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医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医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人民医院

ⅩⅩ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为了加强员工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的保障员工们的身心健康,使全院员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实现卫生部门对医院医疗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学习培训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和谐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医院的培训由医务科具体组织负责,制定培训的计划。各个班组和部门在定期召开的科务例会上必须要有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内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由护士长对各个班组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学习培训内容

医院结合自身情况,对我院人员主要进行如下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侵权责任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四、学习培训形式

每年至少开展全员培训2次。由于我院目前科室划分较少,人数较多,因此,对于日常的学习以科室为单位在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上进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到各科室负责人,同时在制定我院培训计划时,必须详尽的考虑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具体由医务科

负责,体现在医院的培训计划上。

五、学习培训要求

以科室为单位的学习小组每次学习法律法规、标准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院级的培训活动中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培训不得少于一个学时。同时各位员工还应该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ⅩⅩ年1月3日

ⅩⅩ年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手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1、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保护性规定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法律法规培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

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1、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医院业务学习计划.doc

2017年疏附县人民医院业务学习培训计划 (疏附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2017.1.9) 一、培训及考核内容: (1)基础理论:包括与疾病诊断、治疗有关的医学基础理论。 (2)基本知识:包括为疾病诊断、治疗直接提供科学依据的临床医疗知识。如:医疗诊疗规范、各种疾病的阳性体征、各种检验检查的标本采取方法及临床意义。各种药物的基本成分、禁忌、作用方法、使用及适应症等。 (3)基本技能:包括医护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的基本操作技能(如各种注射、穿刺技术、心肺复苏技术)。手术的基本操作方法:包括洗手、穿脱手术衣、手术器械的正确使用、打结、基本缝合方法等)和能根据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病人的病情,拟定出诊断治疗计划等的思维判断能力(如病历、医嘱、处方的书写能力、体格检查能力、诊断与鉴别诊断能力、门急诊处理能力、阅读辅助检查报告能力等)。 (4)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输血法》、《防治法》、《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条例》、《病历管理规定》等。

(5)技能培训与考核内容:徒手心肺复苏技术;心电监护仪的使用技术;电除颤仪器的使用技术;呼吸机的使用与维护技术; 二、培训方式方法: 采用集中学习及科室培训相两结合的方式方法。要求医护人员利用空闲时间学习医学急诊急救基础知识及新技术、新理论知识。科室利用科主任查房、晨会交班及每月业务学习时进行新理论知识讲解讲座,并对急救常用技术采用现场操作演练,定期举行急救模拟演练。 四、集中培训计划: 详见附表1 (一)、培训对象 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所有实习和进修人员。(二)、培训目的 通过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达到提高其专业素质能力,巩固扎实的基础知识,并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临床工作相结合,提高为病人服务的质量。 (三)、培训方式 通过学术会议和科内业务学习的形式进行全员培训。

