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建立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问题的探讨

20 02年第 6 期 ( 总第 15 2 期)
税 务 与 经 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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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立 我 国农 业 政 策 性 保 险 制 度 问 题 的探 讨
刘 吉舫
( 长春税务 学院 金 融 系, 吉林 长春 102 ) 30 1
[ 摘
一
要] Wl 在 ' O框架下, 农业保 险属 于“ 绿箱政 策”是各 国政府保护、 , 促进农 业发展 的有 效工具之
。
然 而 , 国现行 的农 业保 险商 业化 经 营模 式使 农 业保 险 业务 长期 处 于萎 缩 、 损 甚 至停 滞 状 态 , 适 我 亏 不
二 、 立 我 国农 业政 策 性 保 险 制度 的 必要 性 建
( ) 国经 济发展 的新 阶段决 定 了农业 保护 的现实性 一 我 目前 , 国 以 占世 界 1% 的耕地 面积 成功 解 决 了 占世 界 2 %人 口的 吃饭 问题 , 我 0 2 主要 农 产 品产 量 已跃
居世界第一位 , 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过剩 , 农业总产值在国民经济总产值 中的比重持续下降 , 标志着农业 [ 收稿 日期] m 一 9 0 a 0—2 [ 作者简介] 舫( 6一 , 吉林德惠人, 春税务学院金融 4 刘吉 1 3 ) 9 女, 长 教授, 主要从事保险理论的研究。
一
、
我 国农 业 保 险 的现 状
我 国于 18 92年恢复 农业 保 险业 务 , 目前 , 只有 中 国人 民保 险公 司和 新疆 兵 团财 产 保 险 公 司开 办农 业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3.保险公司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六、监督与评估
1.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评估机制,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保险条款和费率应报监管部门备案。
(五)理赔服务
1.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理赔制度,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2.理赔资料包括:保险单、损失清单、损失证明等。
3.保险公司应在接到报案后及时进行查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理赔。
五、组织保障
1.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政策宣传等工作。
1.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
2.农民自缴保费比例不超过总保费的20%,具体比例根据保险品种和地区差异进行调整。
3.建立保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四)保险条款与费率
1.制定统一、规范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确保保险责任明确、费率合理。
2.保险条款应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等内容。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生产风险保障能力,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1.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中央财政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险种确定。
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

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张⼩星(安徽⼯程⼤学管理⼯程学院安徽芜湖)【摘要】: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它的平稳发展关系着国家经济的稳定和粮⾷的安全。
然⽽其⽣产受到⽓候、⾃然灾害等的影响很⼤,这些因素对农业⽣产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和产量上的不稳定性。
农业保险的产⽣对防范农业⽣产风险、保障农业⽣产、完善农村⾦融体系发挥着巨⼤的作⽤。
本⽂通过对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了分析,以期为建⽴有中国特⾊的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献策。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政策建议基⾦项⽬: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项⽬,项⽬编号:14YJC7900022014年省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项⽬编号:AH2014103631342015年3⽉23号,我国⽓象局局长郑国光在世界⽓象⽇做了《科学认知⽓候关注⽓候安全》的重要讲话,指出持续变化的⽓候将增⼤造成⼲旱、暴⾬等极端天⽓的出现的概率。
⼩麦、⽟⽶、⼤⾖等主要农作物单产下降,主要河流径流量减少或变化不稳定,⽔⼟流失、⽣态退化、物种迁移等⽣态恶化程度加深,我国⾯临的⽓候变化和⽓候灾害风险可能进⼀步加剧。
农业保险作为⼀种专为农业⽣产者量⾝定做的的保险,其功能主要是对农民在⽣产过程中对其因遭受⾃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相应的赔偿,从⽽减少甚⾄避免农业⽣产者的损失。
随着农业的发展和⾃然灾害的⾼发农业保险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2007年以来的⼋年时间⾥,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中央政府的⼤⼒⽀持下获得了很快的发展。
2015 年中央⼀号⽂件特别指出:“积极推动农村⾦融⽴法,明确政策性和商业性⾦融⽀农责任,促进新型农村合作⾦融、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农业保险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分担农民损失、促进农业专业化⽣产和稳定农民农业收⼊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
农业保险工作制度

农业保险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保险工作,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农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病虫害、疫情等原因造成的农作物损失和经济作物收益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
第三条农业保险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保障有力的原则,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在农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第四条国务院农业保险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保险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支持保险公司研发适合农业特点的保险产品,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财政补贴,降低农民保险成本。
第七条农民或者其他农业生产主体有权选择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或者商业性农业保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限制农民或者其他农业生产主体参加某种形式的农业保险。
第八条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第九条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为农民提供风险保障的农业保险制度。
第十条政策性农业保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农民自愿参加,保险公司自愿承保;(二)政府财政补贴和保险公司自担风险相结合;(三)保险范围和保险金额根据农业生产风险和农民需求确定;(四)简化保险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
第十一条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来源:(一)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保险补贴资金;(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排的农业保险补贴资金;(三)农民或者其他农业生产主体自愿缴纳的保险费。
第十二条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和补贴政策,由国务院农业保险工作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农业保险的规章制度包括

