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什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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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考核试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考核试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考核试题1、不满()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代理民事活动。

[单选] [单选题]A、九周岁B、十周岁(正确答案)C、十一周岁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位居住。

() [单选] [单选题]A、十七周岁B、十六周岁(正确答案)C、十五周岁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

[单选] [单选题]A、被抚养权B、被监护权C、受教育权(正确答案)4.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周岁的公民。

[单选] [单选题]A、16周岁B、18周岁(正确答案)C、20周岁5、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选] [单选题]A、10B、16(正确答案)C、126、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对进入营业性()的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单选] [单选题]A、舞厅B、影剧院(正确答案)C、酒吧7、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单选] [单选题]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正确答案)B、不承担责任C、视情况而定8、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单选] [单选题]A、个人志愿B、人格尊严(正确答案)C、人身自由9、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

[单选] [单选题]A、发育、成长(正确答案)B、安全、健康长寿C、生活、教育10、对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单选] [单选题]A、图书(正确答案)B、报刊C、音像制品11、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

[单选] [单选题]A、职业教育B、青春期教育(正确答案)C、特长教育12、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单选] [单选题]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正确答案)B、简陋C、临时修建的1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的()。

学法用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学法用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学法用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共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多选题)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ACD)。

正确答案:(ACD)A、国家行政机关职务B、民主党派的领导职务C、国家审判机关的职务D、国家检察机关的职务2、(单选题)(A)戒毒是禁毒法中规定的新的戒毒措施。

正确答案:(A)A、社区B、戒毒所C、看守所D、监狱3、(单选题)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C),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正确答案:(C)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4、(单选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下列哪项权利是国家安全机关不能行使的?(A)正确答案:(A)A、起诉B、拘留C、侦查D、预审5、(单选题)违反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C)。

正确答案:(C)A、法律责任B、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民事责任6、(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B)的组织。

正确答案:(B)A、进行专业服务B、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C、设立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D、有独立的经费或者行政职能7、(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B)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正确答案:(B)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C、被宪法赋予的权利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8、(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主体行使权利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CD)。

正确答案:(ABCD)A、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B、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C、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D、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9、(多选题)(ABCD)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正确答案:(ABCD)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B、一切国家机关C、各政党D、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10、(单选题)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以下表述错误的是(C)正确答案:(D)A、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B、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应当公开C、只有对实名的举报才应当进行调查核实D、举报事项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贵人签字并督促落实11、(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涉及(AC)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学作业答案

民法学作业答案

民法学作业答案民法学作业答案1.如何认识民法的性质?(一)民法原则上是私法。

私法是相对于公法而言的。

我们强调民法是私法,但并不否认民法的某些规范句有公法性质。

因为民法总则的规定,物权法、亲属法、继承法中的许多规定,都是不能以当事人的合意加以变更的,属于强行法即公法,但它们不占据民法的主体,民法的大部分规定仍属于可以以当事人的合意加以变更的任意性规定,因此,民法原则上为私法。

(二)民法是权利法民法的基本内容就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1、民法以规定权利为本位的法律。

如我国《民法通则》就以专章规定了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其规定也是围绕如何保护民事权利的实现而展开。

2、民法的具体内容大多为授权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是一种用规定主体有权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方式来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从民法的具体内容看,其规范大多是授予民事主体以民事权利。

(三)民法是市民法在现代社会,人类生活可区分为国家社会生活和市民社会生活。

民法就是以调整市民社会生活为己任的。

民法的大部分规范都把民事主体设定为一个有着自身利益追求的市民,并对他们的利益加以肯定和保护。

2.试述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民法和商法的关系,就是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问题。

(一)在民商分立体例下,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而存在。

商法调整的对象是民法调整的一部分,商法的基本原则来源于民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许多制度也来源于民法。

但商法与民法也存在区别:1、主体上的不同,民法的主体是一般意义上的民事主体,商法的主体则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人。

包括商自然人和商法人;2、调整的范围不同民法既调整财产关系亦调整人身关系,商法则只调整财产关系;3、商法比民法更具有国际性,由于国与国商业交往的需要,商法就具有较强的国际性,而民法的许多制度,如婚姻家庭制度则更具地域色彩。

(二)在民商合一体例下,民法统帅商法,商人被看成民事主体的组成部分,商行为被看成是民事行为的组成部分。

法律常识100问

法律常识100问

法律常识100问1、胎儿也有继承权?有继承权,但如胎儿分娩时为死体的除外。

2、哪些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哪些组织能向法院申请认定某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4、哪些机构能作为被监护人的临时监护人?被指定监护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5、老年人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自己的近亲属、其他人或组织事现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确定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6、因突发情况导致被监护人无人照料,怎么办?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7、离婚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委托其父母代为抚养吗?法律未明文规定禁止,即可以。

8、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谁代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如有争议,由法院指定。

9、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谁承担?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则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如无法区分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10、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由法人承担。

如果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只要相对人不知道其实际权限的,该合同对法人仍然有效。

所以,选聘法定代表人非常重要,一般由控股股东的自然人担任。

11、什么叫做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而获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12、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什么?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满七周岁的幼儿、精神病人等没有能力完全行使民事权利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能独立地参与和承担任何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他们的行为必
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授权。