医院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范文

、单选题 1不予医师执业注册的情形是() A. 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三年或者受吊销医题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 罚之日起不满二年的 B.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不满三年的 C. 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二年或者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 罚之日起不满三年的 D. 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二年或者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 罚之日起不满二年的 E. 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五年的 2.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 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除了()。 A. 中止执业医师满二年的 B.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C.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D.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一年的 E.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3. 对于《执业医师法》的适用对象,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 员 B. 乡村医生 B. 高等学校医学本科学历 C. 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 D. 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者 E?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 5.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除了() A. 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B. 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C. 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D. 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E. 参加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 6.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的,承担以下法律责任,除了() A. 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 B. 注销执业证书 C. 对个体行医者予以取缔 D. 行政罚款处罚 E. 暂停半年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7.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不享有的权利是() A. 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B. 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C. 对病人进行无条件临床实验治疗 D. 在执业范围内进行疾病诊查和治疗 E. 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和技能培训 8.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暂停期限为() A. 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B. 半年至1年 C. 1年以上,1年半以下 D. 半年以上,3年以下 E. 6个月以上,2年以下 9.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 A. 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B. 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C. 降低其执业等级 D. 变更其工作岗位 E. 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xx医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xx医院 2016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我院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规范我院的诊疗活动,也能使全院职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质量。现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的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一、培训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爱婴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各部门应及时了解以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更新与调整,由医务科具全面组织负责培训与传达工作,制定培训的计划。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内容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进行整理及准备。除全员性质的培训外,科内学习与培训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开展,各科室负责人或科护士长对各个科室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培训主要内容 医院结合自身情况,对我院人员主要进行如下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一)医生以《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主要学习内容; (二)护士以《护士管理办法》为主要学习内容; (三)药剂师以《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主要学习内容。 四、学习培训形式 (一)全员集中培训,主要包括: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全员传达的相关规定;院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小范围的集中讲座,如医师人员、护理人员、药剂人员等,主要包括具有岗位针对性的一类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三)科室内部自行培训,为最有效深入的学习形式。由科主任负责进行,内容主要为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与日常工作的结合,利于医务人员更好的落实与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四)岗前培训,将法律法规加入岗前培训内容,真正使普法覆盖全院,消除新职业的法律盲点,持续保障医疗质量,杜绝医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五、培训要求

医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xxxxxx医院 2014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我院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规范我院的诊疗活动,也能使全院职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质量。现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的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一、培训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爱婴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各部门应及时了解以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更新与调整,由医务科具全面组织负责培训与传达工作,制定培训的计划。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内容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进行整理及准备。除全员性质的培训外,科内学习与培训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开展,各科室负责人或科护士长对各个科室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培训主要内容 医院结合自身情况,对我院人员主要进行如下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一)医生以《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主要学习内容; (二)护士以《护士管理办法》为主要学习内容; (三)药剂师以《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主要学习内容。 四、学习培训形式 (一)全员集中培训,主要包括: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全员传达的相关规定;院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小范围的集中讲座,如医师人员、护理人员、药剂人员等,主要包括具有岗位针对性的一类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三)科室内部自行培训,为最有效深入的学习形式。由科主任负责进行,内容主要为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与日常工作的结合,利于医务人员更好的落实与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四)岗前培训,将法律法规加入岗前培训内容,真正使普法覆盖全院,消除新职业的法律盲点,持续保障医疗质量,杜绝医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五、培训要求

医疗器械员工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

医疗器械员工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 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验收标准 一、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6、37条规定的行为记录。 第二条企业应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质管员),每门店至少1名。 第三条企业质管员依书面授权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并在企业内部依授权对医疗器械质量行使裁决权。 第四条质管员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质管员应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质管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六条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担任质管员的,其年龄不得超过68周岁,并应提供申办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第七条经营下列产品的,还应配备以下专业人员: (一)经营家庭用医疗器械产品的,应配备每门店至少1名医师或护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二)经营角膜接触镜(不含角膜塑形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的,应配备2名以上(含2名)眼科医师或中级验光员(经劳动部门认定)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经营助听器(植入性助听器除外)的,应配备2名以上(含2名)五官科医师或测听技术人员,并经生产企业或相关经营企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经营其他需要为个人验配的医疗器械企业,应配备至少2名以上(含2名)医师(或技师)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在国家有就业准入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六)企业负责人、质管员不得兼任上述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承担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并应提供申办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经营场所与设施设备 第九条经营场所应设在方便消费者购买的门面房内。经营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与办公、生活、库房等区域应分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部队营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 第十条企业的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无产权证以使用面积×1.2计,下同); 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经营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专营医疗器械的,经营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使用面积);兼营医疗器械的,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使用面积)。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应有产品陈列柜,陈列所经营的医疗器械产