农业保险的规章制度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病虫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农业损失,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业务。
为了保障农业保险的顺利进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农业保险的规章制度。
一、农业保险的政策法规我国农业保险的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保险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的目标、原则、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赔偿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农业保险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农业保险的管理体制我国农业保险的管理体制以中国保监会为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保险监督管理工作。
保险公司作为农业保险的承保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可以参与农业保险的组织和推广工作。
三、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政策为了鼓励农业保险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支持政策。
主要包括:1. 保险费补贴:政府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比例的保险费补贴,降低农户的保险成本。
2. 理赔资金补贴: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理赔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减轻农户的理赔负担。
3. 农业保险风险准备金补贴:政府对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风险准备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鼓励保险公司扩大农业保险业务。
4. 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补贴:政府对农业保险创新产品和技术研发给予资金支持,推动农业保险业务的创新发展。
四、农业保险的运行机制农业保险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险合同:农业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农户之间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应当明确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赔偿标准等条款。
2. 保险费率:农业保险费率应当根据农业风险、保险责任、保险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确保保险公司的合理利润和农户的承受能力。
3. 理赔程序: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应当简便快捷,确保农户在遭受农业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宗旨是,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部门协调积极参与的基础上,通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防止或减轻农业不可抗拒的风险,保护农民的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二、工作内容1、研究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工作措施,确定投保主体及投保险种,制定风险补偿计划,建立识别赔付标准,组织实施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2、研究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研究和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流程、费用标准等,完善保险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有关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管理。
3、组织各地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济完备的实施各类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宣传教育,加强保险投保和理赔服务,健全保险投保管理制度,有效地投保,减少风险,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效实施。
三、绩效考核对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执行绩效考核,将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纳入考核制度,将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定期考核评估,及时总结改进。
四、宣传普及大力推广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采取多种业务宣传形式,加强保险服务,加快农业保险的普及步伐,调动投保者共同保障的积极性,提高人们和社会各界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识,引导人们合理运用政策性农业保险,为有效预防农业灾害提供有力的社会保障。
五、组织实施省(区、市)政府负责研究、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方案、实施意见,自治区、地方政府根据自身实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实施细则,指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落实实施资金,开展有关培训,组织考核,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效实施。
六、监督管理对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研究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认真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落实资金等工作,加强督促和监督,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按时完成,有效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我国为什么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课程论文学生姓名:万鹏学号: 20093002 专业年级: 2009级农林经济管理题目: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究指导教师:王慧青教授评阅教师:2011 年12 月摘要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农业保险的一部分,但与其他农业保险相比,不但呈现出了其独有的特征,而且也赋有了更多的功能与作用。
本文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内涵的界定,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区别,深入辨析和推理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功能与作用;同时也通过对其作用路径的剖析,勾勒出了其功能与作用之间的内在联系。
从而,得出我国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正确性。
关键词: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性农业保险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究一、农业保险的内涵(一)农业保险的含义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在现代农业中,农业保险发挥以下的经济补偿职能:一是有利于建立农村灾害保障体系,使农业生产在遭受自然灾害后能迅速恢复再生产,保障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二是通过农业保险的市场化运作,可以提高处置灾害或疫情的透明度,使真正需要救济的农民享受到农业补贴政策的优惠。
三是农业保险通过专业的防灾防损机制,发挥风险管理优势,为巨灾风险的可预测、可衡量、可管理提供经验、技术和人力上的支持。
(二)保险的种类由于农业内涵的广泛性与发展性,农业保险的业务种类繁多,学术界和保险业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对农业保险迚行了分类。
目前主要的分类方式有以下两种。
1.按照承保对象与范围不同的分类。
这种划分方式是沿袭农业的广义与狭义之分而形成的,将其相应地分为广义的农业保险和狭义的农业保险,或称为“大农险”与“小农险”。
“小农险”的承保对象与范围仅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通常被称之为“两业保险”;“大农险”的承保对象与范围则涉及广义农业的各个环节,因此也被称为“农村保险”。
2.依据经营目标不同的分类。
