单一,被征地群众的长远生计难以保障。
当前,征地补偿安置的主要途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即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农民自谋职业。
但实际上,货币安置虽能解决被征地群众暂时的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却难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
加上他们自身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就会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着落,终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补偿标准偏低,被征地拆迁人的利益难以保障。
首先,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过低。
目前,征地工作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征地越来越难。
一方面,农民对现行的综合价补偿标准不满意,另一方面,地段较好的土地,农民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赔偿要求,使本来就已经激化的征地价格矛盾越来越成为制约征地工作的瓶颈,使征地协议难以顺利达成。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征地拆迁是一种改变城市发展的必要的手段,但在拆迁的过程中会存在诸多不稳定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冲突、影响生态环境、社会维系和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
一、经济利益冲突征地拆迁过程中,会出现经济利益冲突,其中各方政府机构、地方企业、施工单位、被拆迁居民等可能存在不同社会经济利益,导致悬而未决、对立和矛盾冲突,因此实施拆迁时要特别注意防止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
二、影响生态环境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不加以管理,就会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甚至会造成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从而造成自然资源的浪费和污染环境的危害,从而引发当地居民的不满和社会上的不安,进而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
三、社会维系征拆过程中,存在社会维系问题也会引发不稳定性。
例如,拆迁会迫使部分居民搬迁,原来的家园被拆除,居民会受到巨大的心理和精神冲击,出现情绪抑郁、失去信任感等心理需要,进而引发社会上的冲突等不稳定现象。
四、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征拆过程中,存在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
拆迁过程中,如果技术支持不足,设备不先进,工作人员技术水平比较低,将影响拆迁的效率,进而引发拆迁过程中的拖延。
以上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要解决这类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一、调整拆迁政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完善拆迁政策,既要有助于实现城市建设目标,又要考虑全民的合法权益,保证拆迁双方的平等和公平。
拆迁价格需定期调整,以便充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拆迁效率为了提高拆迁的效率,要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采用新型进行拆迁,才能把拆迁过程完成得更加快捷、高效。
三、考虑社会影响拆迁过程中要及时考虑社会影响,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尊重居民意见,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尽可能给予保障,以便缓解居民的心理冲击,不因拆迁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生态保护征拆过程中,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例如增设排污口、排放尾气等。
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征地拆迁是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 征收补偿不公:有些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够透明,会出现征收补偿不公的情况,影响居民的权益。
2. 强制拆迁: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采取了强制拆迁的方式来进行征地拆迁,这种方式会引起社会不满和矛盾。
3. 拆迁面积超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拆迁面积超标的情况,导致居民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4. 拆迁补偿不足:对于一些原本低收入的居民来说,拆迁补偿不足会导致他们无法在新的城市中重新安置。
5. 拆迁后续处理不当:在拆迁之后,有一些空地被闲置,或者用于住宅建设等,但是这些建设往往没有征得居民的意见。
以上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更加谨慎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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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拆迁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府征地拆迁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政府在推进城市发展、农村改造的过程中,征地拆迁工作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征地拆迁过程中常常出现各种问题,如信息不透明、补偿不公平、居民安置困难、社区重建缺失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拆迁工作的进程,也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破坏社会和谐。
因此,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并寻找有效的对策,是政府工作人员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政府征地;拆迁;问题与对策引言: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依法收回土地并对现有建筑物进行拆除,以用于公共利益或城市发展项目的目的,例如建设公路、铁路、机场、工业园区、商业中心等。
政府会根据国家或地方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相关政策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政府通常会采取措施,如经济补偿、住房安置、就业安置、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保障,以确保被征收人的生活稳定和社会安定。
一、政府征地拆迁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一)信息不透明问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信息不透明问题往往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源于政府、开发商以及被征地的居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等,可能在拆迁决策、拆迁补偿以及后期的土地利用等方面产生影响。
拆迁决策的信息不对等主要体现在政府和开发商对拆迁区域的规划和未来利用的信息通常掌握得更全面,而被征地的居民对此往往了解不多,尤其是当拆迁区域的规划和未来利用对居民的生活质量产生影响时,居民的知情权常常得不到保障,且政府和开发商通常比居民更清楚土地的价值以及拆迁后的可能收益,导致在补偿协商过程中,居民在信息上处于劣势,得不到应有的补偿[1]。
对于后期的土地利用,政府和开发商通常会有详细的规划,包括商业化、工业化或者是改建为公共设施等。
然而,这些规划的具体内容和进程往往没有充分向居民公开,使得居民无法了解并参与自己生活环境的改变。
(二)补偿不公平问题在征地拆迁中,补偿不公平问题常常导致社会不满情绪的积累,引发征地拆迁过程的困难和冲突,甚至威胁到社会稳定。
征地自查自纠存在问题
征地自查自纠存在问题在实施征地程序时,往往会出现以下问题:一、权益保障不足。
在征地过程中,拆迁补偿款、搬迁安置费等问题,并且很多时候,这些款项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导致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二、流程不透明。
在征地程序中,相关政府部门的运作流程往往并不透明,征地原因、土地使用规划、拆迁补偿标准等信息并未充分公开,导致被征地人对整个征地过程的合法性产生疑虑。
三、赔偿标准不合理。
在征地程序中,有些政府部门对拆迁补偿标准制定不合理,使得被征地人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导致公平性不足。
四、程序管理不当。
部分政府部门在实施征地程序时,流程不清晰,征地手续不齐全,未能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监督制约不足。
在征地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对自身征地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制衡,导致各类问题频发。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征地自查自纠工作,建立规范的征地程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具体措施如下:一、建立健全征地管理制度。
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强征地管理制度的建设,确保征地程序的合法合规进行。