医院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我院积极开展医疗法律法规培训活动 为维护正常有序的医疗卫生秩序,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培养和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的理念和意识,明确医务人员权利和应尽义务,达到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的目的,市医院于5月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宣传。 我院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坚持教育先行,夯实理论基础,深入组织全院职工参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动员大会,并对各科室印发了《刑法修正案(六)》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科室认真组织本科室员工进行学习相关条例,自主学习其具体内容和自觉对照检查,力求法制教育覆盖面达到100%,让全院人员做到知法守法,以实现加强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医学伦理道德教育的目的。 院长在全体员工参加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教育动员大会上,要求全院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并做到知法、守法;陆江涛副院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首次将医务人员纳入商业贿赂主体范围的情况,为大家解读了修改后的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动员大会上,副院长不断强调希望大家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克服侥幸心理,把握机会,按照上级的部署,围绕自查自纠的工作重点,自主学习法律法规的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 开展医疗法律法规培训是依法行医、依法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此项活动,增强了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为创建一个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的现代化中医院奠定了良好基础。 经过大力宣传和培训一系列活动后,医务人员普遍反映:平时只顾忙于业务工作,通过这次法律、法规的培训,真掌握了不少知识,并表示要把所学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应用于工作中,使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自觉做到依法执业,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而努力工作。

医院职工法律法规培训考核方案

灵璧县人民医院职工法律法规培训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切实有效地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改善医疗环境,促进医院又快又好地发展,进一步为推动医疗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对象: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和行政人员)。 内容:全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重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9.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2001.12.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5.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5.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护士条例》2008.5.1 2、《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5.1、《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3.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16、《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1994.9.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12.3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9.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3.10.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10.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11.1、《处方管理办法》2007.5.1、《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9.1。 三、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全院职工能够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着力培养和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依

法行医,努力造就一支能适应新时期医疗服务和医院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医疗队伍。 五、培训时间: 平时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学习全部卫生法律法规,每月集中培训两个半天(8个课时)。考虑到部分医师要值班,集中培训分两批进行。具体时间由医务科另行安排。 六、培训安排: 培训形式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最后进行书面考试的方法,医务科统一安排集中培训和考试。 七、考核 考试全部采用书面闭卷方式,60分方合格。考试不合格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除要求其自学补考直至合格外,报医院批准后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培训计划及安排 为了提高我院职工的法律法规知晓率,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避免医疗差错事故,杜绝非法行医、违规行医等现象,特制定本计划。该培训计划要严格执行,并严肃考核制度。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继续培训。 一、《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新成员在入院前集体岗前培训的必选内容。培训完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科室。 二、将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纳入岗前集体培训的主要内容并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科室。 三、相关科室负责人必须按照《商河县人民医院上岗培训及技术能力评估手册》对科室新成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不合格者继续培训,如三次考核不合格退回医院政工科,按相关制度给予解聘。 四、医务科每年组织全院不少于两次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时间及内容医务科安排,并通知各个科室,组织签到,维持会场秩序。 五、科室负责人对全科人员每年均要进行,核心制度、部门规章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做好记录。 六、为了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使每一位职工自觉地学法、并且懂法、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医院会择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对于突出表现者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严格要求医、护、技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选修法律、法规的相关课程,考试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学分。 八、政工科每年组织全体成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时刻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行医,杜绝非法行医、违规行医等现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培训计划及安排 为了提高我院职工的法律法规知晓率,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避免医疗差错事故,杜绝非法行医、违规行医等现象,特制定本计划。该培训计划要严格执行,并严肃考核制度。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继续培训。 一、《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新成员在入院前集体岗前培训的必选内容。培训完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科室。 二、将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纳入岗前集体培训的主要内容并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科室。 三、相关科室负责人必须按照《商河县人民医院上岗培训及技术能力评估手册》对科室新成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不合格者继续培训,如三次考核不合格退回医院政工科,按相关制度给予解聘。 四、医务科每年组织全院不少于两次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时间及内容医务科安排,并通知各个科室,组织签到,维持会场秩序。 五、科室负责人对全科人员每年均要进行,核心制度、部门规章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做好记录。 六、为了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使每一位职工自觉地学法、并且懂法、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医院会择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对于突出表现者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严格要求医、护、技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选修法律、法规的相关课程,考试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学分。 八、政工科每年组织全体成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时刻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行医,杜绝非法行医、违规行医等现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考核试卷及答案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考核 试卷及答案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XXX医院法律法规培训考核试卷及答案科室:姓名:评分: 一、《侵权责任法》中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_____________、 _____ 、 ____ 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_________。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知情告知权利医务关系中的“紧急处置权”(李丽云条款),《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_________ 或者______________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三、关于医疗免责的描述,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患方不配合”,我们应在________中予以标明,如不遵守医方建议,未及时随诊;不遵医嘱,擅自食用禁止食物:饮酒等等情形。 四、关于患方拒绝签字的处理,医务人员应如实记录,并由 ____名以上医务人员签字。医院自己记录没有患方签字的病历内容是有效的,除非患者能够提出相反的证据,否则法院应当认定医院门诊病历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关于门诊上“固定证据”,提起鉴定义务在______,提起鉴定建议在______ ,对死因不明的,医方有义务向死者家属提出尸体解剖建议。48小时之内(冰冻7日内)进行,家属拒绝的,医方应采取措施固定证据(如签字),以防日后举证不能。 六、关于首诊负责制度,首诊医院、科室、人员负责诊治,同时根据病情申请相关医院、专业会诊,在转院转科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诊治,应做好必要的_______、全面排查、基础性救治、病历书写等。诊断不明或确非本科室疾病,首诊负责制是否适用(□是□否)。 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及时转诊,在转诊前首诊医院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义务。 八、门急诊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九、并发症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另一种疾病或症状的发生,后者即为前者的并发症。关于告知的风险与“并发症”的抗辩思路,我们应注意医方告知义务并不能免除实体侵权责任,“并发症”抗辩免责要件是医方应在诊疗过程中尽到___________义务、___________义务、___________义务、___________义务,如不具备,则依法判定为医疗侵权。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总结备课讲稿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总 结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篇一: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情况总结 XXXXXXX 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情况总结 XX为X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治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根据我院《2009年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项活动从强化组织医务人员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不断优化服务asd 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治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以人为本,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 组。由院长刘伟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依照医院拟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卫生 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从而增 强医务人员处理诊疗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积极准备,扎实开展,提高法律意识sd