按照经营目标的不同,可以将农业保险分为商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两类。
三农"发展,提出健全农业风险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国家重视"三农"发展,提出健全农业风险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大背景下,由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商业化运作、综合性经营、并为政府代办政策性业务的全国性农业保险公司。
公司经营农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等各种财产损失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涉及农村和农民的财产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等综合性保险业务。
随着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支持农业保险政策的逐步落实,安华农业保险公司通过自我完善和不懈努力不断发展壮大,逐渐走出一条安身农业的发展道路,为服务"三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为更有效地开发保险市场,便于业务拓展,公司决定根据计算机前沿技术,对现有信息系统重开发,构建灵活、稳定、柔性的信息平台,以适应激烈竞争环境下公司业务需求的不断变化。
该项目建设由吉林省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
吉林省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业务范围主要是信息系统开发、技术支持与业务咨询等相关工作。
基于公司需求,现面向吉林大学公开招聘员工。
我们将为员工提供: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公司位于前进大街阳光大厦,毗邻吉林大学前卫南区,工作环境好。
②领先的培训体系。
提供行业领先的培训,公司与微软技术专家竭诚合作,不定期举办技术培训,为员工提供与信息技术领域专家直接交流、面谈的机会,让员工可以迅速成长。
③规范的用工制度。
员工入职将签署国家统一的劳动合同,公司为员工提供三险一金。
岗位职责:1、参与公司信息系统应用项目的调研、论证、立项和具体实施工作;2、参与公司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在业务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协助进行软件开发计划并参与实施,包括软件开发、测试、修改、升级以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3、开发和实施公司软件项目,支持新业务领域应用系统建设,负责公司信息化网络建设、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运行、网络管理及电子商务等工作;4、为公司决策和应用部门的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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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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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摘要: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保护和促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
鉴于此,国家应给予高度重视,采取制定有关政策及立法等强有力措施,努力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全国性与区域性相结合的多层次政策性农业保险体制。
由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性差别很大,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区域性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这是对全国性农业保险的有效补充。
而国家强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予多种(除了免税和再保险政策外,还应因地制宜实施财政费用补贴)政策性的支持,将切实帮助农民、扶持生产,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公认的高风险、低效益的弱质产业。
农业生产防灾减损,本应得到保险、特别是农业保险的有力支撑,但在现实中却并非如此。
中国农业保险业务,自1993年以来日渐萎缩,许多地方甚至停办; 以前,国内只
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两家产险公司在少数地区维持开办。
中国农业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仅3.77亿元(占产险业务保费收入的0.35%),同比减少0.88亿元,负增长18.86%,9亿农民人均保费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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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0.5元。
其症结在于:在完全的市场条件下,农民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
为了发展农业保险,关键是要建立在政府的政策框架下,统筹国家、保险公司与农民各方利益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使之体现出政府主导、保险企业运作、具有广泛的农民参与性及制度的公益性或扩张微利性的政策性优势。
现在,国家已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政府的责任是以政策推动农业保险,使之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及优质农产品生产、富民增收,这会在放大政府支农财力的效能、促进保险惠农利己及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发展上事半功倍,更经济、更富有成效。
一、选择合适的政府委托经营模式
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首先应该确定合适的稳妥的发展思路。
原来,开展农业保险就多有风险,况且政府的财力有限,在此情况下,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在原有的农业保险基础上发展,还是另起炉灶?需要持审慎的态度。
(一)现有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利弊兼有
当前,对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探讨,普遍倾向于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保险,有四种模式:一是政府主办并由政府组织经营的模式。
该模式曾探讨了多年,虽有不少优势,可是成本高,不经济,且运行时难以有效监管;二是政府支持下的合作社经营的模式。
该模式自20
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曾在100多个试点县区实施过,效果不很理想,且改革的阻力颇多;三是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保险公司经营的模
4
式。
该模式在理论上不失为一个好方法,能够降低成本、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可是承保范围狭小、风险相对集中,由于保险基金规模有限,难于应付较大灾害;四是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
也就是在中国政府统一制定的政策性经营的总体框架下,由各商业性保险公司自愿申请经营农业保险及其再保险。
这种模式,相对而言,比较适宜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个体农户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分散经营现状,具有相对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更具明显优势
实践中,在政府的财政支持下,依托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着明显优势。
一是中国商业保险公司的机构、网点、设施和人力及经验等现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国家能够节约较多的行政费用,制度建立或转换的成本较低;二是中国商业保险公司试验经营农业保险已有不短的历史,有些保险公司 (例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确实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三是商业性保险公司的经营,一般从制度到技术都比较规范,信誉相对较好,农民比较信任。
特别是中国人保公司试验性经营农业保险的20多年间,在大部分地区已获得了政府的认可和农民的
赞许,有一定的社会声誉;四是在此种模式下,代表政府的中国农业
保险公司,除再保险外不经营农业保险的直接业务,能够将主要精力放在宏观管理和调控方面,并协助中国保监会做好有关监管工作;五是在政府惠农政策倾斜下,商业性保险公司有兴趣凭借人才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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