建立健全征地管理档案,对征地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和跟踪管理。
二、加强征地程序公开透明。
政府部门要及时公布征地相关信息,包括征地原因、征地范围、拆迁补偿标准等,让公众了解征地情况,增加透明度。
三、规范拆迁补偿标准。
政府部门要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同时,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保证公平性。
四、加强征地程序管理。
政府部门要加强征地程序的管理,确保程序规范、流程清晰。
建立征地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并及时纠正问题。
五、加强征地程序监督。
建立征地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征地过程的监督制约。
设立独立的监督部门,监督政府部门的征地行为,有效解决问题。
以上是关于征地自查自纠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的一些思考,希望各级政府部门能够认真对待征地问题,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工作的健康发展。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征地拆迁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征地拆迁问题日益凸显。
虽然针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政策和法规已经制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农民的合法权益仍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本文将分析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一、农村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1. 补偿不公在一些地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导致农民因征地拆迁而导致的损失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一些地方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不够科学,导致补偿不公,给农民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2. 权益保护不力在一些地方,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和开发商往往是强势的一方,农民的小产权利益得不到保障。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开发商为了谋取私利,会采取不当手段,对农民实施威胁恐吓,使得农民丧失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3. 补偿方式单一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地方只关注到了对农民的经济性补偿,忽略了对农民的社会性和心理性的关怀。
征地拆迁带来的社会关系和心理压力没有得到及时化解。
二、解决建议1. 合理设定补偿标准政府应该根据国家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结合当地土地市场行情,合理设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加强监督管理政府应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 维护农民权益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民权益的保护,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利益得到保障。
4. 多元化补偿方式政府应该在征地拆迁补偿中,充分考虑农民的社会和心理需求,采取多元化的补偿方式,让农民在失去土地的获得一定程度的社会和心理支持。
5. 完善农民安置政策政府应该完善农民安置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农民融入城市生活,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补偿标准不合理、权益保护不力、补偿方式单一等方面。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和规范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小编推荐)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小编推荐)第一篇: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小编推荐)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一、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
目前,我国已颁布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
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
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2009年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2000元/亩,2011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2000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
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
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1.2倍至1.8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
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
长期以来,开发区辖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一直执行着十堰市物价局2005年出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标准规定:砖混结构房屋以58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但现在在农村建房的成本价为800元/平方米,拆迁户就面临着房屋一旦被拆,所得补偿款就盖不起或者买不起与原有面积一样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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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成因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其规模不断扩大。
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随之而来的征地拆迁纠纷也不断增多。
由于该类纠纷的存在其一定的复杂原因,对其处理的法律依据也有一定困难,所以由此产生大量群体上访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一、当前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是稳定、有序进行的,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
(一)征地数量大。
(二)利益分配矛盾复杂。
补偿费标准偏低,使本已非常有限的征地补偿费用成为当事人争夺的目标。
排挤他人的分配额,使自己获得更多的补偿金,是造成基层群众自治权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
很难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从而导致群体上访事件,甚至越级上访的发生。
(三)工作方法简单。
正常的征地拆迁工作是发展经济、重塑城市形象、改善人民群众工作和居住环境的好事,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
但是涉及到广大被征地的农民和被拆迁的居民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有相当数量的弱势群体存在一定的困难。
但是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的地方工作方法简单,如在拆迁之前不进行必要的公示,不签拆迁协议就停水断电、上房揭瓦,严重影响拆迁的正常生活;
二、当前征地拆迁问题的成因
(一)政绩观的偏差。
有的地方行政官员为了在有限的任期内早出“政绩”,不顾本地实际情况,不管群众的承受能力,盲目地大量地搞征地拆迁,使资源过量消耗和严重浪费。
加之保护耕地的意识不强,要发展经济必须多上新项目,而上新项目不得不大量占用耕地。
过分征用土地的现象,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政策法规及地方性规定不够衔接。
我国法律对国家征用土地及私有财产应当给予补偿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如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由于受种种条件的限制,城市环境改善后原先划定的土地级别不能随之调整,使得拆迁补偿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不符,一些土地级别低的地区房地产价格因市场调节因素明显高于土地级别高的地区,但拆迁区位补偿仍低于土地级别高地区。
至于各地乡规民约的规定不一致,从而规定不够衔接。
(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乏力。
那些因历史原因或城市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既无合法产权和土地使用证明,也无其他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还有已被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在拆迁中其合法性待定,但大多数无证照房屋都是困难群众的安身之所,对无证照房屋的补偿,没有政策依据,拆迁主管部门不能视为有证房屋补偿,其实际补偿与有证房屋差距较大。
另外,还有违反规划用地、用地手续不全、欠交土地出让金和规费、施工资料不全、无法竣工验收、非法补办用地手续等一些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