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asd《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习成效。 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强化医院治理vvv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互相 促进,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 富的人员,不断地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sss 现如今全院职工自觉运用法纪知识进行医疗诊疗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过违法行医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近年来,医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号码回访、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我院的

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篇一:XX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烟台桃村中心医院XX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各科室: 为了加强职工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的保障员工们的身心健康,使全院员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实现卫生部门对医院医疗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学习培训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和谐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二、组织领导 医院的培训由医务科、政工科具体组织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各科室在定期召开的科务例会上必须要有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内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由护士长对各个班组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三、学习培训内容 结合自身情况,对我院人员主要进行如下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

四、学习培训形式 对于日常的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的,在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上进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到各部门的负责人,同时在制定我院培训计划时,必须详尽的考虑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具体由医务科负责,体现在医院的培训计划上。 五、学习培训要求 以科室为单位的学习小组每次学习法律法规、标准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院级的培训活动中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培训不得少于一个学时。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成员进行抽查和监督,对院级的学习、培训要记录在案。同时各位员工还应该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附:各部门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篇二:XX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XX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各科室: 为了加强职工的卫生法律 意识,更好的保障员工们的身心健康,使全院员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实现卫生部门对医院医疗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学习培训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试题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试题(1) 姓名部门总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计22分) 1.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由()核发注册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责任。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 )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3.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 ),保障( )健康和( )安全, 制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4.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 )制度,共分( )类医疗器械。 5. 生产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 )标准;没有( )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 )标准。 医疗器械的(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明( )编号。 6.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 )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审查发证。 7. 国家( )主管全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许可证》( )及监督管理适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8. 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应符合相应的( )标准、( )标准或( )标准。 无相应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 )和( )。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8分) 1、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由()核发注册证。 A、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鄱阳平安医院 法律法规培训手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医院法律法规全员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