法律的规定是这样的,任何人在确认交易之前都有权知道自己正在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以及这个决定所带来的后果。

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自己的行为后果并没有能力进行准
确的分析和评估,因此,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他们应当受到特殊的保护。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结果做出准确的判断和评估,所以他们的民
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这条规定是基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和尊重,以避免他们受
到不当的侵害,同时也使得其他人在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交易时,更加小心谨慎,以
免因为未注意到他们的身份而导致自己的不法得利。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进行,代理人必须在符合
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代表其所受委托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种
代理关系是一种法定代理,其效力和权利义务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

三、代理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委托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可以说是无效的。

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在法律上没有能力进行独立的法律行为,其法律行为必须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授权,而这种代理关系应当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解决和处理。

同时,为了避免代理人权力的滥用
和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在代理关系的约束下,我们应当充分地尊重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意志和利益,让他们在得到充分保护的同时,享受到相应的权利便利。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况说明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况说明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证明材料一、认定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概念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不能正确辩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按照法定程序,认定并宣告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二、认定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程序(一)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该精神病患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者与该精神病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人。

第二,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与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关系;被申请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如果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鉴定结论,也应当一并提交人民法院。

根据《意见》第193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终止。

(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由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这样规定便于人民法院就近调查该公民的健康状况和日常表现,收集有关证据,作出正确的判决,以保护该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医学鉴定,以取得科学依据。

申请人已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如对鉴定结论有怀疑的,可以重新鉴定。

论述公民行为能力的种类及划分标准

论述公民行为能力的种类及划分标准

论述公民行为能力的种类及划分标准公民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在法律上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能力的能力。

在法律上,公民行为能力被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这些类型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芳龄、智力、精神状态和法律认定等方面。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在法律上享有和行使全部民事权利能力的能力。

这种能力通常在18岁时获得,即法定成年芳龄。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行使各项民事权利,包括签订合同、购买和出售财产、受益和承担义务等。

在法律和社会生活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认为是一个人成熟和独立的标志。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受到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

这种能力的限制主要基于个人的芳龄、智力或精神状态。

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和部分智力受损者通常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畴。

这些人在特定情况下需要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协助或代为行使民事权利,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无法在法律上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状态。

这种状态通常出现在严重精神病患者、智力严重受损者和其他丧失法律行为能力的人身上。

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的人需要依靠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全权代为行使民事权利,并接受社会的特殊保护和照顾。

公民行为能力的种类及划分标准主要基于个人的芳龄、智力、精神状态和法律认定等方面。

不同类型的行为能力在法律和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同的意义和影响。

我们应该在生活和工作中充分理解和尊重不同类型行为能力的人,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帮助和保护。

个人观点: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类型的公民行为能力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和价值。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独立行使各项民事权利,展现成熟和独立的一面。

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需要得到社会和法律的特殊关爱和保护,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们应该以包容和尊重的态度对待不同类型行为能力的人,促进社会的多样性和和谐发展。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加强对公民行为能力的了解和宣传,通过各种途径传播有关公民行为能力的知识,以提高社会公众对这一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和理解。

学龄前教育机构需知的法律知识

学龄前教育机构需知的法律知识

学龄前教育机构需知的法律知识一、学龄前儿童的责任能力我国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0~l0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学龄前儿童(0~6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了纯受利益的行为有效外,其他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统统为无效。

比如:接受压岁钱这个行为是有效的,但是把自己的压岁钱花出去就得由父母来代理,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花钱的行为还没有完全的认知,必须得由父母来做,所以这个阶段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二、教育机构针对学龄前儿童承担的是什么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其他可以作为监护人的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及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监护是一种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岁)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利而设立的特定保护人的民事法律制度。

监护人履行的职责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管被监护人的财产;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等。

在法律规定中没有将亲权之外的教育机构列为监护人,也就是说幼儿园等早期教育机构承担不等同于监护人承担的责任,其只承担“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而这个“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也不等同于监护人的“监督、保护”。

因为这里有时间的限制,也就是说孩子只有在幼儿园等早期教育机构中发生损害时,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才承担责任。

但是有监护责任的父母等监护人的监督保护则是无时间限制的,无论何时何地监护人都有“保护”孩子的责任。

三、学龄前儿童在教育机构中受到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责任问题1.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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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根据法律规定,一些人由于某种原因,是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

因此,就需要他相应的监护人为此承担责任,履行义务。

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什么?如何承担法律责任?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什么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

未满8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构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为“未满八周岁”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即年龄和认识判断能力,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构成不需要二者都具备,年龄和认识判断能力是“或”的关系,只要二者具备其一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法律责任
(一)当事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承担或在承担民事责任时受到限制,但是他们或她们在侵犯他人权利或利益时应该是直接侵害人,所以他们或她们是不能摆脱成为民事被告的风险。

不过虽然他们或她们是被告,但是承担责任或部分责任的主体却是他们或她们的监护人。

(二)监护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2、《侵权责任法》颁布以后,关于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监护人的责任有了新的规定,虽然在表面上的不同不是很大,但是其深层的价值观变化还是很大的。

新的条文如下:
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3、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综上所述可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两种。

其中他的民事活动由它的法定代
理人代理;同样其自身无法承担民事责任,由他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赔偿费用,减轻其民事责任。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的网站,我们有专业的律师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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