延川县中医医院法律法规全员教育培训 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保障医院正常执业活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运行绩效,促进医院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同时也本着对患者负责、对医护人员本人负责、对医院负责的原则,2016年要对全院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的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及实施措施如下: 培训内容:《医院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其中医生以《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主要学习内容;护士以《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为主要学习内容;药剂师以《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主要学习内容。 培训对象:全员 培训时间:2012年1月至12月 培训形式:以科室自学为主要形式 实施方法: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定期下发法律法规复习题,使全员有重点学习内容,不定期抽检,检查记录于内审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考试考核:按每年对全员进行考试,笔试为主;对考试不合格人员,

按照《医院考核实施方案》《医院考核细则》《奖罚机制》进行奖罚。培训目标:相关人员培训率达到95%,抽查相关人员知晓率达到90% 。 延川县中医医院 二O一六年一月三日

法律法规培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人民医院 ⅩⅩ年度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为了加强员工的卫生法律意识,更好的保障员工们的身心健康,使全院员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实现卫生部门对医院医疗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学习培训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和谐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领导 医院的培训由医务科具体组织负责,制定培训的计划。各个班组和部门在定期召开的科务例会上必须要有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内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由护士长对各个班组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学习培训内容 医院结合自身情况,对我院人员主要进行如下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侵权责任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四、学习培训形式 每年至少开展全员培训2次。由于我院目前科室划分较少,人数较多,因此,对于日常的学习以科室为单位在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上进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到各科室负责人,同时在制定我院培训计划时,必须详尽的考虑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具体由医务科

负责,体现在医院的培训计划上。 五、学习培训要求 以科室为单位的学习小组每次学习法律法规、标准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院级的培训活动中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培训不得少于一个学时。同时各位员工还应该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ⅩⅩ年1月3日

医院 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计划

2017年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计划 2017年我院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中,重点抓好: 1、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的培训。 2、加强我院新的HIS系统传染病直报系统的培训。 3、加强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培训。 4、加强我院新进职工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5、加强病手足口、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肺结核、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把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纳入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岗位培训制度中,将传染病防治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并进行考核。计划全年给医务人员培训次数不少于6次。 一、培训目标 在2017年在岗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工作中,重点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达到下列目标: 1、使本院医务人员,掌握相关重点传染病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医疗规范、流行病学知识、医疗关怀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医疗救治技术,降低病死率,做好自身防护,杜绝院内感染。 2、临床一线人员及辅助科室医技人员,掌握重点传染病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3、使本院医务人员掌握重点传染病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基本防护措施、疫情报告程序及公众预防指导原则。 4、使本院医务人员掌握传染病传染病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的内容,熟练操作传染病直报HIS系统相关功能,熟练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流程及上报程序。 二、培训对象 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要覆盖各科室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事与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关的人员。包括:公共卫生科、临床医护药技、检测检验、管理、宣传教育等。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的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重点传染病防治的有关知识。

法律进医院活动实施方案

法律进医院活动实 施方案

阆中眼耳鼻喉专科医院 “法律进医院”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阆卫计〔〕385号文件精神,为了扎实推进“法律进医院”活动,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制氛围,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法律进医院”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经过大力开展“法律进医院”活动,进一步增强单位管理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诚信服务的质量,逐步提高单位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各类具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德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目标、措施与学习内容 (一)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全面学习宪法,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刑诉法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基本法律。 (二)学习宣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中医药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精神卫生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安全。学习宣传《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三)学习宣传医患关系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侵权责任、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法律法规,引导患者依法理性表示利益诉求。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把医疗纠纷处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妥善处理各类医疗纠纷。 (四)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方面的法律和规定,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宣传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大力倡导良好医德医风,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廉洁行医的自觉性。利用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法。 (五)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医护人员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爱国守法,明理诚信,懂得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法治教育。将卫生计生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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